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疫情上海已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43件,移送警方3件】
微信公众号“上海市场监管”:本轮疫情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动态调整价格监管重点,通过现场检查、线上监测、投诉举报等各种渠道,时刻关注市民反映的突出问题,从快从重从严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三类违法行为。截至5月2日,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43件,移送公安部门3件。
最高进销差价率达486.8%。查办的443件案件中,哄抬价格类行为占比15.7%。主要表现为经营者利用供需失衡的状况,在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抬高对外销售价格,使进销差价率高于规定的最高进销差价率,扰乱市场秩序。在市场监管部门查获的案件中,不少经营者进销差价率超过100%,最高甚至达到了486.8%。上海华仟大药房有公司在进货成本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名德75%酒精消毒液(净含量500ml)”,进价6.8元,售价39.9元,进销差价率达486.8%,高于规定的最高进销差价率。同时,也查获个别经营者通过抬高配送服务费用,变相提高商品价格的案件。上海金大碗餐饮有限公司在疫情期间收取高额配送费、赚取不正当收入,除被顶格罚款外,因为主观故意、情节恶劣被责令停业整顿。
诱导消费从重处以40万罚款。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价格欺诈类案件共17件,占总案件数量的4.2%。有少数经营者通过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使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具体表现形式之一为价格误导,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文字、图片等标价,诱使消费者交易。3月29日,上海菇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价目表标示“供港+蔬菜品名”等与实际不符,欺骗消费者,构成价格欺诈,被从重处以40万罚款。4月以来,网络平台内商户、社区团购相关经营者中,存在短斤缺两,实际提供商品重量少于向消费者公示的重量,重量与价格不符等问题。其中,小商户占比较多,问题相对突出。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件占比超八成。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整理、甄别违法线索,持续发掘案源,查办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件共322件。如销售团购套餐,只有套餐总价、没有套餐内所含商品的具体的品名、规格等信息。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趋好,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价格监管不放松,对监管中发现的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坚持从快从重从严查处。
案例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晓东肉品店价格欺诈案
市局执法总队根据线索反映,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外卖平台上使用“上农批品牌肉专卖”店铺名称开展经营,并对若干猪肉产品的品名标示含有“土猪”等内容。当事人无法证明所售猪肉产品与“土猪”有关联,且“上农批”系“上海农产品批发市场”简称,自3月28日后当事人实际采购的猪肉并非来自上农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5月1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其价格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案例二: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亚涛水产店哄抬鸡蛋等商品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某电商平台入驻商户高价销售鸡蛋、老母鸡、三黄鸡等民生商品。当日,市局执法总队立即会同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和长宁分局对这一线索开展持续调查,历经三天辗转浦东香山集贸市场、金浜村、上钢集贸市场、周边商超及集贸市场等多地,查实了相关事实。
经查,当事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亚涛水产店于今年4月15日-21日期间,从路边摊贩处购入鸡蛋、老母鸡、三黄鸡等商品后,在外卖平台上以29.56元/盒(每盒8枚)、118元/只及98.78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经走访调查,当事人上述涉案产品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4月28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5648.50元退还给消费者,并处罚款28242.51元。目前当事人已完成大部分多收价款的清退。
案例三:上海聚雪餐饮有限公司哄抬牛奶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聚雪餐饮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嫌哄抬牛奶价格。经查,当事人在相关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26元/盒的价格购进光明优倍牛奶(950ML),并通过网络平台以55元/盒的标价销售,进销差价率101.69%,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责令当事人改正,退还多收价款783.51元,并处罚款3917.55元。
案例四:上海市长宁区吴贝庆水果店哄抬蔬菜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市长宁区吴贝庆水果店高价售卖蔬菜。经查,当事人以每斤6.07元的价格购进大白菜,在外卖平台上以每一包5斤58元的价格(折合每斤11.6元)对外销售,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5月1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330.78元退还给消费者,并处罚款1653.9元。
案例五:上海市静安区万小小百货店哄抬消毒酒精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市静安区万小小百货店销售的“海氏海诺酒精喷雾[100ml]75度消毒液”价格偏高。经查,当事人购入海氏海诺酒精喷雾[100ml]75度消毒液进价为7元/瓶,随后在网络平台以19.9元/瓶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进销差价率184.28%,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六:上海臻毅食品商行哄抬蔬菜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某联华超市高价销售蔬菜等商品。经查,发现上海臻毅食品商行系上海联华超市加盟商,其销售的土豆价格5.8元/斤进销差价率93.33%、西红柿价格12.8元/斤进销差价率75.58%、洋葱价格5.8元/斤进销差价率98.63%、白菜价格6.9元/斤进销差价率97.14%、黄瓜价格9.8元/斤进销差价率65.82%,上述几款商品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七:上海易万单食品店哄抬鸡蛋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位于浦东新区云山路的上海易万单食品店在外卖平台上高价销售鸡蛋。经查,当事人以88元销售“鲜生鸡蛋草鸡蛋30个/份”,进销差价率达122.93%,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八:上海市金山区李旦食品店销售蔬菜等商品不明码标价案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接到举报,称某微信社区团购销售的蔬菜禽肉产品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团购发起人上海市金山区李旦食品店进行调查。经查,该店在微信平台上开设“生活物资配送1群”用于社区团购,在群内发布的蔬菜、鸡蛋、肉类等货物清单上并未标示相关商品价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上海市崇明县新玲水果经营部销售番茄等蔬果不明码标价案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近日通过对辖区内社区团购群的排摸,根据团购群里的实时信息,对上海市崇明县新玲水果经营部开始现场检查。经查,该店经营的番茄、苹果、西瓜和芒果未公示价格信息。当事人前期已经收到《关于稳定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的提醒告诫函》,明知在销售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榨菜案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收到市民举报,反映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销售的榨菜实际售价与标价不符。经查,当事人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以标价4.4元/袋的价格销售乌江牌全型榨菜块(300克/袋),实际却以5.8元/袋进行结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微信公众号“上海市场监管”:本轮疫情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动态调整价格监管重点,通过现场检查、线上监测、投诉举报等各种渠道,时刻关注市民反映的突出问题,从快从重从严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三类违法行为。截至5月2日,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43件,移送公安部门3件。
最高进销差价率达486.8%。查办的443件案件中,哄抬价格类行为占比15.7%。主要表现为经营者利用供需失衡的状况,在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抬高对外销售价格,使进销差价率高于规定的最高进销差价率,扰乱市场秩序。在市场监管部门查获的案件中,不少经营者进销差价率超过100%,最高甚至达到了486.8%。上海华仟大药房有公司在进货成本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名德75%酒精消毒液(净含量500ml)”,进价6.8元,售价39.9元,进销差价率达486.8%,高于规定的最高进销差价率。同时,也查获个别经营者通过抬高配送服务费用,变相提高商品价格的案件。上海金大碗餐饮有限公司在疫情期间收取高额配送费、赚取不正当收入,除被顶格罚款外,因为主观故意、情节恶劣被责令停业整顿。
诱导消费从重处以40万罚款。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价格欺诈类案件共17件,占总案件数量的4.2%。有少数经营者通过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使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具体表现形式之一为价格误导,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文字、图片等标价,诱使消费者交易。3月29日,上海菇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价目表标示“供港+蔬菜品名”等与实际不符,欺骗消费者,构成价格欺诈,被从重处以40万罚款。4月以来,网络平台内商户、社区团购相关经营者中,存在短斤缺两,实际提供商品重量少于向消费者公示的重量,重量与价格不符等问题。其中,小商户占比较多,问题相对突出。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件占比超八成。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整理、甄别违法线索,持续发掘案源,查办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件共322件。如销售团购套餐,只有套餐总价、没有套餐内所含商品的具体的品名、规格等信息。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趋好,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价格监管不放松,对监管中发现的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坚持从快从重从严查处。
案例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晓东肉品店价格欺诈案
市局执法总队根据线索反映,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外卖平台上使用“上农批品牌肉专卖”店铺名称开展经营,并对若干猪肉产品的品名标示含有“土猪”等内容。当事人无法证明所售猪肉产品与“土猪”有关联,且“上农批”系“上海农产品批发市场”简称,自3月28日后当事人实际采购的猪肉并非来自上农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5月1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其价格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案例二: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亚涛水产店哄抬鸡蛋等商品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某电商平台入驻商户高价销售鸡蛋、老母鸡、三黄鸡等民生商品。当日,市局执法总队立即会同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和长宁分局对这一线索开展持续调查,历经三天辗转浦东香山集贸市场、金浜村、上钢集贸市场、周边商超及集贸市场等多地,查实了相关事实。
经查,当事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亚涛水产店于今年4月15日-21日期间,从路边摊贩处购入鸡蛋、老母鸡、三黄鸡等商品后,在外卖平台上以29.56元/盒(每盒8枚)、118元/只及98.78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经走访调查,当事人上述涉案产品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4月28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5648.50元退还给消费者,并处罚款28242.51元。目前当事人已完成大部分多收价款的清退。
案例三:上海聚雪餐饮有限公司哄抬牛奶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聚雪餐饮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嫌哄抬牛奶价格。经查,当事人在相关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26元/盒的价格购进光明优倍牛奶(950ML),并通过网络平台以55元/盒的标价销售,进销差价率101.69%,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责令当事人改正,退还多收价款783.51元,并处罚款3917.55元。
案例四:上海市长宁区吴贝庆水果店哄抬蔬菜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市长宁区吴贝庆水果店高价售卖蔬菜。经查,当事人以每斤6.07元的价格购进大白菜,在外卖平台上以每一包5斤58元的价格(折合每斤11.6元)对外销售,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5月1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330.78元退还给消费者,并处罚款1653.9元。
案例五:上海市静安区万小小百货店哄抬消毒酒精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市静安区万小小百货店销售的“海氏海诺酒精喷雾[100ml]75度消毒液”价格偏高。经查,当事人购入海氏海诺酒精喷雾[100ml]75度消毒液进价为7元/瓶,随后在网络平台以19.9元/瓶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进销差价率184.28%,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六:上海臻毅食品商行哄抬蔬菜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某联华超市高价销售蔬菜等商品。经查,发现上海臻毅食品商行系上海联华超市加盟商,其销售的土豆价格5.8元/斤进销差价率93.33%、西红柿价格12.8元/斤进销差价率75.58%、洋葱价格5.8元/斤进销差价率98.63%、白菜价格6.9元/斤进销差价率97.14%、黄瓜价格9.8元/斤进销差价率65.82%,上述几款商品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七:上海易万单食品店哄抬鸡蛋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位于浦东新区云山路的上海易万单食品店在外卖平台上高价销售鸡蛋。经查,当事人以88元销售“鲜生鸡蛋草鸡蛋30个/份”,进销差价率达122.93%,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八:上海市金山区李旦食品店销售蔬菜等商品不明码标价案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接到举报,称某微信社区团购销售的蔬菜禽肉产品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团购发起人上海市金山区李旦食品店进行调查。经查,该店在微信平台上开设“生活物资配送1群”用于社区团购,在群内发布的蔬菜、鸡蛋、肉类等货物清单上并未标示相关商品价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上海市崇明县新玲水果经营部销售番茄等蔬果不明码标价案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近日通过对辖区内社区团购群的排摸,根据团购群里的实时信息,对上海市崇明县新玲水果经营部开始现场检查。经查,该店经营的番茄、苹果、西瓜和芒果未公示价格信息。当事人前期已经收到《关于稳定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的提醒告诫函》,明知在销售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榨菜案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收到市民举报,反映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销售的榨菜实际售价与标价不符。经查,当事人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以标价4.4元/袋的价格销售乌江牌全型榨菜块(300克/袋),实际却以5.8元/袋进行结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京都已经为大家来日本自由行的超人气城市,不过除了造访知名寺庙,还有什么地方可以体验京都的古城气氛呢?这次推荐可以挑选一间「昭和年代的怀旧咖啡店」,嘴里尝着近百年的咖啡香,也可以将自己沉浸在昭和年代的气氛中,东西洋合併的「喫茶店」氛围贵为京都独有特色。
小知识:昭和为日本昭和天皇在位时所使用的年号,也是日本国内的年份计算方式,以「昭和○年」标记。以西元1926年12月25日为昭和元年,一直使用到西元1989年1月7日昭和天皇过世后才改为现今的平成(故从西元1989年算起,2016年为平成28年)。
而日本昭和年代(20~80年代)时间很长,包含战争、战后復兴及发展。在昭和初期开始经营的咖啡店(旧式咖啡店日本人称「喫茶店」),至今也有几家一路延续传承至今,走过近八十年的岁月。
虽然那个年代已经离我们远去,不过你可以在京都选择一家有感觉的「昭和年代的怀旧咖啡店」,体验一下那个年代的氛围及所属于的美好。
接下来介绍几家京都当地人气必去的「昭和年代的怀旧咖啡店」,别以为现代人都爱星巴克等时尚的咖啡店,这种难以仿造的歷史气息、有着东西洋文化冲击出来的异国情趣的旧式喫茶店,可是吸引一批粉丝定期报到呢!
于昭和9年(西元1934年)创业的フランソア(Francois)喫茶的建筑採用欧式巴洛克风格,伫立于充满京都风情的町屋街头。
原本此店在明治时代也是町家建筑,后来才改建成巴洛克风格的喫茶店,是第一个被指定为「国家登录有形文化财」的日本喫茶店。
创业者立野正一和高木四郎及义大利人的京都大学留学生等艺术家友人,共同设计花窗玻璃、优雅的白色天花板、红色花纹椅子及墙上挂的蒙娜丽莎复制画,当时可算是相当豪华的喫茶店,吸引了许多喜欢古典乐及咖啡的人。
提供一个场所让身处战争时期的知识份子畅所欲言,也是开店的其中一个原因,当时聚集了许多的有名人, 为名副其实的歷史文化场所。
フランソア喫茶
・地址:京都市下京区西木屋町通四条下ル船头町184
・营业时间:10:00~23:00(最后点餐:三明治・吐司类22:00,饮料・蛋糕22:40)
・交通方式:JR「京都駅」换乘市巴士于「四条河原町」下车,徒步2分。或京坂「祇园四条駅」下车,徒步5分
昭和5年(西元1930年)创业以来就担负着京都喫茶店文化的「进々堂 京大北门前」店,也是日本的法国面包发祥的地方。
在法国有留学经验的创业者企图建造一个大学教授跟学生都能在此读书的空间,以自由奔放的拉丁区为概念,现在店内也有当时的影子存在。店内的长桌跟长椅是漆艺木工的人间国宝黒田辰秋先生的作品。
相信许多游客对于进进堂的名号已有所闻,丰盛的早餐和面包类绝对推荐。
不过在京都拥有多家分店的进进堂,店的类型可各有不同。也就是说不是每一家店都能感受得到一样的怀旧氛围、吃到推荐的蛋糕。请大家作好功课再前往喔。
进々堂 京大北门前店
・地址:京都府京都市左京区北白川追分町88
・营业时间:8:00~18:00(最后点餐 17:45)
・交通方式:京坂「出町柳駅」下车,徒步15分
一踏入店内就深陷海洋般的蓝色世界!于昭和23年(西元1948年)创业,充满幻想的喫茶室。店内拥有许多木雕及昭和代表画家东郷青児的绘画、彩色玻璃窗,飘着淡淡的艺术气息。
由店主构想而出的创意饮品「ゼリーポンチ(彩色果冻水果酒)」,七彩的果冻十分鲜艳可爱,且每一颗都有不同口味,至今仍是必点的人气招牌饮品,有许多有名人为此慕名而来。其他也有彩色果冻优格、彩色果冻咖啡。
而店铺位子就邻近河原町站、离鸭川也近,若京都散步累了,可以到这个迷幻新奇的店里坐坐,就能暂时逃离旅途的匆忙及心烦事。
喫茶 ソワレ
・地址:京都府京都市下京区西木屋町通四条上ル
・营业时间:12:00~22:00
・交通方式:坂急「河原町駅」下车,徒步分
于昭和9年(西元1934年)创业,因第一代店主喜爱筑地小剧场而将此咖啡店取名为「筑地」,至今店内的风貌都跟开业的时候一样不变。
红色布椅是第一代店主亲自手绘设计而订制、门口外墙上的彩色磁砖也是店主的作品。令人感受到些许歷史哀愁的店招牌也令人印象深刻。
推荐饮品为ウインナー珈琲(浓缩咖啡),会放一些鲜奶油于上头。连续80年店内仍持续播放着古典乐,守护着昭和时代的传统。
喫茶 筑地
・地址:京都市中京区河原町通四条上ル一筋目东入ル
・营业时间:11:00~23:00
・交通方式:坂急京都线「河原町駅」下车徒步约5分
于昭和7年(西元1932年)创业的「Smart Coffee」如同店名传达的一般,期望带给客人宾至如归的服务,提供最舒适的空间。
从创业至今的自家焙煎原创咖啡豆,经过80年仍不改变,可谓最强招牌,店内随处可见一个个红色咖啡罐。
店内入口处可见德国制的焙煎机,听说每天早上11点左右可以看到焙煎过成。店内设计为当时人们所憧憬的瑞士小屋风格。
2楼为餐厅区,主打的甜点则有法国吐司,煎烤得香脆的表皮加上柔软的中心部分,堪称一绝,还有松饼类也是多人推荐。
スマート珈琲店
・地址:京都府京都市中京区天性寺前町537
・营业时间:8:00 ~ 19:00 / 2F 11:00 ~ 14:30(最后点餐)
・交通方式:京坂「三条駅」徒步5分、或地下铁东西线「京都市役所前駅」徒步1分
这些昭和时代的咖啡店是不是除了古老的怀旧感,还带着一种温度?
下次来京都记得挑选一间你爱的风格,给自己一个属于昭和浪漫的午后吧。
#日本旅行[超话]# #日本咖啡# #京都[超话]#
小知识:昭和为日本昭和天皇在位时所使用的年号,也是日本国内的年份计算方式,以「昭和○年」标记。以西元1926年12月25日为昭和元年,一直使用到西元1989年1月7日昭和天皇过世后才改为现今的平成(故从西元1989年算起,2016年为平成28年)。
而日本昭和年代(20~80年代)时间很长,包含战争、战后復兴及发展。在昭和初期开始经营的咖啡店(旧式咖啡店日本人称「喫茶店」),至今也有几家一路延续传承至今,走过近八十年的岁月。
虽然那个年代已经离我们远去,不过你可以在京都选择一家有感觉的「昭和年代的怀旧咖啡店」,体验一下那个年代的氛围及所属于的美好。
接下来介绍几家京都当地人气必去的「昭和年代的怀旧咖啡店」,别以为现代人都爱星巴克等时尚的咖啡店,这种难以仿造的歷史气息、有着东西洋文化冲击出来的异国情趣的旧式喫茶店,可是吸引一批粉丝定期报到呢!
于昭和9年(西元1934年)创业的フランソア(Francois)喫茶的建筑採用欧式巴洛克风格,伫立于充满京都风情的町屋街头。
原本此店在明治时代也是町家建筑,后来才改建成巴洛克风格的喫茶店,是第一个被指定为「国家登录有形文化财」的日本喫茶店。
创业者立野正一和高木四郎及义大利人的京都大学留学生等艺术家友人,共同设计花窗玻璃、优雅的白色天花板、红色花纹椅子及墙上挂的蒙娜丽莎复制画,当时可算是相当豪华的喫茶店,吸引了许多喜欢古典乐及咖啡的人。
提供一个场所让身处战争时期的知识份子畅所欲言,也是开店的其中一个原因,当时聚集了许多的有名人, 为名副其实的歷史文化场所。
フランソア喫茶
・地址:京都市下京区西木屋町通四条下ル船头町184
・营业时间:10:00~23:00(最后点餐:三明治・吐司类22:00,饮料・蛋糕22:40)
・交通方式:JR「京都駅」换乘市巴士于「四条河原町」下车,徒步2分。或京坂「祇园四条駅」下车,徒步5分
昭和5年(西元1930年)创业以来就担负着京都喫茶店文化的「进々堂 京大北门前」店,也是日本的法国面包发祥的地方。
在法国有留学经验的创业者企图建造一个大学教授跟学生都能在此读书的空间,以自由奔放的拉丁区为概念,现在店内也有当时的影子存在。店内的长桌跟长椅是漆艺木工的人间国宝黒田辰秋先生的作品。
相信许多游客对于进进堂的名号已有所闻,丰盛的早餐和面包类绝对推荐。
不过在京都拥有多家分店的进进堂,店的类型可各有不同。也就是说不是每一家店都能感受得到一样的怀旧氛围、吃到推荐的蛋糕。请大家作好功课再前往喔。
进々堂 京大北门前店
・地址:京都府京都市左京区北白川追分町88
・营业时间:8:00~18:00(最后点餐 17:45)
・交通方式:京坂「出町柳駅」下车,徒步15分
一踏入店内就深陷海洋般的蓝色世界!于昭和23年(西元1948年)创业,充满幻想的喫茶室。店内拥有许多木雕及昭和代表画家东郷青児的绘画、彩色玻璃窗,飘着淡淡的艺术气息。
由店主构想而出的创意饮品「ゼリーポンチ(彩色果冻水果酒)」,七彩的果冻十分鲜艳可爱,且每一颗都有不同口味,至今仍是必点的人气招牌饮品,有许多有名人为此慕名而来。其他也有彩色果冻优格、彩色果冻咖啡。
而店铺位子就邻近河原町站、离鸭川也近,若京都散步累了,可以到这个迷幻新奇的店里坐坐,就能暂时逃离旅途的匆忙及心烦事。
喫茶 ソワレ
・地址:京都府京都市下京区西木屋町通四条上ル
・营业时间:12:00~22:00
・交通方式:坂急「河原町駅」下车,徒步分
于昭和9年(西元1934年)创业,因第一代店主喜爱筑地小剧场而将此咖啡店取名为「筑地」,至今店内的风貌都跟开业的时候一样不变。
红色布椅是第一代店主亲自手绘设计而订制、门口外墙上的彩色磁砖也是店主的作品。令人感受到些许歷史哀愁的店招牌也令人印象深刻。
推荐饮品为ウインナー珈琲(浓缩咖啡),会放一些鲜奶油于上头。连续80年店内仍持续播放着古典乐,守护着昭和时代的传统。
喫茶 筑地
・地址:京都市中京区河原町通四条上ル一筋目东入ル
・营业时间:11:00~23:00
・交通方式:坂急京都线「河原町駅」下车徒步约5分
于昭和7年(西元1932年)创业的「Smart Coffee」如同店名传达的一般,期望带给客人宾至如归的服务,提供最舒适的空间。
从创业至今的自家焙煎原创咖啡豆,经过80年仍不改变,可谓最强招牌,店内随处可见一个个红色咖啡罐。
店内入口处可见德国制的焙煎机,听说每天早上11点左右可以看到焙煎过成。店内设计为当时人们所憧憬的瑞士小屋风格。
2楼为餐厅区,主打的甜点则有法国吐司,煎烤得香脆的表皮加上柔软的中心部分,堪称一绝,还有松饼类也是多人推荐。
スマート珈琲店
・地址:京都府京都市中京区天性寺前町537
・营业时间:8:00 ~ 19:00 / 2F 11:00 ~ 14:30(最后点餐)
・交通方式:京坂「三条駅」徒步5分、或地下铁东西线「京都市役所前駅」徒步1分
这些昭和时代的咖啡店是不是除了古老的怀旧感,还带着一种温度?
下次来京都记得挑选一间你爱的风格,给自己一个属于昭和浪漫的午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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