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港乐“黄金时代”的热闹里成长起来的,那些深情的词句、跌宕的旋律,伴随着我的青春以及后来的全部岁月。都说每个人的耳机里,都有一首浓墨重彩的粤语歌,我的那首,便是陈奕迅的《单车》。歌里唱到的,关于年少时的遗憾、关于亲情的温暖,每每听到内心都会翻涌起触动。
还记得你曾经循环过的那些港乐金曲吗?少年主题,满载回忆。《声生不息》首轮竞演,和你一起,共述愉快少年事。#谁的青春里没有一首粤语歌#
还记得你曾经循环过的那些港乐金曲吗?少年主题,满载回忆。《声生不息》首轮竞演,和你一起,共述愉快少年事。#谁的青春里没有一首粤语歌#
我大概见到了平生记忆当中,开得最为轰轰烈烈的野蔷薇,过目难忘的那种热烈,野心勃勃的。浓茂密集的野蔷薇竟仍开满所有农家的屋梁,村民们一律漫不经心,昂首阔步走在铺满蔷薇花瓣的路上。
很难想象啊,旷野生命给人的震撼,真是让人手颤足僵。使我不得不放下以往一看到蔷薇,就会萌生出的一整套坏心眼:譬如折它插瓶、撕下花瓣泡澡等等。是吧,只有看到了它们真正的怒放,才知去占有它们,根本就是一种毫无天理的反常。
要说这小半生也曾梦想无数,但最执着的那个,还是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花园。满满当当种上种类繁多的蔷薇花;墙上爬满盈盈的金银花;或者还有一排高大的茶花树,花开极盛;再有上几株栀子就更好,然后,我住进去,扎实地过一种与草木相亲,用手一一指点,就能叫得出它们名字的庸常日子。
这世界上应该也没有比“蔷薇”更美的草木名字了吧?其实最开始它还没有这么美,《神农本草经》里,是把它写作“墙蘼”的,因其藤蔓柔靡,顺墙而生,故得名。后来,人们可能嫌“蘼”字不够柔丽,就改成了音近的“薇”字,据说是因为蔷薇叶片似薇,而后,为求工整美观,又把“墙”改成草字头,造出了“蔷”字,于是有了“蔷薇”,这么个风华绝代的好名字。
光名字美,当然不够,蔷薇的美,是既不闹事也不萎顿,既不过分艳丽也不盲目寡淡。无论高楼大厦,还是破旧泥瓦屋;无论康庄大道,还是尘扑扑的脏土路,它好像都能衬得上。作为中国最早引入园艺中的观赏植物,它的身份从最开始的篱笆,到花架到凉棚,到今天深植其身的美学意义,毋宁说也是一段完美的逆袭。
我的家乡特别适合蔷薇科植物,因此每一个春末夏初时节,乡野哪哪都是蔷薇花,常见的野蔷薇(多花蔷薇)、粉团蔷薇、白玉堂蔷薇和七姐妹蔷薇。但都不像我看到的那样大株大蓬,而是一律小株小株,土妞儿似的,娇俏,但也还性感。
这可能也正是蔷薇科植物的强大之处吧?这个科里几乎没有弱者,花有玫瑰月季梅花棣棠石楠;水果有苹果梨桃木瓜,反正是花无一不漂亮,果无一不美味,都是清一色着锦烹油的好角色。该科最负盛名的花,玫瑰,还是蔷薇属的七个品种,月季花、巨花蔷薇、野蔷薇、麝香蔷薇、法国蔷薇、异味蔷薇和光叶蔷薇反复杂交而成。
说起“玫瑰”这俩字,最开始其实并不是花名,据说是指一种叫“锂云母”的宝石,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就曾引用《异物志》里关于玫瑰的一段文字:“南天竺诸国出玫瑰,状如云母,色如紫金,重沓可开,析之则薄如蝉翼,积之乃如纱縠。”
到了唐朝以后,玫瑰才变成了花名,再后来,它开始周身都浸染上西方文化的气息,因为希腊神话里,司掌爱情的女神阿芙洛狄忒曾倾心于一位叫阿多尼斯的美男子,后来阿多尼斯在打猎中被野猪杀死,阿芙洛狄忒闻讯向他奔去。途中,她的皮肤被玫瑰刺扎伤,血流出落在玫瑰上,使原本白色的玫瑰花顷刻间变作红色,这也成了玫瑰象征爱情的由来。
白色的蔷薇予我最深刻的印象,素净、耀眼,是冰雪美人,苞片像双面绣般的齐整细密。虽然我后来才知,那就是传说中的白玉堂蔷薇,但当时只觉得无力,自己的认知系统里找不到一套合适的语词,去形容那种心疼和悸动。
但令人无力的,远不止捉襟见肘的语言,还有回不去的旧日时光。那个水田连绵、蔷薇疯长的少女时代,我曾在花树下温过书,打过盹,做过绮丽的梦,蔷薇花从不会整朵整朵砸在身上,而是一瓣一瓣地凋谢,仿佛还有留恋,并不够决绝。
真是永远留恋却永无抵达的黄金时代。
很难想象啊,旷野生命给人的震撼,真是让人手颤足僵。使我不得不放下以往一看到蔷薇,就会萌生出的一整套坏心眼:譬如折它插瓶、撕下花瓣泡澡等等。是吧,只有看到了它们真正的怒放,才知去占有它们,根本就是一种毫无天理的反常。
要说这小半生也曾梦想无数,但最执着的那个,还是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花园。满满当当种上种类繁多的蔷薇花;墙上爬满盈盈的金银花;或者还有一排高大的茶花树,花开极盛;再有上几株栀子就更好,然后,我住进去,扎实地过一种与草木相亲,用手一一指点,就能叫得出它们名字的庸常日子。
这世界上应该也没有比“蔷薇”更美的草木名字了吧?其实最开始它还没有这么美,《神农本草经》里,是把它写作“墙蘼”的,因其藤蔓柔靡,顺墙而生,故得名。后来,人们可能嫌“蘼”字不够柔丽,就改成了音近的“薇”字,据说是因为蔷薇叶片似薇,而后,为求工整美观,又把“墙”改成草字头,造出了“蔷”字,于是有了“蔷薇”,这么个风华绝代的好名字。
光名字美,当然不够,蔷薇的美,是既不闹事也不萎顿,既不过分艳丽也不盲目寡淡。无论高楼大厦,还是破旧泥瓦屋;无论康庄大道,还是尘扑扑的脏土路,它好像都能衬得上。作为中国最早引入园艺中的观赏植物,它的身份从最开始的篱笆,到花架到凉棚,到今天深植其身的美学意义,毋宁说也是一段完美的逆袭。
我的家乡特别适合蔷薇科植物,因此每一个春末夏初时节,乡野哪哪都是蔷薇花,常见的野蔷薇(多花蔷薇)、粉团蔷薇、白玉堂蔷薇和七姐妹蔷薇。但都不像我看到的那样大株大蓬,而是一律小株小株,土妞儿似的,娇俏,但也还性感。
这可能也正是蔷薇科植物的强大之处吧?这个科里几乎没有弱者,花有玫瑰月季梅花棣棠石楠;水果有苹果梨桃木瓜,反正是花无一不漂亮,果无一不美味,都是清一色着锦烹油的好角色。该科最负盛名的花,玫瑰,还是蔷薇属的七个品种,月季花、巨花蔷薇、野蔷薇、麝香蔷薇、法国蔷薇、异味蔷薇和光叶蔷薇反复杂交而成。
说起“玫瑰”这俩字,最开始其实并不是花名,据说是指一种叫“锂云母”的宝石,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就曾引用《异物志》里关于玫瑰的一段文字:“南天竺诸国出玫瑰,状如云母,色如紫金,重沓可开,析之则薄如蝉翼,积之乃如纱縠。”
到了唐朝以后,玫瑰才变成了花名,再后来,它开始周身都浸染上西方文化的气息,因为希腊神话里,司掌爱情的女神阿芙洛狄忒曾倾心于一位叫阿多尼斯的美男子,后来阿多尼斯在打猎中被野猪杀死,阿芙洛狄忒闻讯向他奔去。途中,她的皮肤被玫瑰刺扎伤,血流出落在玫瑰上,使原本白色的玫瑰花顷刻间变作红色,这也成了玫瑰象征爱情的由来。
白色的蔷薇予我最深刻的印象,素净、耀眼,是冰雪美人,苞片像双面绣般的齐整细密。虽然我后来才知,那就是传说中的白玉堂蔷薇,但当时只觉得无力,自己的认知系统里找不到一套合适的语词,去形容那种心疼和悸动。
但令人无力的,远不止捉襟见肘的语言,还有回不去的旧日时光。那个水田连绵、蔷薇疯长的少女时代,我曾在花树下温过书,打过盹,做过绮丽的梦,蔷薇花从不会整朵整朵砸在身上,而是一瓣一瓣地凋谢,仿佛还有留恋,并不够决绝。
真是永远留恋却永无抵达的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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