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智库# #太和时评# 《美风险咨询公司预测中国2022年面临的主要风险》
本文作者:楚霄霄 太和智库研究助理
导语:2022年初,美国咨询公司欧亚集团(Eurasia Group)和斯特拉福公司(Stratfor)分别发布了2022年世界面临的主要风险的预测报告,其中诸多部分涉及2022年中国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其对地区和全球的影响。
欧亚集团是全球最大的政治风险咨询公司,与欧洲、亚洲、非洲、中东、拉美地区的90多个国家超过500位专家建立了合作关系,被认为是将政治学引入华尔街的领航者。斯特拉福是全球顶尖的未来趋势及情报资讯分析机构,其“情报网”遍及全球,公司员工多为美中央情报局前反恐专家、退役军官、西点军校毕业生等。该公司被美国《巴伦周刊》称为“影子中央情报局”。
鉴于这两家机构是全球范围内出色的风险咨询公司,拥有长期从事风险预测的经验和强大的研究能力,其有关中国2022年面临风险的预测值得关注。
欧亚集团涉华风险预测的主要观点
欧亚集团认为,2022年世界将会进一步向“零强国”(G-Zero)时代发展,这主要是因为中美都面临严峻的内部挑战,均要将更多精力放到国内。虽然这会降低双方发生冲突的几率,但也意味着在全球面临新冠肺炎疫情和气候变化危机叠加的情况下,中美不会为应对全球性挑战投入更多的领导力并就解决全球问题进行积极协调。中美关系在2022年将保持相对稳定。虽然中美战略竞争愈演愈烈,但两国关系因更多地受“基本经济现实而非政治权宜之计”的主导而不会陷入“新冷战”。具体原因如下:中国是美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双方被高度复杂的供应链联系在一起,为避免对本国经济或国际安全造成重大损害,双方都希望稳定经贸关系。虽然中美在价值观、意识形态、经贸科技等领域存在分歧,但两国仍需在全球气候治理、防止核扩散等领域进行密切合作和广泛接触,因此双方都很清楚中美关系不会走向“新冷战”。报告就2022年中国数字经济治理风险和经济发展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深入分析了这些风险给地区及全球带来的影响。
阅读原文请点击链接:https://t.cn/A6iLDn5W
本文作者:楚霄霄 太和智库研究助理
导语:2022年初,美国咨询公司欧亚集团(Eurasia Group)和斯特拉福公司(Stratfor)分别发布了2022年世界面临的主要风险的预测报告,其中诸多部分涉及2022年中国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其对地区和全球的影响。
欧亚集团是全球最大的政治风险咨询公司,与欧洲、亚洲、非洲、中东、拉美地区的90多个国家超过500位专家建立了合作关系,被认为是将政治学引入华尔街的领航者。斯特拉福是全球顶尖的未来趋势及情报资讯分析机构,其“情报网”遍及全球,公司员工多为美中央情报局前反恐专家、退役军官、西点军校毕业生等。该公司被美国《巴伦周刊》称为“影子中央情报局”。
鉴于这两家机构是全球范围内出色的风险咨询公司,拥有长期从事风险预测的经验和强大的研究能力,其有关中国2022年面临风险的预测值得关注。
欧亚集团涉华风险预测的主要观点
欧亚集团认为,2022年世界将会进一步向“零强国”(G-Zero)时代发展,这主要是因为中美都面临严峻的内部挑战,均要将更多精力放到国内。虽然这会降低双方发生冲突的几率,但也意味着在全球面临新冠肺炎疫情和气候变化危机叠加的情况下,中美不会为应对全球性挑战投入更多的领导力并就解决全球问题进行积极协调。中美关系在2022年将保持相对稳定。虽然中美战略竞争愈演愈烈,但两国关系因更多地受“基本经济现实而非政治权宜之计”的主导而不会陷入“新冷战”。具体原因如下:中国是美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双方被高度复杂的供应链联系在一起,为避免对本国经济或国际安全造成重大损害,双方都希望稳定经贸关系。虽然中美在价值观、意识形态、经贸科技等领域存在分歧,但两国仍需在全球气候治理、防止核扩散等领域进行密切合作和广泛接触,因此双方都很清楚中美关系不会走向“新冷战”。报告就2022年中国数字经济治理风险和经济发展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深入分析了这些风险给地区及全球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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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成以上追女孩失败的常见原因:遇到问题就着急,一着急就凉了》导语:我们在日常的情感咨询中,经常会遇到很多其实既容易又很难解的问题,之所以说这些问题很容易解,其实大多都是来咨询地人往往不能接受现状导致的.https://ml.mbd.baidu.com/r/tAH9AcFXCE?f=wb&rs=3330924699&ruk=unLX57PyVorsISOoG1jpHw&u=fa04eb7d6267cba2
巴彦淖尔一男子因贩卖微信号被抓,你的个人信息正在被泄露, 你知道吗?
导语
现今,信息泄露渐成常态,我们的个人信息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用在非法途径,给我们造成重大损失。保护个人信息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案情回顾
2020年11月,刑侦反电诈中队侦查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乌拉特前旗有人通过网络出售微信号,被出售微信号的共同点是好友人数众多,且大多数是乌拉特前旗本地的好友。这些微信号被出售后,朋友圈发布的动态都为投资类广告,基本全部是网络投资内容,广告中声称投资收益十分可观,涉嫌投资类电信诈骗的嫌疑极大。
2020年11月,侦查人员根据线索,通过网络侦查手段锁定了在乌拉特前旗出售微信号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并将刘某传唤归案。
据刘某供述,其原本是做微信朋友圈广告(租赁、转让、招聘、商业活动)推广赚钱的,因此注册了五六个微信号用来做朋友圈广告推广,每个微信号里都加了4000多个好友。由于今年找刘某发广告的人越来越少,刘某便萌生了出售微信号赚钱的想法。
2020年9月,刘某以10000元的价格在网络上出售了自己的一个微信号,2020年10月份刘某以12000元的价格在网络上出售了自己另一个微信号。收购这两个微信号的都是外地买家,刘某在不清楚对方身份、不清楚对方购买微信号目的的情况下把两个微信号交付给了对方,且刘某在交付微信号之前,并没有向微信里的好友说明微信已被出售的实际情况,造成被出售微信里的好友没有对刘某产生足够的警觉,处于极易受骗的状态之中。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律师解读
接下来,请听内蒙古大法扬律师事务所彭志伟律师为您解读与案件有关法律问题。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或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以及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哪些情形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
(4)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
(5)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
(6)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7)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
(8)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9)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10)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5万元以上的;
(2)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若您存在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和帮助,可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与律师联系,内蒙古大法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将从法律的专业角度给您暖心指引。
内蒙古大法扬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彭志伟律师;15332890895
编辑:付 蕊
校对:王 燕
导语
现今,信息泄露渐成常态,我们的个人信息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用在非法途径,给我们造成重大损失。保护个人信息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案情回顾
2020年11月,刑侦反电诈中队侦查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乌拉特前旗有人通过网络出售微信号,被出售微信号的共同点是好友人数众多,且大多数是乌拉特前旗本地的好友。这些微信号被出售后,朋友圈发布的动态都为投资类广告,基本全部是网络投资内容,广告中声称投资收益十分可观,涉嫌投资类电信诈骗的嫌疑极大。
2020年11月,侦查人员根据线索,通过网络侦查手段锁定了在乌拉特前旗出售微信号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并将刘某传唤归案。
据刘某供述,其原本是做微信朋友圈广告(租赁、转让、招聘、商业活动)推广赚钱的,因此注册了五六个微信号用来做朋友圈广告推广,每个微信号里都加了4000多个好友。由于今年找刘某发广告的人越来越少,刘某便萌生了出售微信号赚钱的想法。
2020年9月,刘某以10000元的价格在网络上出售了自己的一个微信号,2020年10月份刘某以12000元的价格在网络上出售了自己另一个微信号。收购这两个微信号的都是外地买家,刘某在不清楚对方身份、不清楚对方购买微信号目的的情况下把两个微信号交付给了对方,且刘某在交付微信号之前,并没有向微信里的好友说明微信已被出售的实际情况,造成被出售微信里的好友没有对刘某产生足够的警觉,处于极易受骗的状态之中。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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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或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以及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哪些情形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
(4)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
(5)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
(6)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7)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
(8)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9)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10)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5万元以上的;
(2)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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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志伟律师;15332890895
编辑:付 蕊
校对:王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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