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个公益寻人##河北##秦皇岛身边事# 寻2006年生2019年10月19日在河北秦皇岛抚宁区抚宁镇失踪的女孩孙明双,小眼睛、单眼皮、左侧脸有个痦子,双头旋。失踪当晚六点左右她骑黑电动车出门,说去隔壁村子(家东南方向距离500米左右)同学家换手机失联至今(在读七年级)。父母孙国强、李艳敏和姐姐。
https://t.cn/AidUsxz8 https://t.cn/RI7nY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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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日,我国正式废除了农业税。
之所以废除农业税,实在是这项税收。
第一:收的时候特别的不容易,很多基层干部和农民之间的矛盾特别大。
第二:农民的收入偏低,再加上收取他们的农业税,使得他们的生活水平,更加的下降。
而且在当时那点税收,实在是可有可无,可要可不要。
农民为这个国家做出的贡献实在是太大了,负担太重了。
#微博新知博主#
之所以废除农业税,实在是这项税收。
第一:收的时候特别的不容易,很多基层干部和农民之间的矛盾特别大。
第二:农民的收入偏低,再加上收取他们的农业税,使得他们的生活水平,更加的下降。
而且在当时那点税收,实在是可有可无,可要可不要。
农民为这个国家做出的贡献实在是太大了,负担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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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衰] 【 @陈有西 律师说:“顾雏军案、王林案、XX案、四川五粮液古窖案、江西县长涂建忠案、广东信力建䅁、山东烟台恒丰银行董事长案,都是我正在办的,遥遥无期。没有一个不是超过侦查、起诉、审判时限。中国的法律程序都是公检法在公开大肆违反,而且是全国性的”。 https://t.cn/Evcwhse。】一件被最高检认定为“全过程”违法的行政强拆案, 历时十六年还未等到 “案结事了” !让人不禁要问;“公平和正义”离我们有多远?芳华巳逝、面目全非,人生能有几个十六年???
[衰][衰] 当事人合法房屋于2006年10月29日遭开发商勾结当地政府违法強拆、而且至今零补偿的不公,没有采取有违法治的过激行为,而是选择依法诉讼去坚持自已的合法权益,可“南京市中院”和“江苏省高院”竟然无视 “职权法定、越权无效”这个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裁定违法行政强拆人胜诉,而且禁止"区级"政府责成强拆“这一法条”是适用于全国的禁止性规范。江蘇省不是法外之地,所以 南京市区一级政府不可能有超越该“國条”的权限!从实体合法性、程序合法性两个角度都鲜明指出了南京市 秦淮区政府“关于责成强制拆除(本人)小船板巷29号房屋”违法。无行政强拆主体资格,又不履行法定强拆程序,凭良知就能够明断是非的案件,南京市中院、江苏省高院 竟然裁定违法行政强拆人胜诉,完全有悖法律、有悖法理、有悖常理!如此办案的法官是文盲?是法盲?简直就是助纣为虐、祸害百姓的流氓!
[衰][衰] 对于地方法院有明显过错的行政案件,地方检察官也是良知泯灭、与“衙门”法院办案法官沆瀣一气,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由此可见司法人员不尊重法律,无视法律的存在、何来司法公正?司法的专横和对基本法制原则的完全藐视可见一斑。
[衰][衰] 自2006年10月29日 本人合法房屋被强拆起至今,当事人深深感受到了平民百姓告状、如此艰难!历时十六年还未等到 “案结事了” !!让人不禁要问;“公平和正义”离我们有多远?让申诉人和他的家庭陷入被劫境地而无门求告、是我国司法制度的毒瘤,比任何刁难诉讼参与人“冷.硬.横.推”的现象都更加恶劣!现如今司法人的道德沦丧,令人心酸、令人发指、令人悲哀,“草泥马”的天理不容!!!
申诉人:马景工
[衰][衰] 当事人合法房屋于2006年10月29日遭开发商勾结当地政府违法強拆、而且至今零补偿的不公,没有采取有违法治的过激行为,而是选择依法诉讼去坚持自已的合法权益,可“南京市中院”和“江苏省高院”竟然无视 “职权法定、越权无效”这个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裁定违法行政强拆人胜诉,而且禁止"区级"政府责成强拆“这一法条”是适用于全国的禁止性规范。江蘇省不是法外之地,所以 南京市区一级政府不可能有超越该“國条”的权限!从实体合法性、程序合法性两个角度都鲜明指出了南京市 秦淮区政府“关于责成强制拆除(本人)小船板巷29号房屋”违法。无行政强拆主体资格,又不履行法定强拆程序,凭良知就能够明断是非的案件,南京市中院、江苏省高院 竟然裁定违法行政强拆人胜诉,完全有悖法律、有悖法理、有悖常理!如此办案的法官是文盲?是法盲?简直就是助纣为虐、祸害百姓的流氓!
[衰][衰] 对于地方法院有明显过错的行政案件,地方检察官也是良知泯灭、与“衙门”法院办案法官沆瀣一气,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由此可见司法人员不尊重法律,无视法律的存在、何来司法公正?司法的专横和对基本法制原则的完全藐视可见一斑。
[衰][衰] 自2006年10月29日 本人合法房屋被强拆起至今,当事人深深感受到了平民百姓告状、如此艰难!历时十六年还未等到 “案结事了” !!让人不禁要问;“公平和正义”离我们有多远?让申诉人和他的家庭陷入被劫境地而无门求告、是我国司法制度的毒瘤,比任何刁难诉讼参与人“冷.硬.横.推”的现象都更加恶劣!现如今司法人的道德沦丧,令人心酸、令人发指、令人悲哀,“草泥马”的天理不容!!!
申诉人:马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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