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场所码”扫码登记,筑牢疫情防线不放松】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实现无接触精确登记,保障广大群众的疫情防控安全,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一中队积极贯彻落实“场所码”启用的工作要求,制定并落实“场所码”扫码通行的相关工作。
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民警在办公区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摆放温馨提示牌引导群众登记,出示其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二维码以及“场所码”并测量体温,以便进出人员能够有序安全的处理业务。
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参与者,也是疫情防控安全的维护者和贡献者,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出入办公区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带好口罩,主动向民警出示“四码”并配合测量体温,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办公环境,携手实现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胜利。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实现无接触精确登记,保障广大群众的疫情防控安全,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一中队积极贯彻落实“场所码”启用的工作要求,制定并落实“场所码”扫码通行的相关工作。
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民警在办公区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摆放温馨提示牌引导群众登记,出示其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二维码以及“场所码”并测量体温,以便进出人员能够有序安全的处理业务。
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参与者,也是疫情防控安全的维护者和贡献者,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出入办公区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带好口罩,主动向民警出示“四码”并配合测量体温,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办公环境,携手实现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胜利。
【宁阳交警深夜出击 查获12辆超载货车】
为坚决遏制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突出问题,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治安中队持续加大货车超载、超限的打击力度,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3月8日21时至次日凌晨4时,治安中队组织精干警力,在辖区集中开展重型货车专项整治行动,行动组以342国道为重点,科学部署警力,提升查控效能,采取流动巡逻突然出击的战术,共查获超载车12辆,其中:超载30%以下9起,超载50%以上不足100%2起,超载100%以上1起。查获一辆“百吨王”,鲁H82J32(核载49吨,实载123.820吨,超载100%以上)。
民警对查获的违法行为一律上限处罚,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目的。此次行动,有效震慑了大货车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持续稳定。
为坚决遏制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突出问题,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治安中队持续加大货车超载、超限的打击力度,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3月8日21时至次日凌晨4时,治安中队组织精干警力,在辖区集中开展重型货车专项整治行动,行动组以342国道为重点,科学部署警力,提升查控效能,采取流动巡逻突然出击的战术,共查获超载车12辆,其中:超载30%以下9起,超载50%以上不足100%2起,超载100%以上1起。查获一辆“百吨王”,鲁H82J32(核载49吨,实载123.820吨,超载100%以上)。
民警对查获的违法行为一律上限处罚,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目的。此次行动,有效震慑了大货车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持续稳定。
【三天三夜!宁阳交警全力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受伤害一方最迫切的想法是找到肇事者,同样,尽快破案让群众安心,也是民警的首要任务,3月1日发生在宁阳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二中队经过三天三夜全力侦破,终于查找到肇事者。
3月1日早5时30分,当大部分人还依然沉浸在睡梦中时,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二中队值班室电话铃声骤然响起,110指令:在磁窑至南驿的某公路上,一辆电动车撞人后逃逸,被撞人是一名老年男性,已被送往医院。
警情就是命令,二中队民警火速驾车向现场赶去。经过认真勘察,民警在现场找到一块塑料片,另据伤者反映,肇事者是一名女性,当时骑着一辆两轮电动车。民警综合分析了该案的时间、地点,把事发地点附近两家企业的女职工列为排查重点,通过各种侦察手段进行排查,终于发现某企业女职工刘某具有重大嫌疑。3月4日中午12时许,刘某的家中出现了警察,当办案民警说明来意时,刘某当场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3月1日早5时许,刘某骑电动车到某厂上班,当行至事发地点时,由于视线不好,将顺行的赵某撞伤,刘某骑车逃逸。
刘某对民警说,车就在院内东偏房里放着,但民警却看到东偏房内的一堆杂物,并没有发现电动车,接下来,在刘某的指点下,民警逐一翻开杂物上的铁皮、木头、树枝和烂布,电动车才显露出“真身”,民警现场比对了遗留物,与该车前挡泥板相吻合,但刘某却把绿色的挡泥板涂成了黑色。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处理中。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受伤害一方最迫切的想法是找到肇事者,同样,尽快破案让群众安心,也是民警的首要任务,3月1日发生在宁阳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二中队经过三天三夜全力侦破,终于查找到肇事者。
3月1日早5时30分,当大部分人还依然沉浸在睡梦中时,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二中队值班室电话铃声骤然响起,110指令:在磁窑至南驿的某公路上,一辆电动车撞人后逃逸,被撞人是一名老年男性,已被送往医院。
警情就是命令,二中队民警火速驾车向现场赶去。经过认真勘察,民警在现场找到一块塑料片,另据伤者反映,肇事者是一名女性,当时骑着一辆两轮电动车。民警综合分析了该案的时间、地点,把事发地点附近两家企业的女职工列为排查重点,通过各种侦察手段进行排查,终于发现某企业女职工刘某具有重大嫌疑。3月4日中午12时许,刘某的家中出现了警察,当办案民警说明来意时,刘某当场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3月1日早5时许,刘某骑电动车到某厂上班,当行至事发地点时,由于视线不好,将顺行的赵某撞伤,刘某骑车逃逸。
刘某对民警说,车就在院内东偏房里放着,但民警却看到东偏房内的一堆杂物,并没有发现电动车,接下来,在刘某的指点下,民警逐一翻开杂物上的铁皮、木头、树枝和烂布,电动车才显露出“真身”,民警现场比对了遗留物,与该车前挡泥板相吻合,但刘某却把绿色的挡泥板涂成了黑色。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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