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杨带你看新闻# 【卫百辛集团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公告 | 助企纾困】为贯彻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以及《上海市全力抗疫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精神,依据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国资委规[2022]1号)及《杨浦区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上海卫百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疫情期间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事项公告如下:
#微博法律大讲堂[超话]# 商业用房承租人能否主张减免疫情期间的房屋租金?
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按照上海市有关政策免除合理期限内的租金的,应予支持。
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承租人没有营业收入或者营业收入明显减少,继续按照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对其明显不公平,承租人请求减免租金、延长租期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可以引导当事人参照上海市有关租金减免的政策进行协商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情形的,可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合同约定。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承租人以此要求出租人减免一定期限内的租金的,可视情予以支持。
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详见问题2
《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二、减轻各类企业负担
……
(七)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转租人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在协商的基础上,为实体经营的承租户适当减免租金,政府各类扶持政策优先支持主动减免房租的市场主体。对房屋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或主动为租户减免房地产租金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民法典# [威武][威武]#因疫情产生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按照上海市有关政策免除合理期限内的租金的,应予支持。
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承租人没有营业收入或者营业收入明显减少,继续按照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对其明显不公平,承租人请求减免租金、延长租期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可以引导当事人参照上海市有关租金减免的政策进行协商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情形的,可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合同约定。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承租人以此要求出租人减免一定期限内的租金的,可视情予以支持。
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详见问题2
《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二、减轻各类企业负担
……
(七)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转租人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在协商的基础上,为实体经营的承租户适当减免租金,政府各类扶持政策优先支持主动减免房租的市场主体。对房屋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或主动为租户减免房地产租金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民法典# [威武][威武]#因疫情产生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嘉定城市服务台#【上海市嘉定区区管国有、集体企业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根据《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国有企业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规划〔2022〕86号)文件精神,现就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免租期限
对2022年承租本区国有企业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受疫情影响的证明材料,凭租赁合同等必要材料,经相关国有企业审核后,可以免除2022年6个月租金,其中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比例免租。
二、受理时间
免租申请受理不再区分第一档和第二档,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三、其他事项
免租其他事项不变,参阅2022年4月15日“嘉定国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上海市嘉定区区管国有、集体企业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公告》。
四、区管企业公告链接
1、嘉定国资集团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https://t.cn/A6XzEp4g
2、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https://t.cn/A6XzEp4r
3、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https://t.cn/A6XzEpbv
4、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https://t.cn/A6XzEp4d
5、上海嘉定综合保税区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https://t.cn/A6XzEp4B
6、上海嘉定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https://t.cn/A6XzEp4e
7、上海嘉定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https://t.cn/A6XzEp41
8、上海嘉定住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https://t.cn/A6XzEp4s
9、上海绿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https://t.cn/A6XzEp4F
10、新嘉集团(区供销社)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https://t.cn/A6XzEp4k
11、上海嘉加(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https://t.cn/A6XzEp4D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上海战疫##上海加油#
一、免租期限
对2022年承租本区国有企业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受疫情影响的证明材料,凭租赁合同等必要材料,经相关国有企业审核后,可以免除2022年6个月租金,其中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比例免租。
二、受理时间
免租申请受理不再区分第一档和第二档,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三、其他事项
免租其他事项不变,参阅2022年4月15日“嘉定国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上海市嘉定区区管国有、集体企业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公告》。
四、区管企业公告链接
1、嘉定国资集团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https://t.cn/A6XzEp4g
2、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https://t.cn/A6XzEp4r
3、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https://t.cn/A6XzEpbv
4、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https://t.cn/A6XzEp4d
5、上海嘉定综合保税区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https://t.cn/A6XzEp4B
6、上海嘉定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https://t.cn/A6XzEp4e
7、上海嘉定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https://t.cn/A6XzEp41
8、上海嘉定住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https://t.cn/A6XzEp4s
9、上海绿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https://t.cn/A6XzEp4F
10、新嘉集团(区供销社)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https://t.cn/A6XzEp4k
11、上海嘉加(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https://t.cn/A6XzEp4D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上海战疫##上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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