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造吗?#叶倩文应该是叶蒨文#】#叶蒨文的名字写对了有多难# 最近有观众昂发现,原本人们印象里的叶倩文,《声生不息》节目中写的名字是“叶蒨文”,是《声生不息》写错了还是叶倩文改名了?其实都不是,而是叶倩文原本就叫叶蒨文。据媒体报道,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磁带很流行的时候,磁带上面写的是“葉蒨文”,但因为提倡使用标准简体字,所以大家就用了叶倩文。其实,“叶”是“葉”的简化字,但“倩”可不是“蒨”的简化字。《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没有列出单独的“蒨”字条目,但是《新华字典》“茜”字条目里,将“蒨”列为了“茜”的异体字。“茜”的意思是“茜草”和“红色”。所以如果写成“叶茜文”也是能够理解。但是名字这事需要尊重个人的意愿,既然起名字的时候就是“蒨”,咱也就别“茜”了,更不要“倩”了。(文/北青报 满羿)
【#刘畊宏商标被多方抢注#,这合法吗?解剖“名人商标”背后的法律风险】#律师解读刘畊宏商标被多方抢注# 这类商标究竟是否侵权?商家可以安全使用吗?21网调实验室曾就这个问题采访过两位律师,了解到的情况大致如下:
①有侵犯姓名权嫌疑
21网调君:这类明星商标能否注册成功,是否侵权?
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建永:不好一概而论,因为《商标法》对人名并没有特别的保护,所以抢注明星商标是有较大概率会成功,现实中,就有不少体育明星的姓名被注册成商标且在使用,所以很多明星会打“预防针”,自己抢先申请姓名商标防止被抢注。不过,也有明星商标在注册的过程中被宣布无效,或是在注册成功后被明星提起异议或起诉,最终被撤销、宣布无效。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商标申请要符合两个原则,即“先申请”原则和“先使用”原则。这类商标即便符合“先申请原则”,也往往不符合“先使用原则”,侵犯了姓名权。因为明星的名字早就已经在使用了,所以只要明星本人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该商标就会被宣告无效。
②明星需要主动提出异议
21网调君:自己改成明星的名字再去申请,是否就不构成侵权[doge]?
郭刚:改成明星名字再申请,尽管不侵犯姓名权,但依然违背了“先使用”原则,在这类商标中“先使用”不看谁先在产品上使用,而看谁先拥有这个名字,由于明星叫这个名字更早,就算改名再注册也会被提出异议。
21网调君:如果没人提出异议,商标局会否主动驳回?
郭刚:商标局对商标的审查就像工商局工商登记一样,只是形式审查,对于这类商标,商标局除了看“先申请”“先使用”原则,还看是否违反公序良俗。一般情况下,如果权利人不提出异议,商标局不会主动驳回。
③“占坑”三年没使用,可被撤销
刘建永:很多抢注的商标往往都是为了占坑,沦为闲置资源,但实际上商标注册成功后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此外,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但明星的姓名通常是终生使用。所以侵权行为一般是持续状态。也就是说,只要人不改名,就永远没有过诉讼时效一说。但是在维权起诉时,所要求的赔偿数额只能以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3年计算,3年以前的不赔偿。
④使用此类商标,存在法律风险
21网调君:不知情的情况下代工或销售了含有侵权商标的产品,是否要赔偿?
刘建永:侵犯注册商标既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严重的也同时是一种犯罪行为,触犯刑法。不知情者通常不存在故意,“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为故意犯罪,故不知情者并不是犯罪。
另外,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不存在恶意的销售者,如果确实不知道该商品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而且也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能说明提供者,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郭刚:这并不意味着销售者没有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只是在能够证明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在现实中,很难证明自己不知情,所以往往销售、代工这类傍明星姓名的产品会面临较大的风险。 (21财经)
①有侵犯姓名权嫌疑
21网调君:这类明星商标能否注册成功,是否侵权?
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建永:不好一概而论,因为《商标法》对人名并没有特别的保护,所以抢注明星商标是有较大概率会成功,现实中,就有不少体育明星的姓名被注册成商标且在使用,所以很多明星会打“预防针”,自己抢先申请姓名商标防止被抢注。不过,也有明星商标在注册的过程中被宣布无效,或是在注册成功后被明星提起异议或起诉,最终被撤销、宣布无效。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商标申请要符合两个原则,即“先申请”原则和“先使用”原则。这类商标即便符合“先申请原则”,也往往不符合“先使用原则”,侵犯了姓名权。因为明星的名字早就已经在使用了,所以只要明星本人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该商标就会被宣告无效。
②明星需要主动提出异议
21网调君:自己改成明星的名字再去申请,是否就不构成侵权[doge]?
郭刚:改成明星名字再申请,尽管不侵犯姓名权,但依然违背了“先使用”原则,在这类商标中“先使用”不看谁先在产品上使用,而看谁先拥有这个名字,由于明星叫这个名字更早,就算改名再注册也会被提出异议。
21网调君:如果没人提出异议,商标局会否主动驳回?
郭刚:商标局对商标的审查就像工商局工商登记一样,只是形式审查,对于这类商标,商标局除了看“先申请”“先使用”原则,还看是否违反公序良俗。一般情况下,如果权利人不提出异议,商标局不会主动驳回。
③“占坑”三年没使用,可被撤销
刘建永:很多抢注的商标往往都是为了占坑,沦为闲置资源,但实际上商标注册成功后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此外,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但明星的姓名通常是终生使用。所以侵权行为一般是持续状态。也就是说,只要人不改名,就永远没有过诉讼时效一说。但是在维权起诉时,所要求的赔偿数额只能以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3年计算,3年以前的不赔偿。
④使用此类商标,存在法律风险
21网调君:不知情的情况下代工或销售了含有侵权商标的产品,是否要赔偿?
刘建永:侵犯注册商标既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严重的也同时是一种犯罪行为,触犯刑法。不知情者通常不存在故意,“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为故意犯罪,故不知情者并不是犯罪。
另外,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不存在恶意的销售者,如果确实不知道该商品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而且也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能说明提供者,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郭刚:这并不意味着销售者没有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只是在能够证明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在现实中,很难证明自己不知情,所以往往销售、代工这类傍明星姓名的产品会面临较大的风险。 (21财经)
4月28日讯 在RMC的栏目中,#巴黎圣日耳曼# 名宿罗滕谈到了孔蒂可能执教巴黎圣日耳曼的传闻,他认为孔蒂只是对钱更感兴趣,巴黎如果聘请孔蒂执教球队的话将是错误的选择。
罗滕表示:“巴黎绝对不能邀请孔蒂来执教,这会是一个错误的选择。为什么?看看孔蒂提出的薪资要求,我想他还是从哪来回哪去吧,我不确定孔蒂是否适合现在的巴黎,巴黎需要重建声誉和形象,我们需要的是有激情的人。”
“我并不是说孔蒂对足球缺乏激情,但我认为孔蒂似乎对钱更感兴趣,比执教热刺、巴黎等球队都更感兴趣。这已经是个问题了。”
“我想现在巴黎圣日耳曼最需要的是一个更衣室领袖,一个富有激情、坚定意志和战术知识丰富的教练,同时尊重巴黎圣日耳曼的价值观和传统,这才是现在的巴黎圣日耳曼所需要的。我们应该让体育总监去选择教练,而不是因为选择了教练而去选择体育总监。最重要的是要保持主教练与体育总监思想一致,价值观一致。”
“所以,我不确定对巴黎圣日耳曼来说孔蒂是不是理想的教练,但是如果孔蒂就是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比如金钱)而来到巴黎圣日耳曼执教,那么我认为他肯定不适合我们。确实,孔蒂总是能很快地在他所执教的俱乐部打下自己的烙印,但是如果那样的话,巴黎圣日耳曼就将不再是我们熟悉的那支巴黎圣日耳曼,我们将被迫与过去的、古老而历史悠久的巴黎圣日耳曼道别,以前的巴黎圣日耳曼将不再被人认可。而且我们还必须考虑财务方面的影响。如果真的答应孔蒂这样的薪资要求,那我认为何不直接改名叫孔蒂足球俱乐部(孔蒂FC),到那时候,巴黎圣日耳曼将不再是巴黎圣日耳曼。”
“我认为,巴黎圣日耳曼新帅的理想人选应该是斯特拉斯堡主帅朱利安-斯蒂芬。”
罗滕表示:“巴黎绝对不能邀请孔蒂来执教,这会是一个错误的选择。为什么?看看孔蒂提出的薪资要求,我想他还是从哪来回哪去吧,我不确定孔蒂是否适合现在的巴黎,巴黎需要重建声誉和形象,我们需要的是有激情的人。”
“我并不是说孔蒂对足球缺乏激情,但我认为孔蒂似乎对钱更感兴趣,比执教热刺、巴黎等球队都更感兴趣。这已经是个问题了。”
“我想现在巴黎圣日耳曼最需要的是一个更衣室领袖,一个富有激情、坚定意志和战术知识丰富的教练,同时尊重巴黎圣日耳曼的价值观和传统,这才是现在的巴黎圣日耳曼所需要的。我们应该让体育总监去选择教练,而不是因为选择了教练而去选择体育总监。最重要的是要保持主教练与体育总监思想一致,价值观一致。”
“所以,我不确定对巴黎圣日耳曼来说孔蒂是不是理想的教练,但是如果孔蒂就是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比如金钱)而来到巴黎圣日耳曼执教,那么我认为他肯定不适合我们。确实,孔蒂总是能很快地在他所执教的俱乐部打下自己的烙印,但是如果那样的话,巴黎圣日耳曼就将不再是我们熟悉的那支巴黎圣日耳曼,我们将被迫与过去的、古老而历史悠久的巴黎圣日耳曼道别,以前的巴黎圣日耳曼将不再被人认可。而且我们还必须考虑财务方面的影响。如果真的答应孔蒂这样的薪资要求,那我认为何不直接改名叫孔蒂足球俱乐部(孔蒂FC),到那时候,巴黎圣日耳曼将不再是巴黎圣日耳曼。”
“我认为,巴黎圣日耳曼新帅的理想人选应该是斯特拉斯堡主帅朱利安-斯蒂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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