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我在岗丨守护福利院孤残儿童,这些物业人60天没换岗】
记者 刘述波#哈尔滨身边事#
“五一”劳动节一早,为市儿童福利院提供物业服务的东方万弘物业室外保洁员于波,又开启了新一天的消杀工作。与于波一样,其他22名物业同事已经连续60天默默守护在孤残儿童身边。
2月28日,哈市儿童福利院响应上级要求,紧急部署,严密防控,迅疾进入全封闭管理模式。在收到通知后,东方万弘儿童福利院项目23名员工,第一时间全员返岗,携手共同战疫。针对本轮疫情,院方对进院物资消杀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23名物业员工坚持“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无空白”原则,严格落实环境消毒消杀防疫要求,做到责任到人、检查到位。一方面通过增加消杀频次、延长采购送货时间、指定区域消杀通风、架设防雨防晒棚等办法,全力降低所有进院物资安全;另一方面,因儿童福利院封闭管理,大家就地取材,克服困难,把隔离区的土路修成了水泥路,把通往储备食材菜窖的土坡修建成了林荫小路。
作为室外保洁员工的于波,一丝不苟地展开每次消杀工作。为确保防疫安全,他每天需要上下午两次将28个大垃圾桶运送至门卫处倾倒,然后6小时内三次消杀,再把大垃圾桶从门卫处运回垃圾站,方便大家使用。同时,为方便儿童福利院的寄养家庭居家防疫,他将每个单元门口都放置一个大垃圾桶,每天收运并进行三次消杀。此外,他还肩负特护区的清理工作,为特护区的孩子们提供每周不少于3次区域地面清理,帮助特护班修理床、厨房用具等,确保儿童福利院的孩子们在疫情期间正常安全生活,为儿童福利院孩子们的安全健康保驾护航。
“看到这些孩子们,打心眼里心疼。我们多出一份力,让他们能够健康快乐成长,心里就觉得值了。”至今,23名物业员工们在福利院各个工作岗位上已经60天没有换岗,坚守仍在继续……
记者 刘述波#哈尔滨身边事#
“五一”劳动节一早,为市儿童福利院提供物业服务的东方万弘物业室外保洁员于波,又开启了新一天的消杀工作。与于波一样,其他22名物业同事已经连续60天默默守护在孤残儿童身边。
2月28日,哈市儿童福利院响应上级要求,紧急部署,严密防控,迅疾进入全封闭管理模式。在收到通知后,东方万弘儿童福利院项目23名员工,第一时间全员返岗,携手共同战疫。针对本轮疫情,院方对进院物资消杀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23名物业员工坚持“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无空白”原则,严格落实环境消毒消杀防疫要求,做到责任到人、检查到位。一方面通过增加消杀频次、延长采购送货时间、指定区域消杀通风、架设防雨防晒棚等办法,全力降低所有进院物资安全;另一方面,因儿童福利院封闭管理,大家就地取材,克服困难,把隔离区的土路修成了水泥路,把通往储备食材菜窖的土坡修建成了林荫小路。
作为室外保洁员工的于波,一丝不苟地展开每次消杀工作。为确保防疫安全,他每天需要上下午两次将28个大垃圾桶运送至门卫处倾倒,然后6小时内三次消杀,再把大垃圾桶从门卫处运回垃圾站,方便大家使用。同时,为方便儿童福利院的寄养家庭居家防疫,他将每个单元门口都放置一个大垃圾桶,每天收运并进行三次消杀。此外,他还肩负特护区的清理工作,为特护区的孩子们提供每周不少于3次区域地面清理,帮助特护班修理床、厨房用具等,确保儿童福利院的孩子们在疫情期间正常安全生活,为儿童福利院孩子们的安全健康保驾护航。
“看到这些孩子们,打心眼里心疼。我们多出一份力,让他们能够健康快乐成长,心里就觉得值了。”至今,23名物业员工们在福利院各个工作岗位上已经60天没有换岗,坚守仍在继续……
【“检察蓝”呵护“生态绿” 严守耕地红线】针对一起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致耕地、林地资源受损行政公益诉讼案,近日,防城港市防城区检察院在案发地江山镇江山村村委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以及村民代表等参加,对案件进行“回头看+再督促”,以“检察蓝”呵护“生态绿” ,守好耕地保护红线。https://t.cn/A6XZZeVb@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 @防城检察
吕梁市中阳县沈家峁一煤厂肆意倾倒煤矸石煤泥固体垃圾污染严重
自2019年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开展以来,吕梁市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创新方式多措并举推进整改,全部按序时进度要求圆满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所反馈的整改任务。但是中阳县部分涉煤企业仍然顶风而上,我行我素污染环境,到底是企业违法猖獗,还是职能部门监管流于形式呢?近日,中阳县张子山乡沈家峁的村民称,该村一煤厂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煤泥、固体垃圾随意倾倒在坝地,污染严重、破坏了耕地,却无人监管。对此,当地百姓质疑,该煤厂为何能如此肆意妄为呢?
按照村民指引的路线在煤厂附近的沈家峁村坝地里,多处倾倒着大量的煤泥、煤矸石,没有经过任何防渗漏、防扬散覆盖处理,存在着重大环境污染安全隐患。为掩人耳目,该煤厂通过一车黄土一车煤矸石的方式进行处理,污染现场仅用黄土简单掩埋和遮盖后,并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猫盖屎”的处理方式令人费解。在现场的运输车辆前后未悬挂牌照,属于无牌上路,一旦出现事故,根本无从考究。在倾倒的矸石堆旁,甚至还有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在拾捡煤块,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突出。
煤矸石、煤泥露天堆放会产生大量扬尘和有害气体的排放,不仅降低矸石堆积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居民的身体健康,还常常影响周围的生态环境,使树木生长缓慢、病虫害增多,农作物减产,甚至死亡。为保护环境,国家对煤炭生产中的废弃物煤矸石的处理作了明确要求,对于煤矸石、煤泥堆场、晾晒场,首先要有“三防”:防渗、防漏、防尘。污染现场的坝地里到处都是煤矸石、煤泥,地面也并没有做防渗、防漏措施,而是直接堆放在坝耕地里,也没有作任何防尘防污染保护处理。该煤厂是一天两天,也不局限于哪个小小的犄角旮旯,而是涉及到大面积土地被污染破坏,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该煤厂随意倾倒煤矸石、煤泥、建筑垃圾的行为与“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背道而驰,希望能够引起环保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介入调查,严查重罚企业随意倾倒固废、违法占地扬尘污染的行为,还老百姓一片绿水青山。免责声明:本帐号转载的作品来源与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帐号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有侵权请留言联系删除。
自2019年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开展以来,吕梁市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创新方式多措并举推进整改,全部按序时进度要求圆满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所反馈的整改任务。但是中阳县部分涉煤企业仍然顶风而上,我行我素污染环境,到底是企业违法猖獗,还是职能部门监管流于形式呢?近日,中阳县张子山乡沈家峁的村民称,该村一煤厂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煤泥、固体垃圾随意倾倒在坝地,污染严重、破坏了耕地,却无人监管。对此,当地百姓质疑,该煤厂为何能如此肆意妄为呢?
按照村民指引的路线在煤厂附近的沈家峁村坝地里,多处倾倒着大量的煤泥、煤矸石,没有经过任何防渗漏、防扬散覆盖处理,存在着重大环境污染安全隐患。为掩人耳目,该煤厂通过一车黄土一车煤矸石的方式进行处理,污染现场仅用黄土简单掩埋和遮盖后,并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猫盖屎”的处理方式令人费解。在现场的运输车辆前后未悬挂牌照,属于无牌上路,一旦出现事故,根本无从考究。在倾倒的矸石堆旁,甚至还有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在拾捡煤块,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突出。
煤矸石、煤泥露天堆放会产生大量扬尘和有害气体的排放,不仅降低矸石堆积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居民的身体健康,还常常影响周围的生态环境,使树木生长缓慢、病虫害增多,农作物减产,甚至死亡。为保护环境,国家对煤炭生产中的废弃物煤矸石的处理作了明确要求,对于煤矸石、煤泥堆场、晾晒场,首先要有“三防”:防渗、防漏、防尘。污染现场的坝地里到处都是煤矸石、煤泥,地面也并没有做防渗、防漏措施,而是直接堆放在坝耕地里,也没有作任何防尘防污染保护处理。该煤厂是一天两天,也不局限于哪个小小的犄角旮旯,而是涉及到大面积土地被污染破坏,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该煤厂随意倾倒煤矸石、煤泥、建筑垃圾的行为与“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背道而驰,希望能够引起环保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介入调查,严查重罚企业随意倾倒固废、违法占地扬尘污染的行为,还老百姓一片绿水青山。免责声明:本帐号转载的作品来源与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帐号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有侵权请留言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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