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晚上过去了 也没搞明白这哥在讲什么
文学作品有文学上爱用的隐喻 或许社会学也有社会学爱用的隐喻 但这哥好像是给这些隐喻又赋予了另一种解释
看不出这哥的思想体系 只能看到一个一个关键词 关键词的意思解释得和关键词一样深奥
批判、继承=对前人理论一个个关键词的批判和再阐释?
我究竟在看什么 他是怎么写出来的啊 我与专家之间的鸿沟[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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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究竟在看什么 他是怎么写出来的啊 我与专家之间的鸿沟[哼]
#众乐乐娱乐法日历 # 热词:离婚冷静期
2021年4月25日上午,一条爆炸性消息传来——赵丽颖和冯绍峰宣告离婚,如同当年官宣结婚一样突然。两人从2008年开始,10年时间,合作了6次,4次擦肩而过才得以相知相爱。可是,婚姻持续不到三年便在“未来更好”中匆匆收场,令不少cp粉心碎流泪。
纵观娱乐圈,多少婚姻令人唏嘘:杨幂与刘恺威、阿娇与赖弘国、张亮与寇静、王宝强与马蓉···一对对在荧幕上恩爱万分的夫妻,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以离婚收场,成为了cp粉们的意难平。在意难平之后冷静一下,让我们结合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来看一看离婚背后的“冷静期”问题。
离婚冷静期条款,即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在进行离婚登记后的三十天内经过考虑后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此前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因此现行的离婚登记流程已被调整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该项立法的初衷是通过设置一定期限的冷静期,让夫妻双方在冷静期内重新理性思考,减少以冲动、轻率情绪为主导的离婚选择,更大程度地保障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维护家庭的稳定。然而不少人认为,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对婚姻关系中弱势一方极为不利,使女性丧失离婚自由,可能承受更多的婚内暴力,甚至将“离婚冷静期”条款视为历史的倒退。不少学者却认为,设置“离婚冷静期”,是司法部门给打算离婚的夫妻双方一个反省、反思的机会,无论从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上都具有重要的价值。为什么学者和广大吃瓜群众对于“冷静期”的评价会两极分化呢,笔者认为很多观点都来自对“冷静期”条款的误读。
关于“冷静期”使女性丧失离婚自由、可能承受更多婚内暴力的言论在网络上一度占据热评头条,这一言论显然是源于对我国离婚制度缺少了解。在谈论离婚自由之前,首先要明确何为婚姻自由。“婚姻自由”这一概念在我国由来已久,早在1982年《宪法》正式使用“婚姻自由”这一表述之前,1950年公布的第一部《婚姻法》就已规定我国实行“男女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但我国宪法和法律所保护的婚姻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自由,而是一种相对的自由,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使,必须受到社会福利的限制。在此前提之下,所谓离婚自由,是指“处于某一社会的婚姻当事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离婚行为的能力,是婚姻主体既受法律约束又以法律为保障,以自己意志进行离婚行为的权利,具体到我国的法律背景之下,我国有登记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不同的法定离婚方式。离婚自由指的则是当事人能够根据自己的意志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以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
协议离婚是离婚冷静期的前提,赋予双方当事人提交申请后30日内“吃后悔药”的权利。赵丽颖和冯绍峰的“未来更好”让我们合理推测他们是协议离婚,是经过了离婚冷静期做的慎重决定,cp粉也不必为其太过惋惜。而协议离婚的前提往往是双方就离婚问题已经达成一致,并且可以心平气和地终止这段关系,如女性在婚内遭受家庭暴力,此时双方大概率不会走向协议离婚,而会选择诉讼离婚。
第二种是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不同,在诉讼离婚程序中适用调解先行,即先调解后诉讼。事实上,在诉讼离婚中也存在着类似于冷静期的配套制度。从立案后到开庭之日,离婚双方在等待审理期间,可以充分考虑是否离婚;且当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后,一方如无特别情况需待六个月后才能再行起诉,所以该六个月也起到了冷静的作用。究其性质而言,诉讼离婚冷静期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审理程序,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设置冷静期,是人民法院行使程序控制权的一种方式,并不会侵犯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享有的程序性权利。诉讼离婚冷静期在司法实践中已被普遍使用,协议离婚冷静期也是对诉讼中六个月后再起诉的借鉴。
离婚冷静期条款虽然暂时还不完美,许多规则尚未细化,例如撤回离婚申请是否有次数限制、家暴情况下的撤回申请是否有效。这些问题的解决尚需法律进一步完善。但是大部分的网络讨论和唱衰也存在对此条款的些许误读,甚至是妖魔化理解。说来也能理解大众对此种条款的抵触情绪来自何处,在当前社会事件频繁发生,两性矛盾逐渐激化的背景下,也难怪大众会视婚姻制度如洪水猛兽,甚至也有网友玩梗说:“离婚不需要冷静,结婚才需要冷静。”虽然抵触情绪不可避免,但身为社会主体的我们还是要保持独立且理智的思考。
2021年4月25日上午,一条爆炸性消息传来——赵丽颖和冯绍峰宣告离婚,如同当年官宣结婚一样突然。两人从2008年开始,10年时间,合作了6次,4次擦肩而过才得以相知相爱。可是,婚姻持续不到三年便在“未来更好”中匆匆收场,令不少cp粉心碎流泪。
纵观娱乐圈,多少婚姻令人唏嘘:杨幂与刘恺威、阿娇与赖弘国、张亮与寇静、王宝强与马蓉···一对对在荧幕上恩爱万分的夫妻,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以离婚收场,成为了cp粉们的意难平。在意难平之后冷静一下,让我们结合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来看一看离婚背后的“冷静期”问题。
离婚冷静期条款,即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在进行离婚登记后的三十天内经过考虑后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此前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因此现行的离婚登记流程已被调整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该项立法的初衷是通过设置一定期限的冷静期,让夫妻双方在冷静期内重新理性思考,减少以冲动、轻率情绪为主导的离婚选择,更大程度地保障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维护家庭的稳定。然而不少人认为,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对婚姻关系中弱势一方极为不利,使女性丧失离婚自由,可能承受更多的婚内暴力,甚至将“离婚冷静期”条款视为历史的倒退。不少学者却认为,设置“离婚冷静期”,是司法部门给打算离婚的夫妻双方一个反省、反思的机会,无论从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上都具有重要的价值。为什么学者和广大吃瓜群众对于“冷静期”的评价会两极分化呢,笔者认为很多观点都来自对“冷静期”条款的误读。
关于“冷静期”使女性丧失离婚自由、可能承受更多婚内暴力的言论在网络上一度占据热评头条,这一言论显然是源于对我国离婚制度缺少了解。在谈论离婚自由之前,首先要明确何为婚姻自由。“婚姻自由”这一概念在我国由来已久,早在1982年《宪法》正式使用“婚姻自由”这一表述之前,1950年公布的第一部《婚姻法》就已规定我国实行“男女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但我国宪法和法律所保护的婚姻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自由,而是一种相对的自由,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使,必须受到社会福利的限制。在此前提之下,所谓离婚自由,是指“处于某一社会的婚姻当事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离婚行为的能力,是婚姻主体既受法律约束又以法律为保障,以自己意志进行离婚行为的权利,具体到我国的法律背景之下,我国有登记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不同的法定离婚方式。离婚自由指的则是当事人能够根据自己的意志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以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
协议离婚是离婚冷静期的前提,赋予双方当事人提交申请后30日内“吃后悔药”的权利。赵丽颖和冯绍峰的“未来更好”让我们合理推测他们是协议离婚,是经过了离婚冷静期做的慎重决定,cp粉也不必为其太过惋惜。而协议离婚的前提往往是双方就离婚问题已经达成一致,并且可以心平气和地终止这段关系,如女性在婚内遭受家庭暴力,此时双方大概率不会走向协议离婚,而会选择诉讼离婚。
第二种是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不同,在诉讼离婚程序中适用调解先行,即先调解后诉讼。事实上,在诉讼离婚中也存在着类似于冷静期的配套制度。从立案后到开庭之日,离婚双方在等待审理期间,可以充分考虑是否离婚;且当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后,一方如无特别情况需待六个月后才能再行起诉,所以该六个月也起到了冷静的作用。究其性质而言,诉讼离婚冷静期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审理程序,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设置冷静期,是人民法院行使程序控制权的一种方式,并不会侵犯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享有的程序性权利。诉讼离婚冷静期在司法实践中已被普遍使用,协议离婚冷静期也是对诉讼中六个月后再起诉的借鉴。
离婚冷静期条款虽然暂时还不完美,许多规则尚未细化,例如撤回离婚申请是否有次数限制、家暴情况下的撤回申请是否有效。这些问题的解决尚需法律进一步完善。但是大部分的网络讨论和唱衰也存在对此条款的些许误读,甚至是妖魔化理解。说来也能理解大众对此种条款的抵触情绪来自何处,在当前社会事件频繁发生,两性矛盾逐渐激化的背景下,也难怪大众会视婚姻制度如洪水猛兽,甚至也有网友玩梗说:“离婚不需要冷静,结婚才需要冷静。”虽然抵触情绪不可避免,但身为社会主体的我们还是要保持独立且理智的思考。
上海疫情已接近尾声,昨天动员大会立下军令状,要开展冲锋攻坚,奋力夺取大上海保卫战的胜利。可以预见防控措施会有一定加强。各位还是要做好防护,积极配合,早日消灭病毒,结束疫情对每一个人都有利。
灾难就像PCR检测,把一切都扩增好几十倍,一时让人无法承受,有应激反应。相信人性向善,过激之处当属无心之过。但在高度复杂的信息环境中,如果不能熟练掌握一些基本技能,对人对己造成的伤害,甚至会超过故意作恶。此时是不是好心,就显得没那么重要。
很常见用自己的生活经验外推网络环境,这当然有合理性,但在特殊时期,这么做非常容易被误导。就好像都在徐家汇碰头,便以为都是从虹桥路去衡山路,结果别人是从肇嘉浜路去漕溪北路。所以还是要清楚来龙去脉才好判断是不是同路,而不是在一个放大了的点迷失方向。遇事还是要冷静,从具体的事情出发解决问题,而不是拼力维护一个弹性非常强的社会学概念的虚幻边界,生活是具体的。
当然有非常激进的,这基本上没什么好办法,能想到类似的一群人是几年前香港街头的曱甴,地心引力和生物进化会是他们很大的生存障碍。而他们的所有情绪和诉求,会被不期而至的一场雨,或者停掉的冷气消解掉,从而平息掉茶杯里的风波。
我们熟悉的那个上海马上就要回来了,疫情终将结束,生活还会继续,期待新的相遇 https://t.cn/RVJk9aF
灾难就像PCR检测,把一切都扩增好几十倍,一时让人无法承受,有应激反应。相信人性向善,过激之处当属无心之过。但在高度复杂的信息环境中,如果不能熟练掌握一些基本技能,对人对己造成的伤害,甚至会超过故意作恶。此时是不是好心,就显得没那么重要。
很常见用自己的生活经验外推网络环境,这当然有合理性,但在特殊时期,这么做非常容易被误导。就好像都在徐家汇碰头,便以为都是从虹桥路去衡山路,结果别人是从肇嘉浜路去漕溪北路。所以还是要清楚来龙去脉才好判断是不是同路,而不是在一个放大了的点迷失方向。遇事还是要冷静,从具体的事情出发解决问题,而不是拼力维护一个弹性非常强的社会学概念的虚幻边界,生活是具体的。
当然有非常激进的,这基本上没什么好办法,能想到类似的一群人是几年前香港街头的曱甴,地心引力和生物进化会是他们很大的生存障碍。而他们的所有情绪和诉求,会被不期而至的一场雨,或者停掉的冷气消解掉,从而平息掉茶杯里的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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