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收藏!2021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来了】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是对专利权利的保护范围大小甚至权利的有无进行再次认定的程序,决定着专利权的保护基础,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为了更好地展现专利复审无效的审理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评选出社会关注度高、行业影响力大,能够诠释专利审查标准的年度十大案件,并于4·26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放日活动中进行发布。年度十大案件的评选和发布在保护知识产权、激励创新以及维护公共利益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中国知识产权报特此刊登2021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以飨读者。https://t.cn/A6X4wL0g
【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在松江区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两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以及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
01)支持争创各级政府荣誉
对获得中国专利奖(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项目,每项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的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专利一等、二等、三等的获奖项目,每项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02 支持质量品牌发展
对开展涉外商标注册的单位,给予30%的涉外商标注册费用资助,单个国家或地区补贴
不超过5000元,每家单位资助不超过5万元。
对开展市级以上商标品牌建设项目的单位,给予1:1配套资助。
03 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
对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按照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
对通过PCT途径且经过有关专利审查机构实审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照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件不超过2万元。
对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40万元的资助;对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试点园区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60万元的资助;对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或规范化市场培育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20万元的资助。
对认定为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试点园区的单位,给予1:1配套资助。
对认定为松江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试点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的资助;对认定为松江区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的资助。
对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并通过相关认证机构审核的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9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对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评议等知识产权信息分析项目的单位,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同一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
对购买专利保险、商标保险等知识产权保险产品的企业,按实际发生保费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以知识产权融资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最高50%的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新认定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给予每家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资助;对新备案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给予每家一次性不超过15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给予每家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资助。
对中国驰名商标和纳入《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商标的国内维权保护项目,维权成功后经评定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和10万元资助。
对本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高价值专利的国内维权保护项目,维权成功后经评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资助。
对企业在境外开展知识产权诉讼维权的,维权成功后经评定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经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批准创建和新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和20万元资助。
对本区知识产权纠纷开展公益性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经评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
04)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发展
注册且在本区办公的专利、标准化服务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本办法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在满足上述政策支持条件的同时,同一单位不得因同一事项重复享受本区其他资助政策,若符合附则 本区其他政策,按照就高原则给予支持。
单位享受专项资金政策金额应考虑其对地方的综合经济社会贡献。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产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
上海茸邦企业介绍
“茸邦科技信息与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下设“上海茸邦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茸恒专利代理事务所”,是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从事商标事务、专利事务、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事务获权、维权服务,并为各类企业提供政府科技型项目咨询、政策解读、管理申报等服务。
我司代理人精通国内外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争议及侵权诉讼案件的行政和司法程序,在多年的商标和专利代理实践中,积累了处理各类复杂疑难案件的丰富经验,已为国内外委托人提供了大量的有关商标注册、异议和复审、无效宣告、专利申请(包括发明、实用型和外观设计)、版权登记、反不正当竞争、计算机软件及互联网、侵权调查和诉讼等多方面的代理服务,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赖和支持。
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环境下的核心竞争力,我们愿与各国各界人士及企业家们一起,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维护知识产权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而携手共进!
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13262763980与微信同步
适用范围:
在松江区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两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以及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
01)支持争创各级政府荣誉
对获得中国专利奖(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项目,每项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的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专利一等、二等、三等的获奖项目,每项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02 支持质量品牌发展
对开展涉外商标注册的单位,给予30%的涉外商标注册费用资助,单个国家或地区补贴
不超过5000元,每家单位资助不超过5万元。
对开展市级以上商标品牌建设项目的单位,给予1:1配套资助。
03 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
对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按照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
对通过PCT途径且经过有关专利审查机构实审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照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件不超过2万元。
对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40万元的资助;对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试点园区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60万元的资助;对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或规范化市场培育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20万元的资助。
对认定为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试点园区的单位,给予1:1配套资助。
对认定为松江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试点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的资助;对认定为松江区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的资助。
对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并通过相关认证机构审核的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9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对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评议等知识产权信息分析项目的单位,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同一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
对购买专利保险、商标保险等知识产权保险产品的企业,按实际发生保费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以知识产权融资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最高50%的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新认定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给予每家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资助;对新备案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给予每家一次性不超过15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给予每家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资助。
对中国驰名商标和纳入《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商标的国内维权保护项目,维权成功后经评定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和10万元资助。
对本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高价值专利的国内维权保护项目,维权成功后经评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资助。
对企业在境外开展知识产权诉讼维权的,维权成功后经评定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经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批准创建和新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和20万元资助。
对本区知识产权纠纷开展公益性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经评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
04)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发展
注册且在本区办公的专利、标准化服务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本办法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在满足上述政策支持条件的同时,同一单位不得因同一事项重复享受本区其他资助政策,若符合附则 本区其他政策,按照就高原则给予支持。
单位享受专项资金政策金额应考虑其对地方的综合经济社会贡献。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产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
上海茸邦企业介绍
“茸邦科技信息与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下设“上海茸邦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茸恒专利代理事务所”,是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从事商标事务、专利事务、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事务获权、维权服务,并为各类企业提供政府科技型项目咨询、政策解读、管理申报等服务。
我司代理人精通国内外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争议及侵权诉讼案件的行政和司法程序,在多年的商标和专利代理实践中,积累了处理各类复杂疑难案件的丰富经验,已为国内外委托人提供了大量的有关商标注册、异议和复审、无效宣告、专利申请(包括发明、实用型和外观设计)、版权登记、反不正当竞争、计算机软件及互联网、侵权调查和诉讼等多方面的代理服务,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赖和支持。
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环境下的核心竞争力,我们愿与各国各界人士及企业家们一起,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维护知识产权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而携手共进!
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13262763980与微信同步
【2021年,我国共授权发明专利69.6万件——知识产权,为高质量发展添动力】
“全年共授权发明专利69.6万件,国际专利申请连续3年居全球首位,核准注册商标773.9万件,授予植物新品种权3979件……”在24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了2021年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
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运用效益显著提高
2021年,我国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5件,较上年提高1.2件。我国申请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达6.95万件,连续3年位居全球首位。
运用方面,2021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总额达3098亿元,同比增长42%,惠及企业1.5万家;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3783亿元,其中出口760.2亿元,同比增长27.1%;共签订涉及知识产权技术合同21.9万项,成交额突破1.4万亿元;发行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产品42只,发行规模95亿元。
“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动地方完善相关政策,全面取消知识产权申请环节的资助,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强化质量提升,淡化数量情结。具体成效在2021年知识产权相关统计数据中都有很好的体现。”申长雨说。
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有力,公共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申长雨介绍,2021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有力。全年共查处专利、商标等领域违法案件5.01万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4.98万件,受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6.48万件,查办侵权盗版案件2957件,删除侵权盗版链接119.7万条……调查显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至80.61分。
就社会关注的数据产权保护问题,申长雨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在浙江、上海、深圳等地开展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力争在立法、存证登记等方面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后续制度设计提供实践基础。
在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说,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商标审查程序中,累计打击恶意注册商标48.2万件,其中主动驳回恶意囤积商标6.04万件,集中驳回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恶意抢注商标1628件;在商标异议评审程序中,累计打击恶意注册商标3万件;在后续程序中,依职权主动宣告商标无效1729件,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的商标数量约是过去10年总和的5倍。
2021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文件,部署16项改革举措。申长雨介绍,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高价值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3.3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提前完成国务院确定的5年压减周期目标任务。
服务机构建设方面,目前,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已实现省级层面及副省级城市全覆盖。新增88家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新建50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新增开放10种知识产权数据,实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数据首次开放。上线欧盟商标查询系统。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专项行动,服务中小企业30余万次。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有序开展
2021年3月,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正式生效实施,已实现244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以下简称《海牙协定》)和《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以下简称《马拉喀什条约》),将于5月5日生效;2021年,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获得专利授权量为4711件,同比增长15.3%……
申长雨介绍,加入《海牙协定》,有利于我国积极融入外观设计全球化体系,促进工业品外观设计创新能力提升,助力中国创意、中国设计、中国制造走向世界。按照《海牙协定》规定,申请人只需要提交一份国际申请,就可以在相关缔约方寻求外观设计的保护,极大方便了申请人,提高了注册效率,同时也降低了注册成本。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王志成表示,《马拉喀什条约》将极大丰富我国阅读障碍者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我国优秀作品海外传播。下一步,国家版权局将做好《马拉喀什条约》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配套机制,制定切合中国实际的实施办法,加强对被授权者的指导和监管,规范作品无障碍格式版的制作和提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无障碍图书联合会加强合作,推动无障碍格式版跨境交换,把《马拉喀什条约》对阅读障碍者的支持落到实处。
“全年共授权发明专利69.6万件,国际专利申请连续3年居全球首位,核准注册商标773.9万件,授予植物新品种权3979件……”在24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了2021年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
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运用效益显著提高
2021年,我国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5件,较上年提高1.2件。我国申请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达6.95万件,连续3年位居全球首位。
运用方面,2021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总额达3098亿元,同比增长42%,惠及企业1.5万家;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3783亿元,其中出口760.2亿元,同比增长27.1%;共签订涉及知识产权技术合同21.9万项,成交额突破1.4万亿元;发行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产品42只,发行规模95亿元。
“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动地方完善相关政策,全面取消知识产权申请环节的资助,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强化质量提升,淡化数量情结。具体成效在2021年知识产权相关统计数据中都有很好的体现。”申长雨说。
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有力,公共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申长雨介绍,2021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有力。全年共查处专利、商标等领域违法案件5.01万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4.98万件,受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6.48万件,查办侵权盗版案件2957件,删除侵权盗版链接119.7万条……调查显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至80.61分。
就社会关注的数据产权保护问题,申长雨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在浙江、上海、深圳等地开展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力争在立法、存证登记等方面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后续制度设计提供实践基础。
在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说,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商标审查程序中,累计打击恶意注册商标48.2万件,其中主动驳回恶意囤积商标6.04万件,集中驳回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恶意抢注商标1628件;在商标异议评审程序中,累计打击恶意注册商标3万件;在后续程序中,依职权主动宣告商标无效1729件,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的商标数量约是过去10年总和的5倍。
2021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文件,部署16项改革举措。申长雨介绍,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高价值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3.3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提前完成国务院确定的5年压减周期目标任务。
服务机构建设方面,目前,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已实现省级层面及副省级城市全覆盖。新增88家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新建50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新增开放10种知识产权数据,实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数据首次开放。上线欧盟商标查询系统。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专项行动,服务中小企业30余万次。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有序开展
2021年3月,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正式生效实施,已实现244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以下简称《海牙协定》)和《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以下简称《马拉喀什条约》),将于5月5日生效;2021年,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获得专利授权量为4711件,同比增长15.3%……
申长雨介绍,加入《海牙协定》,有利于我国积极融入外观设计全球化体系,促进工业品外观设计创新能力提升,助力中国创意、中国设计、中国制造走向世界。按照《海牙协定》规定,申请人只需要提交一份国际申请,就可以在相关缔约方寻求外观设计的保护,极大方便了申请人,提高了注册效率,同时也降低了注册成本。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王志成表示,《马拉喀什条约》将极大丰富我国阅读障碍者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我国优秀作品海外传播。下一步,国家版权局将做好《马拉喀什条约》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配套机制,制定切合中国实际的实施办法,加强对被授权者的指导和监管,规范作品无障碍格式版的制作和提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无障碍图书联合会加强合作,推动无障碍格式版跨境交换,把《马拉喀什条约》对阅读障碍者的支持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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