【一笔笔血汗钱流进骗子腰包 一个个惨痛电诈案例令人警醒 电诈案高发期待人人反诈】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手法翻新快、隐蔽性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2022年,全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形势异常严峻,2022年前两个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共立案1226起,同比增长40.9%,占全区同期立案总数的30%以上。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引起了赤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下发《关于在全市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的函》,号召全民反诈、人人反诈。即日起,本报将推出“全民反诈进行时”栏目,不定期刊发发生在我市各地区的有关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希望这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惨痛案例给人以警示,让人们远离电诈,人人反诈。
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发态势,并不局限于一城一地。若用一句军事用语来形容的话,那就是“无差别攻击”。记者以3月18日至25日期间发生在我市敖汉旗的几起电信网络诈骗为例,让人们看看骗子到底是通过何种手段轻易地打开了受害人的“钱袋子”,将受害人的血汗钱隔空取走。
3月18日敖汉旗发生2起电诈案件
3月18日,敖汉旗共发生2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一起是网上虚假购物类案件,另一起是网上刷单类案件。
网上虚假购物类诈骗案发生在敖汉旗新惠镇。居民陈某在某公司负责药材采购工作。2021年12月,因工作原因,陈某经朋友介绍在网上认识了做药材生意的朱某。一天,朱某主动联系了陈某,称其在朋友圈中看到陈某发布的药材采购信息,因自己手里有陈某需要的药材,质量没问题,双方可以达成交易。通过一番讨价还价后,陈某未对朱某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便私下通过银行账户向朱某转账药材款3.6万元。直到今年3月18日,陈某也未收到货,且无法联系朱某,至此陈某意识到被骗,然后报警。
同日,敖汉旗新惠镇居民谢某遭遇刷单类诈骗。当日,谢某接到陌生电话,对方向谢某介绍试单员工作。因为谢某近期正在找工作,顿时被电话中的职位所吸引,于是根据对方指引关注了“圣智百货”微信公众号,并下载了“速奈网络”App。随后,App客服主动添加谢某,将谢某拉进任务群,谢某根据群里发布的信息进行刷单。谢某刷单第一笔后进行提现,被客服告知需累计完成3单后才可提现。谢某不知道的是,这个组合单是刷单诈骗常见套路,按照对方要求完成刷单后,仍然无法提现。谢某询问客服,客服均以其他理由要求谢某继续刷单,否则无法提现。至谢某发现被骗时,已累计刷单投入现金3万余元。
3月20日敖汉旗2起电诈卷走70万元
3月20日,敖汉旗发生2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一起被骗走63.8万元,另一起被骗走2.7万元。
今年3月7日,受害人冯某通过快手App添加好友“军哥”。通过私信聊天冯某下载了“军哥”介绍的“畅聊AW”App,并添加了自称是部队军官的“旅者”。在聊天中,“旅者”请求冯某帮他在他个人提供的“中粮集团”网页中进行理财操作。冯某在操作几日后发现收入不菲,自己也想赚一笔,便根据客服指引进行转账操作。其间,冯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8次,共计63.8万元后,提现失败后,客服说需再缴17万元税费才能提现成功。3月20日,冯某向朋友筹钱缴税时被提醒才发现被骗,于是赶紧报警。
另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仍然属于刷单类诈骗。当日,敖汉旗古鲁板蒿乡李某通过微信好友验证添加了“顺丰快递许晓晓”客服,李某以为这是本村的快递员,便没有对客服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随后,客服将李某拉入群聊并在群聊中发送“优投金服App”下载链接,告诉李某可以做任务返现。李某下载后按照客服要求进行操作,却被告知操作失误,需缴2-4次补救金才能继续做任务提现。李某通过云闪付和手机银行分3次向客服转账时,收到反诈专线96110的2条电诈预警短信,但李某依然抱着侥幸心理继续转账2.7万余元尝试提现,结果失败。当客服要求李某缴第4笔补救金时,李某终于意识到被骗,随后报警。
电信网络诈骗防不胜防
除了上文中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外,在3月22日,敖汉旗长胜镇某村的村民李某也掉入了网贷的陷阱,他在网上借钱时,被骗走6千元。骗子以“银行卡号输入错误”为由,引导李某输入其他银行卡账号,并将卡里的钱转走。
与李某相比,敖汉旗贝子府镇的女子康某的受骗过程更是防不胜防。3月25日,康某接到一个境外电话。在通话中,对方称自己是快手店家,要对她所购买过的商品进行赔偿。店家让康某下载“软视通云会议”App,进入会议后店家监控康某手机帮她操作。康某未核实店家真实信息就同意其操作。在对方监视手机期间,呼市反诈中心、赤峰反诈中心和支付宝反诈中心都向康某拨打过预警电话,但是均被店家远程监控发现,让康某挂断,继续指引康某转账。最后,在店家远程监控指引下,康某分5笔转账3.7万余元,随后对方将其拉黑。此时,康某才发现被骗,于是赶紧报警。
反诈支招总结得一针见血
针对上述电信网络诈骗,警方早已分门别类进行警示宣传,这些宣传将对付骗子的招数总结得非常到位,称得上是一针见血。
如针对贷款诈骗,警方的总结是:“钱没借到手,手里的钱也没了!”识别的招数是:“只要是还没给你钱就向你要钱的,都是诈骗!千万别转钱。”
针对冒充客服诈骗,警方总结是:“客服赔偿套路多,核实真假要牢记!”识别冒充客服退款诈骗的关键是:“陌生来电要提防,多方确认防上当。”
网上投资理财类诈骗又被称为“杀猪盘”,警方总结说:“接到自称是‘投资专家’‘投资平台工作人员’等加好友拉你进入股票、虚拟货币等平台转账投资的均是诈骗。”对付这个骗术的招数是:“不信、不贪、不转钱。”
刷单诈骗在电信网络诈骗中具有极大的危害性,被称为“诈骗之王”。犯罪分子利用受害者“轻松赚钱”的心理,通过“高额回报”诱惑,小额刷单成功返现获取信任。由于本金在骗子手上,受害者往往会因为一心想挽回损失而失去思考能力,被骗子牵着鼻子走,最终得不偿失。
在此,警方提醒人们,“刷单”本就是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不要抱着“贪便宜”“躺赢”的心态,不要轻易点击陌生的链接,不随便给陌生人转账,发现问题要及时报警止损。
下载安装反诈App 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治理实践证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可防性犯罪,宣传防范是降低发案的重要手段。当前,赤峰市公安机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部署要求,持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筑牢全民反诈安全防线。在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的同时,为进一步筑牢全民反诈防护防线,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被骗的可能性,我市全民推广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筑起全民反诈“防火墙”。
据了解,“国家反诈中心”App由国家反诈中心和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联合开发,集诈骗举报、报案助手、诈骗预警、身份核实、风险查询、App自检、骗局曝光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可以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被骗可能性。其下载的方法是,用户可在手机自带官方应用市场搜索“国家反诈中心”免费安装,安装后选择并填写手机号进行注册,根据相关提示完善个人信息。同时,警方提醒人们实名下载安装此App后,要启用“来电预警”功能,因为此功能可对疑似诈骗电话自动报警,提示机主警惕诈骗活动。
记者:杨占文
(网络图片)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手法翻新快、隐蔽性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2022年,全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形势异常严峻,2022年前两个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共立案1226起,同比增长40.9%,占全区同期立案总数的30%以上。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引起了赤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下发《关于在全市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的函》,号召全民反诈、人人反诈。即日起,本报将推出“全民反诈进行时”栏目,不定期刊发发生在我市各地区的有关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希望这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惨痛案例给人以警示,让人们远离电诈,人人反诈。
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发态势,并不局限于一城一地。若用一句军事用语来形容的话,那就是“无差别攻击”。记者以3月18日至25日期间发生在我市敖汉旗的几起电信网络诈骗为例,让人们看看骗子到底是通过何种手段轻易地打开了受害人的“钱袋子”,将受害人的血汗钱隔空取走。
3月18日敖汉旗发生2起电诈案件
3月18日,敖汉旗共发生2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一起是网上虚假购物类案件,另一起是网上刷单类案件。
网上虚假购物类诈骗案发生在敖汉旗新惠镇。居民陈某在某公司负责药材采购工作。2021年12月,因工作原因,陈某经朋友介绍在网上认识了做药材生意的朱某。一天,朱某主动联系了陈某,称其在朋友圈中看到陈某发布的药材采购信息,因自己手里有陈某需要的药材,质量没问题,双方可以达成交易。通过一番讨价还价后,陈某未对朱某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便私下通过银行账户向朱某转账药材款3.6万元。直到今年3月18日,陈某也未收到货,且无法联系朱某,至此陈某意识到被骗,然后报警。
同日,敖汉旗新惠镇居民谢某遭遇刷单类诈骗。当日,谢某接到陌生电话,对方向谢某介绍试单员工作。因为谢某近期正在找工作,顿时被电话中的职位所吸引,于是根据对方指引关注了“圣智百货”微信公众号,并下载了“速奈网络”App。随后,App客服主动添加谢某,将谢某拉进任务群,谢某根据群里发布的信息进行刷单。谢某刷单第一笔后进行提现,被客服告知需累计完成3单后才可提现。谢某不知道的是,这个组合单是刷单诈骗常见套路,按照对方要求完成刷单后,仍然无法提现。谢某询问客服,客服均以其他理由要求谢某继续刷单,否则无法提现。至谢某发现被骗时,已累计刷单投入现金3万余元。
3月20日敖汉旗2起电诈卷走70万元
3月20日,敖汉旗发生2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一起被骗走63.8万元,另一起被骗走2.7万元。
今年3月7日,受害人冯某通过快手App添加好友“军哥”。通过私信聊天冯某下载了“军哥”介绍的“畅聊AW”App,并添加了自称是部队军官的“旅者”。在聊天中,“旅者”请求冯某帮他在他个人提供的“中粮集团”网页中进行理财操作。冯某在操作几日后发现收入不菲,自己也想赚一笔,便根据客服指引进行转账操作。其间,冯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8次,共计63.8万元后,提现失败后,客服说需再缴17万元税费才能提现成功。3月20日,冯某向朋友筹钱缴税时被提醒才发现被骗,于是赶紧报警。
另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仍然属于刷单类诈骗。当日,敖汉旗古鲁板蒿乡李某通过微信好友验证添加了“顺丰快递许晓晓”客服,李某以为这是本村的快递员,便没有对客服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随后,客服将李某拉入群聊并在群聊中发送“优投金服App”下载链接,告诉李某可以做任务返现。李某下载后按照客服要求进行操作,却被告知操作失误,需缴2-4次补救金才能继续做任务提现。李某通过云闪付和手机银行分3次向客服转账时,收到反诈专线96110的2条电诈预警短信,但李某依然抱着侥幸心理继续转账2.7万余元尝试提现,结果失败。当客服要求李某缴第4笔补救金时,李某终于意识到被骗,随后报警。
电信网络诈骗防不胜防
除了上文中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外,在3月22日,敖汉旗长胜镇某村的村民李某也掉入了网贷的陷阱,他在网上借钱时,被骗走6千元。骗子以“银行卡号输入错误”为由,引导李某输入其他银行卡账号,并将卡里的钱转走。
与李某相比,敖汉旗贝子府镇的女子康某的受骗过程更是防不胜防。3月25日,康某接到一个境外电话。在通话中,对方称自己是快手店家,要对她所购买过的商品进行赔偿。店家让康某下载“软视通云会议”App,进入会议后店家监控康某手机帮她操作。康某未核实店家真实信息就同意其操作。在对方监视手机期间,呼市反诈中心、赤峰反诈中心和支付宝反诈中心都向康某拨打过预警电话,但是均被店家远程监控发现,让康某挂断,继续指引康某转账。最后,在店家远程监控指引下,康某分5笔转账3.7万余元,随后对方将其拉黑。此时,康某才发现被骗,于是赶紧报警。
反诈支招总结得一针见血
针对上述电信网络诈骗,警方早已分门别类进行警示宣传,这些宣传将对付骗子的招数总结得非常到位,称得上是一针见血。
如针对贷款诈骗,警方的总结是:“钱没借到手,手里的钱也没了!”识别的招数是:“只要是还没给你钱就向你要钱的,都是诈骗!千万别转钱。”
针对冒充客服诈骗,警方总结是:“客服赔偿套路多,核实真假要牢记!”识别冒充客服退款诈骗的关键是:“陌生来电要提防,多方确认防上当。”
网上投资理财类诈骗又被称为“杀猪盘”,警方总结说:“接到自称是‘投资专家’‘投资平台工作人员’等加好友拉你进入股票、虚拟货币等平台转账投资的均是诈骗。”对付这个骗术的招数是:“不信、不贪、不转钱。”
刷单诈骗在电信网络诈骗中具有极大的危害性,被称为“诈骗之王”。犯罪分子利用受害者“轻松赚钱”的心理,通过“高额回报”诱惑,小额刷单成功返现获取信任。由于本金在骗子手上,受害者往往会因为一心想挽回损失而失去思考能力,被骗子牵着鼻子走,最终得不偿失。
在此,警方提醒人们,“刷单”本就是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不要抱着“贪便宜”“躺赢”的心态,不要轻易点击陌生的链接,不随便给陌生人转账,发现问题要及时报警止损。
下载安装反诈App 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治理实践证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可防性犯罪,宣传防范是降低发案的重要手段。当前,赤峰市公安机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部署要求,持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筑牢全民反诈安全防线。在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的同时,为进一步筑牢全民反诈防护防线,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被骗的可能性,我市全民推广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筑起全民反诈“防火墙”。
据了解,“国家反诈中心”App由国家反诈中心和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联合开发,集诈骗举报、报案助手、诈骗预警、身份核实、风险查询、App自检、骗局曝光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可以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被骗可能性。其下载的方法是,用户可在手机自带官方应用市场搜索“国家反诈中心”免费安装,安装后选择并填写手机号进行注册,根据相关提示完善个人信息。同时,警方提醒人们实名下载安装此App后,要启用“来电预警”功能,因为此功能可对疑似诈骗电话自动报警,提示机主警惕诈骗活动。
记者:杨占文
(网络图片)
【贵州:绿色发展的司法逻辑越来越清晰】2019年,贵州法院共受理各类生态环境资源案件12617件,受理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9件,受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4件,呈现出起诉主体日趋多元、受保护环境公益更加广泛、公众参与程度不断增强、审判质效继续提升的良好趋势。
司法进程的助推器
2015年8月31日,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卫城镇法庭受理了一起有些不一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贵州泰蘋河生态养殖开发有限公司在贵州清镇戈家寨水库从事鲟鱼养殖。2014年10月,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在戈家寨水库上游河段筑坝取水后,下游河道水量明显减少,泰蘋河公司养殖的鲟鱼出现大量死亡。泰蘋河公司认为,华锦公司在未通知下游用水户做好应对准备的情况下,擅自蓄水断水,导致其养殖的鲟鱼因缺氧窒息而大量死亡,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华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被移送到清镇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后,主审法官罗光黔以多年环境资源审判经验所练就的敏锐“嗅觉”判断,该案的一大关键点是河流生态流量问题:“当时,我国并没有这方面明确的法律规定,正因为如此,合议庭一开始就决定要把这个案子办得扎扎实实。”
合议庭经过分析,认为案件有三个主要矛盾焦点:华锦公司是否存在非法蓄水问题;鲟鱼的窒息死亡是否与河水水流不足存在因果关系;泰蘋河公司的实际损失究竟是多少。
在庭审举证质证环节,几份证据让这三个问题迎刃而解。一是《清镇市戈家寨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它证明了至2015年4月23日,华锦公司拦水坝出水口处下放的生态水量约为12升/秒,仅达到相关部门规定的保证下游灌溉和生态流量标准的1/25。
二是贵州省水产技术推广站出具的《贵州泰蘋河生态养殖开发有限公司鲟鱼异常死亡原因分析报告》。该报告认为,鲟鱼的突发性大量死亡可排除人为敲击致死、毒物致死、病害致死等因素,确与溶氧量不足有关,三位专家还到庭接受质询。
三是清镇市王庄乡人民政府提供的称重数据。经统计,泰蘋河公司养殖的1斤/尾以下的鱼种小鲟鱼死亡24579.2斤,3-5斤/尾的成品鱼死亡20982.2斤。为谨慎起见,合议庭通过前往主要农贸市场调查、上网查询资料等方式了解当时贵阳市鲟鱼及鱼苗价格,综合各方结果后最终以鱼苗18元/斤、成鱼15元/斤的价格作为计算损失的依据,判决华锦公司赔偿泰蘋河公司经济损失757158.6元。华锦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7年12月,该案肯定了生态流量的重要价值,维护了生态流量受益方的合法权益,对于人民法院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案件具有指导意义,入选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此后,该案又被选为首批十大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被提供给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向世界发布。
2007年,全国第一家环保法庭在清镇法院成立。此后,贵州法院打造的精品环境资源审判案例不胜枚举,经过沉淀后形成了环资审判工作的“指南针”。2019年,贵州法院有1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5案例分别入选全国五大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典型案例、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等;1位环资审判法官荣获“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
新阶段的司法逻辑
2019年,贵州生产总值增长8.3%,连续9年位居全国前列,连续3年位居全国第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6%,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建设步伐也在加快,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8.5%,地表水水质状况总体为优,县城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生态与经济在贵州得到双轨推进。与此同时,环资审判的“贵州模式”进入新的跃升阶段,绿色与发展的司法逻辑在贵州法院越来越清晰。
2019年4月24日,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主持召开全省深化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专题座谈会。两天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专题听取了六盘水市“关于六盘水市煤矿涉法涉诉情况”的汇报。韩德洋要求贵州高院立即成立涉法涉诉煤矿案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案件审判路径、标准,要求全省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紧扣省内能源改革政策,保障兼并重组的成果。
5月9日,贵州高院工作领导小组来到六盘水市召开煤矿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调研座谈会,充分听取了六盘水市能源局、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六盘水市煤矿企业涉法涉诉问题的情况汇报。随后,小组对搜集到的十个问题进行了分类,交由贵州高院执行局、环资审判庭协调处理。
为了实现生态环保和经济发展的双重价值观,贵州法院积极探索环资审判领域的“枫桥经验”,让各方都能坐下来达成修复协议,把企业从环境的破坏者变为环境的主动修复者。同时,通过司法介入督促企业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积极整改,合法生产经营,尽量避免因诉讼导致企业倒闭情况的发生。
2012年6月,受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委托,息烽诚诚劳务有限公司承担了开磷化肥公司的污泥渣清运工作。12月起,息烽劳务公司在未办理任何堆存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在息烽县小寨坝镇大鹰田非法倾倒工业废渣。至2015年底,一个占地约100亩、堆存量约8万立方米的废渣堆在息烽劳务公司日复一日的倾倒中就此诞生。
2017年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指定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作为代表人,就大鹰田废渣倾倒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事宜,与息烽劳务公司、开磷化肥公司进行磋商。
在磋商前,贵州省环保厅听取了法院的建议,由贵州省律师协会作为第三方负责组织磋商事宜。最终双方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由法院对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2019年6月5日,该案与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诉贵州省六盘水双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阮正华、田锦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一起入选人民法院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典型案例。
多方联动的保护机制
2019年9月18日,遵义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遵义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均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遵义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还会签了《关于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相关问题的意见(一)》(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特殊情况下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界定方法”“购买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的罪与非罪”“非法采挖、移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定罪方法”“行为人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主观认知的评价体系以及对定罪量刑的影响”“毁林占地情形中的犯罪事实认定”“滥(盗)伐林木刑事案件中被毁林木蓄积量计算方法”等八个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详细规定,为解决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在办理涉林案件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了统一的法律适用标准。
就在两年前,遵义中院还通过联席会议发出设立专项资金账户的倡议,得到成员单位一致认同,推动当地政府设立了省内第一个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并促成市政府出台《遵义市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一次性投入了200万元启动资金,为破解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款项收支管理、鉴定费用支出等难题提供了解决范例。
为共同建立长江上游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凝聚司法合力,共筑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贵州高院环资审判庭积极联系重庆、四川、云南三省高院,正在筹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长江上游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的意见》。除跨地区协作,贵州省内环资保护的跨部门合作也在蹄疾步稳地推进当中。
延伸的审判职能
2020年4月22日,贵州高院固定视频活动“黔法·基层行”来到安顺市紫云县格凸河镇羊场村。当天,法院现场巡回审理了一起涉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引来不少村民驻足围观。
庭审最后,被告人带着歉意说:“我因为文化水平低,不懂法,触犯了法律。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希望大家都能以我为戒。”在场村民表示,以前在农村里,像被告人一样到河里电鱼、去山上抓猫头鹰的行为都是很普遍的事。疫情发生后,才知道不能随便伤害野生动物。如今法院将活生生的例子带到自己眼前,心里的界限更加清晰了。
近年来,贵州持续增设环境生态保护法庭,将全省的绿水青山全部纳入司法管辖之下。不少环保法庭都采用巡回审理、公开审判的方式,扩大个案的影响效力,让更多的人看见绿水青山背后的法治力量。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20个2018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11月,由贵州高院副院长唐林主持的课题组成功中标“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研究”课题。课题组以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的特殊性为基础,全面探索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中私权、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保护机制,分别从实体制度和程序改革等多方面进行深度分析。2019年12月27日,课题组形成的多达40万字的调研报告顺利通过了课题验收。
2020年1月,贵州高院发布《贵州环境资源审判绿皮书》,从切实提高环境资源审判政治站位、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努力打造环境司法品牌等四个方面,通过中英双语,全面详实地介绍了2019年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
在审判中提炼生态文明的丰富精神内涵,又将这些精神财富重新作用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当前,贵州法院紧紧围绕“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持续多方发力,为多彩贵州的青山秀水保驾护航。
司法进程的助推器
2015年8月31日,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卫城镇法庭受理了一起有些不一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贵州泰蘋河生态养殖开发有限公司在贵州清镇戈家寨水库从事鲟鱼养殖。2014年10月,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在戈家寨水库上游河段筑坝取水后,下游河道水量明显减少,泰蘋河公司养殖的鲟鱼出现大量死亡。泰蘋河公司认为,华锦公司在未通知下游用水户做好应对准备的情况下,擅自蓄水断水,导致其养殖的鲟鱼因缺氧窒息而大量死亡,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华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被移送到清镇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后,主审法官罗光黔以多年环境资源审判经验所练就的敏锐“嗅觉”判断,该案的一大关键点是河流生态流量问题:“当时,我国并没有这方面明确的法律规定,正因为如此,合议庭一开始就决定要把这个案子办得扎扎实实。”
合议庭经过分析,认为案件有三个主要矛盾焦点:华锦公司是否存在非法蓄水问题;鲟鱼的窒息死亡是否与河水水流不足存在因果关系;泰蘋河公司的实际损失究竟是多少。
在庭审举证质证环节,几份证据让这三个问题迎刃而解。一是《清镇市戈家寨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它证明了至2015年4月23日,华锦公司拦水坝出水口处下放的生态水量约为12升/秒,仅达到相关部门规定的保证下游灌溉和生态流量标准的1/25。
二是贵州省水产技术推广站出具的《贵州泰蘋河生态养殖开发有限公司鲟鱼异常死亡原因分析报告》。该报告认为,鲟鱼的突发性大量死亡可排除人为敲击致死、毒物致死、病害致死等因素,确与溶氧量不足有关,三位专家还到庭接受质询。
三是清镇市王庄乡人民政府提供的称重数据。经统计,泰蘋河公司养殖的1斤/尾以下的鱼种小鲟鱼死亡24579.2斤,3-5斤/尾的成品鱼死亡20982.2斤。为谨慎起见,合议庭通过前往主要农贸市场调查、上网查询资料等方式了解当时贵阳市鲟鱼及鱼苗价格,综合各方结果后最终以鱼苗18元/斤、成鱼15元/斤的价格作为计算损失的依据,判决华锦公司赔偿泰蘋河公司经济损失757158.6元。华锦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7年12月,该案肯定了生态流量的重要价值,维护了生态流量受益方的合法权益,对于人民法院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案件具有指导意义,入选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此后,该案又被选为首批十大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被提供给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向世界发布。
2007年,全国第一家环保法庭在清镇法院成立。此后,贵州法院打造的精品环境资源审判案例不胜枚举,经过沉淀后形成了环资审判工作的“指南针”。2019年,贵州法院有1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5案例分别入选全国五大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典型案例、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等;1位环资审判法官荣获“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
新阶段的司法逻辑
2019年,贵州生产总值增长8.3%,连续9年位居全国前列,连续3年位居全国第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6%,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建设步伐也在加快,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8.5%,地表水水质状况总体为优,县城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生态与经济在贵州得到双轨推进。与此同时,环资审判的“贵州模式”进入新的跃升阶段,绿色与发展的司法逻辑在贵州法院越来越清晰。
2019年4月24日,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主持召开全省深化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专题座谈会。两天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专题听取了六盘水市“关于六盘水市煤矿涉法涉诉情况”的汇报。韩德洋要求贵州高院立即成立涉法涉诉煤矿案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案件审判路径、标准,要求全省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紧扣省内能源改革政策,保障兼并重组的成果。
5月9日,贵州高院工作领导小组来到六盘水市召开煤矿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调研座谈会,充分听取了六盘水市能源局、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六盘水市煤矿企业涉法涉诉问题的情况汇报。随后,小组对搜集到的十个问题进行了分类,交由贵州高院执行局、环资审判庭协调处理。
为了实现生态环保和经济发展的双重价值观,贵州法院积极探索环资审判领域的“枫桥经验”,让各方都能坐下来达成修复协议,把企业从环境的破坏者变为环境的主动修复者。同时,通过司法介入督促企业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积极整改,合法生产经营,尽量避免因诉讼导致企业倒闭情况的发生。
2012年6月,受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委托,息烽诚诚劳务有限公司承担了开磷化肥公司的污泥渣清运工作。12月起,息烽劳务公司在未办理任何堆存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在息烽县小寨坝镇大鹰田非法倾倒工业废渣。至2015年底,一个占地约100亩、堆存量约8万立方米的废渣堆在息烽劳务公司日复一日的倾倒中就此诞生。
2017年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指定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作为代表人,就大鹰田废渣倾倒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事宜,与息烽劳务公司、开磷化肥公司进行磋商。
在磋商前,贵州省环保厅听取了法院的建议,由贵州省律师协会作为第三方负责组织磋商事宜。最终双方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由法院对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2019年6月5日,该案与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诉贵州省六盘水双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阮正华、田锦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一起入选人民法院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典型案例。
多方联动的保护机制
2019年9月18日,遵义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遵义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均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遵义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还会签了《关于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相关问题的意见(一)》(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特殊情况下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界定方法”“购买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的罪与非罪”“非法采挖、移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定罪方法”“行为人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主观认知的评价体系以及对定罪量刑的影响”“毁林占地情形中的犯罪事实认定”“滥(盗)伐林木刑事案件中被毁林木蓄积量计算方法”等八个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详细规定,为解决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在办理涉林案件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了统一的法律适用标准。
就在两年前,遵义中院还通过联席会议发出设立专项资金账户的倡议,得到成员单位一致认同,推动当地政府设立了省内第一个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并促成市政府出台《遵义市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一次性投入了200万元启动资金,为破解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款项收支管理、鉴定费用支出等难题提供了解决范例。
为共同建立长江上游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凝聚司法合力,共筑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贵州高院环资审判庭积极联系重庆、四川、云南三省高院,正在筹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长江上游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的意见》。除跨地区协作,贵州省内环资保护的跨部门合作也在蹄疾步稳地推进当中。
延伸的审判职能
2020年4月22日,贵州高院固定视频活动“黔法·基层行”来到安顺市紫云县格凸河镇羊场村。当天,法院现场巡回审理了一起涉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引来不少村民驻足围观。
庭审最后,被告人带着歉意说:“我因为文化水平低,不懂法,触犯了法律。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希望大家都能以我为戒。”在场村民表示,以前在农村里,像被告人一样到河里电鱼、去山上抓猫头鹰的行为都是很普遍的事。疫情发生后,才知道不能随便伤害野生动物。如今法院将活生生的例子带到自己眼前,心里的界限更加清晰了。
近年来,贵州持续增设环境生态保护法庭,将全省的绿水青山全部纳入司法管辖之下。不少环保法庭都采用巡回审理、公开审判的方式,扩大个案的影响效力,让更多的人看见绿水青山背后的法治力量。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20个2018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11月,由贵州高院副院长唐林主持的课题组成功中标“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研究”课题。课题组以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的特殊性为基础,全面探索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中私权、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保护机制,分别从实体制度和程序改革等多方面进行深度分析。2019年12月27日,课题组形成的多达40万字的调研报告顺利通过了课题验收。
2020年1月,贵州高院发布《贵州环境资源审判绿皮书》,从切实提高环境资源审判政治站位、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努力打造环境司法品牌等四个方面,通过中英双语,全面详实地介绍了2019年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
在审判中提炼生态文明的丰富精神内涵,又将这些精神财富重新作用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当前,贵州法院紧紧围绕“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持续多方发力,为多彩贵州的青山秀水保驾护航。
回顾与展望:中国社会经济史学百年沧桑
牛耕与犁的起源和发展
试论西周春秋时期的贵族经济
论青川秦牍中的“为田”制度
商品经济与两汉农民的历史命运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田园经济与商品生产
北魏均田制研究史
唐代水车的使用与推广
唐代藩镇割据与商业
唐后期五代诸军州镇屯田营田的若干变化
——土地私有与国家基层政治体制的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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