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身边事# 【高速路上逆行与货车相撞! 男子驾照“戳脱”还负全责!】5月29日早上,驾驶员廖某在S70沐马高速公路上因走错了路,逆行进入高速,谁知与迎面而来的货车相撞,廖某的驾驶证被记12分,同时还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月29日早上6时许,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十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的货车在S70沐马高速沐川收费站附近发生了交通事故,与一辆逆向行驶的皮卡车发生碰撞。接警后大队高度重视,让两个驾驶员立即转移到安全地带,并通知民警前往现场。
民警在现场看到,一辆“川A”蓝牌货车与一辆“川L”牌照的皮卡车发生侧面碰撞,皮卡车尾部受损较为严重。面对民警的询问,皮卡车驾驶员廖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廖某称,当天早上,他拉着一车蜜蜂从犍为上高速准备运到沐川南收费站附近,到达沐川枢纽附近时,因不熟悉路况走错了路,他见估摸着大清早路上应该没什么车,便原地掉头从匝道逆行上高速,哪知还没开多远,迎面来了一辆货车,廖某躲闪不及,两辆车撞上了,所幸车速不快,对方又是空车,才没有酿成更严重的后果。
民警当场对廖某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廖某因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机动车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其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因此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公安提示:高速公路情况瞬息万变,逆行、倒车等违法行为一旦遇到对向(后方)来车,往往来不及反应,极易酿成交通事故。驾驶员如错过高速公路出口,应该选择在下一个出口下高速。(记者罗晓玲 高速公安供图)
5月29日早上6时许,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十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的货车在S70沐马高速沐川收费站附近发生了交通事故,与一辆逆向行驶的皮卡车发生碰撞。接警后大队高度重视,让两个驾驶员立即转移到安全地带,并通知民警前往现场。
民警在现场看到,一辆“川A”蓝牌货车与一辆“川L”牌照的皮卡车发生侧面碰撞,皮卡车尾部受损较为严重。面对民警的询问,皮卡车驾驶员廖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廖某称,当天早上,他拉着一车蜜蜂从犍为上高速准备运到沐川南收费站附近,到达沐川枢纽附近时,因不熟悉路况走错了路,他见估摸着大清早路上应该没什么车,便原地掉头从匝道逆行上高速,哪知还没开多远,迎面来了一辆货车,廖某躲闪不及,两辆车撞上了,所幸车速不快,对方又是空车,才没有酿成更严重的后果。
民警当场对廖某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廖某因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机动车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其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因此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公安提示:高速公路情况瞬息万变,逆行、倒车等违法行为一旦遇到对向(后方)来车,往往来不及反应,极易酿成交通事故。驾驶员如错过高速公路出口,应该选择在下一个出口下高速。(记者罗晓玲 高速公安供图)
【即日起成都这个人行横道口启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记者今天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从即日起,成都市南新街37号人行横道口启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等违法进行抓拍。
记者 康沙 、孙静
记者今天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从即日起,成都市南新街37号人行横道口启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等违法进行抓拍。
记者 康沙 、孙静
【江陵县开展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培训】5月26日,江陵县开展“百日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工作”培训会。会上,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通过宣传片展示、现场讲解等方式,就如何对行人不走斑马线、随意横穿马路,电动车摩托车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进行了详细讲解。会议还对各单位做好志愿服务、落实文明劝导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此次培训,将进一步提升我县交通志愿者服务水平,发挥志愿者的文明交通劝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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