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年:1998
身高:160
职业:国企
收入:12w
学历:本科
星座:天蝎座
现居:杭州
车房:无房无车
婚史:未婚
自我介绍:我的性格正经偏文静,谈到兴趣爱好方面话会多一些,心态开朗乐观。有什么问题会及时沟通,我是一个比较简单的人,不喜欢麻烦事,毕竟工作已经很难了,所以希望生活能简单点,大家多些真诚少些套路。有一颗少女心,注重细节,很多暖心举动可以让你在我心目中的好感度upup!
择偶标准
1、希望你是89-97年左右,身高173cm+,具体哪里人不限定,在杭州定居就好
2、征信良好,有上进心,有主见,有稳定工作和未来的一些规划,会做饭,少烟少酒不嫖赌,不沉迷游戏,没有暴力倾向,穿着干净不油腻,有点点浪漫细胞不要太钢铁直男。
3、对动漫之类的不排斥(必须项),如果同是2.5次元的最好~4 如果在某方面特别让我崇拜就更好啦~(不强求)
5、认真对待感情,海王勿扰。尊重我且有责任心,不妈宝。
身高:160
职业:国企
收入:12w
学历:本科
星座:天蝎座
现居:杭州
车房:无房无车
婚史:未婚
自我介绍:我的性格正经偏文静,谈到兴趣爱好方面话会多一些,心态开朗乐观。有什么问题会及时沟通,我是一个比较简单的人,不喜欢麻烦事,毕竟工作已经很难了,所以希望生活能简单点,大家多些真诚少些套路。有一颗少女心,注重细节,很多暖心举动可以让你在我心目中的好感度upup!
择偶标准
1、希望你是89-97年左右,身高173cm+,具体哪里人不限定,在杭州定居就好
2、征信良好,有上进心,有主见,有稳定工作和未来的一些规划,会做饭,少烟少酒不嫖赌,不沉迷游戏,没有暴力倾向,穿着干净不油腻,有点点浪漫细胞不要太钢铁直男。
3、对动漫之类的不排斥(必须项),如果同是2.5次元的最好~4 如果在某方面特别让我崇拜就更好啦~(不强求)
5、认真对待感情,海王勿扰。尊重我且有责任心,不妈宝。
【张磊下神坛 】
1. 2022年走下神坛的人有很多,张磊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需要注意的是,当我们说到“张磊下神坛”的时候,并非是什么舆论审判,而是简单代表了市场对于投资主体的反作用力——就像投资主体本身对于市场有作用力一样。简单点的解释就是,当某个投资者有能力凭借自己的名声去影响市场风向的时候,就需要承担随之而来的风险和代价。
2. 张磊曾反复多次表达,高瓴资本是一个“长期结构化价值投资”的资产管理公司,这个定义给价值投资加了一个关键定语“结构化”。虽然张磊熟稔巴菲特式的价值投资理念,但非常显然,他没有以原教旨的方式和态度去践行这些理念,而是在此基础上,按照自己的逻辑去调整投资战术。高瓴资本从未承诺过自己会是中国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张磊也没有像巴菲特一样做时间的朋友。
3. 在2016年之前,虽然张磊也有大量的二级市场投资,但更多时候其实是以一个风险投资者的面孔出现的。最典型、最被人所熟知的桥段,就是2010年京东经营陷入困境,刘强东希望张磊能够出资7500万美元,张磊却决定出资3亿美元,“要么不投资,要么就投3亿。”当时的张磊和高瓴仍没破圈。其真正被大众所熟知实际上开始于2020年,那一年《价值》正式出版。更重要的是,那一年是“价值投资”在A股市场最狂热的时期。
4. 2020年《价值》的出版,成为了张磊系统性总结自己投资逻辑的标志性事件。在那本书中,张磊将自己的投资逻辑总结为三方面:守正出奇、弱水三千,但取一瓢、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粗浅地解释这三方面意思就是:稳健投资的同时博取高收益、广泛筛选且集中投资、相信优质公司的长期价值和市场表现。这三条与彼时“强者恒强、买龙头、长期持有各种茅”的投资风向高度吻合,张磊也由此成了散户(和大量机构投资者)眼里中国顶级价值投资者的代表。
5. 2020年之后,鼎盛时期的高瓴资有一种魔力,能够带动大量资本的动向——当然这是建立在以往大量成功投资案例的基础上。筛选最优质企业,与企业长期共同成长,并超额获利的美好图景,深深地吸引着每一个在炒小炒烂泥潭中挣扎多年的投资者们。高瓴的投资动作在市场上形成了非常强的指引作用,这在其2020年对宁德时代、隆基股份两笔投资的过程中体现得尤其充分,有大大小小无数的投资者跟随了张磊的脚步。
6. 美股市场上,张磊的动作同样凌厉。在“重仓中国”的大原则下,高瓴资本成了在美中概股最大牌的买家之一。其中有一部分是在上市前就以风险投资方式进入的,最具典型的代表就是逸仙电商(完美日记)和蔚来汽车。在Archegos资本创始人Bill Huang爆仓之后,长期持有大量中概股、科技股股票的高瓴资本,同样无法在这次历史级别的局部股灾中幸免于难。张磊先后重仓过的阿里巴巴、京东、爱奇艺、拼多多、新加坡SEA等股票都出现过大幅下跌。其中还有在高位大量建仓买入之后暴跌,在暴跌之后清仓退出的情况出现,典型代表包括了阿里、拼多多、BOSS直聘等。
7. 张磊在《价值》一书中把爱尔眼科当作非常重要的投资案例讲述,给予了足够多的篇幅。但在2021年三季度最终清仓卖出。与此情况类似的还有良品铺子、宁德时代等。对于任何投资者来说,在高估值的情况下选择抛售都是理性且理所应当的,但追随者却不一定会这么想。现实发生的是,当张磊选择抛售这些高估值的优质资产时,仍然引起了市场舆论层面大量不满的声音,他也因此被送上了一个“领导的朋友”的标签。
8. 张磊在其投资历程中多次、充分地证明了自己极强的能力,从而获得了来自投资人的信任——不论是跟投者还是真正的金主。得到资金方充分的信任之后,高瓴也在投资类型、方向、范围上进行了扩容,从最早侧重消费、医疗和互联网企业开始,逐步拓展到先进制造、硬科技、企业服务、前沿科技等领域,并配套进行了新消费、碳中和、硬核科技等多类基金的融资,还进行了更多的早期轮次投资。这相当于传统商业企业进行了产能扩张和多元化扩张,将会有大量突破能力圈的情况出现,正是容易犯下决策错误的时期。
9.最近市场上出现的关于高瓴资本的消息是,公司年初与高毅、中金、摩根大通等机构共同参与的上市公司用友网络的定向增发。共计53亿元定增资金被一股脑地套在高点上,浮亏超过了20亿元。其中张磊在这个项目上掷出10亿元,浮亏约为40%。根据华夏时报的报道,这笔投资失误或许是因为“当时从用友获得的信息和事实有出入。”
10.“欲戴王冠必承其重”,高瓴近期局面的不顺,与此前的一路顺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对于张磊来说,此时走下神坛并非坏事——远离被无脑追捧的狂热氛围,也就不会被这种狂热的反作用力伤害。追根究底,投资机构最关键的是要对出资人负责。而对于出资人来说,投资机构的出色业绩要比一堆华丽的虚名实际得多。
1. 2022年走下神坛的人有很多,张磊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需要注意的是,当我们说到“张磊下神坛”的时候,并非是什么舆论审判,而是简单代表了市场对于投资主体的反作用力——就像投资主体本身对于市场有作用力一样。简单点的解释就是,当某个投资者有能力凭借自己的名声去影响市场风向的时候,就需要承担随之而来的风险和代价。
2. 张磊曾反复多次表达,高瓴资本是一个“长期结构化价值投资”的资产管理公司,这个定义给价值投资加了一个关键定语“结构化”。虽然张磊熟稔巴菲特式的价值投资理念,但非常显然,他没有以原教旨的方式和态度去践行这些理念,而是在此基础上,按照自己的逻辑去调整投资战术。高瓴资本从未承诺过自己会是中国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张磊也没有像巴菲特一样做时间的朋友。
3. 在2016年之前,虽然张磊也有大量的二级市场投资,但更多时候其实是以一个风险投资者的面孔出现的。最典型、最被人所熟知的桥段,就是2010年京东经营陷入困境,刘强东希望张磊能够出资7500万美元,张磊却决定出资3亿美元,“要么不投资,要么就投3亿。”当时的张磊和高瓴仍没破圈。其真正被大众所熟知实际上开始于2020年,那一年《价值》正式出版。更重要的是,那一年是“价值投资”在A股市场最狂热的时期。
4. 2020年《价值》的出版,成为了张磊系统性总结自己投资逻辑的标志性事件。在那本书中,张磊将自己的投资逻辑总结为三方面:守正出奇、弱水三千,但取一瓢、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粗浅地解释这三方面意思就是:稳健投资的同时博取高收益、广泛筛选且集中投资、相信优质公司的长期价值和市场表现。这三条与彼时“强者恒强、买龙头、长期持有各种茅”的投资风向高度吻合,张磊也由此成了散户(和大量机构投资者)眼里中国顶级价值投资者的代表。
5. 2020年之后,鼎盛时期的高瓴资有一种魔力,能够带动大量资本的动向——当然这是建立在以往大量成功投资案例的基础上。筛选最优质企业,与企业长期共同成长,并超额获利的美好图景,深深地吸引着每一个在炒小炒烂泥潭中挣扎多年的投资者们。高瓴的投资动作在市场上形成了非常强的指引作用,这在其2020年对宁德时代、隆基股份两笔投资的过程中体现得尤其充分,有大大小小无数的投资者跟随了张磊的脚步。
6. 美股市场上,张磊的动作同样凌厉。在“重仓中国”的大原则下,高瓴资本成了在美中概股最大牌的买家之一。其中有一部分是在上市前就以风险投资方式进入的,最具典型的代表就是逸仙电商(完美日记)和蔚来汽车。在Archegos资本创始人Bill Huang爆仓之后,长期持有大量中概股、科技股股票的高瓴资本,同样无法在这次历史级别的局部股灾中幸免于难。张磊先后重仓过的阿里巴巴、京东、爱奇艺、拼多多、新加坡SEA等股票都出现过大幅下跌。其中还有在高位大量建仓买入之后暴跌,在暴跌之后清仓退出的情况出现,典型代表包括了阿里、拼多多、BOSS直聘等。
7. 张磊在《价值》一书中把爱尔眼科当作非常重要的投资案例讲述,给予了足够多的篇幅。但在2021年三季度最终清仓卖出。与此情况类似的还有良品铺子、宁德时代等。对于任何投资者来说,在高估值的情况下选择抛售都是理性且理所应当的,但追随者却不一定会这么想。现实发生的是,当张磊选择抛售这些高估值的优质资产时,仍然引起了市场舆论层面大量不满的声音,他也因此被送上了一个“领导的朋友”的标签。
8. 张磊在其投资历程中多次、充分地证明了自己极强的能力,从而获得了来自投资人的信任——不论是跟投者还是真正的金主。得到资金方充分的信任之后,高瓴也在投资类型、方向、范围上进行了扩容,从最早侧重消费、医疗和互联网企业开始,逐步拓展到先进制造、硬科技、企业服务、前沿科技等领域,并配套进行了新消费、碳中和、硬核科技等多类基金的融资,还进行了更多的早期轮次投资。这相当于传统商业企业进行了产能扩张和多元化扩张,将会有大量突破能力圈的情况出现,正是容易犯下决策错误的时期。
9.最近市场上出现的关于高瓴资本的消息是,公司年初与高毅、中金、摩根大通等机构共同参与的上市公司用友网络的定向增发。共计53亿元定增资金被一股脑地套在高点上,浮亏超过了20亿元。其中张磊在这个项目上掷出10亿元,浮亏约为40%。根据华夏时报的报道,这笔投资失误或许是因为“当时从用友获得的信息和事实有出入。”
10.“欲戴王冠必承其重”,高瓴近期局面的不顺,与此前的一路顺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对于张磊来说,此时走下神坛并非坏事——远离被无脑追捧的狂热氛围,也就不会被这种狂热的反作用力伤害。追根究底,投资机构最关键的是要对出资人负责。而对于出资人来说,投资机构的出色业绩要比一堆华丽的虚名实际得多。
孩子逛超市时吵着口渴了,母亲就从货架上拿了一瓶饮料给孩子先喝了。孩子喝完以后,母亲拿着空瓶去买单,老板却认为母亲的行为是盗窃,要求母亲偷一赔十!老板说:在没有付钱的情况下,饮料还属于超市,不问自取就是偷!
张女士带孩子逛超市,她觉得自己只要不逃单,拿空瓶子去买单其实性质是一样的,超市并没有什么损失。可是,这次她遇到的老板却让她傻眼了!(来源:观察者网)
老板说,你来我超市买东西,只要还没付钱,那饮料的所有权就是我的,那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喝了,是不是就等于偷吃了我的东西?我们超市有规矩,偷一赔十,你按10倍赔偿才能走!
张女士说,我今天如果偷喝不买单被你抓住,我肯定赔。但是我孩子吵着口渴,我才提前给他喝了,事后也主动买单了,怎么能冤枉我偷呢?哪怕去饭店吃饭,也是先吃饭后买单的,难道去饭店先吃就是偷了?你不能不讲道理?
老板说,你去饭店吃饭,那是人家把菜端上来给你的,视为人家同意了。但你没问过我,不问自取就是偷!如果每个顾客都来我超市大吃特吃,然后再买单,我到时候账都算不清楚了!
1、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先喝饮料后付钱,到底算不算盗窃呢?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 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需要构成“四要件说”,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从主观上来看,张女士主动拿着空瓶子去买单,没有把饮料瓶子给藏起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从客观上来看,张女士在收银台和老板发生争论,她是主动要买单,没有离开超市,属于超市老板的可控范围内,张女士也没有实施使老板失去对饮料控制的行为,故张女士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2、那么,从民事的角度看,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张女士去超市买东西,实际上与超市形成了买卖合同的关系!超市将饮料摆放在货架上,并且明码标价,视为向顾客发出要约,张女士从货架上把饮料拿下来,视为承诺,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
但是,超市没有提前告知顾客怎么履约,何时履约。简单点说,超市没有提前告知张女士要先买单才能吃,张女士只要结账即可,并不违法!
而且,张女士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有支付合同款项的意愿,所以张女士不存在违约或者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
3、那么,超市老板有权利要求张女士偷一赔十吗?这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偷一赔十”,可以认定为是霸 王条款!超市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罚款权,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张女士按照10倍赔。如果真的有人偷了超市的东西,那也只需要把东西退回,或者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能向顾客加倍索取!而怎么处理小偷,那是警方的事情了。
另外,张女士要付钱,老板却说不付10倍的钱就不让走,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且,老板咬定张女士是盗窃,也可以视为对张女士的威胁,对其产生精神强制,进而向其索取“赔偿”,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
不过,一瓶饮料也就几块钱,达不到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其实,是否构成盗窃,就看有没有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张女士拿着饮料瓶主动去柜台结账,这是公平交易,没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喝完饮料,没有把瓶子藏起来,也没有偷偷离开,而是在布满监控的超 市里,拿着空瓶去买单,这又何来的秘密窃取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支持老板还是张女士呢?说说你的看法吧?
张女士带孩子逛超市,她觉得自己只要不逃单,拿空瓶子去买单其实性质是一样的,超市并没有什么损失。可是,这次她遇到的老板却让她傻眼了!(来源:观察者网)
老板说,你来我超市买东西,只要还没付钱,那饮料的所有权就是我的,那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喝了,是不是就等于偷吃了我的东西?我们超市有规矩,偷一赔十,你按10倍赔偿才能走!
张女士说,我今天如果偷喝不买单被你抓住,我肯定赔。但是我孩子吵着口渴,我才提前给他喝了,事后也主动买单了,怎么能冤枉我偷呢?哪怕去饭店吃饭,也是先吃饭后买单的,难道去饭店先吃就是偷了?你不能不讲道理?
老板说,你去饭店吃饭,那是人家把菜端上来给你的,视为人家同意了。但你没问过我,不问自取就是偷!如果每个顾客都来我超市大吃特吃,然后再买单,我到时候账都算不清楚了!
1、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先喝饮料后付钱,到底算不算盗窃呢?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 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需要构成“四要件说”,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从主观上来看,张女士主动拿着空瓶子去买单,没有把饮料瓶子给藏起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从客观上来看,张女士在收银台和老板发生争论,她是主动要买单,没有离开超市,属于超市老板的可控范围内,张女士也没有实施使老板失去对饮料控制的行为,故张女士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2、那么,从民事的角度看,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张女士去超市买东西,实际上与超市形成了买卖合同的关系!超市将饮料摆放在货架上,并且明码标价,视为向顾客发出要约,张女士从货架上把饮料拿下来,视为承诺,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
但是,超市没有提前告知顾客怎么履约,何时履约。简单点说,超市没有提前告知张女士要先买单才能吃,张女士只要结账即可,并不违法!
而且,张女士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有支付合同款项的意愿,所以张女士不存在违约或者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
3、那么,超市老板有权利要求张女士偷一赔十吗?这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偷一赔十”,可以认定为是霸 王条款!超市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罚款权,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张女士按照10倍赔。如果真的有人偷了超市的东西,那也只需要把东西退回,或者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能向顾客加倍索取!而怎么处理小偷,那是警方的事情了。
另外,张女士要付钱,老板却说不付10倍的钱就不让走,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且,老板咬定张女士是盗窃,也可以视为对张女士的威胁,对其产生精神强制,进而向其索取“赔偿”,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
不过,一瓶饮料也就几块钱,达不到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其实,是否构成盗窃,就看有没有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张女士拿着饮料瓶主动去柜台结账,这是公平交易,没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喝完饮料,没有把瓶子藏起来,也没有偷偷离开,而是在布满监控的超 市里,拿着空瓶去买单,这又何来的秘密窃取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支持老板还是张女士呢?说说你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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