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检笔谈丨潘文杰:以“四检融合、三查并举、三责同追” 生动践行能动司法、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高检院部署开展“质量建设年”之重要节点,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院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力量,更应该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要求,以“三查并举(审查、调查、侦查)、三责同追(刑事、民事、行政责任)”践行能动司法,推动“四检融合”,促进溯源治理,实现以高效检察履职推动社会平安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https://t.cn/A6XNFaT9
【省总工会到元阳县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动态监测集中行动】
5月23日,省总工会到元阳县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动态监测集中行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永福汇报工作。
本次集中行动采取各县市总工会自查、省总工会抽查的方式进行。通过深入走访调查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和职工,实现困难职工动态管理和长效帮扶,进一步巩固拓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
会前,检查组先后走访了部分困难职工家庭,认真查看困难职工家庭目前的生活状况,详细了解困难职工家庭“两有五保障”的落实情况,对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就业保障、就医保障、就学保障、社保保障、住房保障、兜底保障等进行详细核查。
座谈会上,李永福汇报了元阳县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动态监测集中行动开展情况。
实地走访和听取汇报后,检查组对元阳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动态监测集中行动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做好下一步的工作提出要求。检查组指出,要将动态监测集中行动作为工会组织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群众的重要举措,作为巩固拓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果的重要抓手, 以问题为导向,以“两有五保障“为标准,正视问题、补齐短板、持之以恒、攻坚克难,积板探索完善困难职工解困脱因长效机制,巩固解困脱困成效,扎实推进元阳县困难职工解因脱困工作。
5月23日,省总工会到元阳县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动态监测集中行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永福汇报工作。
本次集中行动采取各县市总工会自查、省总工会抽查的方式进行。通过深入走访调查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和职工,实现困难职工动态管理和长效帮扶,进一步巩固拓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
会前,检查组先后走访了部分困难职工家庭,认真查看困难职工家庭目前的生活状况,详细了解困难职工家庭“两有五保障”的落实情况,对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就业保障、就医保障、就学保障、社保保障、住房保障、兜底保障等进行详细核查。
座谈会上,李永福汇报了元阳县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动态监测集中行动开展情况。
实地走访和听取汇报后,检查组对元阳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动态监测集中行动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做好下一步的工作提出要求。检查组指出,要将动态监测集中行动作为工会组织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群众的重要举措,作为巩固拓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果的重要抓手, 以问题为导向,以“两有五保障“为标准,正视问题、补齐短板、持之以恒、攻坚克难,积板探索完善困难职工解困脱因长效机制,巩固解困脱困成效,扎实推进元阳县困难职工解因脱困工作。
【岑巩法院:办案要“会”、也要“慧”,更要“惠”】
近年来,岑巩县人民法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大力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深度应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推广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网上开庭等信息化手段,在疫情防控期间实现“智慧法院”惠民生,诉讼服务“不打烊”,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掉线”。
一、“会”。为解决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进一步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该院积极通过微信、电话、操作手册等网上途径,引导并教会当事人通过“贵州移动微法院”公众号、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出庭”小程序、互联网阅卷等渠道来实现诉讼、开庭、调解、裁判文书送达等功能,构建起“家门口起诉”的新模式。今年以来,共引导群众、律师进行网上立案203件,互联网阅卷278人次,发放网上操作手册400余册。使“指尖”立案、“云端”办案、“智慧”执行落到实处,努力彰显司法工作的人文关怀。
二、“慧”。为进一步促进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水平,更好的服务群众诉讼、服务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该院深度挖掘法院“智慧”,促进诉讼全流程电子化、审判能力现代化、审判管理信息化。截止五月底,该院各审判庭均已实现“智慧化”。今年以来,审判案件立案回填 204件,文书电子签章599件、电子送达397件、智能文书编写288件,且使用率均达100%,实现了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的从无到有,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从“不愿用”到“离不开”的转变。
三、“惠”。疫情的到来,不仅进一步提高了审判工作的难度,增加了当事人的时间、金钱等诉讼成本,而且会出现人在异地无法到场参与庭审等问题。岑巩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向信息化要效益、要质量,确保审判工作“降成本不降质量、提效率不减权利”,积极推进在线调解、网上开庭等云上手段,2022年以来该院共诉前调解成功309件、网上开庭291件,网上缴费298件,网上缴费率为100%,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费用、差旅费用及时间成本,而且更重要是的减少了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让“惠”落到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
岑巩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着眼科技发展前沿,依托“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坚决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用“智慧”解民忧、顺民意,惠民生,实现更高水平数字正义,让更多人体会到互联网司法服务带来的方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认同感与满意度。
近年来,岑巩县人民法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大力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深度应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推广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网上开庭等信息化手段,在疫情防控期间实现“智慧法院”惠民生,诉讼服务“不打烊”,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掉线”。
一、“会”。为解决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进一步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该院积极通过微信、电话、操作手册等网上途径,引导并教会当事人通过“贵州移动微法院”公众号、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出庭”小程序、互联网阅卷等渠道来实现诉讼、开庭、调解、裁判文书送达等功能,构建起“家门口起诉”的新模式。今年以来,共引导群众、律师进行网上立案203件,互联网阅卷278人次,发放网上操作手册400余册。使“指尖”立案、“云端”办案、“智慧”执行落到实处,努力彰显司法工作的人文关怀。
二、“慧”。为进一步促进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水平,更好的服务群众诉讼、服务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该院深度挖掘法院“智慧”,促进诉讼全流程电子化、审判能力现代化、审判管理信息化。截止五月底,该院各审判庭均已实现“智慧化”。今年以来,审判案件立案回填 204件,文书电子签章599件、电子送达397件、智能文书编写288件,且使用率均达100%,实现了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的从无到有,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从“不愿用”到“离不开”的转变。
三、“惠”。疫情的到来,不仅进一步提高了审判工作的难度,增加了当事人的时间、金钱等诉讼成本,而且会出现人在异地无法到场参与庭审等问题。岑巩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向信息化要效益、要质量,确保审判工作“降成本不降质量、提效率不减权利”,积极推进在线调解、网上开庭等云上手段,2022年以来该院共诉前调解成功309件、网上开庭291件,网上缴费298件,网上缴费率为100%,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费用、差旅费用及时间成本,而且更重要是的减少了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让“惠”落到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
岑巩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着眼科技发展前沿,依托“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坚决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用“智慧”解民忧、顺民意,惠民生,实现更高水平数字正义,让更多人体会到互联网司法服务带来的方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认同感与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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