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高速路况# 为切实抓好2021年中秋节小长假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营造平安、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让广大交通参与者欢度愉快、安全、祥和的小长假,大丽高速路交警大队针对近三年中秋节期间道路交通出行规律、天气情况、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等特点,分析研判,综合疫情范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形成“两公布一提示”信息,将大队辖区易拥堵路段、危险路段、道路交通事故易发路段及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向社会发布提示,引导出行人员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顺畅,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确保辖区内中秋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一、交通流预判。
1.放假时间: 根据国务院2021年中秋节放假通知,今年中秋小长假放假时间为9月19日至21日。
2.高速路免费通行情况:
中秋节小长假节日期间,高速公路不实行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
3.节假日期间车流预判情况:2021年中秋节即将到来,大队辖区的交通流受疫情影响,群众出行较往年会有所减少,但是省内短途旅游出行需求较大,自驾游、群众返乡过节、秋收等人流车流将会增加,重点道路交通违法多发,早晚雨雾天气影响道路正常通行,较大事故易发,将给辖区道理交通安全带来较大压力,保安全、保畅通压力有所增大。
二、中秋节小长假期间天气情况。
根据气象部门报道,今年中秋小长假期间,我大队辖区天气以阴雨为主,气温多在20℃左右,早晚偏凉,返乡过节、走亲访友、自驾游玩的朋友请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注意添衣保暖。
三、易拥堵节点及管控措施。
中秋节小长假期间:将会有一次集中返乡过节和提前出游的出行小高峰。预判可能会出现拥堵的路段有:大丽高速上行往昆明方向K0段、双廊观景台以及双廊收费站。
易拥堵节点1:小长假 期间大丽高速公路K0(凤仪立交桥与楚大高速路交汇处)因车流量较大,易发生交通拥堵。
管控措施:大丽高速路交警大队针对以上路段拥堵情况,将增派警力,加强路面交通指挥疏导,维护通行秩序,并及时通过官方微博微信、QQ、百度地图、“大理高速e路通”播报平台实时发布辖区路况信息,建议适当改变行程,从就近出口下高速,改行国道或暂时休整等方式避开通行高峰时段,缓解拥堵节点交通压力。
易拥堵节点2:大丽高速公路(丽江往大理方向)双廊观景台用于停车小憩及观赏美景,但因场地面积十分有限,极易因游客过度集中,引发进出观景台的车辆拥堵,影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
管控措施:针对双廊观景台停车场地小、人多车挤,大丽大队将设点派驻警力值守,视实际情况关闭或开启观景台,及时疏导分流车辆。建议游客们尽量缩短在观景台游玩、拍照、逗留的时间,让观景台流通效率更高。
易拥堵节点3:大丽高速公路双廊收费站因节假日车流量剧增,通行缓慢,易造成收费站拥堵。
管控措施:大队增派警力,将根据实际通行情况,灵活采取管控措施。
建议过往车辆在节日期间,从大丽高速由北向南前往双廊古镇的,从邓川收费站出口驶离大丽高速路,通过环海东路前往;由南向北前往双廊古镇的,可以从挖色、海东、上登等收费站出口驶离大丽高速路,通过环海东路前往。为避免拥堵,从环海东路过境双廊古镇的车辆,请从邓川、挖色、海东等收费站上大丽高速路行驶。
四、危险路段及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
各位交通参与者,云岭高速,山高路险,交通事故多发高发,大丽高速交警提示您,进入大丽大队辖区(大丽高速路大理段、丽上高速公路大理段、大永高速公路大理段)后,通过以下点段要提前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
(一)大丽高速公路(大理段)、丽上高速公路大理段、大永高速公路(大理段)1000米以上长隧道有8座,且丽上高速公路和大永高速公路有连续隧道群,进出隧道时自然光线变化大,影响安全驾驶,且进出隧道口处还会有弯道、坡度等,如果操作不当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二)大丽高速公路K64+680M至K66+680M(大丽高速与丽上高速连接交汇处),该路段与军马场互通立交相连,车道数量增加,多股交通流交汇,车速过快或驾驶时注意力不集中易引发车辆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大丽高速路K65至K66(邓川收费站匝道路口)路段,车辆争道抢行、穿插易发生追尾、刮擦道路交通事故。
(四)大丽高速K69+200M-K70+200M(右所观景台)双向道路因路基下沉、路面起伏较大,车速过快和注意力不集中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五)大丽高速K91至K94即牛街服务区前平直路段为长直线,会使驾驶人感觉行车单调乏味,注意力分散,疲劳感增加,难以准确目测车距,极易引发高速公路的直线段道路交通事故。
(六)大丽高速公路双龙隧道路段K118至K134(大理往丽江方向)、K116至K103(丽江往大理方向),该路段属连续长下坡,车速过快或驾驶人麻痹大意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七)大永高速路K17至K17+300M处(宾川瓦溪互通立交)路段。该路段双向主道与进出站车辆形成交汇,出站车辆会出现停车观望、倒车等,易发生追尾、刮擦的道路交通事故。
(八)大永高速公路汇入大丽高速公路立交匝道(大丽高速K19公里处)路况复杂,由于驾驶人路况不熟,贸然停车、倒车、调头、逆行等,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五、安全行车提示。
(一)大丽高速公路(大理段)、丽上高速公路(大理段)、大永高速公路(大理段)沿途风景秀美,但是高速路非服务区、观景台处停车散步、拍照均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是为法律所严禁的行为。为了您自身和他人的出行安全,严禁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观赏、拍照。
(二)高速公路隧道行车提示:进入隧道前请减速,提前开启车灯(近光灯);行驶中降低并保持隧道规定车速,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距离;严禁随意变更车道、超车、停车。
(三)请自觉佩带使用安全带。高速行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使用安全带可以将交通事故伤亡风险降低40%以上。另外,驾车带儿童出行时,请为儿童选用适合年龄、体重的安全座椅,避免怀抱儿童或让儿童独自坐在副驾驶位置。
(四)“十次事故九次快”。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小长假期间,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数量多、速度快,驾驶人的视觉范围会相应变小,反应时间会变短,制动距离会变长,遇路面突发情况时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控制好车速是您平安归家最近的路途。
(五)大丽高速路交警提醒学生和家长朋友们:在学生放假回家或节后开学返校时,请不要乘坐“黑校车”、超员车辆,不要搭载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的旅游客车、拆卸座位或加装座位的微型面包车,切勿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搭车。为确保出行安全,建议出行时选择合法正规的交通运输企业。
(六)非紧急情况,严禁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节日期间,大丽高速路交警将全警出动,全面加强辖区路面巡逻管控,严查严处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停车、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七)拒绝酒驾醉驾。饮酒后驾车会导致人的视线模糊、判断失准、反应迟钝、行动迟缓,请您开车勿饮酒,酒后勿驾车,平安过假期。
(八)节假日期间,高速路车流量大、交通流状况复杂多变。大型车辆请靠右侧车道行驶,不要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自驾出游,不疲劳驾驶、不开斗气车、不穿梭抢行,各行其道,文明礼让。
(九)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要及时在来车方向150米处(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适当增加距离)摆放警示牌,并开启双闪灯,并尽量采用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方式处置;若发生轻微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车上人员迅速退到安全护栏外,等待交警救援。(牢记“九字真言”: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报警电话:
1.大理大丽高速路(大理段)报警服务电话:
一中队:0872-5367122;
二中队:0872-5121122;
三中队:0872-4521122。
2.上鹤高速公路报警服务电话:
邓川中队:0872-5126122;
松桂中队:0872-4321122。
3.大永高速公路报警服务电话:
上登中队:0872-2196110;
宾川中队:0872-7388122。
(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中秋节小长假期间,我大队辖区天气以阴雨为主,秋季天气多变的特点也会给行车安全带来不利影响。从近年来的情况看,阵雨天气下高速路上事故会增多。如果遇到雨雾天气那就尽可能减少驾车外出,确有必要的,请出行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做好路线规划,行车途中切实做到降低车速、保持车距、谨慎驾驶、文明行车,在通过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湿滑等路段,要提前减速,切忌急打方向、猛踩刹车等操作。
(十一)请杜绝侥幸心理,做文明的交通参与者。在节日期间,我大队将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目标,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摩”(即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查严处高速路超员载客、超速行驶、货车超载、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倒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途客车凌晨两点至五点违规运行、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十二)严禁乱扔垃圾。为了保护环境、保护洱海,以及他人的安全,高速路上行车,严禁车窗抛物。
六、温馨提示。
最后提醒大家:
切勿“放飞自我”
牢记莫扎堆、莫聚集
做好个人防护
才能享受大好时光!疫情期间请尽可能减少外出,并认真做好自我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勤洗手。
一、交通流预判。
1.放假时间: 根据国务院2021年中秋节放假通知,今年中秋小长假放假时间为9月19日至21日。
2.高速路免费通行情况:
中秋节小长假节日期间,高速公路不实行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
3.节假日期间车流预判情况:2021年中秋节即将到来,大队辖区的交通流受疫情影响,群众出行较往年会有所减少,但是省内短途旅游出行需求较大,自驾游、群众返乡过节、秋收等人流车流将会增加,重点道路交通违法多发,早晚雨雾天气影响道路正常通行,较大事故易发,将给辖区道理交通安全带来较大压力,保安全、保畅通压力有所增大。
二、中秋节小长假期间天气情况。
根据气象部门报道,今年中秋小长假期间,我大队辖区天气以阴雨为主,气温多在20℃左右,早晚偏凉,返乡过节、走亲访友、自驾游玩的朋友请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注意添衣保暖。
三、易拥堵节点及管控措施。
中秋节小长假期间:将会有一次集中返乡过节和提前出游的出行小高峰。预判可能会出现拥堵的路段有:大丽高速上行往昆明方向K0段、双廊观景台以及双廊收费站。
易拥堵节点1:小长假 期间大丽高速公路K0(凤仪立交桥与楚大高速路交汇处)因车流量较大,易发生交通拥堵。
管控措施:大丽高速路交警大队针对以上路段拥堵情况,将增派警力,加强路面交通指挥疏导,维护通行秩序,并及时通过官方微博微信、QQ、百度地图、“大理高速e路通”播报平台实时发布辖区路况信息,建议适当改变行程,从就近出口下高速,改行国道或暂时休整等方式避开通行高峰时段,缓解拥堵节点交通压力。
易拥堵节点2:大丽高速公路(丽江往大理方向)双廊观景台用于停车小憩及观赏美景,但因场地面积十分有限,极易因游客过度集中,引发进出观景台的车辆拥堵,影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
管控措施:针对双廊观景台停车场地小、人多车挤,大丽大队将设点派驻警力值守,视实际情况关闭或开启观景台,及时疏导分流车辆。建议游客们尽量缩短在观景台游玩、拍照、逗留的时间,让观景台流通效率更高。
易拥堵节点3:大丽高速公路双廊收费站因节假日车流量剧增,通行缓慢,易造成收费站拥堵。
管控措施:大队增派警力,将根据实际通行情况,灵活采取管控措施。
建议过往车辆在节日期间,从大丽高速由北向南前往双廊古镇的,从邓川收费站出口驶离大丽高速路,通过环海东路前往;由南向北前往双廊古镇的,可以从挖色、海东、上登等收费站出口驶离大丽高速路,通过环海东路前往。为避免拥堵,从环海东路过境双廊古镇的车辆,请从邓川、挖色、海东等收费站上大丽高速路行驶。
四、危险路段及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
各位交通参与者,云岭高速,山高路险,交通事故多发高发,大丽高速交警提示您,进入大丽大队辖区(大丽高速路大理段、丽上高速公路大理段、大永高速公路大理段)后,通过以下点段要提前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
(一)大丽高速公路(大理段)、丽上高速公路大理段、大永高速公路(大理段)1000米以上长隧道有8座,且丽上高速公路和大永高速公路有连续隧道群,进出隧道时自然光线变化大,影响安全驾驶,且进出隧道口处还会有弯道、坡度等,如果操作不当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二)大丽高速公路K64+680M至K66+680M(大丽高速与丽上高速连接交汇处),该路段与军马场互通立交相连,车道数量增加,多股交通流交汇,车速过快或驾驶时注意力不集中易引发车辆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大丽高速路K65至K66(邓川收费站匝道路口)路段,车辆争道抢行、穿插易发生追尾、刮擦道路交通事故。
(四)大丽高速K69+200M-K70+200M(右所观景台)双向道路因路基下沉、路面起伏较大,车速过快和注意力不集中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五)大丽高速K91至K94即牛街服务区前平直路段为长直线,会使驾驶人感觉行车单调乏味,注意力分散,疲劳感增加,难以准确目测车距,极易引发高速公路的直线段道路交通事故。
(六)大丽高速公路双龙隧道路段K118至K134(大理往丽江方向)、K116至K103(丽江往大理方向),该路段属连续长下坡,车速过快或驾驶人麻痹大意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七)大永高速路K17至K17+300M处(宾川瓦溪互通立交)路段。该路段双向主道与进出站车辆形成交汇,出站车辆会出现停车观望、倒车等,易发生追尾、刮擦的道路交通事故。
(八)大永高速公路汇入大丽高速公路立交匝道(大丽高速K19公里处)路况复杂,由于驾驶人路况不熟,贸然停车、倒车、调头、逆行等,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五、安全行车提示。
(一)大丽高速公路(大理段)、丽上高速公路(大理段)、大永高速公路(大理段)沿途风景秀美,但是高速路非服务区、观景台处停车散步、拍照均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是为法律所严禁的行为。为了您自身和他人的出行安全,严禁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观赏、拍照。
(二)高速公路隧道行车提示:进入隧道前请减速,提前开启车灯(近光灯);行驶中降低并保持隧道规定车速,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距离;严禁随意变更车道、超车、停车。
(三)请自觉佩带使用安全带。高速行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使用安全带可以将交通事故伤亡风险降低40%以上。另外,驾车带儿童出行时,请为儿童选用适合年龄、体重的安全座椅,避免怀抱儿童或让儿童独自坐在副驾驶位置。
(四)“十次事故九次快”。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小长假期间,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数量多、速度快,驾驶人的视觉范围会相应变小,反应时间会变短,制动距离会变长,遇路面突发情况时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控制好车速是您平安归家最近的路途。
(五)大丽高速路交警提醒学生和家长朋友们:在学生放假回家或节后开学返校时,请不要乘坐“黑校车”、超员车辆,不要搭载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的旅游客车、拆卸座位或加装座位的微型面包车,切勿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搭车。为确保出行安全,建议出行时选择合法正规的交通运输企业。
(六)非紧急情况,严禁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节日期间,大丽高速路交警将全警出动,全面加强辖区路面巡逻管控,严查严处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停车、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七)拒绝酒驾醉驾。饮酒后驾车会导致人的视线模糊、判断失准、反应迟钝、行动迟缓,请您开车勿饮酒,酒后勿驾车,平安过假期。
(八)节假日期间,高速路车流量大、交通流状况复杂多变。大型车辆请靠右侧车道行驶,不要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自驾出游,不疲劳驾驶、不开斗气车、不穿梭抢行,各行其道,文明礼让。
(九)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要及时在来车方向150米处(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适当增加距离)摆放警示牌,并开启双闪灯,并尽量采用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方式处置;若发生轻微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车上人员迅速退到安全护栏外,等待交警救援。(牢记“九字真言”: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报警电话:
1.大理大丽高速路(大理段)报警服务电话:
一中队:0872-5367122;
二中队:0872-5121122;
三中队:0872-4521122。
2.上鹤高速公路报警服务电话:
邓川中队:0872-5126122;
松桂中队:0872-4321122。
3.大永高速公路报警服务电话:
上登中队:0872-2196110;
宾川中队:0872-7388122。
(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中秋节小长假期间,我大队辖区天气以阴雨为主,秋季天气多变的特点也会给行车安全带来不利影响。从近年来的情况看,阵雨天气下高速路上事故会增多。如果遇到雨雾天气那就尽可能减少驾车外出,确有必要的,请出行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做好路线规划,行车途中切实做到降低车速、保持车距、谨慎驾驶、文明行车,在通过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湿滑等路段,要提前减速,切忌急打方向、猛踩刹车等操作。
(十一)请杜绝侥幸心理,做文明的交通参与者。在节日期间,我大队将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目标,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摩”(即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查严处高速路超员载客、超速行驶、货车超载、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倒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途客车凌晨两点至五点违规运行、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十二)严禁乱扔垃圾。为了保护环境、保护洱海,以及他人的安全,高速路上行车,严禁车窗抛物。
六、温馨提示。
最后提醒大家:
切勿“放飞自我”
牢记莫扎堆、莫聚集
做好个人防护
才能享受大好时光!疫情期间请尽可能减少外出,并认真做好自我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勤洗手。
医院里所谓的放弃真的是已经没有办法了 用尽所有抢救的办法 也没有能力从死神的手里把ta拽回来 拔出气管插管 关闭呼吸机 看到心率一点一点的下降直到出现0 没有呼吸 没有血氧 没有血压 心电图的一条直线 宣布死亡 穿寿衣 打电话叫殡仪馆 那辆平车很冰冷 没有垫子 就是光亮亮的一面铁 是啊奋斗一辈子走时还是一把灰
【国家监委调查组负责人答记者问】
2020年2月7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决定派出调查组赴湖北省武汉市,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的有关情况依法开展调查。近日,调查组负责同志接受记者专访,回答了有关问题。
1.国家监委调查组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组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答:2月8日,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组赴湖北省武汉市,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作全面调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对人民负责的根本政治立场,体现了坚决查清事实真相的鲜明态度。调查组把客观准确还原事实真相,不遮遮掩掩、不袒护包庇作为重要任务,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据监察法赋予的职权开展调查工作。围绕群众反映涉及李文亮医生谈话训诫、患病救治、善后抚恤等情况,分别与武汉市委、市政府和宣传、卫健、公安、网信等部门有关人员面对面谈话、电话访谈,赴医院与负责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深入了解细节,调取病历档案,还调取工作材料240余份,查清基本事实,确保调查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给党和人民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2.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中发出的信息是否属“不实言论”或“谣言”,他有没有受到医院处理、孤立、报复等?
答:经调查了解,2019年12月30日17时43分,李文亮医生在大学同学微信群“武汉大学临床04级”转发、发布多条信息,一是“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在我们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隔离”两段文字信息;二是1张标有“SARS冠状病毒检出〈高置信度〉阳性指标”等字样的临床病原体筛查结果图片;三是1段时长11秒的肺部CT视频。此后,上述信息被截图并大量转发,与当天被人传到网上的武汉市卫健委2份有关不明原因肺炎救治及报送情况的通知,引发网民关注。当日18时42分,李文亮医生在上述微信群发送了“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大家不要外传,让家人亲人注意防范”等文字信息。
经了解,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主观故意。需要指出的是,在有关部门和专家尚未对不明原因肺炎作出明确诊断、对疫情还没有准确认识的情况下,他没有对信息进行核实就转发了,信息部分内容与当时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
12月31日上午,医院有关负责同志找李文亮医生谈话了解情况。李文亮医生说,他看到他人发的微信后就转发了,目的是提醒群内同学注意防范,后被人截图转发。第二天,院有关领导要求他就此事写了一份认识材料。李文亮医生被谈话后,眼科主任专门跟他讲不要有思想包袱,其本人工作表现一如既往。
武汉市中心医院除和李文亮医生谈话了解情况外,没有给予他任何处理、处分,没有吊销其医师执业资格。在2020年1月3日公安机关对李文亮医生出具训诫书后,医院也未对他作出处理。2019年12月9日,李文亮医生完成半年门诊轮换,到眼科住院部病区任住院医生,至2020年1月10日发病前,他一直在医院眼科医师岗位正常工作,排班情况与被谈话前没有调整变化。李文亮医生不幸染病后,住院期间,作为本院职工,得到了医院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照顾,大家鼓励他坚定信心与病魔作斗争。
3.公安机关对李文亮医生等人进行训诫是否合法正当,结论是保留还是撤销?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核实和发布等都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规定。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委发布通报称,“已发现27例病例”“上述病例系病毒性肺炎”“到目前为止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公安机关根据传染病防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武汉市卫健委发布的情况通报,1月3日,对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的李文亮情况进行了调查。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对李文亮出具训诫书不当,并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调查组已建议湖北省武汉市监察机关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训诫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地加强监督,是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是党和国家对监察工作的要求。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强监督,及时地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地处置问题,并督促有关方面整改问题,促进相关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对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对疫情反应迟缓、防控不严、履职不力等情况,将由有关方面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4.李文亮医生1月10日发病、1月12日住院,为何1月31日才确诊,治疗是否存在不及时、不规范问题?
答:2020年1月6日,李文亮医生收治了一名82岁的眼病患者,与其有近距离接触。该患者1月7日发热,后确诊感染新冠病毒,于1月23日病逝。1月10日,李文亮医生出现发热症状,在武汉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在外住宾馆隔离。
李文亮医生1月12日在本院眼科二区住院,1月14日转入呼吸三区。1月15日、19日、20日、21日,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专家多次研究诊疗方案,还请院外专家为李文亮医生会诊。因病情较重,征得李文亮医生同意后,1月23日凌晨转入重症监护室。
1月27日前,武汉市中心医院不具备做核酸检测的资质和条件,李文亮医生和医院其他职工患者都未做核酸检测。设施改造后,1月27日,武汉市中心医院南京路院区开始试运行核酸检测。1月28日、1月31日,医院2次对李文亮医生做了核酸检测,第一次结果为阴性,第二次结果为阳性,李文亮医生确诊感染新冠病毒。
2月6日上午,李文亮医生病情有进一步恶化风险。医院联系了北京援汉知名专家进行会诊。2月6日18时20分,将李文亮医生转往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完善各项呼吸支持治疗。
经调查,武汉市中心医院对李文亮医生的救治高度重视,积极进行对症支持治疗,多次组织院内外专家会诊。为李文亮医生会诊的院外专家表示,从李文亮病案看,医院治疗规范,能够根据病情调整药物和措施。医院建议采取和实际采取的重要医疗措施,均征求了李文亮或其家属意见。
5.有媒体曝出李文亮医生2月6日21时30分去世,但武汉市中心医院宣布其为7日2时58分去世,抢救过程是否存在问题?
答:2月6日21时30分许,《生命时报》发布李文亮医生去世的消息。2月7日0时38分,武汉市中心医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李文亮医生正在全力抢救中的消息。3时48分,医院发布了李文亮医生去世的消息。
通过调查,2月6日18时55分,李文亮医生转至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呼吸重症监护病房,给予高浓度氧治疗。19时20分,李文亮医生出现神志模糊,心率、血压进行性下降,立即推注肾上腺素强心,开放血管通道积极补液扩容提升血压;同时进行气管插管,有创呼吸机维持呼吸,持续胸外心脏按压,冰帽保护脑部。21时30分许,上体外心肺复苏仪,辅助持续胸外心脏按压,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抢救。22时40分许,启动ECMO抢救(武汉市中心医院仅有一台ECMO,1月20日开始供另一名职工患者救治使用,医院从武汉亚心医院借来一台ECMO用于抢救李文亮)。23时许,武汉市卫健委协调北京援汉专家到现场参与抢救。2月7日2时58分,李文亮医生心电图呈直线反应,宣告临床死亡。抢救期间,武汉市中心医院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抢救,只要有一点希望就不要放弃。组织抢救的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负责人说,李文亮是我们的同事,又很年轻,我们不希望他走,只要有一点希望我们就不愿放弃,当时就是想尽全力救活他,所以抢救了很长时间。李文亮的主诊医生表示,虽然没能挽回李文亮的生命,但对他的治疗是规范的,抢救是及时的,大家尽了最大努力。
6.对李文亮医生的相关补助、补偿、保险等是否到位,其抚恤、善后工作如何?
答:李文亮医生去世后,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深感痛惜,对他的家人十分关心。武汉市中心医院领导和有关方面探望慰问了李文亮医生的父母、妻子和孩子。应李文亮医生妻子的要求,安排她和孩子在有关医院休养。
目前,对李文亮医生的各项补助、补偿等均已足额到位。一是经武汉市中心医院申请,武汉市人社局根据人社部的有关规定,认定李文亮医生为工伤,先按照2019年度标准向李文亮家属核发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8.5万元、丧葬补助金3.68万元。3月3日,根据统计部门新发布的2020年度标准,又核定并补发了补助金差额。二是保险公司已向李文亮家属赔付了针对抗击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一线医护人员的捐赠保险。三是武汉市中心医院工会号召职工为李文亮及其家属进行了捐款。四是武汉市红十字会收到了定向爱心捐款,已转交李文亮医生家属。五是武汉市中心医院将“北京温暖基金会”转来的有关慰问金已拨付给李文亮家属。
7.李文亮医生在微信圈发出提醒同事与朋友注意防范的信息,对社会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答:同事介绍,李文亮是一个性格开朗、乐于助人的人,是共产党员,是一名工作认真负责的医生。他在住院治疗期间还表示,“康复后想赶快回到一线工作,继续为患者看病”,表现出敬业奉献、医者仁心的品质。李文亮转发、发布相关信息,主观上是想提醒同学、同事注意防范,信息被大量转发后引发社会关注,客观上对各方面重视疫情、加强防控起到了推动作用。2020年3月4日,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决定,表彰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李文亮医生是其中之一,这正是对李文亮医生工作的肯定和表彰。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白衣执甲、逆行出征,日夜奋战、舍生忘死,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了重大贡献,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在抗击疫情战场上,一些医务人员确诊感染新冠肺炎,有的以身殉职,每一位不幸去世的医务人员都令人无比痛心。李文亮医生就是在疫情防控中英勇奋战、作出贡献和牺牲的医务人员队伍中的一员。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敌对势力为了攻击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给李文亮医生贴上了对抗体制的“英雄”“觉醒者”等标签。这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李文亮是共产党员,不是所谓的“反体制人物”。那些别有用心的势力想煽风点火、蛊惑人心、挑动社会情绪,注定不会得逞。
2020年2月7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决定派出调查组赴湖北省武汉市,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的有关情况依法开展调查。近日,调查组负责同志接受记者专访,回答了有关问题。
1.国家监委调查组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组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答:2月8日,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组赴湖北省武汉市,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作全面调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对人民负责的根本政治立场,体现了坚决查清事实真相的鲜明态度。调查组把客观准确还原事实真相,不遮遮掩掩、不袒护包庇作为重要任务,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据监察法赋予的职权开展调查工作。围绕群众反映涉及李文亮医生谈话训诫、患病救治、善后抚恤等情况,分别与武汉市委、市政府和宣传、卫健、公安、网信等部门有关人员面对面谈话、电话访谈,赴医院与负责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深入了解细节,调取病历档案,还调取工作材料240余份,查清基本事实,确保调查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给党和人民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2.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中发出的信息是否属“不实言论”或“谣言”,他有没有受到医院处理、孤立、报复等?
答:经调查了解,2019年12月30日17时43分,李文亮医生在大学同学微信群“武汉大学临床04级”转发、发布多条信息,一是“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在我们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隔离”两段文字信息;二是1张标有“SARS冠状病毒检出〈高置信度〉阳性指标”等字样的临床病原体筛查结果图片;三是1段时长11秒的肺部CT视频。此后,上述信息被截图并大量转发,与当天被人传到网上的武汉市卫健委2份有关不明原因肺炎救治及报送情况的通知,引发网民关注。当日18时42分,李文亮医生在上述微信群发送了“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大家不要外传,让家人亲人注意防范”等文字信息。
经了解,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主观故意。需要指出的是,在有关部门和专家尚未对不明原因肺炎作出明确诊断、对疫情还没有准确认识的情况下,他没有对信息进行核实就转发了,信息部分内容与当时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
12月31日上午,医院有关负责同志找李文亮医生谈话了解情况。李文亮医生说,他看到他人发的微信后就转发了,目的是提醒群内同学注意防范,后被人截图转发。第二天,院有关领导要求他就此事写了一份认识材料。李文亮医生被谈话后,眼科主任专门跟他讲不要有思想包袱,其本人工作表现一如既往。
武汉市中心医院除和李文亮医生谈话了解情况外,没有给予他任何处理、处分,没有吊销其医师执业资格。在2020年1月3日公安机关对李文亮医生出具训诫书后,医院也未对他作出处理。2019年12月9日,李文亮医生完成半年门诊轮换,到眼科住院部病区任住院医生,至2020年1月10日发病前,他一直在医院眼科医师岗位正常工作,排班情况与被谈话前没有调整变化。李文亮医生不幸染病后,住院期间,作为本院职工,得到了医院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照顾,大家鼓励他坚定信心与病魔作斗争。
3.公安机关对李文亮医生等人进行训诫是否合法正当,结论是保留还是撤销?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核实和发布等都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规定。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委发布通报称,“已发现27例病例”“上述病例系病毒性肺炎”“到目前为止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公安机关根据传染病防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武汉市卫健委发布的情况通报,1月3日,对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的李文亮情况进行了调查。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对李文亮出具训诫书不当,并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调查组已建议湖北省武汉市监察机关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训诫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地加强监督,是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是党和国家对监察工作的要求。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强监督,及时地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地处置问题,并督促有关方面整改问题,促进相关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对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对疫情反应迟缓、防控不严、履职不力等情况,将由有关方面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4.李文亮医生1月10日发病、1月12日住院,为何1月31日才确诊,治疗是否存在不及时、不规范问题?
答:2020年1月6日,李文亮医生收治了一名82岁的眼病患者,与其有近距离接触。该患者1月7日发热,后确诊感染新冠病毒,于1月23日病逝。1月10日,李文亮医生出现发热症状,在武汉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在外住宾馆隔离。
李文亮医生1月12日在本院眼科二区住院,1月14日转入呼吸三区。1月15日、19日、20日、21日,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专家多次研究诊疗方案,还请院外专家为李文亮医生会诊。因病情较重,征得李文亮医生同意后,1月23日凌晨转入重症监护室。
1月27日前,武汉市中心医院不具备做核酸检测的资质和条件,李文亮医生和医院其他职工患者都未做核酸检测。设施改造后,1月27日,武汉市中心医院南京路院区开始试运行核酸检测。1月28日、1月31日,医院2次对李文亮医生做了核酸检测,第一次结果为阴性,第二次结果为阳性,李文亮医生确诊感染新冠病毒。
2月6日上午,李文亮医生病情有进一步恶化风险。医院联系了北京援汉知名专家进行会诊。2月6日18时20分,将李文亮医生转往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完善各项呼吸支持治疗。
经调查,武汉市中心医院对李文亮医生的救治高度重视,积极进行对症支持治疗,多次组织院内外专家会诊。为李文亮医生会诊的院外专家表示,从李文亮病案看,医院治疗规范,能够根据病情调整药物和措施。医院建议采取和实际采取的重要医疗措施,均征求了李文亮或其家属意见。
5.有媒体曝出李文亮医生2月6日21时30分去世,但武汉市中心医院宣布其为7日2时58分去世,抢救过程是否存在问题?
答:2月6日21时30分许,《生命时报》发布李文亮医生去世的消息。2月7日0时38分,武汉市中心医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李文亮医生正在全力抢救中的消息。3时48分,医院发布了李文亮医生去世的消息。
通过调查,2月6日18时55分,李文亮医生转至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呼吸重症监护病房,给予高浓度氧治疗。19时20分,李文亮医生出现神志模糊,心率、血压进行性下降,立即推注肾上腺素强心,开放血管通道积极补液扩容提升血压;同时进行气管插管,有创呼吸机维持呼吸,持续胸外心脏按压,冰帽保护脑部。21时30分许,上体外心肺复苏仪,辅助持续胸外心脏按压,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抢救。22时40分许,启动ECMO抢救(武汉市中心医院仅有一台ECMO,1月20日开始供另一名职工患者救治使用,医院从武汉亚心医院借来一台ECMO用于抢救李文亮)。23时许,武汉市卫健委协调北京援汉专家到现场参与抢救。2月7日2时58分,李文亮医生心电图呈直线反应,宣告临床死亡。抢救期间,武汉市中心医院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抢救,只要有一点希望就不要放弃。组织抢救的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负责人说,李文亮是我们的同事,又很年轻,我们不希望他走,只要有一点希望我们就不愿放弃,当时就是想尽全力救活他,所以抢救了很长时间。李文亮的主诊医生表示,虽然没能挽回李文亮的生命,但对他的治疗是规范的,抢救是及时的,大家尽了最大努力。
6.对李文亮医生的相关补助、补偿、保险等是否到位,其抚恤、善后工作如何?
答:李文亮医生去世后,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深感痛惜,对他的家人十分关心。武汉市中心医院领导和有关方面探望慰问了李文亮医生的父母、妻子和孩子。应李文亮医生妻子的要求,安排她和孩子在有关医院休养。
目前,对李文亮医生的各项补助、补偿等均已足额到位。一是经武汉市中心医院申请,武汉市人社局根据人社部的有关规定,认定李文亮医生为工伤,先按照2019年度标准向李文亮家属核发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8.5万元、丧葬补助金3.68万元。3月3日,根据统计部门新发布的2020年度标准,又核定并补发了补助金差额。二是保险公司已向李文亮家属赔付了针对抗击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一线医护人员的捐赠保险。三是武汉市中心医院工会号召职工为李文亮及其家属进行了捐款。四是武汉市红十字会收到了定向爱心捐款,已转交李文亮医生家属。五是武汉市中心医院将“北京温暖基金会”转来的有关慰问金已拨付给李文亮家属。
7.李文亮医生在微信圈发出提醒同事与朋友注意防范的信息,对社会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答:同事介绍,李文亮是一个性格开朗、乐于助人的人,是共产党员,是一名工作认真负责的医生。他在住院治疗期间还表示,“康复后想赶快回到一线工作,继续为患者看病”,表现出敬业奉献、医者仁心的品质。李文亮转发、发布相关信息,主观上是想提醒同学、同事注意防范,信息被大量转发后引发社会关注,客观上对各方面重视疫情、加强防控起到了推动作用。2020年3月4日,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决定,表彰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李文亮医生是其中之一,这正是对李文亮医生工作的肯定和表彰。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白衣执甲、逆行出征,日夜奋战、舍生忘死,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了重大贡献,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在抗击疫情战场上,一些医务人员确诊感染新冠肺炎,有的以身殉职,每一位不幸去世的医务人员都令人无比痛心。李文亮医生就是在疫情防控中英勇奋战、作出贡献和牺牲的医务人员队伍中的一员。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敌对势力为了攻击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给李文亮医生贴上了对抗体制的“英雄”“觉醒者”等标签。这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李文亮是共产党员,不是所谓的“反体制人物”。那些别有用心的势力想煽风点火、蛊惑人心、挑动社会情绪,注定不会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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