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美食# #蚕豆# 春至浓处,蚕豆也碧碧绿绿地上市了。
被春捂暖的天地丰润朗畅,回荡出湿泥与青草延绵不绝的香气,叫人怡悦。小时候,蚕豆收获的时节,常常折了一捆捆的蚕豆杆回家。有时肚饿难耐,撅一根竹签串上嫩豆子扔进火塘里烤了吃,又香又酥,很是美妙。那蚕豆花也明媚迷离,白紫花瓣边两团醒目的墨点,摇曳着簌簌的花枝,遥遥看去,仿佛一群随风翩跹的蝴蝶。
新蚕豆嫩得像掐得出水,从毛茸茸的豆荚中剥离开,滚出粒粒玉石,豆衣里的豆瓣含翠生青,腰身微曲。细巧的蚕豆俨然一副楚楚可人的小家碧玉模样,可带皮与幼嫩的蒜叶清炒,亦可去了皮与红苋菜炒食,鲜气夺人。袁枚在《随园食单》里写:“新蚕豆之嫩者,以腔芥菜炒之。”吃后还赞说:“甚妙”。
或用一把青亮的葱花煎了,壳破肉绽,口感酥糯软嫩,气味清新烂漫。这蚕豆又是个羞赧娇气的女子,紧紧慢慢食之,绿油油风光一番,吃不了多少时日便迟暮了。所以一到蚕豆隆盛的季节,家家户户都赶着这趟儿鲜灵,就说我自己,天天吃也是不惧腻烦的。
最简单的烹法莫过于白灼,即为白水煮,挑那种不老不嫩的蚕豆,舌头裹得着粉糯的质感,豆壳又不耐咀嚼,颇有田野的清新原味。一吃起来真是不能停箸,跟嗑瓜子似的,必得一气为之,方觉馋意得解。此时清水出芙蓉的蚕豆,未有任何侵染,味清而隽,低浅的回味,在舌头根部弥散开,宕远了……
油盐煎蚕豆的味道亦是丰饶。油热煸几片蒜瓣,投焯水过的蚕豆,必得最后入盐,不然豆子便要发黑,水一次没足,焖得豆子形体微皱,酥鲜香浓,末了析出些许沙沙的豆汁。菜色油灿新嫩,如春枝缀绿,煞是好看。若嫌寡淡,可切些碎肉末伴炒,肉香飘逸,豆香正浓,临出锅撒一圈漂亮的葱花提味儿。这一丝春味,能够治愈困顿一冬的味蕾。
春天能吃到的多是云南蚕豆,至春末初夏本地蚕豆呼之欲出。到了蚕豆大量上市,街边总有三两妇人在角落悉悉索索剥蚕豆卖,每一年面孔不同。你站在边上买蚕豆,若稍稍久等,随耳便能听闻几个啼笑的故事。那些故事听着欣喜又惆怅。人活得混混沌沌,有时感到那生活的真谛啊,真不如一粒蚕豆来得青翠通透。
蚕豆的春天短暂,且费人力。是以,一般饭店嫌麻烦是没有这道菜的,有奢雅的素食餐厅应时而造,取蚕豆捣泥营造春光旖旎的意象,绿意殷殷,生趣盎然。年华稍老的蚕豆,豆嘴泛黑,豆肉愈发白黄紧实,此时拿来烧酸菜豆瓣汤,是一道生津飨胃的好菜。
川渝人家的秘密酸菜,每家风味不一,刚从土坛子里启出,鲜酸惹人垂涎。细细地切段儿,以油炒香,待醇厚的酸味儿熬得汹涌,再入豆瓣共煮,味美宜人。第一次在好友家喝到这个豆瓣儿汤,新陈风味交融,真是一种奇妙的结合,酸里透着鲜,鲜味又勾着酸,并未沾荤带肉,竟凛然成为了记忆中一种活脱脱的至味。
垂垂老矣的蚕豆风韵不减。老蚕豆被风日晒得硬硬朗朗的,密封贮藏好,随时嘴馋了,沸水泡开,高压锅炖熟,绵密沙口,用极嫩的青椒佐炒,就一碗绿豆清粥,畅爽无比。稍旧老一点的菜市仍可买到这种熟制的耙蚕豆,装在竹簸箕里,一般与豆干豆腐串着卖,足有大拇指那么肥硕。可惜会做耙蚕豆的人少之又少了,偶然得之,如获至宝。因为它是那么地温煦柔顺,随意炒一炒,滋味都不会错。
一提及蚕豆,我总是不自觉想起鲁迅笔下的茴香豆,和那遥远且凛冽的回响:“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鲁迅先生一生都在以笔为刀,以文字作战。被命运扼住咽喉艰难度日的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每每他潦倒地歪进咸亨酒店,只站着索酒,吃那盘五味杂陈的茴香豆。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被人挖苦嘲弄的他,一肚子的苦愁,一杯薄酒维系着他读书人的体面,大概配了温热的黄酒,这茴香豆的滋味方才没有那么悲凉。
在绍兴,随处可见茴香豆与黄酒,现煮的蚕豆软糯可口,风干的则回味深长。干蚕豆以热水泡软,可用指甲试一试韧度,放入砂锅,添少许香辛料,生抽糖盐调味。煮软煮透,水分收得干干的,或再以香油翻炒入味,是佐酒佐茶的尤物。
老蚕豆用沙炒食,家乡称“泡胡豆”,北方人又称“铁蚕豆”。性子刚强,肉质略蓬松,些许费牙但有趣。我们一家老少没事都爱磨这口消闲吃食,那豆子在嘴里“突突突”地蹦跶,清脆而悦耳,时不时奏出能消解日子乏味的声音。尤其默然独处时,突然心血来潮,抓一把悠悠干嚼,堵着心里不着边际的杂绪。一阵“轰鸣”的快乐,余下一堆深褐色的残躯败壳,才满意地咂咂嘴。
我从小爱吃的还有一种蚕豆作的零食——兰花豆。蚕豆濡清水稍浸泡,入油锅猛炸,豆壳霹雳爆开,豆肉俏皮地向外翻开,形似灿然的兰花,故名。兰花豆格外的酥脆,油润的香味中跳出一丝咸鲜,吃完一粒再咂摸一下手指头,味儿十分富足。从前父亲慢酌小酒,喜配一小碟这个兰花豆,豆香下肚,酒意酣畅。
家乡的怪味胡豆,风格怪诞奇诡,集麻辣香甜咸脆于一身,各种味道相辅相成,搭配完美,乃各处特产店拿得出手的巴渝味道。
远近闻名的郫县豆瓣酱少不了蚕豆这味灵魂。
豆瓣酱又是维系一家厨房烟火风光不可或缺的秘诀。每个四川人一上饭桌都能充当美食侦探。我一热爱厨艺的同学在我家吃饭,她灵敏的舌头一尝,露出惊喜的神色:“呀,你这回锅肉是自制豆瓣酱炒的吧!”
没错。自制的豆瓣酱香气扑鼻,且辣味突出,而买来的酱往往味道凝滞,质感疏离,油色不透亮。四川人又好捯饬美食,连各种调味料也不会放过。对于他们来说,豆瓣酱即是故乡滋味的根,不论世事如何飘摇变幻,人在酱在。要说川菜风靡世界的秘密,豆瓣酱是最大的功臣。
幼时见家里长辈制过豆瓣酱,将霉化好的蚕豆瓣儿,配上剁成茸的艳丽的二荆条,揉进雪花花的粗盐,金黄明亮的熟菜籽油,白酒袪豆腥杀菌,佐以香麻的花椒,装坛发酵数月。日盼夜想,豆瓣酱一呼一吸,几经考验终于成熟。
舀一勺细嗅:“这酱味醇,巴适”。
酱成馋来,对食物的期待与想象便由着这勺红亮妖娆的豆瓣酱愈发高涨。这红彤彤的豆瓣酱也似待嫁的姑娘,心神早已扑向那热腾腾而深情的煎炒蒸炸里头去了。当它与热油激情碰撞,辣椒与蚕豆浓郁相融,每一家从洞开的窗子飘出来那缕缕酱香,瞬间跃进新鲜的阳光里,闻之着迷。
被春捂暖的天地丰润朗畅,回荡出湿泥与青草延绵不绝的香气,叫人怡悦。小时候,蚕豆收获的时节,常常折了一捆捆的蚕豆杆回家。有时肚饿难耐,撅一根竹签串上嫩豆子扔进火塘里烤了吃,又香又酥,很是美妙。那蚕豆花也明媚迷离,白紫花瓣边两团醒目的墨点,摇曳着簌簌的花枝,遥遥看去,仿佛一群随风翩跹的蝴蝶。
新蚕豆嫩得像掐得出水,从毛茸茸的豆荚中剥离开,滚出粒粒玉石,豆衣里的豆瓣含翠生青,腰身微曲。细巧的蚕豆俨然一副楚楚可人的小家碧玉模样,可带皮与幼嫩的蒜叶清炒,亦可去了皮与红苋菜炒食,鲜气夺人。袁枚在《随园食单》里写:“新蚕豆之嫩者,以腔芥菜炒之。”吃后还赞说:“甚妙”。
或用一把青亮的葱花煎了,壳破肉绽,口感酥糯软嫩,气味清新烂漫。这蚕豆又是个羞赧娇气的女子,紧紧慢慢食之,绿油油风光一番,吃不了多少时日便迟暮了。所以一到蚕豆隆盛的季节,家家户户都赶着这趟儿鲜灵,就说我自己,天天吃也是不惧腻烦的。
最简单的烹法莫过于白灼,即为白水煮,挑那种不老不嫩的蚕豆,舌头裹得着粉糯的质感,豆壳又不耐咀嚼,颇有田野的清新原味。一吃起来真是不能停箸,跟嗑瓜子似的,必得一气为之,方觉馋意得解。此时清水出芙蓉的蚕豆,未有任何侵染,味清而隽,低浅的回味,在舌头根部弥散开,宕远了……
油盐煎蚕豆的味道亦是丰饶。油热煸几片蒜瓣,投焯水过的蚕豆,必得最后入盐,不然豆子便要发黑,水一次没足,焖得豆子形体微皱,酥鲜香浓,末了析出些许沙沙的豆汁。菜色油灿新嫩,如春枝缀绿,煞是好看。若嫌寡淡,可切些碎肉末伴炒,肉香飘逸,豆香正浓,临出锅撒一圈漂亮的葱花提味儿。这一丝春味,能够治愈困顿一冬的味蕾。
春天能吃到的多是云南蚕豆,至春末初夏本地蚕豆呼之欲出。到了蚕豆大量上市,街边总有三两妇人在角落悉悉索索剥蚕豆卖,每一年面孔不同。你站在边上买蚕豆,若稍稍久等,随耳便能听闻几个啼笑的故事。那些故事听着欣喜又惆怅。人活得混混沌沌,有时感到那生活的真谛啊,真不如一粒蚕豆来得青翠通透。
蚕豆的春天短暂,且费人力。是以,一般饭店嫌麻烦是没有这道菜的,有奢雅的素食餐厅应时而造,取蚕豆捣泥营造春光旖旎的意象,绿意殷殷,生趣盎然。年华稍老的蚕豆,豆嘴泛黑,豆肉愈发白黄紧实,此时拿来烧酸菜豆瓣汤,是一道生津飨胃的好菜。
川渝人家的秘密酸菜,每家风味不一,刚从土坛子里启出,鲜酸惹人垂涎。细细地切段儿,以油炒香,待醇厚的酸味儿熬得汹涌,再入豆瓣共煮,味美宜人。第一次在好友家喝到这个豆瓣儿汤,新陈风味交融,真是一种奇妙的结合,酸里透着鲜,鲜味又勾着酸,并未沾荤带肉,竟凛然成为了记忆中一种活脱脱的至味。
垂垂老矣的蚕豆风韵不减。老蚕豆被风日晒得硬硬朗朗的,密封贮藏好,随时嘴馋了,沸水泡开,高压锅炖熟,绵密沙口,用极嫩的青椒佐炒,就一碗绿豆清粥,畅爽无比。稍旧老一点的菜市仍可买到这种熟制的耙蚕豆,装在竹簸箕里,一般与豆干豆腐串着卖,足有大拇指那么肥硕。可惜会做耙蚕豆的人少之又少了,偶然得之,如获至宝。因为它是那么地温煦柔顺,随意炒一炒,滋味都不会错。
一提及蚕豆,我总是不自觉想起鲁迅笔下的茴香豆,和那遥远且凛冽的回响:“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鲁迅先生一生都在以笔为刀,以文字作战。被命运扼住咽喉艰难度日的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每每他潦倒地歪进咸亨酒店,只站着索酒,吃那盘五味杂陈的茴香豆。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被人挖苦嘲弄的他,一肚子的苦愁,一杯薄酒维系着他读书人的体面,大概配了温热的黄酒,这茴香豆的滋味方才没有那么悲凉。
在绍兴,随处可见茴香豆与黄酒,现煮的蚕豆软糯可口,风干的则回味深长。干蚕豆以热水泡软,可用指甲试一试韧度,放入砂锅,添少许香辛料,生抽糖盐调味。煮软煮透,水分收得干干的,或再以香油翻炒入味,是佐酒佐茶的尤物。
老蚕豆用沙炒食,家乡称“泡胡豆”,北方人又称“铁蚕豆”。性子刚强,肉质略蓬松,些许费牙但有趣。我们一家老少没事都爱磨这口消闲吃食,那豆子在嘴里“突突突”地蹦跶,清脆而悦耳,时不时奏出能消解日子乏味的声音。尤其默然独处时,突然心血来潮,抓一把悠悠干嚼,堵着心里不着边际的杂绪。一阵“轰鸣”的快乐,余下一堆深褐色的残躯败壳,才满意地咂咂嘴。
我从小爱吃的还有一种蚕豆作的零食——兰花豆。蚕豆濡清水稍浸泡,入油锅猛炸,豆壳霹雳爆开,豆肉俏皮地向外翻开,形似灿然的兰花,故名。兰花豆格外的酥脆,油润的香味中跳出一丝咸鲜,吃完一粒再咂摸一下手指头,味儿十分富足。从前父亲慢酌小酒,喜配一小碟这个兰花豆,豆香下肚,酒意酣畅。
家乡的怪味胡豆,风格怪诞奇诡,集麻辣香甜咸脆于一身,各种味道相辅相成,搭配完美,乃各处特产店拿得出手的巴渝味道。
远近闻名的郫县豆瓣酱少不了蚕豆这味灵魂。
豆瓣酱又是维系一家厨房烟火风光不可或缺的秘诀。每个四川人一上饭桌都能充当美食侦探。我一热爱厨艺的同学在我家吃饭,她灵敏的舌头一尝,露出惊喜的神色:“呀,你这回锅肉是自制豆瓣酱炒的吧!”
没错。自制的豆瓣酱香气扑鼻,且辣味突出,而买来的酱往往味道凝滞,质感疏离,油色不透亮。四川人又好捯饬美食,连各种调味料也不会放过。对于他们来说,豆瓣酱即是故乡滋味的根,不论世事如何飘摇变幻,人在酱在。要说川菜风靡世界的秘密,豆瓣酱是最大的功臣。
幼时见家里长辈制过豆瓣酱,将霉化好的蚕豆瓣儿,配上剁成茸的艳丽的二荆条,揉进雪花花的粗盐,金黄明亮的熟菜籽油,白酒袪豆腥杀菌,佐以香麻的花椒,装坛发酵数月。日盼夜想,豆瓣酱一呼一吸,几经考验终于成熟。
舀一勺细嗅:“这酱味醇,巴适”。
酱成馋来,对食物的期待与想象便由着这勺红亮妖娆的豆瓣酱愈发高涨。这红彤彤的豆瓣酱也似待嫁的姑娘,心神早已扑向那热腾腾而深情的煎炒蒸炸里头去了。当它与热油激情碰撞,辣椒与蚕豆浓郁相融,每一家从洞开的窗子飘出来那缕缕酱香,瞬间跃进新鲜的阳光里,闻之着迷。
2021.11月10日 记忆以来第二次发烧
10日早上一觉醒来,昏昏沉沉,中午出去吃饭,媛媛说她热,而我直说好冷,意识到生病了。在宿舍反复量体温,一会36.7一会36.9一会37,在我家乖乖跟妈妈一样叨叨下去了医院,三次测量37.5,无奈开了一点点药回来,澡都没洗简单刷牙洗脸就钻被窝了,奈何双十一买东西又熬夜12点半才睡,我穿着毛茸茸的睡衣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的,四点出汗太热醒来,体温降下去了万幸。双十一当天还是什么都不想做,不想动,下午又烧起来了,还是继续吃药,十一点睡着,今天退下去了。
快快好吧,生病太难受了,尤其在这个特殊时期,感冒发烧不是一件寻常的事情。
希望明天起来,我又是一个活蹦乱跳的姑娘[加油]
10日早上一觉醒来,昏昏沉沉,中午出去吃饭,媛媛说她热,而我直说好冷,意识到生病了。在宿舍反复量体温,一会36.7一会36.9一会37,在我家乖乖跟妈妈一样叨叨下去了医院,三次测量37.5,无奈开了一点点药回来,澡都没洗简单刷牙洗脸就钻被窝了,奈何双十一买东西又熬夜12点半才睡,我穿着毛茸茸的睡衣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的,四点出汗太热醒来,体温降下去了万幸。双十一当天还是什么都不想做,不想动,下午又烧起来了,还是继续吃药,十一点睡着,今天退下去了。
快快好吧,生病太难受了,尤其在这个特殊时期,感冒发烧不是一件寻常的事情。
希望明天起来,我又是一个活蹦乱跳的姑娘[加油]
你和马嘉祺隔着拥挤的人潮猝不及防地对视,看清他熟悉的眉眼。
薄薄的眼皮,狭长上挑的眼尾,凉的,静的,藏着秋的寂寥萧瑟,轻轻地看向你。
原来已经和他分开那么久了啊。
久到他刺猬似的凌乱短发变成精心打理的精致造型,久到他身侧的朋友不再是你认识的那些,久到他成为遥远而璀璨的当红乐队主唱,久到你无法开口说一句:好久不见。
你站在原地看他被人群簇拥着走远,喧嚣的走廊渐渐变得空荡,有携着寒意的干冽的风涌入,你想起分手那天似乎也刮着风。
那时他看着你的眼睛,说,风只起这一回。
-
你们大学时在一起。
他唱摇滚、搞乐队、叼着烟窝在宿舍写歌,留及肩的长发,又在某个夜晚对着老旧模糊的镜子自己剃成寸头,报废了那只你送他的电动剃须刀。
第二天见面,你惊得说不出话,他笑着凑过来亲你,拉着你的手放在他的头顶蹭,“摸一摸,是不是还有点扎手啊?”
他是太浪漫的恋人。
写藏着你名字的情歌,表演结束对着人海讲“This song is for my lover.”,把玫瑰藏在大衣口袋等你,非要你亲手为他戴耳钉,你那时才发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耳后纹上了你的小名。
但他似乎不是合适的爱人。
毕业后你们租了一家小小的公寓,他依旧写歌、做乐队,但脱离象牙塔后的浪漫主义被现实狠狠踩碎,你们几乎陷入入不敷出的窘境,你和他观点之间的矛盾不断暴露,于是你们陷入争吵、冷战、和好、再争吵的死循环,一天天消磨着彼此的爱意。
太无力了,罗曼蒂克消亡在茶米油盐里,爱情以最可悲的方式死亡,葬于庸碌的满地鸡毛。
你在某个夜晚向他提了分手。
前一刻钟你们仍纠'缠在一处拥吻,呼吸交错,温度相融,心脏贴着胸口,湿漉漉地摩挲出滚烫的欲'望。
那时他正坐在床边抽烟,身上只披着一件揉皱的白衬衣,凸起的肩胛骨随着他弹烟灰的动作轻轻颤动,抖落一地狼藉。
“马嘉祺,太累了。”你声音低低的,却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清晰,“我没有力气和你走下去了,我们分开吧。”
他不说话,指尖夹着的香烟明明灭灭,淌出缠绵的白雾,绕住你的心脏,直到最后的光灭掉。
他起身靠近你,携着淡淡的烟味,吻了下你的唇,很轻,很凉,像一阵风。
“好。”
马嘉祺连夜整理了行李,他没什么东西,除了那把吉他更没什么值钱的。
你躺在床上,听到他轻手轻脚依旧发出的响动,一动不动,只有眼泪无知觉地向下淌,落进枕头,湿而咸地发酵,你闻到苦味。
他似乎很快收拾好,你听到敲门的声音,逼着自己稳下声线,嗓音却依旧哑得厉害,“进来吧。”
马嘉祺一手拎着行李箱,一手端着你的水杯,他俯身把水放在床头,目光只落在你干燥的唇,轻轻开口,“那我走了,如果这周六有时间,再来看一次乐队演出吧。”
你闭着眼,听到他的脚步声,听到行李箱骨碌的声音,听到关门落锁的声音。
睁开眼,他只留下一杯水。
温热的,添了蜂蜜,放在你的床头。
-
周六时你去看了那场演出。
台下依旧没什么人,马嘉祺站在舞台偏右的地方,戴了发带,长长不久的头发被箍起来,涂着劣质发胶,眉眼间落了亮晶晶的闪片,身体薄薄的一片,立在舞台上。
他弹着琴唱,我们能不能不分手,亲爱的别走。
嗓音一如既往地清亮漂亮,似乎有些哑,像微微磨损的八音盒,叮叮咚咚,依旧欢快地歌唱。
/ 我们能不能不分手 亲爱的别走
全世界都让你要爱我 难道你就不会心动 /
那天演出结束后你去后台找了他。
他正和乐队里的朋友们交代着下一次演出的事,神色淡淡的,似乎很疲惫,听到声音看向你的方向,一瞬怔住。
你似乎看到他眼尾有些泛红,却不敢确定是妆容抑或他的情绪外露,只好装作不知道,安静地等他处理完事情。
他走向你,你隔得很远便嗅到了股烟味,累积起来的沉闷的气味,有些难闻。
你下意识想对他说少抽些烟,却很快意识到再无资格,于是只好咽回心底,发酵出酸涩的苦,眼眶又泛起热来。
怕控制不住掉眼泪,你直奔主题地开口,“那首歌什么意思?”
马嘉祺沉默地看向你,目光却并不聚焦,只散空地笼罩着你,小幅度颤动的睫毛在眼尾投下浅浅的阴影,似乎在思考什么。
他很久才回答,“你当做分手礼物吧。”
你不甘心似的,又问,“你还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他说,“风只起这一回。”
你盯着他的眼睛,薄薄的眼皮,狭长上挑的眼尾,亮晶晶的妆容,和那抹若有若无意味不明的红。
你猜不透那句话的意思,却隐约明白,你和他大概真的结束了。
“那再见。”
“再见,路上注意安全。”
太体面的分开,没有争吵,没有歇斯底里,甚至没有挽留,马嘉祺平静地接受了你的要求,就像曾经无数次包容你的小脾气一样。
这场爱里,他从始至终都体面,像一缕干净透亮的风,轻轻地吹过,你连痕迹都抓不住。
那首歌里唱 / 曾为你冷风中颤抖 曾为你泪水狂流 曾为你万事都低头 / ,歌不是唱给你的,歌里的人也从都不是他。
风掠过树梢吹落秋叶,毫无留恋,再也没有人牵着你的手一起回家了。
-
你终于回神,挣扎着逃出冗长又凌乱的回忆,甜的玫瑰、咸湿的泪、温热的吻与毛茸茸的发顶,一切都消失了。
于是模糊的双眼清晰起来,一双黑色皮鞋一步步走进视野间,你错愕地抬头,入目是薄眼皮,长眼尾。
他淡淡笑起来,对你说,“好久不见。”
薄薄的眼皮,狭长上挑的眼尾,凉的,静的,藏着秋的寂寥萧瑟,轻轻地看向你。
原来已经和他分开那么久了啊。
久到他刺猬似的凌乱短发变成精心打理的精致造型,久到他身侧的朋友不再是你认识的那些,久到他成为遥远而璀璨的当红乐队主唱,久到你无法开口说一句:好久不见。
你站在原地看他被人群簇拥着走远,喧嚣的走廊渐渐变得空荡,有携着寒意的干冽的风涌入,你想起分手那天似乎也刮着风。
那时他看着你的眼睛,说,风只起这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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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大学时在一起。
他唱摇滚、搞乐队、叼着烟窝在宿舍写歌,留及肩的长发,又在某个夜晚对着老旧模糊的镜子自己剃成寸头,报废了那只你送他的电动剃须刀。
第二天见面,你惊得说不出话,他笑着凑过来亲你,拉着你的手放在他的头顶蹭,“摸一摸,是不是还有点扎手啊?”
他是太浪漫的恋人。
写藏着你名字的情歌,表演结束对着人海讲“This song is for my lover.”,把玫瑰藏在大衣口袋等你,非要你亲手为他戴耳钉,你那时才发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耳后纹上了你的小名。
但他似乎不是合适的爱人。
毕业后你们租了一家小小的公寓,他依旧写歌、做乐队,但脱离象牙塔后的浪漫主义被现实狠狠踩碎,你们几乎陷入入不敷出的窘境,你和他观点之间的矛盾不断暴露,于是你们陷入争吵、冷战、和好、再争吵的死循环,一天天消磨着彼此的爱意。
太无力了,罗曼蒂克消亡在茶米油盐里,爱情以最可悲的方式死亡,葬于庸碌的满地鸡毛。
你在某个夜晚向他提了分手。
前一刻钟你们仍纠'缠在一处拥吻,呼吸交错,温度相融,心脏贴着胸口,湿漉漉地摩挲出滚烫的欲'望。
那时他正坐在床边抽烟,身上只披着一件揉皱的白衬衣,凸起的肩胛骨随着他弹烟灰的动作轻轻颤动,抖落一地狼藉。
“马嘉祺,太累了。”你声音低低的,却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清晰,“我没有力气和你走下去了,我们分开吧。”
他不说话,指尖夹着的香烟明明灭灭,淌出缠绵的白雾,绕住你的心脏,直到最后的光灭掉。
他起身靠近你,携着淡淡的烟味,吻了下你的唇,很轻,很凉,像一阵风。
“好。”
马嘉祺连夜整理了行李,他没什么东西,除了那把吉他更没什么值钱的。
你躺在床上,听到他轻手轻脚依旧发出的响动,一动不动,只有眼泪无知觉地向下淌,落进枕头,湿而咸地发酵,你闻到苦味。
他似乎很快收拾好,你听到敲门的声音,逼着自己稳下声线,嗓音却依旧哑得厉害,“进来吧。”
马嘉祺一手拎着行李箱,一手端着你的水杯,他俯身把水放在床头,目光只落在你干燥的唇,轻轻开口,“那我走了,如果这周六有时间,再来看一次乐队演出吧。”
你闭着眼,听到他的脚步声,听到行李箱骨碌的声音,听到关门落锁的声音。
睁开眼,他只留下一杯水。
温热的,添了蜂蜜,放在你的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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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时你去看了那场演出。
台下依旧没什么人,马嘉祺站在舞台偏右的地方,戴了发带,长长不久的头发被箍起来,涂着劣质发胶,眉眼间落了亮晶晶的闪片,身体薄薄的一片,立在舞台上。
他弹着琴唱,我们能不能不分手,亲爱的别走。
嗓音一如既往地清亮漂亮,似乎有些哑,像微微磨损的八音盒,叮叮咚咚,依旧欢快地歌唱。
/ 我们能不能不分手 亲爱的别走
全世界都让你要爱我 难道你就不会心动 /
那天演出结束后你去后台找了他。
他正和乐队里的朋友们交代着下一次演出的事,神色淡淡的,似乎很疲惫,听到声音看向你的方向,一瞬怔住。
你似乎看到他眼尾有些泛红,却不敢确定是妆容抑或他的情绪外露,只好装作不知道,安静地等他处理完事情。
他走向你,你隔得很远便嗅到了股烟味,累积起来的沉闷的气味,有些难闻。
你下意识想对他说少抽些烟,却很快意识到再无资格,于是只好咽回心底,发酵出酸涩的苦,眼眶又泛起热来。
怕控制不住掉眼泪,你直奔主题地开口,“那首歌什么意思?”
马嘉祺沉默地看向你,目光却并不聚焦,只散空地笼罩着你,小幅度颤动的睫毛在眼尾投下浅浅的阴影,似乎在思考什么。
他很久才回答,“你当做分手礼物吧。”
你不甘心似的,又问,“你还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他说,“风只起这一回。”
你盯着他的眼睛,薄薄的眼皮,狭长上挑的眼尾,亮晶晶的妆容,和那抹若有若无意味不明的红。
你猜不透那句话的意思,却隐约明白,你和他大概真的结束了。
“那再见。”
“再见,路上注意安全。”
太体面的分开,没有争吵,没有歇斯底里,甚至没有挽留,马嘉祺平静地接受了你的要求,就像曾经无数次包容你的小脾气一样。
这场爱里,他从始至终都体面,像一缕干净透亮的风,轻轻地吹过,你连痕迹都抓不住。
那首歌里唱 / 曾为你冷风中颤抖 曾为你泪水狂流 曾为你万事都低头 / ,歌不是唱给你的,歌里的人也从都不是他。
风掠过树梢吹落秋叶,毫无留恋,再也没有人牵着你的手一起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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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终于回神,挣扎着逃出冗长又凌乱的回忆,甜的玫瑰、咸湿的泪、温热的吻与毛茸茸的发顶,一切都消失了。
于是模糊的双眼清晰起来,一双黑色皮鞋一步步走进视野间,你错愕地抬头,入目是薄眼皮,长眼尾。
他淡淡笑起来,对你说,“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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