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隐瞒行程致多人感染多地封控被立案侦查#】山西省检察院日前发布第一批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其中一名男子因不履行报告义务、不及时核酸检测、故意隐瞒行程,导致数人感染、多地封控,被立案侦查。
今年2月19日,男子王某某明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多地被确定为中风险地区,为逃避检查而租用“晋A”牌照车辆,自驾离开呼和浩特市前往山西省太原市。王某某到达太原后不履行当地疫情防控报告制度、不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多次到学校及周边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停留、活动。
2月21日零时,王某某在得知其居住在呼和浩特市的家人已经确诊新冠肺炎的情况下,仍未向太原市疫情防控有关部门报告。当日下午,王某某在身体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后又避开高速公路,通过108国道自驾到达山西省忻州市,并多次到人员密集场所停留、活动,导致忻州市忻府区众多区域被封控、管控,多名人员被隔离。
2月22日,王某某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太原市疾控等相关部门核实情况时,王某某没有如实报告行程,隐瞒曾到太原市阳曲县某某中学和太原市某某中学推销书籍的行程和活动轨迹,延误了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最终导致太原市5名学生感染新冠肺炎,太原市众多人员被隔离、场所被封闭。
2月24日,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王某某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同步提前介入。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新华社)
今年2月19日,男子王某某明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多地被确定为中风险地区,为逃避检查而租用“晋A”牌照车辆,自驾离开呼和浩特市前往山西省太原市。王某某到达太原后不履行当地疫情防控报告制度、不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多次到学校及周边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停留、活动。
2月21日零时,王某某在得知其居住在呼和浩特市的家人已经确诊新冠肺炎的情况下,仍未向太原市疫情防控有关部门报告。当日下午,王某某在身体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后又避开高速公路,通过108国道自驾到达山西省忻州市,并多次到人员密集场所停留、活动,导致忻州市忻府区众多区域被封控、管控,多名人员被隔离。
2月22日,王某某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太原市疾控等相关部门核实情况时,王某某没有如实报告行程,隐瞒曾到太原市阳曲县某某中学和太原市某某中学推销书籍的行程和活动轨迹,延误了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最终导致太原市5名学生感染新冠肺炎,太原市众多人员被隔离、场所被封闭。
2月24日,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王某某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同步提前介入。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新华社)
【广西今年新建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 免费开放50家博物馆纪念馆】新建、改扩建一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年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2万套……3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今年广西要在社保惠民、健康惠民、教育惠民、水利惠民、安居惠民、农补惠民、生态惠民、文化惠民、巩固脱贫惠民和科技惠民等10大类项目31个子项目上,给百姓筹措资金737.33亿元。项目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底前。https://t.cn/A66aVjap
【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
1、简而言之,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最核心的视角即它是可以被追认其效力的行为,但在合理期限内没有通过追认或其他机制使其有效,它最终会终局性的不发生效力
2、甲将A物借给乙,乙以自己的名义将其卖给丙。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债权合同,属于负担行为,不能用“无权处分”指称此买卖合同。进一步,最好不要用无权处分合同指称本条中的“合同”,最好用“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首先要区分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其次,处分行为再进行有权处分与无权处分的区分。通俗的说,“甲的变成乙的”这个物权变动结果才是【处分】的概念。
前手如果没有一项权利时没法通过正常的交易使得后手取得权利,未来物买卖、零库存商业模式都说明,虽然我没有一批货物但我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负担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完全没有问题。一般来说,所有权人以外的人(未经所有权人同意)处分该物即属于无权处分。#法考##法考[超话]##走近民法典# https://t.cn/RuQ52aU
1、简而言之,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最核心的视角即它是可以被追认其效力的行为,但在合理期限内没有通过追认或其他机制使其有效,它最终会终局性的不发生效力
2、甲将A物借给乙,乙以自己的名义将其卖给丙。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债权合同,属于负担行为,不能用“无权处分”指称此买卖合同。进一步,最好不要用无权处分合同指称本条中的“合同”,最好用“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首先要区分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其次,处分行为再进行有权处分与无权处分的区分。通俗的说,“甲的变成乙的”这个物权变动结果才是【处分】的概念。
前手如果没有一项权利时没法通过正常的交易使得后手取得权利,未来物买卖、零库存商业模式都说明,虽然我没有一批货物但我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负担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完全没有问题。一般来说,所有权人以外的人(未经所有权人同意)处分该物即属于无权处分。#法考##法考[超话]##走近民法典# https://t.cn/RuQ52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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