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第三天,泰安假日文旅市场运行平稳】
“五一”假日第三天,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五一”假日旅游工作各项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有序开放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持续创新文旅服务供给、不断强化文化市场执法,全市假日文旅市场总体运行平稳。
严守安全底线,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全市文旅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社会面“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立足于防、立足于有”和应急指挥体系不变,重点、难点防范要求不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总要求不变,能力提升不变,实施精准防控。各类景区严格按照“限量、预约、错峰”原则,继续执行最大承载量、瞬时最大承载量、重点区域瞬时最大承载量防控要求。泰山景区全面落实“限量预约、四码联查、扫描场所码、体温检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等各项措施,并通过LED屏、无线广播、随身小喇叭等方式滚动播报购票流程、实时游客量等信息,引导游客“不聚集、不拥堵、不扎堆”,超前消除疫情传播风险。
精心组织谋划,丰富文旅产品供给
3日,全市进一步挖掘和整合假日文化旅游资源,不断丰富假日文化和旅游产品, 全力满足市民及游客的旅游消费需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泰安人游泰安”、泰安方特音乐节、天颐湖郁金香文化节、泰安老街爱琴海购物公园“5动全城、1起嗨购”主题活动、第九届东平湖水浒影视城“五一功夫文化节”等多项文旅活动持续进行。各大景区推出优惠活动,泰山花样年华景区萌宠乐园和恐龙展推出特价优惠;太阳部落景区推出门票“一票通”政策;九女峰乡村度假区推出五一专享福利;新甫山景区推出穿汉服免费游园活动;东平县推出“暖心回馈·惠游东平”活动。市文化馆组织公益培训线上直播网课、“五一劳动节”线上志愿服务,市美术馆开展线上公教课堂、“以艺术传递战疫力量”少儿战疫绘画作品线上展、采风写生作品展、“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书画摄影展,市图书馆举办线上线下现代诗歌唯美诗集展、优秀图书推荐展等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部门联动执法,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节日期间,假日旅游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文化旅游市场秩序联合督导检查组”对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饭店、交通枢纽等进行了重点督导检查,各巡查点均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无违法违规行为。
全市公安机关全面加强节日安保工作,为游客开具相关证明、提供咨询和救助服务。市城市管理局全力做好市级管理区域的市容秩序、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养护等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5月2日全市共接出警4起,未发生人员伤亡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市委网信办及时监测处置涉旅负面舆情信息1条。4月30日00:00至5月2日11:00,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共受理旅游类诉求事项178件。(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李松)
“五一”假日第三天,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五一”假日旅游工作各项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有序开放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持续创新文旅服务供给、不断强化文化市场执法,全市假日文旅市场总体运行平稳。
严守安全底线,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全市文旅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社会面“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立足于防、立足于有”和应急指挥体系不变,重点、难点防范要求不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总要求不变,能力提升不变,实施精准防控。各类景区严格按照“限量、预约、错峰”原则,继续执行最大承载量、瞬时最大承载量、重点区域瞬时最大承载量防控要求。泰山景区全面落实“限量预约、四码联查、扫描场所码、体温检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等各项措施,并通过LED屏、无线广播、随身小喇叭等方式滚动播报购票流程、实时游客量等信息,引导游客“不聚集、不拥堵、不扎堆”,超前消除疫情传播风险。
精心组织谋划,丰富文旅产品供给
3日,全市进一步挖掘和整合假日文化旅游资源,不断丰富假日文化和旅游产品, 全力满足市民及游客的旅游消费需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泰安人游泰安”、泰安方特音乐节、天颐湖郁金香文化节、泰安老街爱琴海购物公园“5动全城、1起嗨购”主题活动、第九届东平湖水浒影视城“五一功夫文化节”等多项文旅活动持续进行。各大景区推出优惠活动,泰山花样年华景区萌宠乐园和恐龙展推出特价优惠;太阳部落景区推出门票“一票通”政策;九女峰乡村度假区推出五一专享福利;新甫山景区推出穿汉服免费游园活动;东平县推出“暖心回馈·惠游东平”活动。市文化馆组织公益培训线上直播网课、“五一劳动节”线上志愿服务,市美术馆开展线上公教课堂、“以艺术传递战疫力量”少儿战疫绘画作品线上展、采风写生作品展、“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书画摄影展,市图书馆举办线上线下现代诗歌唯美诗集展、优秀图书推荐展等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部门联动执法,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节日期间,假日旅游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文化旅游市场秩序联合督导检查组”对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饭店、交通枢纽等进行了重点督导检查,各巡查点均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无违法违规行为。
全市公安机关全面加强节日安保工作,为游客开具相关证明、提供咨询和救助服务。市城市管理局全力做好市级管理区域的市容秩序、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养护等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5月2日全市共接出警4起,未发生人员伤亡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市委网信办及时监测处置涉旅负面舆情信息1条。4月30日00:00至5月2日11:00,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共受理旅游类诉求事项178件。(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李松)
【“五一”假期第三天,泰安假日文旅市场运行平稳】
“五一”假日第三天,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五一”假日旅游工作各项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有序开放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持续创新文旅服务供给、不断强化文化市场执法,全市假日文旅市场总体运行平稳。
严守安全底线,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全市文旅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社会面“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立足于防、立足于有”和应急指挥体系不变,重点、难点防范要求不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总要求不变,能力提升不变,实施精准防控。各类景区严格按照“限量、预约、错峰”原则,继续执行最大承载量、瞬时最大承载量、重点区域瞬时最大承载量防控要求。泰山景区全面落实“限量预约、四码联查、扫描场所码、体温检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等各项措施,并通过LED屏、无线广播、随身小喇叭等方式滚动播报购票流程、实时游客量等信息,引导游客“不聚集、不拥堵、不扎堆”,超前消除疫情传播风险。
精心组织谋划,丰富文旅产品供给
3日,全市进一步挖掘和整合假日文化旅游资源,不断丰富假日文化和旅游产品, 全力满足市民及游客的旅游消费需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泰安人游泰安”、泰安方特音乐节、天颐湖郁金香文化节、泰安老街爱琴海购物公园“5动全城、1起嗨购”主题活动、第九届东平湖水浒影视城“五一功夫文化节”等多项文旅活动持续进行。各大景区推出优惠活动,泰山花样年华景区萌宠乐园和恐龙展推出特价优惠;太阳部落景区推出门票“一票通”政策;九女峰乡村度假区推出五一专享福利;新甫山景区推出穿汉服免费游园活动;东平县推出“暖心回馈·惠游东平”活动。市文化馆组织公益培训线上直播网课、“五一劳动节”线上志愿服务,市美术馆开展线上公教课堂、“以艺术传递战疫力量”少儿战疫绘画作品线上展、采风写生作品展、“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书画摄影展,市图书馆举办线上线下现代诗歌唯美诗集展、优秀图书推荐展等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部门联动执法,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节日期间,假日旅游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文化旅游市场秩序联合督导检查组”对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饭店、交通枢纽等进行了重点督导检查,各巡查点均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无违法违规行为。
全市公安机关全面加强节日安保工作,为游客开具相关证明、提供咨询和救助服务。市城市管理局全力做好市级管理区域的市容秩序、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养护等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5月2日全市共接出警4起,未发生人员伤亡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市委网信办及时监测处置涉旅负面舆情信息1条。4月30日00:00至5月2日11:00,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共受理旅游类诉求事项178件。(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李松)
“五一”假日第三天,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五一”假日旅游工作各项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有序开放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持续创新文旅服务供给、不断强化文化市场执法,全市假日文旅市场总体运行平稳。
严守安全底线,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全市文旅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社会面“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立足于防、立足于有”和应急指挥体系不变,重点、难点防范要求不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总要求不变,能力提升不变,实施精准防控。各类景区严格按照“限量、预约、错峰”原则,继续执行最大承载量、瞬时最大承载量、重点区域瞬时最大承载量防控要求。泰山景区全面落实“限量预约、四码联查、扫描场所码、体温检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等各项措施,并通过LED屏、无线广播、随身小喇叭等方式滚动播报购票流程、实时游客量等信息,引导游客“不聚集、不拥堵、不扎堆”,超前消除疫情传播风险。
精心组织谋划,丰富文旅产品供给
3日,全市进一步挖掘和整合假日文化旅游资源,不断丰富假日文化和旅游产品, 全力满足市民及游客的旅游消费需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泰安人游泰安”、泰安方特音乐节、天颐湖郁金香文化节、泰安老街爱琴海购物公园“5动全城、1起嗨购”主题活动、第九届东平湖水浒影视城“五一功夫文化节”等多项文旅活动持续进行。各大景区推出优惠活动,泰山花样年华景区萌宠乐园和恐龙展推出特价优惠;太阳部落景区推出门票“一票通”政策;九女峰乡村度假区推出五一专享福利;新甫山景区推出穿汉服免费游园活动;东平县推出“暖心回馈·惠游东平”活动。市文化馆组织公益培训线上直播网课、“五一劳动节”线上志愿服务,市美术馆开展线上公教课堂、“以艺术传递战疫力量”少儿战疫绘画作品线上展、采风写生作品展、“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书画摄影展,市图书馆举办线上线下现代诗歌唯美诗集展、优秀图书推荐展等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部门联动执法,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节日期间,假日旅游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文化旅游市场秩序联合督导检查组”对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饭店、交通枢纽等进行了重点督导检查,各巡查点均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无违法违规行为。
全市公安机关全面加强节日安保工作,为游客开具相关证明、提供咨询和救助服务。市城市管理局全力做好市级管理区域的市容秩序、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养护等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5月2日全市共接出警4起,未发生人员伤亡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市委网信办及时监测处置涉旅负面舆情信息1条。4月30日00:00至5月2日11:00,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共受理旅游类诉求事项178件。(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李松)
【济南发布关于依法惩处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行为的通告】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形势,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疫情防控中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下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不如实提供涉疫信息
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等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拒不扫码登记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社区、商超、农贸市场、酒店、医院、建筑工地、写字楼等场所,经告知拒不扫码登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等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拒不参加核酸检测
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或冒用他人信息、代替他人进行核酸检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等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违法使用核酸检测证明
伪造、变造核酸检测证明文件,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核酸检测证明文件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拒不配合流调摸排、隔离管控
拒绝配合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等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遵守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临时管控区等重点风险区域防疫规定,违规聚集、串门、私自外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等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配合消杀工作
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杀工作,经劝阻无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编造散布传播虚假信息
编造涉疫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涉疫虚假信息,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散布传播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依法予以处罚;对恶意造谣引发舆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违规生产经营扰乱市场秩序
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护目镜、防护服、核酸检测试剂等医用器材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由物价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构成非法经营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违规销售药品和开展诊疗服务
在疫情防控期间,药店违规售卖“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或个人私自接诊发热病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核酸检测机构未尽责任
核酸检测机构虚报、漏报、误报、瞒报、谎报核酸检测结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疫情防控主体未尽责任
违反疫情防控责任要求,未落实员工定期核酸检测责任、虚报瞒报核酸检测结果的,不按规定张贴场所码、不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如实记录上传用工人员信息的,隐瞒旅客入住信息的,提供或者变相提供堂食服务的,组织经营辅导班、棋牌室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等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其他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
实施其他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济南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5月3日
一、不如实提供涉疫信息
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等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拒不扫码登记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社区、商超、农贸市场、酒店、医院、建筑工地、写字楼等场所,经告知拒不扫码登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等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拒不参加核酸检测
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或冒用他人信息、代替他人进行核酸检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等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违法使用核酸检测证明
伪造、变造核酸检测证明文件,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核酸检测证明文件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拒不配合流调摸排、隔离管控
拒绝配合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等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遵守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临时管控区等重点风险区域防疫规定,违规聚集、串门、私自外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等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配合消杀工作
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杀工作,经劝阻无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编造散布传播虚假信息
编造涉疫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涉疫虚假信息,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散布传播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依法予以处罚;对恶意造谣引发舆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违规生产经营扰乱市场秩序
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护目镜、防护服、核酸检测试剂等医用器材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由物价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构成非法经营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违规销售药品和开展诊疗服务
在疫情防控期间,药店违规售卖“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或个人私自接诊发热病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核酸检测机构未尽责任
核酸检测机构虚报、漏报、误报、瞒报、谎报核酸检测结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疫情防控主体未尽责任
违反疫情防控责任要求,未落实员工定期核酸检测责任、虚报瞒报核酸检测结果的,不按规定张贴场所码、不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如实记录上传用工人员信息的,隐瞒旅客入住信息的,提供或者变相提供堂食服务的,组织经营辅导班、棋牌室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等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其他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
实施其他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济南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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