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获得超视距飞行的许可,无人机运营商必须消除GPS性能恶化的风险
要想让超视距(BVLOS)飞行变成现实,无人机运营商必须解决GPS信号恶化的问题。有两种思博伦解决方案可以在这方面提供帮助。
——
超视距(BVLOS)无人机飞行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近,而且各项限制也在逐步取消。自2018年以来,美国联邦航空局已经72次取消了其联邦法规(CFR)第107.31条中的飞行规则,授权所有小型无人机系统(sUAS)运营商可在无人机具备远程控制飞行员(RPIC)或指定视觉观察员(VO)的条件下执行超视距(BVLOS)飞行。对于重量大于55磅的无人机系统,联邦航空局(FAA)还给予第91条和第61条的豁免 。
在Part 107的迄今为止的豁免受益方中就包括Alphabet的Project Wing(试验型无人机包裹投递项目)、Matternet(试验型无人机医学样本投送),以及ARE(提供基于无人机的公用设施线路检查)。这些都是前景广阔的无人机系统用例,而且联邦航空局正致力于实现此类运营活动中“几乎无可限量的优势”。
BVLOS对监管部门和无人机运营商带来了诸多挑战
但联邦航空局(及其全球范围内各对等部门)面临的挑战是确保无人机能够在不产生安全风险的情况下执行超视距飞行,包括其它空域使用方或地面人员和建筑物所面临的风险。这项艰巨的任务涉及重新考虑空域的分隔方式、包含数百万无人机和传统飞行器时的空中交通管理方式,以及对无人机的安全性和适航性进行评估和验证的方式。
目前,联邦航空局超视距航空规则制定委员会(ARC)正在开展这一进程,并在未来几年中形成正式的法规。与此同时,任何希望执行超视距飞行的企业都必须申请联邦法规第107.31条豁免或第61/91条的免除。为实现这一目的,他们必须证明自己的无人机系统可以安全地飞行。
可靠的GPS是所有超视距豁免的基本安全条件
要想获得第107条的豁免,首先要了解联邦航空局命令8040.6条“无人机系统安全风险管理政策”。这项命令的关键要求与GPS的可靠性直接关联。我们所见过的每项第107条豁免(所有豁免都在联邦航空局网站上公布)规定无人机必须在整个飞行过程中具备可靠的GPS信号。
例如,第107条豁免虽已授予Wing、Matternet和ARE,但都包含下列的要求:“无论何时,当GPS信号丢失时,或当GPS位置信息恶化时,此项豁免所涉飞行活动必须中止。”
对于与较大和较重无人机相关的第61/91条免除,联邦航空局的要求是,如果在无法保障飞行过程中的GPS可靠性,禁止启动任何飞行活动。例如,授予A-Cam Aerials的免除条款中规定:“如果出现全球定位系统(GPS)服务中断、信号缺陷、完整性问题、涉及计划操作区域中任何部分的已生效航行通知、或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GPS信号功能性和有效性的其它条件,则控制飞行员(PIC)不应启动飞行,而正在执行的飞行也应立即中止。”
为突显对GPS可靠性和性能的相关考虑,该项豁免条款还进一步指出:“地理围栏需要依靠GPS的精度。要想使该软件成为一种有效的风险消减方式,控制飞行员(PIC)必须了解其无人机系统的GPS位置确信度,并将该因素纳入自己飞行计划中。例如,如果无人机系统的GPS位置确信度为+/- 10英尺,则无人机系统和拍摄人员之间应增加10英尺的缓存距离。”
这些要求代表着法规的未来,即导航将构成任何已定义法规中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对于在开放农村空域开展飞行活动而言,这可能算不上是什么问题。但对于在都市或郊区设计的服务来说,这些要求将成为决定成败的关键。
这是因为无人机需要至少四颗具备视距传播条件的卫星的无线电信号(如果使用的是WAAS或SBAS之类的增强服务,则需要六颗),才能准确计算自己的位置。如果与这些卫星间的视线受到树木或建筑物的阻挡或扭曲,即使只是短短的几秒,无人机的GPS接收机也可能暂时失去信号锁定。
GPS可靠性可能成为基于无人机系统商业模型成败的关键
对于在无人机运营中投资的企业而言,这是一个重大的议题。如果无人机在飞行员不得不意外着陆,那么回收无人机和任务失败带来的成本将可能成为难以承受之重。如果在GPS信号可用性无法确定时而无法开展飞行活动,那么整个商业模型的竞争力也将会倍受质疑。
所有这一切都表明,我们需要一种能够解决GPS信号恶化问题的解决方案。如若不然,监管机构可能无法相信某型无人机可以在某些区域安全飞行,而企业也将很难获得在这些区域飞行的许可,而且当GPS问题发生时,需要获得超视距飞行授权才能执行的运营活动也受到干扰。
思博伦提供的是解决GPS信号恶化问题的双重解决方案
那么无人机运营商怎样才能确保在希望或需要飞行的任何地点都能获得可靠的GPS呢?作为全球领先的GNSS测试、测量和保障解决方案供应商,思博伦一直在与航空工业紧密合作,并开发出了一种双重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1:GNSS可用性预测解决方案
思博伦GNSS Foresight使用先进的三维建模和波束追踪来预测和绘制GNSS信号可能遭遇恶化的区域,并指出在一天中的哪些时候会发生怎样的情况。无人机运营商可以在飞行前和飞行过程中使用Foresight来查明、预测和规避存在已知GPS性能恶化的区域。
Foresight以两种独立解决方案的方式提供,由客户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加以选择。Foresight Live可对于地面以上1至100米范围内每一米、每一秒的GNSS进行计算,包括当前时间和未来数日/数小时的时间跨度。通过这种方式,该解决方案可以实现规划和实时的决策,确保GNSS的连续性和可靠性。与此同时,Foresight Risk Analysis(Foresight风险分析)可以提供对特定服务区域的最佳情况、最差情况和90百分位预测,确定在哪些位置的GPS永远可以得到保障。
解决方案2:GNSS关联设备测试解决方案
从GNSS芯片到整个无人机系统,思博伦的硬件和软件解决方案可以测试各类设备在GPS恶化区域内执行导航的能力。无人机运营商可以将这些知识与思博伦GNSS Foresight提供的数据结合起来,以智慧方式确定无人机可安全执行超视距飞行的地点和时间。
点击https://t.cn/A6MjuAM0,进一步了解思博伦如何帮助您实现安全的无人机超视距自主飞行,请参阅我们的电子书实现自主无人机系统导航中的可靠GNSS性能。
图片扫码下载电子书
作者:Jeremy Bennington
思博伦通信公司定位、导航和授时保障业务副总裁
Jeremy在多个行业的领先新技术和业务创新领域拥有20年的丰富工作经验,包括电信、视频和运输行业。Jeremy目前负责领导思博伦的PNT保障业务,目的是提高各类运营活动中GNSS系统的性能和可靠性。Jeremy不仅活跃在工程和业务领域,他还加入了ITU、CableLabs、SCTE、IEEE、TIA、ASTM、ANSI和其它标准制定机构,确保各行业能够增加对新技术的采用并实现规模经济的优势。Jeremy拥有普度大学的管理学硕士和计算机工程学士学位,并且是一位专利作者。此外,他还是一名现役飞行员。
要想让超视距(BVLOS)飞行变成现实,无人机运营商必须解决GPS信号恶化的问题。有两种思博伦解决方案可以在这方面提供帮助。
——
超视距(BVLOS)无人机飞行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近,而且各项限制也在逐步取消。自2018年以来,美国联邦航空局已经72次取消了其联邦法规(CFR)第107.31条中的飞行规则,授权所有小型无人机系统(sUAS)运营商可在无人机具备远程控制飞行员(RPIC)或指定视觉观察员(VO)的条件下执行超视距(BVLOS)飞行。对于重量大于55磅的无人机系统,联邦航空局(FAA)还给予第91条和第61条的豁免 。
在Part 107的迄今为止的豁免受益方中就包括Alphabet的Project Wing(试验型无人机包裹投递项目)、Matternet(试验型无人机医学样本投送),以及ARE(提供基于无人机的公用设施线路检查)。这些都是前景广阔的无人机系统用例,而且联邦航空局正致力于实现此类运营活动中“几乎无可限量的优势”。
BVLOS对监管部门和无人机运营商带来了诸多挑战
但联邦航空局(及其全球范围内各对等部门)面临的挑战是确保无人机能够在不产生安全风险的情况下执行超视距飞行,包括其它空域使用方或地面人员和建筑物所面临的风险。这项艰巨的任务涉及重新考虑空域的分隔方式、包含数百万无人机和传统飞行器时的空中交通管理方式,以及对无人机的安全性和适航性进行评估和验证的方式。
目前,联邦航空局超视距航空规则制定委员会(ARC)正在开展这一进程,并在未来几年中形成正式的法规。与此同时,任何希望执行超视距飞行的企业都必须申请联邦法规第107.31条豁免或第61/91条的免除。为实现这一目的,他们必须证明自己的无人机系统可以安全地飞行。
可靠的GPS是所有超视距豁免的基本安全条件
要想获得第107条的豁免,首先要了解联邦航空局命令8040.6条“无人机系统安全风险管理政策”。这项命令的关键要求与GPS的可靠性直接关联。我们所见过的每项第107条豁免(所有豁免都在联邦航空局网站上公布)规定无人机必须在整个飞行过程中具备可靠的GPS信号。
例如,第107条豁免虽已授予Wing、Matternet和ARE,但都包含下列的要求:“无论何时,当GPS信号丢失时,或当GPS位置信息恶化时,此项豁免所涉飞行活动必须中止。”
对于与较大和较重无人机相关的第61/91条免除,联邦航空局的要求是,如果在无法保障飞行过程中的GPS可靠性,禁止启动任何飞行活动。例如,授予A-Cam Aerials的免除条款中规定:“如果出现全球定位系统(GPS)服务中断、信号缺陷、完整性问题、涉及计划操作区域中任何部分的已生效航行通知、或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GPS信号功能性和有效性的其它条件,则控制飞行员(PIC)不应启动飞行,而正在执行的飞行也应立即中止。”
为突显对GPS可靠性和性能的相关考虑,该项豁免条款还进一步指出:“地理围栏需要依靠GPS的精度。要想使该软件成为一种有效的风险消减方式,控制飞行员(PIC)必须了解其无人机系统的GPS位置确信度,并将该因素纳入自己飞行计划中。例如,如果无人机系统的GPS位置确信度为+/- 10英尺,则无人机系统和拍摄人员之间应增加10英尺的缓存距离。”
这些要求代表着法规的未来,即导航将构成任何已定义法规中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对于在开放农村空域开展飞行活动而言,这可能算不上是什么问题。但对于在都市或郊区设计的服务来说,这些要求将成为决定成败的关键。
这是因为无人机需要至少四颗具备视距传播条件的卫星的无线电信号(如果使用的是WAAS或SBAS之类的增强服务,则需要六颗),才能准确计算自己的位置。如果与这些卫星间的视线受到树木或建筑物的阻挡或扭曲,即使只是短短的几秒,无人机的GPS接收机也可能暂时失去信号锁定。
GPS可靠性可能成为基于无人机系统商业模型成败的关键
对于在无人机运营中投资的企业而言,这是一个重大的议题。如果无人机在飞行员不得不意外着陆,那么回收无人机和任务失败带来的成本将可能成为难以承受之重。如果在GPS信号可用性无法确定时而无法开展飞行活动,那么整个商业模型的竞争力也将会倍受质疑。
所有这一切都表明,我们需要一种能够解决GPS信号恶化问题的解决方案。如若不然,监管机构可能无法相信某型无人机可以在某些区域安全飞行,而企业也将很难获得在这些区域飞行的许可,而且当GPS问题发生时,需要获得超视距飞行授权才能执行的运营活动也受到干扰。
思博伦提供的是解决GPS信号恶化问题的双重解决方案
那么无人机运营商怎样才能确保在希望或需要飞行的任何地点都能获得可靠的GPS呢?作为全球领先的GNSS测试、测量和保障解决方案供应商,思博伦一直在与航空工业紧密合作,并开发出了一种双重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1:GNSS可用性预测解决方案
思博伦GNSS Foresight使用先进的三维建模和波束追踪来预测和绘制GNSS信号可能遭遇恶化的区域,并指出在一天中的哪些时候会发生怎样的情况。无人机运营商可以在飞行前和飞行过程中使用Foresight来查明、预测和规避存在已知GPS性能恶化的区域。
Foresight以两种独立解决方案的方式提供,由客户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加以选择。Foresight Live可对于地面以上1至100米范围内每一米、每一秒的GNSS进行计算,包括当前时间和未来数日/数小时的时间跨度。通过这种方式,该解决方案可以实现规划和实时的决策,确保GNSS的连续性和可靠性。与此同时,Foresight Risk Analysis(Foresight风险分析)可以提供对特定服务区域的最佳情况、最差情况和90百分位预测,确定在哪些位置的GPS永远可以得到保障。
解决方案2:GNSS关联设备测试解决方案
从GNSS芯片到整个无人机系统,思博伦的硬件和软件解决方案可以测试各类设备在GPS恶化区域内执行导航的能力。无人机运营商可以将这些知识与思博伦GNSS Foresight提供的数据结合起来,以智慧方式确定无人机可安全执行超视距飞行的地点和时间。
点击https://t.cn/A6MjuAM0,进一步了解思博伦如何帮助您实现安全的无人机超视距自主飞行,请参阅我们的电子书实现自主无人机系统导航中的可靠GNSS性能。
图片扫码下载电子书
作者:Jeremy Bennington
思博伦通信公司定位、导航和授时保障业务副总裁
Jeremy在多个行业的领先新技术和业务创新领域拥有20年的丰富工作经验,包括电信、视频和运输行业。Jeremy目前负责领导思博伦的PNT保障业务,目的是提高各类运营活动中GNSS系统的性能和可靠性。Jeremy不仅活跃在工程和业务领域,他还加入了ITU、CableLabs、SCTE、IEEE、TIA、ASTM、ANSI和其它标准制定机构,确保各行业能够增加对新技术的采用并实现规模经济的优势。Jeremy拥有普度大学的管理学硕士和计算机工程学士学位,并且是一位专利作者。此外,他还是一名现役飞行员。
北京,贾女士花费520万元的巨款购买了崭新的劳斯莱斯,事后发现里程表的公里数被调整过,相差了几千公里。贾女士一怒之下,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购车款520万,并三倍赔偿1381万。官司打了三年多,她能赢吗?
(案例来源:北京中院)
这是一起大额商品三倍索赔的标致性案件,事发于2014年,官司起起伏伏打了几年。
贾女士在商场上叱咤风云多年,事业有了不小的成就,觉得也到了提升一下自身品味的时候了,这样更有利于做生意。
于是,就花费520万元的巨款向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劳斯莱斯,其中部分是保险、税费等,车辆价格为460余万。
毕竟是几百万的东西,贾女士购车时还是很谨慎的,多次询问车况,销售公司均答复称,这是一辆全新车,没有任何问题。
贾女士便爽快付款,把车买了下来。可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车才开了不到两千公里就出了问题,开去维修时,却被告知超过了5000公里,已经脱保,原因是车辆里程变可能被调整过。
新车怎么会跑了5000多公里呢,而且还调了里程表,这是拿旧车当新车卖给自己呢!这不就是欺诈吗?
这下,贾女士真是生气了,一纸诉状就把销售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退还购车款520万,三倍赔偿1381万。
销售公司到了法院上还是咬死这就是一辆新车,没有对贾女士进行过任何的欺诈。
法庭上,通过调取劳斯莱斯中国公司和经销商提供的资料,查明该车于2013年3月从英国进口至中国广州, 6月运至北京,当时北京分公司有意自用,后出售给了经销商,当时的公里数为4938公里。
经销商又转手卖给了贾女士购车的销售公司,时间是2013年12月,当时的行驶里程为5095公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所以,消费者能否得到三倍赔偿,关键就在于商家是否有欺诈行为。那么,本案中,销售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呢?
法律上讲的欺诈是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和故意告知虚假情况,使消费者陷入错误的认识,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
具体到本案中,一辆新的汽车,里程数应当为0,而贾女士购买的这辆劳斯莱斯,实际上已经跑了5000多公里。
而销售公司在出售该车时向贾女士承诺,这是一辆新车,销售公司的这一陈述就属于虚假或者不真实的情况。
接下来,只需要查明商家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就能够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就本案而言,商家从经销商处接车是,车辆的里程变已经显示跑了5095公里,车接回来后,在销售公司的控制下,车辆的里程表又变回了0公里。
显然,这一过程中,车辆的里程表被调整了。从这些事实中,我们就可以推断出销售公司是明知该车已经跑了5000多公里的,还故意地调表,其主观上就有着要把旧车当新车卖的故意。
因此,销售公司在卖车时使用调表的方法,故意告知贾女士是新车的行为,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符合退一赔三的条件。
这一回合下来,销售公司一看,在事实面前,再想否认不知情已经不大可能,那怎么办呢?
销售公司马上又辩称,车辆状况一直很好,从未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也没发生过交通事故,三倍的高额赔偿不公平。
但是,我们要知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所以要规定欺诈的情况下退一赔三,要保护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
所以,退一赔三的规定并不以商品是否存在问题或者是否造成实际损失等为前提。
也就是说,就算商品是合格的,没有任何质量问题,也没有给消费者造成任何损失,只要商家销售时,有欺诈的行为,消费者都可以据此要求退一赔三。
因此,商家这样的辩解显然是无力的,并不能成为其免责的事由。
不过,本案涉及的赔偿金额毕竟太高,三倍赔偿对销售公司的影响也很大,很可能让公司一夜之间陷入困境,一审时法院也很慎重,希望双方能够协商,以双方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贾女士的诉求。
贾女士不服,又上诉至中院,这次,中院按照严格的法律裁判规则,作出了判决。
最后,二审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销售公司退还贾女士购车款,并三倍赔偿1381万元,贾女士返还车辆给销售公司。
因标的额巨大,双方争议高达1900余万,判决下来可能会导致权利义务失衡,甚至让当事人陷入困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都是非常慎重,光审理此案就花了三年多的时间。
二审后,法院还是作出了支持消费者三倍赔偿的诉求,这也充分说明了,消费者的权利不容侵犯。
商品无论贵贱,商家都应当如实地告知消费者真实情况,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故意隐瞒真相或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最终得不偿失!
对此,您怎么看?
欢迎留言评论(皓子说法)
(案例来源:北京中院)
这是一起大额商品三倍索赔的标致性案件,事发于2014年,官司起起伏伏打了几年。
贾女士在商场上叱咤风云多年,事业有了不小的成就,觉得也到了提升一下自身品味的时候了,这样更有利于做生意。
于是,就花费520万元的巨款向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劳斯莱斯,其中部分是保险、税费等,车辆价格为460余万。
毕竟是几百万的东西,贾女士购车时还是很谨慎的,多次询问车况,销售公司均答复称,这是一辆全新车,没有任何问题。
贾女士便爽快付款,把车买了下来。可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车才开了不到两千公里就出了问题,开去维修时,却被告知超过了5000公里,已经脱保,原因是车辆里程变可能被调整过。
新车怎么会跑了5000多公里呢,而且还调了里程表,这是拿旧车当新车卖给自己呢!这不就是欺诈吗?
这下,贾女士真是生气了,一纸诉状就把销售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退还购车款520万,三倍赔偿1381万。
销售公司到了法院上还是咬死这就是一辆新车,没有对贾女士进行过任何的欺诈。
法庭上,通过调取劳斯莱斯中国公司和经销商提供的资料,查明该车于2013年3月从英国进口至中国广州, 6月运至北京,当时北京分公司有意自用,后出售给了经销商,当时的公里数为4938公里。
经销商又转手卖给了贾女士购车的销售公司,时间是2013年12月,当时的行驶里程为5095公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所以,消费者能否得到三倍赔偿,关键就在于商家是否有欺诈行为。那么,本案中,销售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呢?
法律上讲的欺诈是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和故意告知虚假情况,使消费者陷入错误的认识,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
具体到本案中,一辆新的汽车,里程数应当为0,而贾女士购买的这辆劳斯莱斯,实际上已经跑了5000多公里。
而销售公司在出售该车时向贾女士承诺,这是一辆新车,销售公司的这一陈述就属于虚假或者不真实的情况。
接下来,只需要查明商家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就能够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就本案而言,商家从经销商处接车是,车辆的里程变已经显示跑了5095公里,车接回来后,在销售公司的控制下,车辆的里程表又变回了0公里。
显然,这一过程中,车辆的里程表被调整了。从这些事实中,我们就可以推断出销售公司是明知该车已经跑了5000多公里的,还故意地调表,其主观上就有着要把旧车当新车卖的故意。
因此,销售公司在卖车时使用调表的方法,故意告知贾女士是新车的行为,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符合退一赔三的条件。
这一回合下来,销售公司一看,在事实面前,再想否认不知情已经不大可能,那怎么办呢?
销售公司马上又辩称,车辆状况一直很好,从未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也没发生过交通事故,三倍的高额赔偿不公平。
但是,我们要知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所以要规定欺诈的情况下退一赔三,要保护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
所以,退一赔三的规定并不以商品是否存在问题或者是否造成实际损失等为前提。
也就是说,就算商品是合格的,没有任何质量问题,也没有给消费者造成任何损失,只要商家销售时,有欺诈的行为,消费者都可以据此要求退一赔三。
因此,商家这样的辩解显然是无力的,并不能成为其免责的事由。
不过,本案涉及的赔偿金额毕竟太高,三倍赔偿对销售公司的影响也很大,很可能让公司一夜之间陷入困境,一审时法院也很慎重,希望双方能够协商,以双方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贾女士的诉求。
贾女士不服,又上诉至中院,这次,中院按照严格的法律裁判规则,作出了判决。
最后,二审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销售公司退还贾女士购车款,并三倍赔偿1381万元,贾女士返还车辆给销售公司。
因标的额巨大,双方争议高达1900余万,判决下来可能会导致权利义务失衡,甚至让当事人陷入困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都是非常慎重,光审理此案就花了三年多的时间。
二审后,法院还是作出了支持消费者三倍赔偿的诉求,这也充分说明了,消费者的权利不容侵犯。
商品无论贵贱,商家都应当如实地告知消费者真实情况,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故意隐瞒真相或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最终得不偿失!
对此,您怎么看?
欢迎留言评论(皓子说法)
一次可以取卵多少个?#好孕大嘴塔拉#
生育医生一次取卵的数量取决于几个因素,包括:
女性年龄,大龄女性的卵子品质往往会降低,只有更多的卵子才会让她们有机会确定最健康的受孕机会。
激素水平,身体已经成熟并准备好收获的卵子数取决于你的个人激素水平。您的医生将能够通过验血确定您的激素水平,并可以从那里确定他们应该一次收集多少卵子。
生育医生一次取卵的数量取决于几个因素,包括:
女性年龄,大龄女性的卵子品质往往会降低,只有更多的卵子才会让她们有机会确定最健康的受孕机会。
激素水平,身体已经成熟并准备好收获的卵子数取决于你的个人激素水平。您的医生将能够通过验血确定您的激素水平,并可以从那里确定他们应该一次收集多少卵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