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2日《政风行风热线》
上线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上线嘉宾:
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宫传敏
市环卫处主任张永胜
市城管局督察大队大队长徐辉
田家庵区城管局党委副书记李玉虎
市城管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张瑜茜
主持人:各位听众,今天来到我们“政风行风热线”现场的单位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嘉宾分别是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宫传敏,市环卫处主任张永胜,市城管局督察大队大队长徐辉,田家庵区城管局党委副书记李玉虎,市城管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张瑜茜,宫局长,您好!宫局长: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今天很高兴走进淮南新闻综合广播直播间,与大家共同参与本期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与广大听众朋友进行交流和服务。欢迎大家就涉及城市管理等方面有关问题打进热线电话,我们将认真办理。同时也欢迎《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组对我局每一期的办理情况予以监督。主持人:宫局长,您好!节目一开始,请您先向听众朋友们简单反馈一下,上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中听众提出问题的办理情况。好吗?宫局长:好的。9月29日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共接收到2名听众朋友打进的电话,反映了占道经营方面的问题。我局非常重视,下节目之后,就立即安排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进行督办,并将案件相关情况,通过智慧城管系统派遣给田家庵区城管局,要求及时办理并报果。现在我将案件办理情况向广大听众朋友们做一个反馈:一、关于田家庵区国庆路玉龙家私城东侧巷口早点摊占道经营,影响行人通行问题群众反映的摊点位于我市的老城区,该处摊点群已存在多年,在此经营的十余户摊主,基本都无正式工作,靠经营早点维持生计。考虑到经营户的实际情况,田家庵区城管局给经营户一周时间自行寻找店面经营,同时也联系街道社区帮其找寻合适店面。为彻底杜绝占道经营的现象,10月29日,田区城管局联合国庆街道及公安部门对巷口周边用于经营的乱搭建进行了拆除,共拆除了6间共约80平方米。目前,该处巷口只保留一处政府早餐工程——福年来早餐车摊点,其余摊主均自行在巷内租店面经营。同时,田家庵区城管局每天安排早值班人员巡查管理,现占道经营现象基本取缔完毕。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巡查管理,确保该处不反弹。二、关于田家庵区龙湖公园南门(湖滨路段)早晨不到4点卖菜的流动摊点就开始摆摊占道经营噪音严重扰民的问题龙湖公园南门的卖菜摊属于自发形成的早菜市,存在多年,在方便群众买菜的同时,摊点的随意占道、无序经营,不但阻碍交通、影响市容市貌,产生的经营噪音还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接到投诉后,田家庵区城管局安排辖区中队每天早上5点半对该处摊点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个别零星摊点逃避执法人员管理进行散落经营,目前,田家庵区城管执法人员辖区中队已安排市容管理员每日加强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取缔,对屡劝不听的予以暂扣经营性工具并处罚。主持人:一直以来,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是群众投诉的热点,据我所知,我市的新一轮创建已经开始,对于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的管理我们城管部门下了很大的气力,请宫局长简要的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宫局长: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大多分布在市区的主次干道、以及居民小区周边地带,普遍存在着挤占道路、设施简陋、卫生脏差,交通无序的状况,不仅破坏市容、阻塞交通、污染环境,同时也直接影响着我市的对外形象和城市品位。为此,必须下大力气,全方位整治占道经营。自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启动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创城指挥部决策部署,针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市容环境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我局代市政府起草制定了《淮南市城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委副书记汪谦慎,市容环境工作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张劲松召开占道出店经营专项整治工作专题推进会,常态化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重点事项,推进工作进展。我们按照“主次干道严禁、街巷小区规范”的工作思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坚决取缔城区各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行为,全面整治重点区域乱摆摊点,规范管理临时便民摊点群,严格管控街巷流动商贩,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今年以来,累计取缔占道经营、出店经营5.4万余处(次)。占道经营是一个社会问题,单纯靠取缔和突击整治的方法,既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又容易引发执法纠纷和社会矛盾,形成整治、回潮、再整治的恶性循环。应采取以疏为主、以堵为辅、先疏后堵、疏堵结合的方法,治理城市管理中的这个“顽疾”。首先突出抓好菜市场周边市容环境治理,通过“智慧城管”系统,对淮河以南六区沿路45个菜市场周边的137处市容环境问题进行专项督办,极大改善了菜市场周边环境秩序。比如,谢家集区对闲置项目熙城熙园菜市场实施改造,将市场外百余处占道摊点全部取缔并引入市场内经营;大通区对南城菜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取缔出店经营198处,从根本上解决了上述区域占道经营、出店经营问题,有效提升了市容市貌。其次扩大实施摊贩“安家”工程,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克服摊群点选址难、建设难、搬迁难等困境,建设、提升39处规范化摊群疏导点,提供2100余个摊位、6000余个就业岗位,有效消除城市“堵点”问题,维护了市容、促进了就业、保障了民生。主持人:城市管理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联接着千家万户。作为淮南市民,能亲身感受到我们周边市容环境的变化,现在漫步淮南街头,城区道路变宽了,街道干净整洁了,商户经营秩序规范了,市民群众的幸福感提升了……在我们的节目中,也经常收到听众朋友们打来的感谢电话,满满的是对淮南城市管理工作的肯定。现在已进入11月份,2021年已临近尾声,下面请宫局长简要的给我们晒晒我们淮南城市管理工作的一些亮点。宫局长:谢谢主持人,也谢谢听众朋友们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肯定,你们的肯定就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支持与动力。一直以来,淮南城管围绕“全省争一流、全国创先进”的城市管理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责任,坚守初心,勇担使命,发力奔跑,持续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打造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大美淮南,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稳步向前走、上台阶、提质效、开新局,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此期间,取得了许多不俗的成绩:我局连续四年在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获得“先进”等次;我局承担的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连续三年排名全省第一;我市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从全省排名第14位到连续3年位居全省第1;在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中,于2018年、2020年两次获评“表现突出单位”;2020年10月,全省首次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淮南召开,大力推广城市管理和队伍建设的“淮南模式”!一、坚持城管为民“风向标”,让城市更加精致全市城管系统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从群众关心的小事、身边琐事做起,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开展“每日一路”综合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出店经营、私搭乱建、占道堆放、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悬乱挂等不文明行为,城市主次干道实现常态化管控。环卫保洁效果显著——利用亚行贷款采购200余台新型环卫机械,实现“鸟枪换炮”,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2.45%。城市绿地品质明显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数字城管规范运行——健全完善数字城管监督考核机制,把全市各县区及相关部门、企业等列入数字城管系统,纳入市级目标考核,数字城管系统每月办案量达13000件。民生实事扎实推进——开展城镇公厕提升行动,新建、改建公厕304座,对358座环卫公厕全部实施市场化管理,有效缓解了群众“如厕难”问题。改造小街小巷192条,解决群众家门口的“灯、水、路”问题,打通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优质服务更加贴心——实施小摊贩“安家”工程,选址建设、改造提升规范化摊群点38处,设置摊位2100余个,提供就业岗位6000余个,有效消除城市“堵点”问题。二、推行整治“新常态”,让市容更加精美“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盲区”!全市城管系统着力治理生活垃圾,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体系,创造了优美市容环境。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正式启动——推动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意见和试点方案,市级抓好示范,在三个居民小区率先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118家市级公共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县区(园区)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扩面提质,目前已覆盖29个小区居民2.4万户约7.5万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圆满完工——投入资金3.4亿元,通过“市场化+专业化”模式,对全市历史积存的29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实施规范整治,使昔日的“垃圾山”变身游园、绿地,成为广大市民纷纷点赞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垃圾处理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升级改造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形成日处理生活垃圾1700吨能力;运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日收运处理餐厨垃圾100吨;建成东部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渗滤液处理能力达800吨/日。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持续保持100%,在全省行业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连续多年保持第一位。建筑垃圾治理持续强化——严格落实渣土处置核准制度,强化源头管控,核准建筑垃圾清运公司30家、投用新型环保渣土车455台,在全省率先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1%,顺利完成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任务。三、创新推进“大效应”,发展更加精彩全市城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勇挑重担,敢于担当,打赢一个又一个战役,展现出善作善成的城管作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网上办件率达100%,市城管局窗口被评为全省政务服务系统“最佳服务窗口”。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扬尘污染问题,围绕重点区域,全面落实施工工地“六个100%”管理、道路湿式联合洗扫作业、加密洒水抑尘频次等控尘措施,实施精准治理。今年1—7月份我市月均降尘量约3.8吨/平方公里,低于省控指标7吨/月·平方公里,在皖北六市中最低。积极参与重大急难险重工作——组建党员先锋队、党员突击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抗洪抢险救灾、铲冰除雪等急难险重任务中主动请战、逆行向前,发挥了生力军、先锋队的作用。主持人:通过宫局长的介绍,我相信广大听众与我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那就是我们淮南的城市管理工作正经历一场从颜值到内涵的蝶变。取得如此靓丽的成绩,说明市城管局的领导班子在内部的管理和建设上有一套科学合理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下面请宫局长给大家介绍一下近年来我市城管队伍的建设情况!宫局长:形象是城管执法队伍的生命。近年来,淮南市城管局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引领和推动城管执法工作的“牛鼻子”,大力实施“打造人民满意城管品牌”工程,着力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核心竞争力,为圆满完成新时代城市管理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https://t.cn/RuiC9vv
上线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上线嘉宾:
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宫传敏
市环卫处主任张永胜
市城管局督察大队大队长徐辉
田家庵区城管局党委副书记李玉虎
市城管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张瑜茜
主持人:各位听众,今天来到我们“政风行风热线”现场的单位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嘉宾分别是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宫传敏,市环卫处主任张永胜,市城管局督察大队大队长徐辉,田家庵区城管局党委副书记李玉虎,市城管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张瑜茜,宫局长,您好!宫局长: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今天很高兴走进淮南新闻综合广播直播间,与大家共同参与本期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与广大听众朋友进行交流和服务。欢迎大家就涉及城市管理等方面有关问题打进热线电话,我们将认真办理。同时也欢迎《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组对我局每一期的办理情况予以监督。主持人:宫局长,您好!节目一开始,请您先向听众朋友们简单反馈一下,上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中听众提出问题的办理情况。好吗?宫局长:好的。9月29日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共接收到2名听众朋友打进的电话,反映了占道经营方面的问题。我局非常重视,下节目之后,就立即安排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进行督办,并将案件相关情况,通过智慧城管系统派遣给田家庵区城管局,要求及时办理并报果。现在我将案件办理情况向广大听众朋友们做一个反馈:一、关于田家庵区国庆路玉龙家私城东侧巷口早点摊占道经营,影响行人通行问题群众反映的摊点位于我市的老城区,该处摊点群已存在多年,在此经营的十余户摊主,基本都无正式工作,靠经营早点维持生计。考虑到经营户的实际情况,田家庵区城管局给经营户一周时间自行寻找店面经营,同时也联系街道社区帮其找寻合适店面。为彻底杜绝占道经营的现象,10月29日,田区城管局联合国庆街道及公安部门对巷口周边用于经营的乱搭建进行了拆除,共拆除了6间共约80平方米。目前,该处巷口只保留一处政府早餐工程——福年来早餐车摊点,其余摊主均自行在巷内租店面经营。同时,田家庵区城管局每天安排早值班人员巡查管理,现占道经营现象基本取缔完毕。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巡查管理,确保该处不反弹。二、关于田家庵区龙湖公园南门(湖滨路段)早晨不到4点卖菜的流动摊点就开始摆摊占道经营噪音严重扰民的问题龙湖公园南门的卖菜摊属于自发形成的早菜市,存在多年,在方便群众买菜的同时,摊点的随意占道、无序经营,不但阻碍交通、影响市容市貌,产生的经营噪音还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接到投诉后,田家庵区城管局安排辖区中队每天早上5点半对该处摊点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个别零星摊点逃避执法人员管理进行散落经营,目前,田家庵区城管执法人员辖区中队已安排市容管理员每日加强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取缔,对屡劝不听的予以暂扣经营性工具并处罚。主持人:一直以来,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是群众投诉的热点,据我所知,我市的新一轮创建已经开始,对于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的管理我们城管部门下了很大的气力,请宫局长简要的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宫局长: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大多分布在市区的主次干道、以及居民小区周边地带,普遍存在着挤占道路、设施简陋、卫生脏差,交通无序的状况,不仅破坏市容、阻塞交通、污染环境,同时也直接影响着我市的对外形象和城市品位。为此,必须下大力气,全方位整治占道经营。自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启动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创城指挥部决策部署,针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市容环境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我局代市政府起草制定了《淮南市城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委副书记汪谦慎,市容环境工作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张劲松召开占道出店经营专项整治工作专题推进会,常态化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重点事项,推进工作进展。我们按照“主次干道严禁、街巷小区规范”的工作思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坚决取缔城区各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行为,全面整治重点区域乱摆摊点,规范管理临时便民摊点群,严格管控街巷流动商贩,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今年以来,累计取缔占道经营、出店经营5.4万余处(次)。占道经营是一个社会问题,单纯靠取缔和突击整治的方法,既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又容易引发执法纠纷和社会矛盾,形成整治、回潮、再整治的恶性循环。应采取以疏为主、以堵为辅、先疏后堵、疏堵结合的方法,治理城市管理中的这个“顽疾”。首先突出抓好菜市场周边市容环境治理,通过“智慧城管”系统,对淮河以南六区沿路45个菜市场周边的137处市容环境问题进行专项督办,极大改善了菜市场周边环境秩序。比如,谢家集区对闲置项目熙城熙园菜市场实施改造,将市场外百余处占道摊点全部取缔并引入市场内经营;大通区对南城菜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取缔出店经营198处,从根本上解决了上述区域占道经营、出店经营问题,有效提升了市容市貌。其次扩大实施摊贩“安家”工程,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克服摊群点选址难、建设难、搬迁难等困境,建设、提升39处规范化摊群疏导点,提供2100余个摊位、6000余个就业岗位,有效消除城市“堵点”问题,维护了市容、促进了就业、保障了民生。主持人:城市管理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联接着千家万户。作为淮南市民,能亲身感受到我们周边市容环境的变化,现在漫步淮南街头,城区道路变宽了,街道干净整洁了,商户经营秩序规范了,市民群众的幸福感提升了……在我们的节目中,也经常收到听众朋友们打来的感谢电话,满满的是对淮南城市管理工作的肯定。现在已进入11月份,2021年已临近尾声,下面请宫局长简要的给我们晒晒我们淮南城市管理工作的一些亮点。宫局长:谢谢主持人,也谢谢听众朋友们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肯定,你们的肯定就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支持与动力。一直以来,淮南城管围绕“全省争一流、全国创先进”的城市管理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责任,坚守初心,勇担使命,发力奔跑,持续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打造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大美淮南,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稳步向前走、上台阶、提质效、开新局,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此期间,取得了许多不俗的成绩:我局连续四年在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获得“先进”等次;我局承担的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连续三年排名全省第一;我市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从全省排名第14位到连续3年位居全省第1;在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中,于2018年、2020年两次获评“表现突出单位”;2020年10月,全省首次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淮南召开,大力推广城市管理和队伍建设的“淮南模式”!一、坚持城管为民“风向标”,让城市更加精致全市城管系统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从群众关心的小事、身边琐事做起,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开展“每日一路”综合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出店经营、私搭乱建、占道堆放、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悬乱挂等不文明行为,城市主次干道实现常态化管控。环卫保洁效果显著——利用亚行贷款采购200余台新型环卫机械,实现“鸟枪换炮”,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2.45%。城市绿地品质明显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数字城管规范运行——健全完善数字城管监督考核机制,把全市各县区及相关部门、企业等列入数字城管系统,纳入市级目标考核,数字城管系统每月办案量达13000件。民生实事扎实推进——开展城镇公厕提升行动,新建、改建公厕304座,对358座环卫公厕全部实施市场化管理,有效缓解了群众“如厕难”问题。改造小街小巷192条,解决群众家门口的“灯、水、路”问题,打通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优质服务更加贴心——实施小摊贩“安家”工程,选址建设、改造提升规范化摊群点38处,设置摊位2100余个,提供就业岗位6000余个,有效消除城市“堵点”问题。二、推行整治“新常态”,让市容更加精美“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盲区”!全市城管系统着力治理生活垃圾,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体系,创造了优美市容环境。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正式启动——推动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意见和试点方案,市级抓好示范,在三个居民小区率先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118家市级公共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县区(园区)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扩面提质,目前已覆盖29个小区居民2.4万户约7.5万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圆满完工——投入资金3.4亿元,通过“市场化+专业化”模式,对全市历史积存的29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实施规范整治,使昔日的“垃圾山”变身游园、绿地,成为广大市民纷纷点赞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垃圾处理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升级改造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形成日处理生活垃圾1700吨能力;运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日收运处理餐厨垃圾100吨;建成东部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渗滤液处理能力达800吨/日。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持续保持100%,在全省行业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连续多年保持第一位。建筑垃圾治理持续强化——严格落实渣土处置核准制度,强化源头管控,核准建筑垃圾清运公司30家、投用新型环保渣土车455台,在全省率先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1%,顺利完成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任务。三、创新推进“大效应”,发展更加精彩全市城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勇挑重担,敢于担当,打赢一个又一个战役,展现出善作善成的城管作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网上办件率达100%,市城管局窗口被评为全省政务服务系统“最佳服务窗口”。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扬尘污染问题,围绕重点区域,全面落实施工工地“六个100%”管理、道路湿式联合洗扫作业、加密洒水抑尘频次等控尘措施,实施精准治理。今年1—7月份我市月均降尘量约3.8吨/平方公里,低于省控指标7吨/月·平方公里,在皖北六市中最低。积极参与重大急难险重工作——组建党员先锋队、党员突击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抗洪抢险救灾、铲冰除雪等急难险重任务中主动请战、逆行向前,发挥了生力军、先锋队的作用。主持人:通过宫局长的介绍,我相信广大听众与我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那就是我们淮南的城市管理工作正经历一场从颜值到内涵的蝶变。取得如此靓丽的成绩,说明市城管局的领导班子在内部的管理和建设上有一套科学合理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下面请宫局长给大家介绍一下近年来我市城管队伍的建设情况!宫局长:形象是城管执法队伍的生命。近年来,淮南市城管局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引领和推动城管执法工作的“牛鼻子”,大力实施“打造人民满意城管品牌”工程,着力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核心竞争力,为圆满完成新时代城市管理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https://t.cn/RuiC9vv
山西祁县发布2020-2021年秋冬季散煤管控行动方案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祁县2020-2021年秋冬季散煤管控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祁县2020-2021年秋冬季散煤管控行动方案
为做好2020-2021年我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清洁取暖工作,有效遏制使用劣质煤炭及煤制品污染环境的行为,提高我县农村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清洁燃煤使用率,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我县清洁燃煤供应采取统一配送的方式,按照“一个管子进、一个池子蓄、一个龙头出”的原则,由能源局负责确定1户手续齐全、有仓储配送条件的煤炭企业作为我县的清洁煤配送中心,负责全县清洁燃煤的购置、储备(含应急储备)、配送等工作。
(二)按照“定点经营、总量控制、方便群众”原则,对清洁煤实行定点销售。由能源局牵头,会同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市监局、属地乡镇共同审核确定清洁煤配送网点,各种清洁煤配送网点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7家,审核确定后清洁煤配送网点名单要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三)我县散煤管控工作采取统筹推进的方式,全县各职能单位如有涉及煤炭领域和煤炭行业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的,要及时与能源局沟通,确保我县秋冬季散煤管控工作得以有序进行。
(四)清洁燃煤配送工作事关民生,能源局要周密计划,确保货源,要对清洁煤配送中心及全县各清洁煤配送网点进行监督管理。清洁煤配送中心必须要保证清洁燃煤质量达标、应急储备足量,保障全县清洁燃煤的供应,如非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不得停供、断供。清洁燃煤配送入户价格不得超过指导价,各清洁煤配送网点不得以次充好、缺斤短两,要做到台账记录完整,配送保质保量。县能源局将对清洁燃煤配送环节进行评估,如达到县政府要求,县财政将给予每吨清洁燃煤20元的补贴(清洁燃煤配送中心10元、清洁煤配送网点10元)。
二、工作目标
(一)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小洗煤认定标准><山西省小储煤认定标准>的通知》(晋煤环发〔2017〕442号)文件要求,依法查处我县非法储售煤场(点)和非法型煤生产企业。
(二)按照《祁县散煤扬尘污染治理办法》(祁县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17〕1号)文件要求和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对清洁煤配送网点的环保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正规储售煤场(点)、型煤生产企业和政府指定的清洁煤配送网点的经营行为。
(三)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由能源局牵头,会同市监局、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等单位,打击无照无证销售煤炭、销售劣质燃煤、非法运输煤炭等违法行为。
(四)建立起优质煤(包括热源供煤)统一供应、配送、保障和监督的网络体系,供热公司用于集中供热燃煤的采购、运输、使用情况需向能源局进行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全县境内民用清洁燃煤的煤质标准为“硫份不高于0.5%,灰分不高于10%”。各清洁煤配送网点按照销售数量定期从清洁煤配送中心购置清洁煤,不得擅自从其他地方购进煤炭。
(二)清洁煤配送网点不得向“禁煤区”和已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村)销售清洁煤。将清洁燃煤的购销情况认真在台账上做好记录,从2020年8月份开始于每月25日前将清洁煤储备情况及销售情况报能源局备案。
(三)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区服务中心,要发布禁止销售和使用劣质燃煤的通告。对农村地区使用清洁燃煤进行广泛宣传,对“禁煤区”和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区域(村)不得使用煤炭及煤制品的行为进行宣传。
(四)能源局、市监局、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交警大队、交通局等单位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并对检举行为进行保密,保护群众安全。
(五)提前做好清洁煤储备工作。清洁煤配送中心及政府指定的清洁煤配送网点要根据实际情况,于7月底前煤价低位储备煤炭,以防清洁煤价格上涨,保障群众利益。清洁煤配送中心需长期储备5000吨清洁煤作为应急储备,清洁煤配送网点按照本区域日供应量,保留3天的销售量作为应急储备。
四、职责分工
(一)能源局:负责牵头做好全县散煤管控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确定我县清洁煤配送中心及17家清洁煤配送网点,并制定清洁煤供应实施方案;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对煤炭行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全县的用煤大户(含供热公司)的煤炭购置、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管理;协调并配合各乡镇、部门进行非法售煤和销售不合格燃煤行为的查处取缔工作;对全县各单位查扣没收的煤炭及煤制品进行集中统一评估拍卖。
(二)市监局:对全县无照无证经营燃煤、未经定点私自售煤、销售劣质燃煤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对清洁煤配送点的煤炭实施煤质检验,对不符合标准的煤炭进行查扣或没收,对交警部门移交的未提供有效《质检报告》的运煤车辆,进行煤炭质量检测;负责对“禁煤区”内使用燃煤的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打击在“禁煤区”内使用燃煤和向禁煤区内销售燃煤的行为;协助乡镇对非法售煤行为进行取缔等工作。
(三)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负责企业的燃煤锅炉拆除工作以及企业清洁取暖替代工作;牵头对全县小于35吨的经营性燃煤锅炉和已实施清洁取暖替代居民燃煤锅炉进行拆除工作;对“禁煤区”内的燃煤锅炉进行拆除工作;负责各清洁煤配送网点环保设施改造的监督管理;协助各乡镇对非法储煤售煤行为进行取缔,严厉查处企业污染大气的违法行为。
(四)交警大队、交通局:负责对燃煤运输车辆进行执法检查,开展燃煤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检查方案;根据煤炭分部区域和重点运输通道,利用设立检查点和路面巡查等方式对入境运煤车辆进行24小时不间断检查,对进入我县境内的运煤车进行登记,对经检查无法提供有效《质检报告》的运煤车辆进行暂扣并移交市监局进行煤质检测;严禁运煤车辆进入“禁煤区”,对非法运营的运煤车、不符合要求的运煤车及未经批准进入“禁煤区”的运煤车予以上限处罚;协助各乡镇、部门对非法售煤行为进行执法取缔等工作。
(五)公安局:负责对涉案的违规违法经营业主采取行政措施;应急处置行政执法部门在散煤管控专项治理过程中遇到的不配合、暴力抗法等问题;负责清洁煤配工作送及打击非法售煤行为等工作的安全保障;利用雪亮工程(天眼工程),实施全天候监控,严禁煤炭进入“禁煤区”。
(六)各乡镇、城区、经济开发区:负责“禁煤区”散煤及其制品的排查、处置工作;要对“禁煤区”内的居民和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进行监督管理,如发现“禁煤区”内的居民和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仍有使用燃煤的行为,立刻取消其所享受的清洁取暖替代相关补贴,并移交市监局进行处理;要以村为单位划分散煤管控责任区域,并与各村签订责任书,施行乡镇干部包联,村两委干部负责的制度,制定本乡镇劣质煤管控工作计划;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对本辖区内非法售煤点的取缔工作。
(七)各村两委:各村党支部书记作为散煤管控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党的基层堡垒作用,组成专门的散煤管控队伍,对散煤管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在村公告栏张贴禁止购买使用劣质燃煤宣传资料,利用广播每日开展宣传;责成专人对本村主要入口进行值守,防止游商走贩进入农村贩卖散煤,杜绝运煤货车私自分售煤炭的违法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县2019-2020年强化秋冬季散煤管控行动方案的通知》(祁政办发〔2019〕17号)文件,县政府已成立劣质散煤管控领导组,协调各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全县散煤管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
(二)加强联合执法。建立能源、生态环境、市监、交通、公安、交警、属地乡镇等部门的联合执法队伍,对煤炭销售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无照无证销售煤炭、销售劣质燃煤、非法运输煤炭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
(三)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移动网络等平台和媒体优势,大力宣传使用劣质燃煤的危害,提升公众杜绝使用劣质燃煤的意识,引导和鼓励群众监督散煤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等情况,对检举违法行为属实的适当予以奖励。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祁县2020-2021年秋冬季散煤管控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祁县2020-2021年秋冬季散煤管控行动方案
为做好2020-2021年我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清洁取暖工作,有效遏制使用劣质煤炭及煤制品污染环境的行为,提高我县农村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清洁燃煤使用率,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我县清洁燃煤供应采取统一配送的方式,按照“一个管子进、一个池子蓄、一个龙头出”的原则,由能源局负责确定1户手续齐全、有仓储配送条件的煤炭企业作为我县的清洁煤配送中心,负责全县清洁燃煤的购置、储备(含应急储备)、配送等工作。
(二)按照“定点经营、总量控制、方便群众”原则,对清洁煤实行定点销售。由能源局牵头,会同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市监局、属地乡镇共同审核确定清洁煤配送网点,各种清洁煤配送网点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7家,审核确定后清洁煤配送网点名单要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三)我县散煤管控工作采取统筹推进的方式,全县各职能单位如有涉及煤炭领域和煤炭行业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的,要及时与能源局沟通,确保我县秋冬季散煤管控工作得以有序进行。
(四)清洁燃煤配送工作事关民生,能源局要周密计划,确保货源,要对清洁煤配送中心及全县各清洁煤配送网点进行监督管理。清洁煤配送中心必须要保证清洁燃煤质量达标、应急储备足量,保障全县清洁燃煤的供应,如非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不得停供、断供。清洁燃煤配送入户价格不得超过指导价,各清洁煤配送网点不得以次充好、缺斤短两,要做到台账记录完整,配送保质保量。县能源局将对清洁燃煤配送环节进行评估,如达到县政府要求,县财政将给予每吨清洁燃煤20元的补贴(清洁燃煤配送中心10元、清洁煤配送网点10元)。
二、工作目标
(一)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小洗煤认定标准><山西省小储煤认定标准>的通知》(晋煤环发〔2017〕442号)文件要求,依法查处我县非法储售煤场(点)和非法型煤生产企业。
(二)按照《祁县散煤扬尘污染治理办法》(祁县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17〕1号)文件要求和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对清洁煤配送网点的环保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正规储售煤场(点)、型煤生产企业和政府指定的清洁煤配送网点的经营行为。
(三)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由能源局牵头,会同市监局、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等单位,打击无照无证销售煤炭、销售劣质燃煤、非法运输煤炭等违法行为。
(四)建立起优质煤(包括热源供煤)统一供应、配送、保障和监督的网络体系,供热公司用于集中供热燃煤的采购、运输、使用情况需向能源局进行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全县境内民用清洁燃煤的煤质标准为“硫份不高于0.5%,灰分不高于10%”。各清洁煤配送网点按照销售数量定期从清洁煤配送中心购置清洁煤,不得擅自从其他地方购进煤炭。
(二)清洁煤配送网点不得向“禁煤区”和已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村)销售清洁煤。将清洁燃煤的购销情况认真在台账上做好记录,从2020年8月份开始于每月25日前将清洁煤储备情况及销售情况报能源局备案。
(三)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区服务中心,要发布禁止销售和使用劣质燃煤的通告。对农村地区使用清洁燃煤进行广泛宣传,对“禁煤区”和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区域(村)不得使用煤炭及煤制品的行为进行宣传。
(四)能源局、市监局、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交警大队、交通局等单位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并对检举行为进行保密,保护群众安全。
(五)提前做好清洁煤储备工作。清洁煤配送中心及政府指定的清洁煤配送网点要根据实际情况,于7月底前煤价低位储备煤炭,以防清洁煤价格上涨,保障群众利益。清洁煤配送中心需长期储备5000吨清洁煤作为应急储备,清洁煤配送网点按照本区域日供应量,保留3天的销售量作为应急储备。
四、职责分工
(一)能源局:负责牵头做好全县散煤管控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确定我县清洁煤配送中心及17家清洁煤配送网点,并制定清洁煤供应实施方案;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对煤炭行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全县的用煤大户(含供热公司)的煤炭购置、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管理;协调并配合各乡镇、部门进行非法售煤和销售不合格燃煤行为的查处取缔工作;对全县各单位查扣没收的煤炭及煤制品进行集中统一评估拍卖。
(二)市监局:对全县无照无证经营燃煤、未经定点私自售煤、销售劣质燃煤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对清洁煤配送点的煤炭实施煤质检验,对不符合标准的煤炭进行查扣或没收,对交警部门移交的未提供有效《质检报告》的运煤车辆,进行煤炭质量检测;负责对“禁煤区”内使用燃煤的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打击在“禁煤区”内使用燃煤和向禁煤区内销售燃煤的行为;协助乡镇对非法售煤行为进行取缔等工作。
(三)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负责企业的燃煤锅炉拆除工作以及企业清洁取暖替代工作;牵头对全县小于35吨的经营性燃煤锅炉和已实施清洁取暖替代居民燃煤锅炉进行拆除工作;对“禁煤区”内的燃煤锅炉进行拆除工作;负责各清洁煤配送网点环保设施改造的监督管理;协助各乡镇对非法储煤售煤行为进行取缔,严厉查处企业污染大气的违法行为。
(四)交警大队、交通局:负责对燃煤运输车辆进行执法检查,开展燃煤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检查方案;根据煤炭分部区域和重点运输通道,利用设立检查点和路面巡查等方式对入境运煤车辆进行24小时不间断检查,对进入我县境内的运煤车进行登记,对经检查无法提供有效《质检报告》的运煤车辆进行暂扣并移交市监局进行煤质检测;严禁运煤车辆进入“禁煤区”,对非法运营的运煤车、不符合要求的运煤车及未经批准进入“禁煤区”的运煤车予以上限处罚;协助各乡镇、部门对非法售煤行为进行执法取缔等工作。
(五)公安局:负责对涉案的违规违法经营业主采取行政措施;应急处置行政执法部门在散煤管控专项治理过程中遇到的不配合、暴力抗法等问题;负责清洁煤配工作送及打击非法售煤行为等工作的安全保障;利用雪亮工程(天眼工程),实施全天候监控,严禁煤炭进入“禁煤区”。
(六)各乡镇、城区、经济开发区:负责“禁煤区”散煤及其制品的排查、处置工作;要对“禁煤区”内的居民和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进行监督管理,如发现“禁煤区”内的居民和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仍有使用燃煤的行为,立刻取消其所享受的清洁取暖替代相关补贴,并移交市监局进行处理;要以村为单位划分散煤管控责任区域,并与各村签订责任书,施行乡镇干部包联,村两委干部负责的制度,制定本乡镇劣质煤管控工作计划;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对本辖区内非法售煤点的取缔工作。
(七)各村两委:各村党支部书记作为散煤管控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党的基层堡垒作用,组成专门的散煤管控队伍,对散煤管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在村公告栏张贴禁止购买使用劣质燃煤宣传资料,利用广播每日开展宣传;责成专人对本村主要入口进行值守,防止游商走贩进入农村贩卖散煤,杜绝运煤货车私自分售煤炭的违法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县2019-2020年强化秋冬季散煤管控行动方案的通知》(祁政办发〔2019〕17号)文件,县政府已成立劣质散煤管控领导组,协调各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全县散煤管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
(二)加强联合执法。建立能源、生态环境、市监、交通、公安、交警、属地乡镇等部门的联合执法队伍,对煤炭销售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无照无证销售煤炭、销售劣质燃煤、非法运输煤炭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
(三)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移动网络等平台和媒体优势,大力宣传使用劣质燃煤的危害,提升公众杜绝使用劣质燃煤的意识,引导和鼓励群众监督散煤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等情况,对检举违法行为属实的适当予以奖励。
【西充多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行动】近日,县城管执法局派出执法车辆5辆、执法队员30人,对西充中学、晋城中学、天宝中学、张澜学校等中小学校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整治规范店铺100余家,劝离占道经营小摊贩约50家,暂扣占道经营工具50余件,暂扣乱停乱放摩托车、电瓶车22辆。https://t.cn/RoHPtx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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