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昊然[超话]# #刘昊然电影四海#
【自从春节看完之后,又刷一遍《四海》的感悟,又是一篇很长的影评,看电影时哭了好几次。】
“我也能飞呀”
“你会唱那首歌吗?无法离地的飞行……”
阿耀,你心中无法离地的飞行,是自由如鸽子一般闪耀在天空中的光明。
#无法离地的飞行 (电影《四海》插曲)[音乐]#
⚫️
电影从开头就在塑造阿耀与别人不同的性格和行事方式,“哥,要不你踹我一脚吧。”是阿耀在父亲撞了欢歌后就那么走了时,对欢歌说的话。像一个犯错误的小孩儿替同伴抗下事情,说你骂我吧,打我吧,一样的感觉。纯真的少年可以因为一句“不会喝酒可以学、我们是不是朋友?”以割瓶口把酒全倒进去喝完这样直接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感情。所有人都在说着无所谓的场面话,阿耀能认真的问:“方便留个您微信吗?”“我们真有什么事能去广州找您。”
⚫️
可阿耀又在单纯里特别懂一些事,“我之后一定得活成你的反面”是阿耀对父亲说的话,是一个孩子对没有降临的未来的定义。他认为人是不会回到原点的,所以在父亲给自己钱之后,又塞进了父亲的裤兜里,还了回去。还的是一种陌生,是一种对父亲的理解,是离别,是无知。
⚫️
“你们都是王吧,我什么都不是。”
以摩托为朋友的阿耀,在我眼里,从来没把自己放到这个世界中。所以他虽然比其他人单纯,执着,固执,却找不到自己的海,什么都不是。他说着:“我也能飞呀”建立着自己世界的飞行与梦想。他会害怕自己摔车了别人笑话自己,却又一次次在关键时刻说:“我车骑的还可以,从来没摔过车。”他怎么会不去渴望一场无法离地的飞行。跳入海里,天空是没有答案的,四海是无边的,搭建起来的梦想要遇到现实的巨轮的。欢颂说过,想过许多次离开自己的家乡,而阿耀从来没想过。因为阿耀没有去找城市,是城市,找上了阿耀。
⚫️
“你只是同这班人,斗车快了那么一点点,就让你自信心爆棚,是件好事。不过外面的世界,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以后骑车,要戴上护具啊,如果摔车脸着地,你的耍帅,和无知,就只剩下无知了。”
这段话简单的残忍,是现实对阿耀的第一次宣告。阿耀第一次面对现实,就是明明被交警发现了,还要为了钱完成比赛,他只能赢。我们生活中的苦难都是无法去退缩的,是和阿耀一样,要去拿自己拼的。阿耀的本性还是和现实很分裂开的,他第一次去坚固的城市,是抱着最柔软的单纯的,阿耀带着欢颂,说:“我认识一个很厉害的人,他在那里。”这是我在电影中很心疼阿耀的一点,好像是看到了第一次面对城市的自己,带着单纯的梦想和理想去到大到我看不到尽头的城市。
“我们可以再买一个新的摩托。”
“可是我只喜欢它。”
广州禁摩,到了城市,承载着一切梦想和理想的摩托被禁锢,好像注定梦想与骄傲被剥夺。
⚫️
我缺钱,
我只要钱。
在岛上可以什么都不想的表演摩托特技,一路开到底。
到为了现实拿一切和命运去赌。
为了担保人,找到父亲在广州的家,却在开门后一个背影都没留下,是现实对吴仁耀的最后一次宣告。
吴仁耀,在这个大城市,无人要。
“那我要是飞珠江呢?”阿耀要面对这最后一次宣告了,他要回到原点了。他再没提过一次无法离地的飞行,因为他的飞行,不是在天空中,是暗夜下炙热的光线打在他身上,却什么都不属于他。场馆里,阿耀顶替着呼喊苗浒的声音,这场无法离地的飞行,没有一点梦想色彩进入了他的人生,要他去拼命完成。
“做好了就会……像没做一样。”
阿耀的这句话直戳我心,拼命去做的事情,从自己嘴里说出来却是轻飘飘的一句像没做一样。我拼命为了这个世界,不是为了自己,所以,像没做一样。
我们都快接近了,接近回到自己,回到原点,回到生活。
⚫️
或许欢颂在收到阿耀的项链时,想的就是找到一份工作之后给阿耀买个新的摩托车。到最后,只能花钱把原来的摩托车偷回来,做为礼物送给阿耀。我们在面对这个世界之前,想的都是好的,可往往现实不如人意。我只希望,你过的好,希望你以后住的每个酒店,都是含早的。
在浪漫和土鳖之间摇摆
“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别人的爱情像海深,我的爱情浅。”
海边本就是肆意的风带走少年少女的心事,让他们无话可说。想表达的中心思想被风堵住了嘴,是念着你的名字,又把你的名字归还进星空中,不求答案。
“你很爱思考呢。”是阿耀在岛上和欢颂的对话。
“你这么复杂呀。”是阿耀他们去城市的第一晚。
在风住旅馆内211房间门口,两个人的未来没有那样清晰过。欢颂诉说着自己梦想中的家,阿耀说:“我记着,你继续往下说。”是两个人最后的温存。一墙之隔,隔开了他们,也隔开了梦想。欢颂说:“我觉得没有一个地方会是我想象的样子。”否定了关系中的希望,只有祝福,贯彻全部。
爱与喜欢的区别,是没区别。
这句话放到别的影视里,能会聊出来许多区别,但是放到四海里,也许爱情,这个也许,就是没有区别。
你开个小店,我就到时候去你店门口,表演摩托车转圈。
我想带你去抓螃蟹,我怕你一个人站不稳。
希望你以后住的每个酒店,都是含早的。
秘密可能在你肚子里呢。(我吃汉堡吃出一条项链)
也许爱情。
这些在电影里,爱与喜欢的区别,不就是没区别吗?
⚫️
水有什么可怕的,火才可怕呢。
结局对应这句话的确刀的人快傻了,但是我觉得影视作品就是要极致的悲剧才能翻起现实世界的一些思想和幸存。如果不是这样,
你不会想到这样,
更不会去通过电影体会这样。
你可以做一个很好的梦。
我还是愿意相信结局就是结局那样,一句人没事,让我觉得,阿耀又回到原点,没有拥有太多人,只有摩托。回到小岛,过着以前的生活,爱着自己所爱,鲜活的活着,找到属于自己的话那片海。
相信平凡的人都能从电影中找到共鸣,《四海》或许没那么好,但是,也没那么差。
无论好与坏的电影,都是要靠自己看出来的,而不是听别人的评价听出来的。
愿看到此行的你幸福,希望你以后住的每个酒店,都是含早的。
“阿耀阿耀,南澳阿耀,打赏随意,永不摔车……”
【仅代表个人理解】
#四海##电影四海网播上线#
【自从春节看完之后,又刷一遍《四海》的感悟,又是一篇很长的影评,看电影时哭了好几次。】
“我也能飞呀”
“你会唱那首歌吗?无法离地的飞行……”
阿耀,你心中无法离地的飞行,是自由如鸽子一般闪耀在天空中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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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从开头就在塑造阿耀与别人不同的性格和行事方式,“哥,要不你踹我一脚吧。”是阿耀在父亲撞了欢歌后就那么走了时,对欢歌说的话。像一个犯错误的小孩儿替同伴抗下事情,说你骂我吧,打我吧,一样的感觉。纯真的少年可以因为一句“不会喝酒可以学、我们是不是朋友?”以割瓶口把酒全倒进去喝完这样直接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感情。所有人都在说着无所谓的场面话,阿耀能认真的问:“方便留个您微信吗?”“我们真有什么事能去广州找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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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阿耀又在单纯里特别懂一些事,“我之后一定得活成你的反面”是阿耀对父亲说的话,是一个孩子对没有降临的未来的定义。他认为人是不会回到原点的,所以在父亲给自己钱之后,又塞进了父亲的裤兜里,还了回去。还的是一种陌生,是一种对父亲的理解,是离别,是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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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都是王吧,我什么都不是。”
以摩托为朋友的阿耀,在我眼里,从来没把自己放到这个世界中。所以他虽然比其他人单纯,执着,固执,却找不到自己的海,什么都不是。他说着:“我也能飞呀”建立着自己世界的飞行与梦想。他会害怕自己摔车了别人笑话自己,却又一次次在关键时刻说:“我车骑的还可以,从来没摔过车。”他怎么会不去渴望一场无法离地的飞行。跳入海里,天空是没有答案的,四海是无边的,搭建起来的梦想要遇到现实的巨轮的。欢颂说过,想过许多次离开自己的家乡,而阿耀从来没想过。因为阿耀没有去找城市,是城市,找上了阿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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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简单的残忍,是现实对阿耀的第一次宣告。阿耀第一次面对现实,就是明明被交警发现了,还要为了钱完成比赛,他只能赢。我们生活中的苦难都是无法去退缩的,是和阿耀一样,要去拿自己拼的。阿耀的本性还是和现实很分裂开的,他第一次去坚固的城市,是抱着最柔软的单纯的,阿耀带着欢颂,说:“我认识一个很厉害的人,他在那里。”这是我在电影中很心疼阿耀的一点,好像是看到了第一次面对城市的自己,带着单纯的梦想和理想去到大到我看不到尽头的城市。
“我们可以再买一个新的摩托。”
“可是我只喜欢它。”
广州禁摩,到了城市,承载着一切梦想和理想的摩托被禁锢,好像注定梦想与骄傲被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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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缺钱,
我只要钱。
在岛上可以什么都不想的表演摩托特技,一路开到底。
到为了现实拿一切和命运去赌。
为了担保人,找到父亲在广州的家,却在开门后一个背影都没留下,是现实对吴仁耀的最后一次宣告。
吴仁耀,在这个大城市,无人要。
“那我要是飞珠江呢?”阿耀要面对这最后一次宣告了,他要回到原点了。他再没提过一次无法离地的飞行,因为他的飞行,不是在天空中,是暗夜下炙热的光线打在他身上,却什么都不属于他。场馆里,阿耀顶替着呼喊苗浒的声音,这场无法离地的飞行,没有一点梦想色彩进入了他的人生,要他去拼命完成。
“做好了就会……像没做一样。”
阿耀的这句话直戳我心,拼命去做的事情,从自己嘴里说出来却是轻飘飘的一句像没做一样。我拼命为了这个世界,不是为了自己,所以,像没做一样。
我们都快接近了,接近回到自己,回到原点,回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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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欢颂在收到阿耀的项链时,想的就是找到一份工作之后给阿耀买个新的摩托车。到最后,只能花钱把原来的摩托车偷回来,做为礼物送给阿耀。我们在面对这个世界之前,想的都是好的,可往往现实不如人意。我只希望,你过的好,希望你以后住的每个酒店,都是含早的。
在浪漫和土鳖之间摇摆
“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别人的爱情像海深,我的爱情浅。”
海边本就是肆意的风带走少年少女的心事,让他们无话可说。想表达的中心思想被风堵住了嘴,是念着你的名字,又把你的名字归还进星空中,不求答案。
“你很爱思考呢。”是阿耀在岛上和欢颂的对话。
“你这么复杂呀。”是阿耀他们去城市的第一晚。
在风住旅馆内211房间门口,两个人的未来没有那样清晰过。欢颂诉说着自己梦想中的家,阿耀说:“我记着,你继续往下说。”是两个人最后的温存。一墙之隔,隔开了他们,也隔开了梦想。欢颂说:“我觉得没有一个地方会是我想象的样子。”否定了关系中的希望,只有祝福,贯彻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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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会想到这样,
更不会去通过电影体会这样。
你可以做一个很好的梦。
我还是愿意相信结局就是结局那样,一句人没事,让我觉得,阿耀又回到原点,没有拥有太多人,只有摩托。回到小岛,过着以前的生活,爱着自己所爱,鲜活的活着,找到属于自己的话那片海。
相信平凡的人都能从电影中找到共鸣,《四海》或许没那么好,但是,也没那么差。
无论好与坏的电影,都是要靠自己看出来的,而不是听别人的评价听出来的。
愿看到此行的你幸福,希望你以后住的每个酒店,都是含早的。
“阿耀阿耀,南澳阿耀,打赏随意,永不摔车……”
【仅代表个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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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8
【安利】
齐乐山x夜莺——《扬名立万》
“一个小姑娘,想要站在舞台上,那得受多少委屈,多少风险。你们看不到,也不理解,就只能看到她漂亮。”
“这个女孩,是你什么人?”
他编的故事里,她是有歌星梦想的少女、是部队上司托孤的公主,他是副官、是守护她梦想和名誉的骑士。
“我会编一个,所有人都能接受的故事。”
事件发生。
“既然能出去,他为什么又回来?”
真相到最后也没有揭开,观众可以有自己的解释。在稿主个人看来,或许是一对革命伴侣,组织的任务和个人对腐败的复仇或许结合在一起了。两个人绝不单纯是实现舞台梦或是配合任务的关系,夜莺或许也不是第一次作为我党特工的代号。
“您听过夜莺唱歌吗?”
“您的小小的歌鸟,现在要远行了。”
“出去了往南走,找个暖和的地方,好好生活。”
通风口这一幕,同时充斥血腥味道和泪水湿气的对视,是他们的最后一刻。他自此迎来他的末路,她从这走向她的未来。只此一瞬却又如永恒……
不考虑cp也是非常值得一看的有深意的电影。
【安利】
齐乐山x夜莺——《扬名立万》
“一个小姑娘,想要站在舞台上,那得受多少委屈,多少风险。你们看不到,也不理解,就只能看到她漂亮。”
“这个女孩,是你什么人?”
他编的故事里,她是有歌星梦想的少女、是部队上司托孤的公主,他是副官、是守护她梦想和名誉的骑士。
“我会编一个,所有人都能接受的故事。”
事件发生。
“既然能出去,他为什么又回来?”
真相到最后也没有揭开,观众可以有自己的解释。在稿主个人看来,或许是一对革命伴侣,组织的任务和个人对腐败的复仇或许结合在一起了。两个人绝不单纯是实现舞台梦或是配合任务的关系,夜莺或许也不是第一次作为我党特工的代号。
“您听过夜莺唱歌吗?”
“您的小小的歌鸟,现在要远行了。”
“出去了往南走,找个暖和的地方,好好生活。”
通风口这一幕,同时充斥血腥味道和泪水湿气的对视,是他们的最后一刻。他自此迎来他的末路,她从这走向她的未来。只此一瞬却又如永恒……
不考虑cp也是非常值得一看的有深意的电影。
#中国古代历史# 一次,朱元璋将两名宫女送到常遇春家中,常遇春说了句“好白”,不料待他再回家时,妻子却给他一个盒子,吓得他差点晕厥。朱元璋听闻此事,也安排人送给常遇春一个盒子,上面写着四个大字:悍妇之肉。
常遇春,一个莽撞地跑到朱元璋军营,大喊着自己可挡十万兵马,横行天下的大将军,大明朝的开国名将,却是个妻管严,这谁能信?
明朝有本书就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常遇春与“河东狮”老婆的故事。
常遇春的妻子蓝氏,正是明朝大名鼎鼎的将军蓝玉的姐姐。
蓝氏行事彪悍,性格泼辣。她对常遇春也管的极其严格,以至于常遇春不敢多看其他女人一眼。
一次,朱元璋宴请群臣,期间有不少歌姬翩翩起舞,大家都目不转睛地欣赏舞蹈,唯有常遇春一人正襟危坐,目不斜视,只看向别处。
朱元璋见状,想起了常遇春惧内一事,为了验证这事的真伪,他打算捉弄一下常遇春。于是,宴会结束,朱元璋便派人给常遇春家送去了两名美貌的宫女。
第二天一早,两名宫女前来侍奉常遇春洗漱,这时,常遇春瞥见女子的芊芊玉手,脱口而出说了两个字:好白。而后,毫不在意地去上朝了。
等到常遇春下朝回到家中,蓝氏端着一个盒子袅袅走来,而后带着笑意地放在了常遇春面前。常遇春不知道妻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便打开了盒子。谁知,这一开不要紧,饶是他在战场上杀敌无数,也未见得如此惊惧,顿时吓得目瞪口呆。
原来,盒子里放着一双血淋淋的玉手,它们的主人正是今晨常遇春刚刚夸赞过的宫女。不得不说,蓝氏这波操作是真野啊!
当然,最让常遇春恐慌的自然不是妻子的凶残,而是妻子伤害的可是皇帝赏赐的人。为此,常遇春惴惴不安,就连上朝也是心不在焉。
朱元璋见常遇春如此,心中早已起疑,待他派人查探过之后,不禁勃然大怒:“这个悍妇!实在是该惩处!”
蓝氏不是送给常遇春一个盒子嘛,朱元璋照猫画虎也送给常遇春一个盒子。想想常遇春什么心情,以后见到盒子都得有应激反应。
这一次,常遇春收到盒子后,果然又是一惊,因为盒子上赫然写着四个字:悍妇之肉。当他打开一看,顿时就反了胃,原来里面是一碗肉粥,朱元璋竟然让人将蓝氏残害了。
1369年,就在朱元璋要封赏功臣之前,常遇春被吓出了心病,不久便病逝了。
这本史料笔记叫做《龙兴慈记》,作者在序言部分交代说,他年幼时常听母亲给他讲明朝初年明太祖的故事,而这些故事又是外祖母讲述给母亲听的。为了纪念母亲和祖母,他便写下了这本有关朱元璋的笔记体的史书。
一代悍将惧内如此,最终又被吓死。一代开国皇帝,竟然干涉臣子家事,还将人做成肉羹。这事靠谱吗?
在《明史》中自然没有关于蓝氏的详细记载,但是,我们可以根据常遇春的性格判断一下故事的真实性。
1370年,明太祖朱元璋为了表彰功臣,开始大肆封赏,而最有功勋的六位功臣分别是:徐达、李文忠、冯胜、邓愈和常茂。
这位常茂就是常遇春的长子,之所以没有封赏常遇春,就是因为他死在了开国后、封爵前。为了纪念这位忠贞悍将,朱元璋让常茂继承了爵位,足见他对常遇春功劳的肯定。
常遇春并非朱元璋的同乡,他跟着朱元璋时,朱元璋早已起义多时。当时,常遇春听闻朱元璋行事大方,待人义气,主动投靠朱元璋麾下。
此前,常遇春只是个土匪,难免有一些匪气,朱元璋以为他只是单纯的叫花子,一心只想打发他走。可是,常遇春很诚实地交代了自己曾经打家劫舍的经历,并信誓旦旦地告诉朱元璋:“将军指哪里,我愿意打哪里!”
用一句话形容常遇春再合适不过: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自从常遇春跟着朱元璋之后,那真是蛟龙飞出了泥潭,大显身手。歼灭陈友谅,直取元大都,可以说,在朱元璋称帝前的各大重要军事战中,都有常遇春的身影。
常遇春过世多年后,朱元璋每每回忆起他都感叹万分,甚至对身边人说过:“计其开拓之功有十分,而他盖居七八。”
然而,就在公元1369年,洪武二年之时,常遇春却死在了率军男归的途中。《明史》记载为“暴卒疾,年仅四十”。
正是大好的年纪,一向身强力壮的常遇春为何会遭此劫数呢?对于常遇春的死,后世揣测不已。
有一种说法是被朱元璋所害,因为朱元璋的长子朱标的妻子,正是常遇春的长女。常遇春的小舅子又是蓝玉,朱元璋担心常遇春功高震主,会有异心。
还有一种说法自然是比较迷信的,认为常遇春戾气重,杀戮多。当年,常遇春在攻克九华山时,生擒了陈友谅军中4000多人,最终,他未能听徐达劝谏,竟然将这些人全部活埋了。
而且,据说常遇春每攻下一座城,所做第一件事就是屠城。所以,杀伐太多的常遇春就被反噬为英年早逝了。
总之,常遇春的暴毙让后世揣测不已,因此才会有“悍妇之肉”的故事吧!
个人却觉得,或许常遇春死于这个时期也算是死得其所,可以让朱元璋念着他的好,也不用经历兄弟们被血洗的命运,未尝不是一种提前解脱。您认同吗?
常遇春,一个莽撞地跑到朱元璋军营,大喊着自己可挡十万兵马,横行天下的大将军,大明朝的开国名将,却是个妻管严,这谁能信?
明朝有本书就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常遇春与“河东狮”老婆的故事。
常遇春的妻子蓝氏,正是明朝大名鼎鼎的将军蓝玉的姐姐。
蓝氏行事彪悍,性格泼辣。她对常遇春也管的极其严格,以至于常遇春不敢多看其他女人一眼。
一次,朱元璋宴请群臣,期间有不少歌姬翩翩起舞,大家都目不转睛地欣赏舞蹈,唯有常遇春一人正襟危坐,目不斜视,只看向别处。
朱元璋见状,想起了常遇春惧内一事,为了验证这事的真伪,他打算捉弄一下常遇春。于是,宴会结束,朱元璋便派人给常遇春家送去了两名美貌的宫女。
第二天一早,两名宫女前来侍奉常遇春洗漱,这时,常遇春瞥见女子的芊芊玉手,脱口而出说了两个字:好白。而后,毫不在意地去上朝了。
等到常遇春下朝回到家中,蓝氏端着一个盒子袅袅走来,而后带着笑意地放在了常遇春面前。常遇春不知道妻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便打开了盒子。谁知,这一开不要紧,饶是他在战场上杀敌无数,也未见得如此惊惧,顿时吓得目瞪口呆。
原来,盒子里放着一双血淋淋的玉手,它们的主人正是今晨常遇春刚刚夸赞过的宫女。不得不说,蓝氏这波操作是真野啊!
当然,最让常遇春恐慌的自然不是妻子的凶残,而是妻子伤害的可是皇帝赏赐的人。为此,常遇春惴惴不安,就连上朝也是心不在焉。
朱元璋见常遇春如此,心中早已起疑,待他派人查探过之后,不禁勃然大怒:“这个悍妇!实在是该惩处!”
蓝氏不是送给常遇春一个盒子嘛,朱元璋照猫画虎也送给常遇春一个盒子。想想常遇春什么心情,以后见到盒子都得有应激反应。
这一次,常遇春收到盒子后,果然又是一惊,因为盒子上赫然写着四个字:悍妇之肉。当他打开一看,顿时就反了胃,原来里面是一碗肉粥,朱元璋竟然让人将蓝氏残害了。
1369年,就在朱元璋要封赏功臣之前,常遇春被吓出了心病,不久便病逝了。
这本史料笔记叫做《龙兴慈记》,作者在序言部分交代说,他年幼时常听母亲给他讲明朝初年明太祖的故事,而这些故事又是外祖母讲述给母亲听的。为了纪念母亲和祖母,他便写下了这本有关朱元璋的笔记体的史书。
一代悍将惧内如此,最终又被吓死。一代开国皇帝,竟然干涉臣子家事,还将人做成肉羹。这事靠谱吗?
在《明史》中自然没有关于蓝氏的详细记载,但是,我们可以根据常遇春的性格判断一下故事的真实性。
1370年,明太祖朱元璋为了表彰功臣,开始大肆封赏,而最有功勋的六位功臣分别是:徐达、李文忠、冯胜、邓愈和常茂。
这位常茂就是常遇春的长子,之所以没有封赏常遇春,就是因为他死在了开国后、封爵前。为了纪念这位忠贞悍将,朱元璋让常茂继承了爵位,足见他对常遇春功劳的肯定。
常遇春并非朱元璋的同乡,他跟着朱元璋时,朱元璋早已起义多时。当时,常遇春听闻朱元璋行事大方,待人义气,主动投靠朱元璋麾下。
此前,常遇春只是个土匪,难免有一些匪气,朱元璋以为他只是单纯的叫花子,一心只想打发他走。可是,常遇春很诚实地交代了自己曾经打家劫舍的经历,并信誓旦旦地告诉朱元璋:“将军指哪里,我愿意打哪里!”
用一句话形容常遇春再合适不过: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自从常遇春跟着朱元璋之后,那真是蛟龙飞出了泥潭,大显身手。歼灭陈友谅,直取元大都,可以说,在朱元璋称帝前的各大重要军事战中,都有常遇春的身影。
常遇春过世多年后,朱元璋每每回忆起他都感叹万分,甚至对身边人说过:“计其开拓之功有十分,而他盖居七八。”
然而,就在公元1369年,洪武二年之时,常遇春却死在了率军男归的途中。《明史》记载为“暴卒疾,年仅四十”。
正是大好的年纪,一向身强力壮的常遇春为何会遭此劫数呢?对于常遇春的死,后世揣测不已。
有一种说法是被朱元璋所害,因为朱元璋的长子朱标的妻子,正是常遇春的长女。常遇春的小舅子又是蓝玉,朱元璋担心常遇春功高震主,会有异心。
还有一种说法自然是比较迷信的,认为常遇春戾气重,杀戮多。当年,常遇春在攻克九华山时,生擒了陈友谅军中4000多人,最终,他未能听徐达劝谏,竟然将这些人全部活埋了。
而且,据说常遇春每攻下一座城,所做第一件事就是屠城。所以,杀伐太多的常遇春就被反噬为英年早逝了。
总之,常遇春的暴毙让后世揣测不已,因此才会有“悍妇之肉”的故事吧!
个人却觉得,或许常遇春死于这个时期也算是死得其所,可以让朱元璋念着他的好,也不用经历兄弟们被血洗的命运,未尝不是一种提前解脱。您认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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