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检察:“小案”不“小办” 公开促公信
5月17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政协委员、律师以及人民监督员等听证员对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和伍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两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形成了一致的评议意见,对该两起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犯罪嫌疑人伍某在明知漆包铜线来路不明的前提下,仍多次收购,但因其收购价值不高,且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情节,被盗物品已追缴并返还给被害人,经办检察官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张某于今年4月驾驶自卸低速货车时与相对行驶的二轮摩托车会车时发生交通事故。案发后,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情节,且赔偿了被害人家属各项损失,达成了刑事和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就审查核实的事实、法律适用及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作了详细阐述,犯罪嫌疑人充分表达了诉求和理由。最终,听证员经过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伍某、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意见。
江华检察院以公开听证的方式,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司法公正,以公开透明的执法作风和务实的办案成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5月17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政协委员、律师以及人民监督员等听证员对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和伍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两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形成了一致的评议意见,对该两起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犯罪嫌疑人伍某在明知漆包铜线来路不明的前提下,仍多次收购,但因其收购价值不高,且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情节,被盗物品已追缴并返还给被害人,经办检察官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张某于今年4月驾驶自卸低速货车时与相对行驶的二轮摩托车会车时发生交通事故。案发后,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情节,且赔偿了被害人家属各项损失,达成了刑事和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就审查核实的事实、法律适用及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作了详细阐述,犯罪嫌疑人充分表达了诉求和理由。最终,听证员经过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伍某、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意见。
江华检察院以公开听证的方式,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司法公正,以公开透明的执法作风和务实的办案成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拓展“四个圈”推动公益诉讼监督更高站位 更优 更实】当前疫情形势呈波动下降并向好发展,各行各业有序复工复产,托县检察院聚焦检察公益诉讼职责与使命,落实中央和最高检党组的最新决策部署,以公益诉讼 “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严标准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工作。来源 | 托县检察院https://t.cn/A6Xiw8Ii
#通化检察# #最新活动#
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公告
为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听证员
https://t.cn/A6XM8HVk
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公告
为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听证员
https://t.cn/A6XM8HVk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