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开展“五一”期间农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五一”期间,为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安全监管,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孔德强带队深入开展农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组对农资经营户所销售的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产品质量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者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是否销售过期、失效、变质的农资,是否存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现象,农资经营门店是否存在消防安全等问题。同时,现场指导农资经营户做好种子、农药经营网上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规范性经营。
孔德强强调,农资产品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农资供应充足和农资质量安全是农业生产的关键和保障。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农资经营者更加需要践行社会担当,把好产品质量关,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确保生产安全。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将着力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全力保障农资市场供应和农资质量,积极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王旭)
“五一”期间,为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安全监管,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孔德强带队深入开展农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组对农资经营户所销售的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产品质量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者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是否销售过期、失效、变质的农资,是否存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现象,农资经营门店是否存在消防安全等问题。同时,现场指导农资经营户做好种子、农药经营网上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规范性经营。
孔德强强调,农资产品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农资供应充足和农资质量安全是农业生产的关键和保障。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农资经营者更加需要践行社会担当,把好产品质量关,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确保生产安全。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将着力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全力保障农资市场供应和农资质量,积极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王旭)
【省发改委成本调研组到曲靖开展农产品成本专项调研】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研组到曲靖开展农产品成本专项调研。通过入户调查、市场走访、企业座谈等方式进行,重点调研农户存售粮情况和近期农资市场保供稳价情况。
调研组先后到陆良、麒麟两区县定点调查户家中进行调查,对农户种粮、存粮、售粮情况及农资购买渠道价格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到农资市场,对本地农户常用的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产品的进货渠道、来源、价格波动及销售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到沾益化肥企业,对本地常用化肥的生产原材料货源供应、价格变动、成品销售情况等进行详细了解,并听取了企业的有关意见建议。
(通讯员:王照蕊)
调研组先后到陆良、麒麟两区县定点调查户家中进行调查,对农户种粮、存粮、售粮情况及农资购买渠道价格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到农资市场,对本地农户常用的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产品的进货渠道、来源、价格波动及销售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到沾益化肥企业,对本地常用化肥的生产原材料货源供应、价格变动、成品销售情况等进行详细了解,并听取了企业的有关意见建议。
(通讯员:王照蕊)
#遵义身边事#【仁怀长岗一农资店违规经营农药被查处】近期,仁怀市综合执法局查处一起违规经营农药案,依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回顾:前期,仁怀市综合执法局第三执法大队在开展2022年春季农资打假执法检查时,在长岗镇某农资店内发现有商标为“中邦烟爽”烟草田专用高效除草剂191包,外包装上无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农药登记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产品批号、质量保证期、净含量及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涉嫌违反了《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十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执法人员依程序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依法提取相关物证、书证等,查明当事人从遵义市农资市场购进涉案农药1件,货值金额为900元。截至被查获,卖出“中邦烟爽”烟草田专用高效除草剂9袋,销售价格为5元/袋,共计违法所得45元。仁怀市综合执法局依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和《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农药191袋、没收违法所得45元、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主动履行了处罚决定,该案已结案。
法条链接: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八条:农药标签应当标注下列内容:(一)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二)农药登记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以及农药生产许可证号;(三)农药类别及其颜色标志带、产品性能、毒性及其标识;(四)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五)中毒急救措施;(六)储存和运输方法;(七)生产日期、产品批号、质量保证期、净含量;(八)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九)可追溯电子信息码;(十)像形图;(十一)农业部要求标注的其他内容。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十条:农药标签过小,无法标注规定全部内容的,应当至少标注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含量、剂型、农药登记证号、净含量、生产日期、质量保证期等内容,同时附具说明书。说明书应当标注规定的全部内容。登记的使用范围较多,在标签中无法全部标注的,可以根据需要,在标签中标注部分使用范围,但应当附具说明书并标注全部使用范围。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标注任何带有宣传、广告色彩的文字、符号、图形,不得标注企业获奖和荣誉称号。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的,依照《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农药,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三)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来源: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案情回顾:前期,仁怀市综合执法局第三执法大队在开展2022年春季农资打假执法检查时,在长岗镇某农资店内发现有商标为“中邦烟爽”烟草田专用高效除草剂191包,外包装上无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农药登记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产品批号、质量保证期、净含量及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涉嫌违反了《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十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执法人员依程序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依法提取相关物证、书证等,查明当事人从遵义市农资市场购进涉案农药1件,货值金额为900元。截至被查获,卖出“中邦烟爽”烟草田专用高效除草剂9袋,销售价格为5元/袋,共计违法所得45元。仁怀市综合执法局依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和《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农药191袋、没收违法所得45元、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主动履行了处罚决定,该案已结案。
法条链接: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八条:农药标签应当标注下列内容:(一)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二)农药登记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以及农药生产许可证号;(三)农药类别及其颜色标志带、产品性能、毒性及其标识;(四)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五)中毒急救措施;(六)储存和运输方法;(七)生产日期、产品批号、质量保证期、净含量;(八)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九)可追溯电子信息码;(十)像形图;(十一)农业部要求标注的其他内容。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十条:农药标签过小,无法标注规定全部内容的,应当至少标注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含量、剂型、农药登记证号、净含量、生产日期、质量保证期等内容,同时附具说明书。说明书应当标注规定的全部内容。登记的使用范围较多,在标签中无法全部标注的,可以根据需要,在标签中标注部分使用范围,但应当附具说明书并标注全部使用范围。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标注任何带有宣传、广告色彩的文字、符号、图形,不得标注企业获奖和荣誉称号。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的,依照《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农药,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三)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来源: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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