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特兰的留学生活[超话]# 所有尤弥尔子民请注意
我名叫艾伦丶耶格尔
我正在使用始祖巨人之力 对所有尤弥尔子民喊话
帕拉迪岛所有墙壁的硬质化都已经解除
墙中的所有巨人都开始前进
我的目的是保护故乡帕拉迪岛的人们
然而 世界期望毁灭帕拉迪岛
不光是这座岛
他们一定还会杀光所有尤弥尔子民
我拒绝这一期望
墙中巨人将轰鸣前行 踏平岛外每一寸土地
直至将岛外一切生命
彻底驱逐出世界。
我名叫艾伦丶耶格尔
我正在使用始祖巨人之力 对所有尤弥尔子民喊话
帕拉迪岛所有墙壁的硬质化都已经解除
墙中的所有巨人都开始前进
我的目的是保护故乡帕拉迪岛的人们
然而 世界期望毁灭帕拉迪岛
不光是这座岛
他们一定还会杀光所有尤弥尔子民
我拒绝这一期望
墙中巨人将轰鸣前行 踏平岛外每一寸土地
直至将岛外一切生命
彻底驱逐出世界。
因为雪松隔挡,三号教学楼的阳光总照不进来。
我不喜欢上的就是“西安鼓乐”这门课,先生四十多点,口音重,名字也不好念,明卟剑,我们老叫他明儿不见。西安鼓乐,说白了就是敲锣打鼓,说得好听点,那就是唐代宫廷燕乐。
上学那会儿意气风发,总觉着练好自己的专业就行,其他选修课只要不挂,入都入不了眼,三年时光晃晃悠悠,我也从学妹摇成了学姐,最后一次去听“西安鼓乐”,本是为了那四个点的学分,却让我受益匪浅,一生难忘。
那日算不上烈日炎炎,却闷的紧,我闲散着上了二楼,要搁平时,一踏进楼道就能听到那死难听的《朝天子》,笙竽锣梆一应俱全,再配上那屮(che)厶(si)丿(yi)厶(si)的唱法,刚好能在班里睡个回笼觉,今儿却没听到那声。
奇了,先生还没来?
我进得挺早,班里没什么人,便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七月份的西安热得发慌,光是坐在窗边也不够,怕是得坐进水池里才凉快。
同学们陆陆续续都来得早,还有许多我一学期都没怎么见过的‘生面孔’,大家心思一样,就是那四个点。本是安静的午后略显得嘈杂,人都挤着往电风扇下坐,我是占了捷足先登的好,没人与我抢这自来风。
眼看着要到点了,明先生还是未来,人群窸窸窣窣,交头接耳,三号楼是苏联时期建的楼,东西都置办得陈旧,我趴在那老木头的桌面上,一双皮鞋就这么入了眼。
那人轻咳着进了教室,手里抱了本书,金丝边的眼眶松垮的搭在耳后,衬衣也有褶皱,三十出头却看着有些憔悴。
“抱歉同学们,来晚了。”
我本以为见着了明先生,却没想着来的是他学生,余正华。
那人气喘吁吁,像是刚跑过的样子,他摸索着开了CD机,里面终是放着不变的那首《朝天子》,酣畅淋漓的唢呐声一响,睡觉的几个人就都醒了,大家都听的呱噪,我却见着余老师抹了下眼泪。
一节课过的挺快,毕竟听听曲儿,打打拍子就能混去,到了时间,同学们又陆陆续续出了班,余老师却淡淡的说了声:“同学们,再见。”
我本未觉出什么,下楼却像是扯了腿,我忆起余老师的神情,停了步子,转身就往回跑。
余老师正收拾着桌上的笔记,看着去而复返的我,问道:“怎么了同学?”
他可能也记不住我的名字,我粗喘着气,看着余老师,倏然说道:“老师,能与我讲讲明先生的事吗?”那阳光带着慵懒洒向地面,余正华的鞋子却踏着泥泞,教室里的风扇一下一下的转着,时光似是戛然而止。
余老师先是未说话,随后却满是柔情。
“先生他…内子他,以后都不来了。”他说完扔了粉笔到盒子里,又说道:“不过你们这届大三也修完了。”
我先是一惊,后又觉着这应是个很长的故事,便坐到了讲桌前的桌子上,余老师手撑着桌沿,笑着说道:“先生他,人挺好。”
他翻着那本《西安鼓乐》,暖阳照过书页,好似又回到那个初识的日子,他意气风发,他正值风华,他27,他18。
余正华是民乐系二胡专业的学生,进校时因为技艺高超,被系主任点了做学生,一节专业课上的他头痛欲裂,正想着中午吃什么,金庭就开了口:“正华,这本书你给明老师送去。”
“明老师?”
“明卟剑。”金庭收了二胡,说道。
余正华应是没听清,说了句:“明不见?”
金庭年纪不小,却是个老来宝,一点也无系主任的架子,他朝着余正华笑了笑,道:“差不多吧。”
余正华当头一棒,苦瘪了脸,他接过书本一看,《西安鼓乐》,这门课他们还没开,这先生他也不识得。
“家属院一栋一单元一楼东户,好记吧?”金老笑笑,拍了拍这小子的肩膀。
余正华最怕这笑面虎,虽是关系好,却也杵得很,他再怎么技艺高超,却也听话的去了。
好在是家属院离着教学楼不远,一条梧桐大道走到头,就是家属院的老门,余正华跨着步子往前走,门卫大爷扬声道:“找谁?”
余正华本就没好气,听了这老陕腔调,更是火冒三丈,“送东西!”余正华喊道。
“哪栋哪户哪单元?”
余正华咬了咬牙,翻了白眼道:“一栋一楼一单元,明不见!”
他连老师都未叫,真是熊心豹子胆。
那门卫还未反应过来,就听着不远处传来一声:“哎!在这儿呢!”
两人闻声转了过去,就见一中山装的男人,撩了两支袖子,灰头土脸的小跑了过来。
“谁找我?”
余正华的眼镜跌了一半,他张着嘴,有种被人揪了小辫儿的感觉,门卫这才放行,余正华未免尴尬,轻声说道:“明,明老师,这是您的书。”
明卟剑这才笑道,“方才你唤我来着?”
余正华红了脸,推了推眼镜,谁想这明先生是个好脾气,拉着人就往前院里去,“我这儿正挖荠菜呢,来帮忙。”
他说着递给了余正华一个小铲子,细心的帮人撸了袖子。
“来吧!”
就这样,余正华不仅帮着金主任送了书,还帮着明先生挖了菜。
“先生,我还未吃饭呢。”
“唤我名字的时候,可这样胆怯?”余正华不占理,就这么扯着塑料袋。
烈日当空,却是清风徐来,明卟剑干完了也没放余正华走,这小子耐心有点告罄了,站在那儿直抖腿。
“男抖贫,女抖欠,人抖穷,树抖死。”明卟剑捆了塑料袋,路过余正华说了一句。
“我不信这。”
余正华斜眼打量着这人,文质彬彬的书呆子,就是形容这样的人,他解了中山装的一个扣,擦了擦汗,道:“想吃什么?”
余正华没料到这人与他说话,便说道:“先生,我来之前吃过饭了。”
说完肚子就叫了。
两人无言,明卟剑笑了笑,进了厨房,这楼也老,屋子里都是些宣纸毛笔,因着在一楼,总也见不到光,虽是夏天却也有些冻手,余正华就这么站在门口,没过一会先生便端来了一份“鸡蛋羹”。
“你来送了书,又来挖了菜,本是该感谢你,我却在厨艺上没什么本事。”这人比他高个半头,缩起来却小得很,余正华别过脸接了羹,轻声说道:“总不能站着让人吃吧。”
明卟剑忙用胳膊扫开了宣纸,这才腾出了一点地方。
屋里老电视机放着《霸王别姬》,收音机里却响着时事新闻,余正华不解的问道:“老师,您多大了?”
“看着小?”
“不,看着老。”余正华是个嘴不把门的,就这么戳了出来。
明卟剑:“……”
“年方二七,臭小子。”明卟剑没好气的挖了勺鸡蛋羹,忿忿说道。
“年纪不大啊,怎么就听些这老不溜秋的东西呢?”余正华说着,那电视里就响起了程蝶衣的唱曲儿。
明卟剑有些听入迷,跟着哼了两句,道:“这都是好东西啊,你还小,不懂。”
午饭过后,明卟剑送走了余正华,他出了门,却久久忘不了明卟剑那句:“假霸王碰上了真虞姬。”,也忘不了程蝶衣那句:“不疯魔不成活。”
许是戏听腻了,一碗鸡蛋羹便饱了肚。
此后再见,便是每节的‘西安鼓乐’课,那人满腹经纶却洒向了教室瞌睡人,但他总是孜孜不倦,即使看到那一个个瞌睡的面孔,依旧是意气风发,余正华觉得心疼,他不知是心疼鼓乐还是心疼这人。
那节课后,他老老实实的端了书,走了过去,沉声道:“先生,可否与我再说一遍?”
“上课没仔细听?”
余正华笑笑,明卟剑也笑笑。
“那日顶好的天,先生笑的格外开心,我只记得我问他‘为何如此不知疲倦?’,他只说,‘这东西总得有人传承’。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很多东西是有人拉着扯着,才得以保存。”
我本想问,为何明先生不来了,余老师似是看出我的疑惑,轻声道:“先生他患了再生不良性贫血,于上周四13时26分,逝世了。”
我不言其他,只咽了咽喉。
那天我从教室走出,不知怎的,心里就十分难受,也是在那时,我定下了自己论文的题目:
《传承》
我用了一年的时间将它完成,却如何也敲不下结尾,连日辗转反侧,左右斟酌,我才写下:传承是一份呕心沥血,生活是,生命是,爱也是。
这篇论最终获了奖,刊登在校园报上。
庆幸的是,西安鼓乐被申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这门课也一直延续至今,我不说谁是假霸王,谁是真虞姬,单说这余老师对先生的追随,那便是不疯魔不成活。
我已毕业十年,每年余老师生日,我都会再去那小院看望他,他总是抱着那本《西安鼓乐》,迎着余晖向我走来,真正的风华正茂,我惝恍之中好像瞧见了明先生的影子,他带着笑,说那一句“臭小子!”
又过十年,余老师的眼睛不行了,金边变成了老花,课也上不动,我最终抛下自己的工作,回到了母校,‘传承’了他们的信念,直到任职那天我才知道,西安鼓乐这门课,从始至终,都是没有工资没有补助。我站在讲台上,乐此不疲的对着坐下学生,鸡同鸭讲一般,我却没有半丝气馁,因为总有人在砥砺前行。
那日课后,余老扶着墙走到教室,看了看那些认真记笔记的后生仔,突然笑了笑,念叨: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长佩求文##随笔##纯爱小说# https://t.cn/R2WxdDX
我不喜欢上的就是“西安鼓乐”这门课,先生四十多点,口音重,名字也不好念,明卟剑,我们老叫他明儿不见。西安鼓乐,说白了就是敲锣打鼓,说得好听点,那就是唐代宫廷燕乐。
上学那会儿意气风发,总觉着练好自己的专业就行,其他选修课只要不挂,入都入不了眼,三年时光晃晃悠悠,我也从学妹摇成了学姐,最后一次去听“西安鼓乐”,本是为了那四个点的学分,却让我受益匪浅,一生难忘。
那日算不上烈日炎炎,却闷的紧,我闲散着上了二楼,要搁平时,一踏进楼道就能听到那死难听的《朝天子》,笙竽锣梆一应俱全,再配上那屮(che)厶(si)丿(yi)厶(si)的唱法,刚好能在班里睡个回笼觉,今儿却没听到那声。
奇了,先生还没来?
我进得挺早,班里没什么人,便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七月份的西安热得发慌,光是坐在窗边也不够,怕是得坐进水池里才凉快。
同学们陆陆续续都来得早,还有许多我一学期都没怎么见过的‘生面孔’,大家心思一样,就是那四个点。本是安静的午后略显得嘈杂,人都挤着往电风扇下坐,我是占了捷足先登的好,没人与我抢这自来风。
眼看着要到点了,明先生还是未来,人群窸窸窣窣,交头接耳,三号楼是苏联时期建的楼,东西都置办得陈旧,我趴在那老木头的桌面上,一双皮鞋就这么入了眼。
那人轻咳着进了教室,手里抱了本书,金丝边的眼眶松垮的搭在耳后,衬衣也有褶皱,三十出头却看着有些憔悴。
“抱歉同学们,来晚了。”
我本以为见着了明先生,却没想着来的是他学生,余正华。
那人气喘吁吁,像是刚跑过的样子,他摸索着开了CD机,里面终是放着不变的那首《朝天子》,酣畅淋漓的唢呐声一响,睡觉的几个人就都醒了,大家都听的呱噪,我却见着余老师抹了下眼泪。
一节课过的挺快,毕竟听听曲儿,打打拍子就能混去,到了时间,同学们又陆陆续续出了班,余老师却淡淡的说了声:“同学们,再见。”
我本未觉出什么,下楼却像是扯了腿,我忆起余老师的神情,停了步子,转身就往回跑。
余老师正收拾着桌上的笔记,看着去而复返的我,问道:“怎么了同学?”
他可能也记不住我的名字,我粗喘着气,看着余老师,倏然说道:“老师,能与我讲讲明先生的事吗?”那阳光带着慵懒洒向地面,余正华的鞋子却踏着泥泞,教室里的风扇一下一下的转着,时光似是戛然而止。
余老师先是未说话,随后却满是柔情。
“先生他…内子他,以后都不来了。”他说完扔了粉笔到盒子里,又说道:“不过你们这届大三也修完了。”
我先是一惊,后又觉着这应是个很长的故事,便坐到了讲桌前的桌子上,余老师手撑着桌沿,笑着说道:“先生他,人挺好。”
他翻着那本《西安鼓乐》,暖阳照过书页,好似又回到那个初识的日子,他意气风发,他正值风华,他27,他18。
余正华是民乐系二胡专业的学生,进校时因为技艺高超,被系主任点了做学生,一节专业课上的他头痛欲裂,正想着中午吃什么,金庭就开了口:“正华,这本书你给明老师送去。”
“明老师?”
“明卟剑。”金庭收了二胡,说道。
余正华应是没听清,说了句:“明不见?”
金庭年纪不小,却是个老来宝,一点也无系主任的架子,他朝着余正华笑了笑,道:“差不多吧。”
余正华当头一棒,苦瘪了脸,他接过书本一看,《西安鼓乐》,这门课他们还没开,这先生他也不识得。
“家属院一栋一单元一楼东户,好记吧?”金老笑笑,拍了拍这小子的肩膀。
余正华最怕这笑面虎,虽是关系好,却也杵得很,他再怎么技艺高超,却也听话的去了。
好在是家属院离着教学楼不远,一条梧桐大道走到头,就是家属院的老门,余正华跨着步子往前走,门卫大爷扬声道:“找谁?”
余正华本就没好气,听了这老陕腔调,更是火冒三丈,“送东西!”余正华喊道。
“哪栋哪户哪单元?”
余正华咬了咬牙,翻了白眼道:“一栋一楼一单元,明不见!”
他连老师都未叫,真是熊心豹子胆。
那门卫还未反应过来,就听着不远处传来一声:“哎!在这儿呢!”
两人闻声转了过去,就见一中山装的男人,撩了两支袖子,灰头土脸的小跑了过来。
“谁找我?”
余正华的眼镜跌了一半,他张着嘴,有种被人揪了小辫儿的感觉,门卫这才放行,余正华未免尴尬,轻声说道:“明,明老师,这是您的书。”
明卟剑这才笑道,“方才你唤我来着?”
余正华红了脸,推了推眼镜,谁想这明先生是个好脾气,拉着人就往前院里去,“我这儿正挖荠菜呢,来帮忙。”
他说着递给了余正华一个小铲子,细心的帮人撸了袖子。
“来吧!”
就这样,余正华不仅帮着金主任送了书,还帮着明先生挖了菜。
“先生,我还未吃饭呢。”
“唤我名字的时候,可这样胆怯?”余正华不占理,就这么扯着塑料袋。
烈日当空,却是清风徐来,明卟剑干完了也没放余正华走,这小子耐心有点告罄了,站在那儿直抖腿。
“男抖贫,女抖欠,人抖穷,树抖死。”明卟剑捆了塑料袋,路过余正华说了一句。
“我不信这。”
余正华斜眼打量着这人,文质彬彬的书呆子,就是形容这样的人,他解了中山装的一个扣,擦了擦汗,道:“想吃什么?”
余正华没料到这人与他说话,便说道:“先生,我来之前吃过饭了。”
说完肚子就叫了。
两人无言,明卟剑笑了笑,进了厨房,这楼也老,屋子里都是些宣纸毛笔,因着在一楼,总也见不到光,虽是夏天却也有些冻手,余正华就这么站在门口,没过一会先生便端来了一份“鸡蛋羹”。
“你来送了书,又来挖了菜,本是该感谢你,我却在厨艺上没什么本事。”这人比他高个半头,缩起来却小得很,余正华别过脸接了羹,轻声说道:“总不能站着让人吃吧。”
明卟剑忙用胳膊扫开了宣纸,这才腾出了一点地方。
屋里老电视机放着《霸王别姬》,收音机里却响着时事新闻,余正华不解的问道:“老师,您多大了?”
“看着小?”
“不,看着老。”余正华是个嘴不把门的,就这么戳了出来。
明卟剑:“……”
“年方二七,臭小子。”明卟剑没好气的挖了勺鸡蛋羹,忿忿说道。
“年纪不大啊,怎么就听些这老不溜秋的东西呢?”余正华说着,那电视里就响起了程蝶衣的唱曲儿。
明卟剑有些听入迷,跟着哼了两句,道:“这都是好东西啊,你还小,不懂。”
午饭过后,明卟剑送走了余正华,他出了门,却久久忘不了明卟剑那句:“假霸王碰上了真虞姬。”,也忘不了程蝶衣那句:“不疯魔不成活。”
许是戏听腻了,一碗鸡蛋羹便饱了肚。
此后再见,便是每节的‘西安鼓乐’课,那人满腹经纶却洒向了教室瞌睡人,但他总是孜孜不倦,即使看到那一个个瞌睡的面孔,依旧是意气风发,余正华觉得心疼,他不知是心疼鼓乐还是心疼这人。
那节课后,他老老实实的端了书,走了过去,沉声道:“先生,可否与我再说一遍?”
“上课没仔细听?”
余正华笑笑,明卟剑也笑笑。
“那日顶好的天,先生笑的格外开心,我只记得我问他‘为何如此不知疲倦?’,他只说,‘这东西总得有人传承’。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很多东西是有人拉着扯着,才得以保存。”
我本想问,为何明先生不来了,余老师似是看出我的疑惑,轻声道:“先生他患了再生不良性贫血,于上周四13时26分,逝世了。”
我不言其他,只咽了咽喉。
那天我从教室走出,不知怎的,心里就十分难受,也是在那时,我定下了自己论文的题目:
《传承》
我用了一年的时间将它完成,却如何也敲不下结尾,连日辗转反侧,左右斟酌,我才写下:传承是一份呕心沥血,生活是,生命是,爱也是。
这篇论最终获了奖,刊登在校园报上。
庆幸的是,西安鼓乐被申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这门课也一直延续至今,我不说谁是假霸王,谁是真虞姬,单说这余老师对先生的追随,那便是不疯魔不成活。
我已毕业十年,每年余老师生日,我都会再去那小院看望他,他总是抱着那本《西安鼓乐》,迎着余晖向我走来,真正的风华正茂,我惝恍之中好像瞧见了明先生的影子,他带着笑,说那一句“臭小子!”
又过十年,余老师的眼睛不行了,金边变成了老花,课也上不动,我最终抛下自己的工作,回到了母校,‘传承’了他们的信念,直到任职那天我才知道,西安鼓乐这门课,从始至终,都是没有工资没有补助。我站在讲台上,乐此不疲的对着坐下学生,鸡同鸭讲一般,我却没有半丝气馁,因为总有人在砥砺前行。
那日课后,余老扶着墙走到教室,看了看那些认真记笔记的后生仔,突然笑了笑,念叨: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长佩求文##随笔##纯爱小说# https://t.cn/R2WxdDX
#电视剧余生请多指教[超话]#Ⅱ #杨紫林之校# yz#杨紫余生请多指教#[心]
“是时候说再见啦,林之校”|“林之校的治愈故事”
我的小太阳林之校,我们要告别了。
没有像千金世佳那样华丽出场,亦没有如同小说里那样悲惨的人生,有的只是一个平凡的家庭。你的出现令人惊讶又欢喜,当我们知道有你的那一天,我们的天空变得敞亮而晴朗,但你久久未出现,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你值得我们等待,你来了,在一个阳光惬意的午后,是你踏着金光走进了我们的世界。
在恍然之际,林之校携带着属于她的幸福、爱和远方,在三月的最后一天,和我们告别了,踏上了她余生最美好的征程。
再回首,我印象中的林之校似乎还是那个稚嫩无忧无虑又快乐的小太阳。她一路走来,一身的光芒与温暖,照耀着自己和治愈着他人。
不知不觉,林之校陪伴了我们17天的历程,感谢她在的日子,给予了我们最真诚、最坦率的情感。让我们领悟了人世间最朴实无华的感情。
“林家三宝”(老林 李女士 林之校)他们就像是一个个普通家庭的缩影,老林是一名严厉的高中教师,李女士是一名贤惠的家庭主妇,林之校是一个漂亮又善良的女孩子,这样的家庭氛围,使林之校渐渐的长大,成长为亭亭玉立的少女,蜕变为心怀梦想的追梦人。在严父慈母的教导下,她考进了华清大学,选择了自己喜爱擅长的职业,她想要成为一名大提琴手,在自己的小世界里闪闪发光。
可是在追梦的旅途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是她仍旧不忘初心,不俱一切困难险阻闯荡出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她或许和许多人一样,不是那么的有天赋,可是她不甘,面对老师的挤压和打击,她一直乐观和积极的去面对,没有什么所谓的主角光环笼罩,就像是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为了追求梦想的那一种拼搏与执着。但是做父母的却有时会把自己的思想强加在孩子身上,这是每一个父母的心愿,但有时候他们这样子反而会磨灭他们的意志,但是林之校并没有因为一时父母的不理解而一蹴而就,她将这一“反对”的旗号变成支撑动力的源泉,不断向未来进发。
天有不测风雨,林老师突如其来的病情,让母女俩陷入了痛苦的漩涡。那一场母女俩依偎在一起的戏份始终让人久久无法忘怀,透出屏幕的伤心,却要展现出一副非常坚强的样子,那一刻,或许她也明白了什么是长大的意义,觉得自己要担当起支撑这个家的重任,成为母亲和父母最值得依靠的肩膀,家里的顶梁柱,最坚定的后盾。她变得成熟而不那么弱小,但是其实她也同时是一个需要别人呵护的小孩子啊!父女俩都是“刀子嘴豆腐心”的人,虽然嘴上说着不关心他之类的话,行动中却都透露着对他的关心。林之校息心照顾爸爸,做妈妈的精神支柱。她总是一个人默默的哭泣,自己一个人将这些悲伤的情绪消化,因为不想让爸爸妈妈担心。我们总是会在一瞬间,突然长大。
她有点小“倔强”,正印证了她骨子里不服输的劲。相遇总是在不经意间,林之校也找到了可以和她互诉苦楚的“伴侣”一一男主,他们时常在天台坦露自己的心声。就仿佛是找到了自己的知音。他们也在医院的相处中渐渐对对方暗生情愫,她会耐心开导他,为他解开心结,她就像是在男主生命里的一道光,带领他走出阴霾,向阳而生。
因为林老师害怕花钱而离家出走,林之校和李女士焦头烂额,四处寻找。当林之校坐在车上回忆着过往,一滴滴的眼泪落下,那是为父亲担心而焦急落下的眼泪,也是在倾诉过往父亲太过严肃的爱,镜头转到火车站,林老师正和乘客一脸骄傲的讲述着自己的女儿,言语间透露着幸福与自豪。
父女在肯德基的那一场戏,更是蕴含了至死不渝的感人,原来林老师一直记着林之校小时候的愿望,“《余生想和爸妈做的100件事》”这些零零散散如繁星似的小愿望,一直在他们一家子的心底里埋藏着,幻化成最珍藏珍贵的那份回忆。每一件小事都凝聚成点滴,汇聚成一股源泉,灌溉心灵的良田。爸爸是我们的靠山,他们永远陪在我们身边,在困难时扶着我们一路前行。
是恋爱中的小女生,甜美又可爱。沉浸在甜蜜里无法自拔,两人的爱恨情仇也慢慢上演,遇见是那么的措不及防,林之校在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后,也渐渐开起了她的爱情之旅,会得了一点小“逞”而开心到飞起,也会因为有一点点小进展而想入非非,她对爱情的憧憬就是那么的单纯,又带有一点小俏皮。她热情、活泼又大方,她对待每一个方面的事情都很认真,从那份为男主精心策划的“房产方案”就可以显而易见。每一个细节都充斥着用心。
彼此欣赏,相互喜爱的爱情终究会有结果。虽然有些困难与险阻,阳光总在风雨后,你爱的人总会迎着光向你走来。林老师也放下了余憬,知道自己时日不多,带着不舍与牵挂,将女儿托付给了值得陪她度过余生的人。
在婚礼上,父女俩终于隔断了十几年来的牵绊,一声“爸爸”让人顿时潸然泪下,这是人世间最真挚的感情,父爱就是如此伟大。
“大结局不是结束,而是余生的开始。”
很幸运在这个春天遇见了林之校,这是这个三月给我最好的礼物。即使生命再来很多遍,我也依旧会在这里。
再见了,林之校。你一定会是世界上最最最幸福的女生!
“是时候说再见啦,林之校”|“林之校的治愈故事”
我的小太阳林之校,我们要告别了。
没有像千金世佳那样华丽出场,亦没有如同小说里那样悲惨的人生,有的只是一个平凡的家庭。你的出现令人惊讶又欢喜,当我们知道有你的那一天,我们的天空变得敞亮而晴朗,但你久久未出现,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你值得我们等待,你来了,在一个阳光惬意的午后,是你踏着金光走进了我们的世界。
在恍然之际,林之校携带着属于她的幸福、爱和远方,在三月的最后一天,和我们告别了,踏上了她余生最美好的征程。
再回首,我印象中的林之校似乎还是那个稚嫩无忧无虑又快乐的小太阳。她一路走来,一身的光芒与温暖,照耀着自己和治愈着他人。
不知不觉,林之校陪伴了我们17天的历程,感谢她在的日子,给予了我们最真诚、最坦率的情感。让我们领悟了人世间最朴实无华的感情。
“林家三宝”(老林 李女士 林之校)他们就像是一个个普通家庭的缩影,老林是一名严厉的高中教师,李女士是一名贤惠的家庭主妇,林之校是一个漂亮又善良的女孩子,这样的家庭氛围,使林之校渐渐的长大,成长为亭亭玉立的少女,蜕变为心怀梦想的追梦人。在严父慈母的教导下,她考进了华清大学,选择了自己喜爱擅长的职业,她想要成为一名大提琴手,在自己的小世界里闪闪发光。
可是在追梦的旅途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是她仍旧不忘初心,不俱一切困难险阻闯荡出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她或许和许多人一样,不是那么的有天赋,可是她不甘,面对老师的挤压和打击,她一直乐观和积极的去面对,没有什么所谓的主角光环笼罩,就像是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为了追求梦想的那一种拼搏与执着。但是做父母的却有时会把自己的思想强加在孩子身上,这是每一个父母的心愿,但有时候他们这样子反而会磨灭他们的意志,但是林之校并没有因为一时父母的不理解而一蹴而就,她将这一“反对”的旗号变成支撑动力的源泉,不断向未来进发。
天有不测风雨,林老师突如其来的病情,让母女俩陷入了痛苦的漩涡。那一场母女俩依偎在一起的戏份始终让人久久无法忘怀,透出屏幕的伤心,却要展现出一副非常坚强的样子,那一刻,或许她也明白了什么是长大的意义,觉得自己要担当起支撑这个家的重任,成为母亲和父母最值得依靠的肩膀,家里的顶梁柱,最坚定的后盾。她变得成熟而不那么弱小,但是其实她也同时是一个需要别人呵护的小孩子啊!父女俩都是“刀子嘴豆腐心”的人,虽然嘴上说着不关心他之类的话,行动中却都透露着对他的关心。林之校息心照顾爸爸,做妈妈的精神支柱。她总是一个人默默的哭泣,自己一个人将这些悲伤的情绪消化,因为不想让爸爸妈妈担心。我们总是会在一瞬间,突然长大。
她有点小“倔强”,正印证了她骨子里不服输的劲。相遇总是在不经意间,林之校也找到了可以和她互诉苦楚的“伴侣”一一男主,他们时常在天台坦露自己的心声。就仿佛是找到了自己的知音。他们也在医院的相处中渐渐对对方暗生情愫,她会耐心开导他,为他解开心结,她就像是在男主生命里的一道光,带领他走出阴霾,向阳而生。
因为林老师害怕花钱而离家出走,林之校和李女士焦头烂额,四处寻找。当林之校坐在车上回忆着过往,一滴滴的眼泪落下,那是为父亲担心而焦急落下的眼泪,也是在倾诉过往父亲太过严肃的爱,镜头转到火车站,林老师正和乘客一脸骄傲的讲述着自己的女儿,言语间透露着幸福与自豪。
父女在肯德基的那一场戏,更是蕴含了至死不渝的感人,原来林老师一直记着林之校小时候的愿望,“《余生想和爸妈做的100件事》”这些零零散散如繁星似的小愿望,一直在他们一家子的心底里埋藏着,幻化成最珍藏珍贵的那份回忆。每一件小事都凝聚成点滴,汇聚成一股源泉,灌溉心灵的良田。爸爸是我们的靠山,他们永远陪在我们身边,在困难时扶着我们一路前行。
是恋爱中的小女生,甜美又可爱。沉浸在甜蜜里无法自拔,两人的爱恨情仇也慢慢上演,遇见是那么的措不及防,林之校在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后,也渐渐开起了她的爱情之旅,会得了一点小“逞”而开心到飞起,也会因为有一点点小进展而想入非非,她对爱情的憧憬就是那么的单纯,又带有一点小俏皮。她热情、活泼又大方,她对待每一个方面的事情都很认真,从那份为男主精心策划的“房产方案”就可以显而易见。每一个细节都充斥着用心。
彼此欣赏,相互喜爱的爱情终究会有结果。虽然有些困难与险阻,阳光总在风雨后,你爱的人总会迎着光向你走来。林老师也放下了余憬,知道自己时日不多,带着不舍与牵挂,将女儿托付给了值得陪她度过余生的人。
在婚礼上,父女俩终于隔断了十几年来的牵绊,一声“爸爸”让人顿时潸然泪下,这是人世间最真挚的感情,父爱就是如此伟大。
“大结局不是结束,而是余生的开始。”
很幸运在这个春天遇见了林之校,这是这个三月给我最好的礼物。即使生命再来很多遍,我也依旧会在这里。
再见了,林之校。你一定会是世界上最最最幸福的女生!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