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身边事# 【法制进校园 泰安省庄二中学生上了一堂生动法制课】11月21日,泰安省庄第二中学举办法制报告会,邀请泰安市拘留所民警为学校学生及家长作法制报告。报告会上,泰安市拘留所民警马辉用典型案例生动地为在场学生、家长上了一堂有意义的法制课。让广大学生在心中树立“红线”意识,自觉做到触犯道德法律底线的行为坚决不做。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提升法制观念,做一个合格公民。泰安省庄第二中学校长李兵表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人人有责,泰安市正在创建文明城市,省庄二中在积极创建文明校园,各班在创建文明班级,学生在做文明学生。“文明”的关键一点就是知法守法懂法护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希望通过此次法制报告会,能更好地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

原文:
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在案件已经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不顾已经没有侦查权的情况,悍然向律师事务所调取案件的辩护委托手续,瞬间引爆了律师界朋友圈,成了法律圈的一个笑话:微信群内的刑辩律师们有的表示自愿去该公安分局去普法,更多的律师为该律师事务所勇敢说“不”的行为点赞。

不知此事会不会就此画上句号。作为旁观者,我们不仅揣测: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此举的目的是什么呢?难道是试图使辩护人成为被调查的对象、逼退辩护律师?可是就算逼退了浩天信和(长沙)律师事务所,难道能逼退全国的刑辩律师?

法制社会,我们信仰法律。如果法律不被尊重,必然将人人自危。
~~警察不可违法取证为所欲为!为勇敢硬气说不的律所点赞!
https://t.cn/AidKvRqh

印广法师

——法海淘宝6

《法华经·方便品第二》:

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难解之法,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所谓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等。

首先提醒:

《楞严经》全本,无非开权显实,揭示《法华经》“十如是”之理,循循善诱,导归“如来藏妙真如性”。

《法华经》全本,无非高度概括,肯定《楞严经》“大佛顶”之义,用以区别“三乘法”、“菩萨法”与“唯一佛乘”。

此二经,互为纲目。《法华经》是纲,《楞严经》是目,纲举目张。

笔者意图贯通二经法理,合编二经为一,以利同志解读,融通世间万法,也好交待佛陀。

然而,当今法制社会,崇尚事实根据,忌讳口说无凭。为免异议见闲,先以经典坐实:

一、《楞严经·五》有“是名妙莲华,金刚王宝觉”。

二、《楞严经·卷七》佛陀十申莲华三昧,成就楞严道场铺设。

三、《楞严经·卷八》佛陀提议此经五种经题之一为“大方广妙莲华王”。

下文笔者方敢从《大佛顶如来密因修正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破解《妙法莲华经》“十如是”“真真如性”。

201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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