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北大法宝 和@头条法律 共同发起#法咖谈知产# 活动,共同邀请杜鹏律师,李金徽律师 ,李伟民律师,马佰刚律师 ,唐一力律师,肖敬仁律师 6位作者一起呼吁大家“尊重知识,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 。
【时间】4.25-4.30
【内容】在微博中带话题#法咖谈知产# 参与话题讨论,共同探讨知识产权保护
【福利】参与话题讨论的用户中,抽取3名最认真的粉丝送出3个法宝定制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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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
4月25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并发布了郑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记者了解到,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知产案件4696件(含港区、管城法院办理的知产案件),共审结案件4456件。
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郑州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激励和保护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严厉打击涉民生类犯罪。对涉及食品、药品、母婴用品、种子、化肥、建筑、汽配、五金、市政等领域中,与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生命健康、农业生产和公共安全相关的犯罪,依法从重判处刑罚,量刑时一般不考虑适用缓刑,切实保护民生安全。如李某某等28人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藏罪案件,被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确定为年度《3.15案例》。
继续加大财产刑适用。严格审查犯罪行为非法所得,并依法予以没收。严格审查犯罪行为非法经营数额,从严判处相应数额的罚金,切实做到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罪能力。共没收非法所得397.52万元,判处罚金4085万元。
深化刑罚执行效果。对适用缓刑和部分实刑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禁止令,从行为上对其从事市场经营活动予以严格限制,共对47人适用了禁止令。
激励市场创新活力。审结涉及石化、汽配、冶炼、通讯、种业等领域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1240件、植物新品种权案件104件、商业秘密案件13件,有力保护了专利权人、植物新品种权人等主体的权益,激励科技创新,提高科研工作者技术创新、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的积极性,为创新主体提供明确、稳定、可预期的规则指引,让创新创业者坚定信心,提升社会创新活力。如原告北京北方丰达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诉某被告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等5起案件,被最高法院分两批确定为种业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告清华大学诉某被告侵害发明专利案件,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公报案例。
净化市场环境。办理大量涉及民生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审结侵害“花花牛”“莲花味精”等一批河南省知名品牌和“巴布豆”“江中”“农夫山泉”等全国知名商标案件及不正当竞争案件1644件,对恶意侵权的行为从严进行判赔,制裁傍名牌、蹭知名度的不正当行为,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有力地保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如原告巴布豆(中国)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与多被告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3起案件,被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确定为年度《3.15案例》。
促进文化传播。规范审理侵害著作权纠纷案1122件,制裁了复制、传播、销售等各类侵权行为,有效维护了著作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如原告长沙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某协会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年度50大典型案例。
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审判质效强化案件调解。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思路,针对部分商标权纠纷、著作权纠纷、外观设计专利纠纷等案件当事人对侵权事实没有争议、仅对赔偿数额有争议的特点,根据案件性质、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诉求和调解意愿,合理运用调解或者裁判方式处理案件,当调则调,当判则判,共计调解案件1046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深化技术调查官运用。自2019年郑州中院启动技术调查官制度以来,招聘技术调查官共计51人、技术专家69人,技术调查官、技术专家参与案件并出具调查意见书、进行案件论证120余件次,其中有代表性的案件如保定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新疆某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某创新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某泰益超硬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由于上述案件涉及的技术领域为医药的化学成分及高新材料,在审理案件时通过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的审理,找准双方争议的技术要点,确定关键技术问题,理清思路,为知识产权审判提供强大“智库”支持。
制裁虚假陈述行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对虚假陈述的当事人进行罚款或者拘留,制裁其干扰正常诉讼的行为,避免司法资源的无谓浪费,引导当事人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氛围。2021年9月,适用司法惩戒,对洛阳某公司虚假陈述行为进行制裁,罚款10万元,其申请复议后被最高人民法院予以驳回,维持原处罚决定,对潜在的不诚信诉讼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加强保全措施运用。为有效解决知识产权维权中存在的“取证难”问题,对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调取的档案材料、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证据,由法院向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发放律师调查令90余份,出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裁定50余份,及时固定证据,防范当事人转移财产,减轻权利人维权难度。
拓展服务渠道,助推创新发展
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去年,中原科技城、高新区自创区(郑州片区)“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先后成立,在此基础上,适时开展巡回审判,有效利用该平台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活动,更好地发挥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延伸功能。
深化司法服务效果。每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郑州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引起全社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广泛关注。助力冬奥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录制视频进行普法宣传,联合《河南法制报》开展法官说法,解读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热点问题。围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目标,积极开展送司法服务“进企业”活动,走访企业92家、律所15家,到郑东新区中原科技城、高新区等知识产权企业集中的园区进行座谈,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持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郑州中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河南法制报记者 王晓磊 路梦蝶 通讯员 付加才)⑮
4月25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并发布了郑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记者了解到,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知产案件4696件(含港区、管城法院办理的知产案件),共审结案件4456件。
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郑州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激励和保护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严厉打击涉民生类犯罪。对涉及食品、药品、母婴用品、种子、化肥、建筑、汽配、五金、市政等领域中,与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生命健康、农业生产和公共安全相关的犯罪,依法从重判处刑罚,量刑时一般不考虑适用缓刑,切实保护民生安全。如李某某等28人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藏罪案件,被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确定为年度《3.15案例》。
继续加大财产刑适用。严格审查犯罪行为非法所得,并依法予以没收。严格审查犯罪行为非法经营数额,从严判处相应数额的罚金,切实做到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罪能力。共没收非法所得397.52万元,判处罚金4085万元。
深化刑罚执行效果。对适用缓刑和部分实刑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禁止令,从行为上对其从事市场经营活动予以严格限制,共对47人适用了禁止令。
激励市场创新活力。审结涉及石化、汽配、冶炼、通讯、种业等领域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1240件、植物新品种权案件104件、商业秘密案件13件,有力保护了专利权人、植物新品种权人等主体的权益,激励科技创新,提高科研工作者技术创新、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的积极性,为创新主体提供明确、稳定、可预期的规则指引,让创新创业者坚定信心,提升社会创新活力。如原告北京北方丰达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诉某被告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等5起案件,被最高法院分两批确定为种业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告清华大学诉某被告侵害发明专利案件,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公报案例。
净化市场环境。办理大量涉及民生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审结侵害“花花牛”“莲花味精”等一批河南省知名品牌和“巴布豆”“江中”“农夫山泉”等全国知名商标案件及不正当竞争案件1644件,对恶意侵权的行为从严进行判赔,制裁傍名牌、蹭知名度的不正当行为,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有力地保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如原告巴布豆(中国)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与多被告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3起案件,被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确定为年度《3.15案例》。
促进文化传播。规范审理侵害著作权纠纷案1122件,制裁了复制、传播、销售等各类侵权行为,有效维护了著作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如原告长沙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某协会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年度50大典型案例。
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审判质效强化案件调解。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思路,针对部分商标权纠纷、著作权纠纷、外观设计专利纠纷等案件当事人对侵权事实没有争议、仅对赔偿数额有争议的特点,根据案件性质、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诉求和调解意愿,合理运用调解或者裁判方式处理案件,当调则调,当判则判,共计调解案件1046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深化技术调查官运用。自2019年郑州中院启动技术调查官制度以来,招聘技术调查官共计51人、技术专家69人,技术调查官、技术专家参与案件并出具调查意见书、进行案件论证120余件次,其中有代表性的案件如保定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新疆某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某创新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某泰益超硬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由于上述案件涉及的技术领域为医药的化学成分及高新材料,在审理案件时通过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的审理,找准双方争议的技术要点,确定关键技术问题,理清思路,为知识产权审判提供强大“智库”支持。
制裁虚假陈述行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对虚假陈述的当事人进行罚款或者拘留,制裁其干扰正常诉讼的行为,避免司法资源的无谓浪费,引导当事人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氛围。2021年9月,适用司法惩戒,对洛阳某公司虚假陈述行为进行制裁,罚款10万元,其申请复议后被最高人民法院予以驳回,维持原处罚决定,对潜在的不诚信诉讼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加强保全措施运用。为有效解决知识产权维权中存在的“取证难”问题,对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调取的档案材料、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证据,由法院向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发放律师调查令90余份,出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裁定50余份,及时固定证据,防范当事人转移财产,减轻权利人维权难度。
拓展服务渠道,助推创新发展
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去年,中原科技城、高新区自创区(郑州片区)“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先后成立,在此基础上,适时开展巡回审判,有效利用该平台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活动,更好地发挥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延伸功能。
深化司法服务效果。每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郑州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引起全社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广泛关注。助力冬奥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录制视频进行普法宣传,联合《河南法制报》开展法官说法,解读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热点问题。围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目标,积极开展送司法服务“进企业”活动,走访企业92家、律所15家,到郑东新区中原科技城、高新区等知识产权企业集中的园区进行座谈,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持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郑州中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河南法制报记者 王晓磊 路梦蝶 通讯员 付加才)⑮
很不幸,知产领域已经杀成了红海。
1.除了诉讼仲裁业务必须由律师做,其他大部分业务都有无数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做,律师有价格优势还是专业能力优势?
2.事实上大量的律师事务所在做这些代理业务,就比如我面试过很有名的铸成律师事务所,也告诉我他们主要是非诉业务。
3.之前在一家A股上市公司做法务,不断有知产律师(有证的)来信希望能够争取到法律顾问,哪怕让我白嫖他们一段时间也可以。
4.任何生意都可以平均算的话,世界早就大同了。
1.除了诉讼仲裁业务必须由律师做,其他大部分业务都有无数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做,律师有价格优势还是专业能力优势?
2.事实上大量的律师事务所在做这些代理业务,就比如我面试过很有名的铸成律师事务所,也告诉我他们主要是非诉业务。
3.之前在一家A股上市公司做法务,不断有知产律师(有证的)来信希望能够争取到法律顾问,哪怕让我白嫖他们一段时间也可以。
4.任何生意都可以平均算的话,世界早就大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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