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超话]#清朝同治十二年(1873年)的腊月岁末,京师的各大衙门都封印,停止办公,类似于现在的放假了。很多闲来无事的官员,有的在家里陪家人,有的出去小酌几杯,有的出来听戏,还有的官员兴致来了清唱几句。
这天,翰林院检讨(从七品)王庆祺和编修(正七品)张英麟两人相约去看著名老生程长庚和徐小香合演的《镇澶州》,两人看完后,王庆祺对张英麟说:“时间还早,我们何不去小酌几杯?”
张英麟和王庆祺不止是同事,还是同年,也就是一起考中的进士,古代同年的情谊很深,两人关系很好,王庆祺提议,张英麟欣然同意。
然后两人来到了宣德楼,这里生意很火,是一个有名的饭店,听戏完的老爷们都会到这里吃饭。
二人又是常客,所以酒楼老板很快给他们找了个雅座,两人一起吃饭喝酒讨论着今天的戏曲。
突然张英麟戏瘾大发,说:“庆祺兄,来一段吧!”
王庆祺看了看周围,人还不少,他说:“算了,别丢人了!”
张英麟说:“怕什么,逛八大胡同的人多着哩,咱们唱几段戏怎么了?”
快要过年了,王庆祺家里由于经营不善,还欠着人家几笔外债呢,今天出来喝酒也是为了借酒消愁,一听好朋友催促,一时也来了感觉。
王庆祺给酒楼的人要来了胡琴和鼓板,然后坐下,王庆祺喝了几口茶水,润润嗓子,然后开始学着徐小香唱了一段小生戏。
王庆祺本人就长相俊美,嗓子不错,并且喜欢听戏,经常和京城的名角切磋一下,再加上张英麟也会点,二人一唱一和,竟然赢得了酒楼的人满堂喝彩。
张英麟本想再唱几段,可是他看到这时酒楼的人比较多,鱼龙混杂,他们身为翰林,万一传出去毕竟不好,所以张英麟给王庆祺使了个眼色,二人把东西还给酒楼老板,想要结账回家。
这时一个十六七岁的美服少年来到王庆祺两人面前,身边跟着一个蓝洋布棉袍的随从,这个随从孔武有力,不是一般人,像个保镖。
王庆祺说:“尊驾找谁?”
美服少年很从容地问:“谁唱的《镇澶州》?”
王庆祺是个精明的人,他一看美服少年的穿着和气度,就知道这个少年不知道是哪个王府的公子,特别是帽子上的那个紫红宝石,很是闪耀,王庆祺不敢怠慢,回答道:“是我,偶尔消遣,让您见笑了。”
美服少年说:“不必谦虚,唱得很好,胡琴拉得也不错。”
美服少年又以一种很有威严的口吻问:“你们姓什么,叫什么,在哪个衙门当差?”
王庆祺只能实话告诉美服少年,他们两人都是翰林院的,一个是检讨,一个是编修。
美服少年有点惊讶,他转眼看了一下随从,示意随从记住两人的姓名和官职。
美服少年说:“你们刚才唱得很好,能不能再给我唱一段听。”美服少年说话是一种命令的口气。
王庆祺早就看出少年不是一般人,他马上回答道:“可以,可以,我再唱一段。”
张英麟也看出了这个少年有点与众不同,他看到王庆祺都同意了,于是二人又唱了一段。
一曲未完,两个强壮的仆人出现在门口,一会儿酒楼来了很多人,有人说恭亲王驾到,果然一个亲王服饰的中年人进了酒楼,走到了美服少年身边,他给美服少年耳语了几句话,美服少年很不耐烦的挥了挥手,可是恭亲王没有走的意思,美服少年无奈,只能看了王庆祺一眼,然后跟着亲王下楼了。
王庆祺和张英麟立马从窗户往下看,美服少年被众人簇拥着上了车,走了。
王庆祺惊魂未定,他对张英麟说:“早就听说当今皇帝喜欢微服出巡,这个少年是不是皇上呢?”
张英麟点了点头,表示同意,然后问:“王兄,今天的事不知道是不是祸事,还是好事!”
王庆祺说:“今天看皇上这样开心,应该是好事吧!”
张英麟说:“我们身为翰林,在酒楼唱戏,不会治罪吧!”
王庆祺说:“没事,后来皇上不是都让我们再唱一段吗?放心吧!”
说了这些,二人不安的分手回家了。
过了几天,外面风平浪静,二人才放心。
可是王庆祺觉得这次是个好机会,应该抓住的,所以他向表叔借了些钱,到戏班子买了两本没有演绎过的戏本子,他用上好的宣纸誊写,然后订好。
怎么把这两个剧本送给皇上呢?王庆祺找张英麟商量,二人找到了酒楼的老板,通过老板认识了来这里吃饭的太监,再通过太监把剧本送进宫去。
做完这些事,张英麟觉得不是好事,而王庆祺却信心满满,静候佳音。
果然,元宵节那天,朝廷下了一道上谕:“翰林院编修张英麟,翰林院检讨王庆祺,着在弘德殿行走,钦此。”
弘德殿行走就是皇帝的师傅,教皇帝读书的,上谕下来后,翰林院的人都很惊讶,这两个家伙怎么突然崛起了。
圣旨发出后,二人到宫中谢恩,在太监的带领下,到东暖阁去拜见皇上,面见皇上行了叩拜礼,抬头一看,端坐在御座上的果然是那个美服少年。
同治皇帝没有提起宣德楼的事,只是让他们好好工作,不负圣恩。二人肯定都表示一定不让皇上失望。
张英麟为人较正派,他们两人负责教皇帝诗文,王庆祺比较精明,他投同治皇帝所好,经常开发一些奇闻趣事讲给同治皇帝,久而久之,王庆祺经常带皇帝出去游玩,导致了同治皇帝患了花柳病,最终英年早逝。 https://t.cn/RJvjGRK
这天,翰林院检讨(从七品)王庆祺和编修(正七品)张英麟两人相约去看著名老生程长庚和徐小香合演的《镇澶州》,两人看完后,王庆祺对张英麟说:“时间还早,我们何不去小酌几杯?”
张英麟和王庆祺不止是同事,还是同年,也就是一起考中的进士,古代同年的情谊很深,两人关系很好,王庆祺提议,张英麟欣然同意。
然后两人来到了宣德楼,这里生意很火,是一个有名的饭店,听戏完的老爷们都会到这里吃饭。
二人又是常客,所以酒楼老板很快给他们找了个雅座,两人一起吃饭喝酒讨论着今天的戏曲。
突然张英麟戏瘾大发,说:“庆祺兄,来一段吧!”
王庆祺看了看周围,人还不少,他说:“算了,别丢人了!”
张英麟说:“怕什么,逛八大胡同的人多着哩,咱们唱几段戏怎么了?”
快要过年了,王庆祺家里由于经营不善,还欠着人家几笔外债呢,今天出来喝酒也是为了借酒消愁,一听好朋友催促,一时也来了感觉。
王庆祺给酒楼的人要来了胡琴和鼓板,然后坐下,王庆祺喝了几口茶水,润润嗓子,然后开始学着徐小香唱了一段小生戏。
王庆祺本人就长相俊美,嗓子不错,并且喜欢听戏,经常和京城的名角切磋一下,再加上张英麟也会点,二人一唱一和,竟然赢得了酒楼的人满堂喝彩。
张英麟本想再唱几段,可是他看到这时酒楼的人比较多,鱼龙混杂,他们身为翰林,万一传出去毕竟不好,所以张英麟给王庆祺使了个眼色,二人把东西还给酒楼老板,想要结账回家。
这时一个十六七岁的美服少年来到王庆祺两人面前,身边跟着一个蓝洋布棉袍的随从,这个随从孔武有力,不是一般人,像个保镖。
王庆祺说:“尊驾找谁?”
美服少年很从容地问:“谁唱的《镇澶州》?”
王庆祺是个精明的人,他一看美服少年的穿着和气度,就知道这个少年不知道是哪个王府的公子,特别是帽子上的那个紫红宝石,很是闪耀,王庆祺不敢怠慢,回答道:“是我,偶尔消遣,让您见笑了。”
美服少年说:“不必谦虚,唱得很好,胡琴拉得也不错。”
美服少年又以一种很有威严的口吻问:“你们姓什么,叫什么,在哪个衙门当差?”
王庆祺只能实话告诉美服少年,他们两人都是翰林院的,一个是检讨,一个是编修。
美服少年有点惊讶,他转眼看了一下随从,示意随从记住两人的姓名和官职。
美服少年说:“你们刚才唱得很好,能不能再给我唱一段听。”美服少年说话是一种命令的口气。
王庆祺早就看出少年不是一般人,他马上回答道:“可以,可以,我再唱一段。”
张英麟也看出了这个少年有点与众不同,他看到王庆祺都同意了,于是二人又唱了一段。
一曲未完,两个强壮的仆人出现在门口,一会儿酒楼来了很多人,有人说恭亲王驾到,果然一个亲王服饰的中年人进了酒楼,走到了美服少年身边,他给美服少年耳语了几句话,美服少年很不耐烦的挥了挥手,可是恭亲王没有走的意思,美服少年无奈,只能看了王庆祺一眼,然后跟着亲王下楼了。
王庆祺和张英麟立马从窗户往下看,美服少年被众人簇拥着上了车,走了。
王庆祺惊魂未定,他对张英麟说:“早就听说当今皇帝喜欢微服出巡,这个少年是不是皇上呢?”
张英麟点了点头,表示同意,然后问:“王兄,今天的事不知道是不是祸事,还是好事!”
王庆祺说:“今天看皇上这样开心,应该是好事吧!”
张英麟说:“我们身为翰林,在酒楼唱戏,不会治罪吧!”
王庆祺说:“没事,后来皇上不是都让我们再唱一段吗?放心吧!”
说了这些,二人不安的分手回家了。
过了几天,外面风平浪静,二人才放心。
可是王庆祺觉得这次是个好机会,应该抓住的,所以他向表叔借了些钱,到戏班子买了两本没有演绎过的戏本子,他用上好的宣纸誊写,然后订好。
怎么把这两个剧本送给皇上呢?王庆祺找张英麟商量,二人找到了酒楼的老板,通过老板认识了来这里吃饭的太监,再通过太监把剧本送进宫去。
做完这些事,张英麟觉得不是好事,而王庆祺却信心满满,静候佳音。
果然,元宵节那天,朝廷下了一道上谕:“翰林院编修张英麟,翰林院检讨王庆祺,着在弘德殿行走,钦此。”
弘德殿行走就是皇帝的师傅,教皇帝读书的,上谕下来后,翰林院的人都很惊讶,这两个家伙怎么突然崛起了。
圣旨发出后,二人到宫中谢恩,在太监的带领下,到东暖阁去拜见皇上,面见皇上行了叩拜礼,抬头一看,端坐在御座上的果然是那个美服少年。
同治皇帝没有提起宣德楼的事,只是让他们好好工作,不负圣恩。二人肯定都表示一定不让皇上失望。
张英麟为人较正派,他们两人负责教皇帝诗文,王庆祺比较精明,他投同治皇帝所好,经常开发一些奇闻趣事讲给同治皇帝,久而久之,王庆祺经常带皇帝出去游玩,导致了同治皇帝患了花柳病,最终英年早逝。 https://t.cn/RJvjG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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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的猫丢了,一只肥肥胖胖的大橘,吃猫粮能吃整整一盆,我希望它能少吃点,所以把它的名字从阿黄改成了林一勺,但并没奏效,这猫的体重稳步上升,已经妥妥地变成了一只橘猪。
医生说它再吃下去可能会导致健康问题,我便缩减了它的口粮,所以这次离家出走的原因可能是没吃饱。
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虽然它好吃懒做,还喜欢在地上打滚,弄得满地猫毛,但毕竟养了四年,已经和大半个亲人无异,当妈的总不能在熊孩子丢了的时候还无动于衷。
正当我准备张贴寻猫启示的时候,林一勺却晃晃悠悠地回来了,它瞥了一下我,忽视了我诧异的眼神,然后侧卧在地,开始打哈欠,时不时还艰难地扭过自己肥硕的脑瓜儿回头看看。
我沉默了一会儿,发出一声怒吼:“林一勺,你这几天去哪儿了?你还知道有这个家吗?”
林一勺“嗷”了一声,被这突然的分贝攻击吓了个四脚朝天,我这才发现它的项圈上附着一张小纸片,上面有一个气鼓鼓的小人儿和一只肥猫,还写着一段漂亮的小字。
“谁家的猫这么能吃,吃了我好几盆猫粮了。”
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纸片上没有署名也没有联系方式,所以我只能推测是某个擅长绘画的好心人在路上遇到了这只肥头大耳的橘猪,看它可怜,管了好几顿饭。
这几年我一个人在外地工作,搬了好几次家,除了几个偶尔会面的朋友,周遭没有多少熟悉的人,林一勺可以说是我枯燥生活里为数不多的安慰,为了避免它再度离家出走,我便彻彻底底限制了它的活动范围,但是没关窗户,一来房子是那种老式低矮的小平楼,必须要开窗透气,二来林一勺也跳不出去,以它的身手,高于三十厘米的弹跳高度便会使它猫仰马翻。
林一勺安生了十几天,减肥卓有成效,身形明显苗条了许多,有一天晚上我回到家,发现它又不见了,墙上多了几道抓痕和小小的爪印——这只猫减肥成功后做的第一件事,居然是扒窗越狱。
我等了两天,正当快坐不住的时候,它又回来了,身形肉眼可见的圆润了许多,连带着整个猫都神采奕奕起来。
这回它一到家我就揪住了它脖子后面的皮,把它拎了起来,项圈上居然又附着一个小纸片,上面是一个哭笑不得的小人儿看着一只大吃大嚼的肥猫,旁边是与上次相同的字迹。
“怎么又来啦。”
我觉得有些好笑,又突然感到一阵愧疚,望了望得救之后在旁边惬意打着滚的肥猫,它正常的一顿够同类吃一天,这走了两天,那人家里的猫一周的口粮就没了。
为了防止它再给别人添麻烦,我在林一勺的项圈上贴了一个小标签,上面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
结果没过几天,林一勺又丢了,但傍晚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一个温柔的男声,电话里说:“你好,请问你是不是丢了一只橘猫?你能过来领一下吗?”
我找到了电话里说的地址,这才知道林一勺出走时来的都是这里,给我开门的是一个皮肤白皙,笑容灿烂的男生,自我介绍姓顾。我侧过头,看到林一勺正在食盆里大嚼,旁边有一只可爱的小布偶,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同类,这才恍然大悟,我说怎么老往这里跑,原来不仅有好吃的,还有漂亮小姑娘。
或许因为都养猫,我和顾先生很快就熟络了起来,他是个小有名气的漫画家,因此才能信手拈来地画出那些可爱的漫画,但现在唯一的问题是,不管我用什么办法,林一勺都能找到各种方法出逃,要么是趁我开门的时候猛地窜出去,要么就是出其不意地跳窗逃跑,即使放在笼子里,它也能自己从里面把门开了,不过还好,每次消失都是来了顾先生这边。
我和顾先生通了一下气,让他也减少了对林一勺的食物供应,这只笨猫跋山涉水,以为自己吃到了两顿,但算上运动消耗,其实比原来吃得还要少些。
我有空的时候,就会去顾先生家接猫,要是忙起来,便等林一勺自己回家。
每次它回来的时候,顾先生都会在它的项圈上附上一张小纸片,上面画着各式各样有趣的小东西。
拿着衣服,瑟瑟发抖的小太监旁边写的是“冬日天冷,请皇上添衣”,我在旁边批注“朕已阅”。
若是画着两个坐在电影院里抱着爆米花的的小人儿,那就是想请我看电影了,我和他的口味差不多,我喜欢的,他也都喜欢。
有时候纸片上画着火锅,烧烤,烤鱼等各种各样的吃食,我中意哪个便在上面画一个圈,写上日子,再让林一勺送回去。
有一回,他在小纸片上画了一男一女两个小人儿,女小人儿在揍一只胖猫,男小人儿抱着一只小布偶在旁边劝架,我笑了很久,笑着笑着就开始抹眼泪。
这样的交流很慢很慢,慢到他笔下的那些可爱的漫画在不知不觉间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慢到全身凝滞已久的潮水都涨了起来,沸腾成了滚烫的蜂蜜。
慢到一生
前段时间我的猫丢了,一只肥肥胖胖的大橘,吃猫粮能吃整整一盆,我希望它能少吃点,所以把它的名字从阿黄改成了林一勺,但并没奏效,这猫的体重稳步上升,已经妥妥地变成了一只橘猪。
医生说它再吃下去可能会导致健康问题,我便缩减了它的口粮,所以这次离家出走的原因可能是没吃饱。
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虽然它好吃懒做,还喜欢在地上打滚,弄得满地猫毛,但毕竟养了四年,已经和大半个亲人无异,当妈的总不能在熊孩子丢了的时候还无动于衷。
正当我准备张贴寻猫启示的时候,林一勺却晃晃悠悠地回来了,它瞥了一下我,忽视了我诧异的眼神,然后侧卧在地,开始打哈欠,时不时还艰难地扭过自己肥硕的脑瓜儿回头看看。
我沉默了一会儿,发出一声怒吼:“林一勺,你这几天去哪儿了?你还知道有这个家吗?”
林一勺“嗷”了一声,被这突然的分贝攻击吓了个四脚朝天,我这才发现它的项圈上附着一张小纸片,上面有一个气鼓鼓的小人儿和一只肥猫,还写着一段漂亮的小字。
“谁家的猫这么能吃,吃了我好几盆猫粮了。”
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纸片上没有署名也没有联系方式,所以我只能推测是某个擅长绘画的好心人在路上遇到了这只肥头大耳的橘猪,看它可怜,管了好几顿饭。
这几年我一个人在外地工作,搬了好几次家,除了几个偶尔会面的朋友,周遭没有多少熟悉的人,林一勺可以说是我枯燥生活里为数不多的安慰,为了避免它再度离家出走,我便彻彻底底限制了它的活动范围,但是没关窗户,一来房子是那种老式低矮的小平楼,必须要开窗透气,二来林一勺也跳不出去,以它的身手,高于三十厘米的弹跳高度便会使它猫仰马翻。
林一勺安生了十几天,减肥卓有成效,身形明显苗条了许多,有一天晚上我回到家,发现它又不见了,墙上多了几道抓痕和小小的爪印——这只猫减肥成功后做的第一件事,居然是扒窗越狱。
我等了两天,正当快坐不住的时候,它又回来了,身形肉眼可见的圆润了许多,连带着整个猫都神采奕奕起来。
这回它一到家我就揪住了它脖子后面的皮,把它拎了起来,项圈上居然又附着一个小纸片,上面是一个哭笑不得的小人儿看着一只大吃大嚼的肥猫,旁边是与上次相同的字迹。
“怎么又来啦。”
我觉得有些好笑,又突然感到一阵愧疚,望了望得救之后在旁边惬意打着滚的肥猫,它正常的一顿够同类吃一天,这走了两天,那人家里的猫一周的口粮就没了。
为了防止它再给别人添麻烦,我在林一勺的项圈上贴了一个小标签,上面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
结果没过几天,林一勺又丢了,但傍晚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一个温柔的男声,电话里说:“你好,请问你是不是丢了一只橘猫?你能过来领一下吗?”
我找到了电话里说的地址,这才知道林一勺出走时来的都是这里,给我开门的是一个皮肤白皙,笑容灿烂的男生,自我介绍姓顾。我侧过头,看到林一勺正在食盆里大嚼,旁边有一只可爱的小布偶,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同类,这才恍然大悟,我说怎么老往这里跑,原来不仅有好吃的,还有漂亮小姑娘。
或许因为都养猫,我和顾先生很快就熟络了起来,他是个小有名气的漫画家,因此才能信手拈来地画出那些可爱的漫画,但现在唯一的问题是,不管我用什么办法,林一勺都能找到各种方法出逃,要么是趁我开门的时候猛地窜出去,要么就是出其不意地跳窗逃跑,即使放在笼子里,它也能自己从里面把门开了,不过还好,每次消失都是来了顾先生这边。
我和顾先生通了一下气,让他也减少了对林一勺的食物供应,这只笨猫跋山涉水,以为自己吃到了两顿,但算上运动消耗,其实比原来吃得还要少些。
我有空的时候,就会去顾先生家接猫,要是忙起来,便等林一勺自己回家。
每次它回来的时候,顾先生都会在它的项圈上附上一张小纸片,上面画着各式各样有趣的小东西。
拿着衣服,瑟瑟发抖的小太监旁边写的是“冬日天冷,请皇上添衣”,我在旁边批注“朕已阅”。
若是画着两个坐在电影院里抱着爆米花的的小人儿,那就是想请我看电影了,我和他的口味差不多,我喜欢的,他也都喜欢。
有时候纸片上画着火锅,烧烤,烤鱼等各种各样的吃食,我中意哪个便在上面画一个圈,写上日子,再让林一勺送回去。
有一回,他在小纸片上画了一男一女两个小人儿,女小人儿在揍一只胖猫,男小人儿抱着一只小布偶在旁边劝架,我笑了很久,笑着笑着就开始抹眼泪。
这样的交流很慢很慢,慢到他笔下的那些可爱的漫画在不知不觉间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慢到全身凝滞已久的潮水都涨了起来,沸腾成了滚烫的蜂蜜。
慢到一生
#越剧表演艺术家金采风去世# 【越剧金派创始人金采风:电台唱出来的"越剧超女"】2012年9月,钱江晚报记者曾采访过金采风,并发表《越剧金派创始人金采风:电台唱出来的"越剧超女"》一稿。
原文如下:
此次采访,是在“活兰贞”的闺房里进行的。
不过,这位“大家闺秀”的生活相当节俭,房间里只有写字台、梳妆台几样古朴的家具。
只有床头挂着的《盘夫索夫》的剧照,透露女主人曾经红极一时的身份与地位。
金采风是越剧“金派”创始人,她主演的《盘夫索夫》《碧玉簪》等众多剧目,已经成为越剧艺术的经典;她所塑造的严兰贞、李秀英等艺术形象,被誉为“活兰贞”、“神秀英”。
眼前的金采风已经82岁高龄了,但嗓子依然响亮,比个兰花指,模样俏得很。提到越剧,就越发神采飞扬了。
记者去的时候,客厅里放着两个大箱子,敞开着,里面全是各种制作精美的珠钗、头饰,“这几天天气好,拿出来晒晒,不然会坏的。”
尽管已经许久没有登上越剧舞台,但金采风还是很爱这些伴随她一辈子的行头。金采风说,对戏曲演员来说,行头是天大的事。
料子、绣花、颜色的搭配……在那个年代,剧团都不管,都要自己动脑子折腾的,“每个戏最起码要6套行头,同一场戏不能穿一样的,观众记得很牢的。”
回忆起那三十多年的舞台生涯,金采风说,苦啊。学戏学到皮包骨,眼睛还充血生了麦粒肿。不过,“幸福”二字,才是她回忆的主旋律。因为,遇见了黄沙——她的爱人,也是著名戏剧导演。
在越剧界,他俩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最有名的“越剧伉俪”。他们珠联璧合,在艺术和生活上朝夕相伴。
金采风说,黄沙在艺术上带给她的最大的影响,就是老伴毕生追求的“老戏一定要新演”。就是在老伴影响下,她才既尊重传统又不墨守成规。
而现在,黄沙已经不在了,金采风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给他搞一个个人艺术展。
“你就是唱戏不会忘记,其他都不晓得。”这是女儿对金采风的抱怨。
对金采风来说,越剧真的陪伴了她一生,是生命中不能抹去的痕迹。
殊不知,刚登台的金采风,哪怕是跑个龙套,只有一句唱词,她就慌得神都飞走了。
于是,她有了一条不同于他人的“电台成名”之路,直到有了那些个经典的“活兰贞”“神秀英”。
从大导演小明星到恩爱伉俪,丈夫黄沙一直是金采风不曾忘记的思念。哪怕是出书,若不拉上黄沙先生,她便断然不肯。
(以下记者简称“记”,金采风简称“金”)
【梁祝】 电台成名
在所有老一辈的越剧表演艺术家中,金采风的艺术道路是最与众不同的。
她既非科班出身,也没有进戏校专门训练过。她是唯一一个从纯粹的越剧爱好者,成长为一代越剧名家的演员。
记:听说您从小是个戏迷,看过很多名角的戏?
金:小时候,我常去马路对面的戏院看越剧。袁雪芬、尹桂芳、竺水招、邢竹琴……都是我迷恋的对象。
有一次看了《梁祝》,回到家里,脑子里满是小生花旦哥哥妹妹的动人情景,想啊想的,实在熬不住了,就拿起床单,披在身上,在我家那张雕花的红木床上,模仿着刚才看到的动作,像发疯似的,一个人唱了好一会儿。
记:后来您怎么会去学越剧的呢?
金:父亲去世后,家庭经济发生了困难。15岁那年,我考进了雪声剧团越剧训练班,拜师学艺。
但是老师们为生活所迫,整日忙着排练演出,根本没时间辅导我,训练班开了几次课就停掉了。
后来,二十多个同学陆陆续续都走了,只剩下我和另外两位同学,留在剧团当龙套演员。给我们的报酬是在日夜场之间吃一顿 “堂中饭”,当时,我也动摇过,最后还是坚持了下来。
记:一开始,您演的都是太监、士兵这些跑龙套的角色吗?
金:是啊,我天生胆子小,怕难为情,上了台,灯光一照,望着台下黑压压的人群,连步子都迈不出去了。一旦要开口,哪怕只是一两句话也要了我的命。
记得头一次开口,演的是清装戏《月光曲》。
演出前我横背竖背,已经滚瓜烂熟了,可一出场,真见鬼,唱词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一句都记不得了。
我愣在台上,胡编了几句,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词……
还有一次,是演《女儿国》,我扮演向袁老师(袁雪芬)饰演的国王报告军情的小兵,虽然只有一句台词,我也不敢小看。
早也背,晚也背,走路背,吃饭背,连倒背也背得出来,这样肯定没有问题了吧。
可一上台,风风火火地喊了一声“报”,袁老师询问“所报何来”,我一面对她那严峻的目光就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了。
亏得袁老师舞台经验丰富,急中生智地马上朝我叱了声:“下去!”我也响亮地回了一声“喳”,逃到后台。
我这一声“喳”,后来成为大家打趣模仿的笑料。
记:所以你的成名特别不一样,是在电台里唱出名的?
金:早先上海有很多家私营电台,经常请演员去唱戏。我很喜欢电台,因为面对的只是一个话筒,但电台外面却有无数听众。所以,只要轮到我唱,唱什么我都愿意。
有时我还一人唱两个角色。譬如唱《梁祝》“楼台会”,我既学范瑞娟老师唱梁山伯,也学傅全香老师唱祝英台。听众打电话到电台问,播音员说是一个叫“金采风”的小姑娘唱的。
日子一久,他们就记住了“金采风”的名字,常常点名要我唱。
【红楼梦】 改工花旦
金采风那时特别用心,对许多重要场子的唱段一字一腔,一板一眼都记下来,回去后再一一记到自己的小唱本上。她常常一人唱几个角色,还可以同时兼唱8种流派。
最早唱小生的她,因为经常在电台“顶唱”逐渐崭露头角后,进入了东山越艺社改演旦角。
记:您刚开始是演小生的,后来怎么改了花旦?
金:因为我的身材比较高,面架比较大,所以刚进雪声剧团时,老师认为我唱小生比较合适。
当听众熟悉了电台上的金采风,也开始注意起舞台上的金采风。一看,是个高瘦个,演的又是男角,不舒服,不适应。
这时我已经在范瑞娟、傅全香老师的东山越艺社,观众纷纷写信给剧团,建议我唱花旦。就我个人而言,我也想唱花旦,我喜欢旦角戏。
不过,各个行当都是一个栗子顶一个壳的。恰好花旦张云霞要结婚了,就让我顶替了她的角色,观众反应也不错。后来,我又在《红楼梦》中担当了袭人一角。
自此,我从生角改旦角算是改定了。范老师说:“你人瘦,改花旦蛮好。”
记:改了花旦之后,行头怎么办?
金:傅全香老师特别热心,当时团里没有适合我穿的行头,我自己又做不起,傅老师看我的个子跟她差不多,便把她的私房行头借给我。
但我的个子比傅老师还要高一些,裙子系上去有点短,只好系低一点。我的脚也比傅老师大,彩鞋穿上去有点紧,脚痛得要命,只好忍一忍,熬一熬,穿了几次也穿松了。
记:一提到你,大家就想到“活兰贞”和“神秀英”。
金:什么“活兰贞”“神秀英”,不过是角色比较对我的戏路,尤其是《碧玉簪》,似乎给观众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
连我的家人,比如我妹妹金采凌,也认为我《碧玉簪》演得最好,似乎我本人也有点像李秀英。
【芦花记】 “黄金”伉俪
已故著名戏剧导演黄沙是金采风的爱人, 《梁祝》《西厢记》《追鱼》《碧玉簪》等经典剧目,均出自他手。金采风与黄沙相濡以沫的家庭与艺术生活经历,被许多人津津乐道。
记:您和黄沙先生怎么认识的?
金:我们相识时,他已经是一位在戏曲界颇有知名度的导演了,而我还是个不起眼的小演员,又是上下级关系,平时很少接触。
对他的第一印象,我觉得他蛮帅,蛮正派的。身材高挑,面容清瘦。穿得干干净净,袜子永远是白色的,对人也很和气,标准的绅士风度。
记:那什么时候开始有感情的?
金:在我们第一次合作排传统小戏《芦花记》的时候,当时我要演一个狠毒的继母,但我一点都没有感觉,他给了我很多建议。
我就觉得这个导演很聪明,有想法,而且还挺帅的,所以就对他很有好感。后来,我们自然而然地就走到了一起。
记:你们平时在一起聊的都是戏吧?
进:我们喜欢一起去看戏。吃夜宵的时候,就说这个戏怎么怎么样,睡觉的时候也讲。
遇到琢磨不准的角色,我会先唱给他听听,因为夫妻关系近,也好提意见,(我唱得)高了低了,好听不好听,他都会帮我指出来。
他一直追求“老戏新演”,他说哪怕一个动作,一个地位的改进,就是在变。老戏出新才能有生命力。
从一桌二椅发展到布景、服装改进等,只要不伤害传统,观众是会满意的。
记:现在的许多越剧也在尝试创新,你怎么看?
金:创新是好的,但我现在还是挺忧愁的,青年演员诱惑太多了。有多少青年演员愿意为越剧做到底,有多少人在练功?有多少人在努力?
我觉得搞艺术工作的人,一定要专心致志。我当年就是人家练一遍,我练一百遍,只有我喜欢我痴迷,才能做好艺术,演员,就是要有“痴”。
原文如下:
此次采访,是在“活兰贞”的闺房里进行的。
不过,这位“大家闺秀”的生活相当节俭,房间里只有写字台、梳妆台几样古朴的家具。
只有床头挂着的《盘夫索夫》的剧照,透露女主人曾经红极一时的身份与地位。
金采风是越剧“金派”创始人,她主演的《盘夫索夫》《碧玉簪》等众多剧目,已经成为越剧艺术的经典;她所塑造的严兰贞、李秀英等艺术形象,被誉为“活兰贞”、“神秀英”。
眼前的金采风已经82岁高龄了,但嗓子依然响亮,比个兰花指,模样俏得很。提到越剧,就越发神采飞扬了。
记者去的时候,客厅里放着两个大箱子,敞开着,里面全是各种制作精美的珠钗、头饰,“这几天天气好,拿出来晒晒,不然会坏的。”
尽管已经许久没有登上越剧舞台,但金采风还是很爱这些伴随她一辈子的行头。金采风说,对戏曲演员来说,行头是天大的事。
料子、绣花、颜色的搭配……在那个年代,剧团都不管,都要自己动脑子折腾的,“每个戏最起码要6套行头,同一场戏不能穿一样的,观众记得很牢的。”
回忆起那三十多年的舞台生涯,金采风说,苦啊。学戏学到皮包骨,眼睛还充血生了麦粒肿。不过,“幸福”二字,才是她回忆的主旋律。因为,遇见了黄沙——她的爱人,也是著名戏剧导演。
在越剧界,他俩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最有名的“越剧伉俪”。他们珠联璧合,在艺术和生活上朝夕相伴。
金采风说,黄沙在艺术上带给她的最大的影响,就是老伴毕生追求的“老戏一定要新演”。就是在老伴影响下,她才既尊重传统又不墨守成规。
而现在,黄沙已经不在了,金采风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给他搞一个个人艺术展。
“你就是唱戏不会忘记,其他都不晓得。”这是女儿对金采风的抱怨。
对金采风来说,越剧真的陪伴了她一生,是生命中不能抹去的痕迹。
殊不知,刚登台的金采风,哪怕是跑个龙套,只有一句唱词,她就慌得神都飞走了。
于是,她有了一条不同于他人的“电台成名”之路,直到有了那些个经典的“活兰贞”“神秀英”。
从大导演小明星到恩爱伉俪,丈夫黄沙一直是金采风不曾忘记的思念。哪怕是出书,若不拉上黄沙先生,她便断然不肯。
(以下记者简称“记”,金采风简称“金”)
【梁祝】 电台成名
在所有老一辈的越剧表演艺术家中,金采风的艺术道路是最与众不同的。
她既非科班出身,也没有进戏校专门训练过。她是唯一一个从纯粹的越剧爱好者,成长为一代越剧名家的演员。
记:听说您从小是个戏迷,看过很多名角的戏?
金:小时候,我常去马路对面的戏院看越剧。袁雪芬、尹桂芳、竺水招、邢竹琴……都是我迷恋的对象。
有一次看了《梁祝》,回到家里,脑子里满是小生花旦哥哥妹妹的动人情景,想啊想的,实在熬不住了,就拿起床单,披在身上,在我家那张雕花的红木床上,模仿着刚才看到的动作,像发疯似的,一个人唱了好一会儿。
记:后来您怎么会去学越剧的呢?
金:父亲去世后,家庭经济发生了困难。15岁那年,我考进了雪声剧团越剧训练班,拜师学艺。
但是老师们为生活所迫,整日忙着排练演出,根本没时间辅导我,训练班开了几次课就停掉了。
后来,二十多个同学陆陆续续都走了,只剩下我和另外两位同学,留在剧团当龙套演员。给我们的报酬是在日夜场之间吃一顿 “堂中饭”,当时,我也动摇过,最后还是坚持了下来。
记:一开始,您演的都是太监、士兵这些跑龙套的角色吗?
金:是啊,我天生胆子小,怕难为情,上了台,灯光一照,望着台下黑压压的人群,连步子都迈不出去了。一旦要开口,哪怕只是一两句话也要了我的命。
记得头一次开口,演的是清装戏《月光曲》。
演出前我横背竖背,已经滚瓜烂熟了,可一出场,真见鬼,唱词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一句都记不得了。
我愣在台上,胡编了几句,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词……
还有一次,是演《女儿国》,我扮演向袁老师(袁雪芬)饰演的国王报告军情的小兵,虽然只有一句台词,我也不敢小看。
早也背,晚也背,走路背,吃饭背,连倒背也背得出来,这样肯定没有问题了吧。
可一上台,风风火火地喊了一声“报”,袁老师询问“所报何来”,我一面对她那严峻的目光就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了。
亏得袁老师舞台经验丰富,急中生智地马上朝我叱了声:“下去!”我也响亮地回了一声“喳”,逃到后台。
我这一声“喳”,后来成为大家打趣模仿的笑料。
记:所以你的成名特别不一样,是在电台里唱出名的?
金:早先上海有很多家私营电台,经常请演员去唱戏。我很喜欢电台,因为面对的只是一个话筒,但电台外面却有无数听众。所以,只要轮到我唱,唱什么我都愿意。
有时我还一人唱两个角色。譬如唱《梁祝》“楼台会”,我既学范瑞娟老师唱梁山伯,也学傅全香老师唱祝英台。听众打电话到电台问,播音员说是一个叫“金采风”的小姑娘唱的。
日子一久,他们就记住了“金采风”的名字,常常点名要我唱。
【红楼梦】 改工花旦
金采风那时特别用心,对许多重要场子的唱段一字一腔,一板一眼都记下来,回去后再一一记到自己的小唱本上。她常常一人唱几个角色,还可以同时兼唱8种流派。
最早唱小生的她,因为经常在电台“顶唱”逐渐崭露头角后,进入了东山越艺社改演旦角。
记:您刚开始是演小生的,后来怎么改了花旦?
金:因为我的身材比较高,面架比较大,所以刚进雪声剧团时,老师认为我唱小生比较合适。
当听众熟悉了电台上的金采风,也开始注意起舞台上的金采风。一看,是个高瘦个,演的又是男角,不舒服,不适应。
这时我已经在范瑞娟、傅全香老师的东山越艺社,观众纷纷写信给剧团,建议我唱花旦。就我个人而言,我也想唱花旦,我喜欢旦角戏。
不过,各个行当都是一个栗子顶一个壳的。恰好花旦张云霞要结婚了,就让我顶替了她的角色,观众反应也不错。后来,我又在《红楼梦》中担当了袭人一角。
自此,我从生角改旦角算是改定了。范老师说:“你人瘦,改花旦蛮好。”
记:改了花旦之后,行头怎么办?
金:傅全香老师特别热心,当时团里没有适合我穿的行头,我自己又做不起,傅老师看我的个子跟她差不多,便把她的私房行头借给我。
但我的个子比傅老师还要高一些,裙子系上去有点短,只好系低一点。我的脚也比傅老师大,彩鞋穿上去有点紧,脚痛得要命,只好忍一忍,熬一熬,穿了几次也穿松了。
记:一提到你,大家就想到“活兰贞”和“神秀英”。
金:什么“活兰贞”“神秀英”,不过是角色比较对我的戏路,尤其是《碧玉簪》,似乎给观众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
连我的家人,比如我妹妹金采凌,也认为我《碧玉簪》演得最好,似乎我本人也有点像李秀英。
【芦花记】 “黄金”伉俪
已故著名戏剧导演黄沙是金采风的爱人, 《梁祝》《西厢记》《追鱼》《碧玉簪》等经典剧目,均出自他手。金采风与黄沙相濡以沫的家庭与艺术生活经历,被许多人津津乐道。
记:您和黄沙先生怎么认识的?
金:我们相识时,他已经是一位在戏曲界颇有知名度的导演了,而我还是个不起眼的小演员,又是上下级关系,平时很少接触。
对他的第一印象,我觉得他蛮帅,蛮正派的。身材高挑,面容清瘦。穿得干干净净,袜子永远是白色的,对人也很和气,标准的绅士风度。
记:那什么时候开始有感情的?
金:在我们第一次合作排传统小戏《芦花记》的时候,当时我要演一个狠毒的继母,但我一点都没有感觉,他给了我很多建议。
我就觉得这个导演很聪明,有想法,而且还挺帅的,所以就对他很有好感。后来,我们自然而然地就走到了一起。
记:你们平时在一起聊的都是戏吧?
进:我们喜欢一起去看戏。吃夜宵的时候,就说这个戏怎么怎么样,睡觉的时候也讲。
遇到琢磨不准的角色,我会先唱给他听听,因为夫妻关系近,也好提意见,(我唱得)高了低了,好听不好听,他都会帮我指出来。
他一直追求“老戏新演”,他说哪怕一个动作,一个地位的改进,就是在变。老戏出新才能有生命力。
从一桌二椅发展到布景、服装改进等,只要不伤害传统,观众是会满意的。
记:现在的许多越剧也在尝试创新,你怎么看?
金:创新是好的,但我现在还是挺忧愁的,青年演员诱惑太多了。有多少青年演员愿意为越剧做到底,有多少人在练功?有多少人在努力?
我觉得搞艺术工作的人,一定要专心致志。我当年就是人家练一遍,我练一百遍,只有我喜欢我痴迷,才能做好艺术,演员,就是要有“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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