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创作只是一方面。
每个人的心灵承受程度是不一样的。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像我们这样心思敏感的人……更容易受伤。
对于别人来说只是一笑而过的事,对于我们来说可能是无法忘记的阴影。可谁也不能准确的估量他人的承受度,我们不能要求别人对这种伤害负责。
超过平均程度的一切,无论是天赋、能力、感受,都是不幸的原因。曾经的我这样想。
现在嘛,我不再认为这是不幸了,可是我还是认为存在不同就不会存在“公平”。
绝对的公平和坦诚,大概只有传说中的虫群意识了吧,一切都由唯一的意识控制。
每个人的心灵承受程度是不一样的。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像我们这样心思敏感的人……更容易受伤。
对于别人来说只是一笑而过的事,对于我们来说可能是无法忘记的阴影。可谁也不能准确的估量他人的承受度,我们不能要求别人对这种伤害负责。
超过平均程度的一切,无论是天赋、能力、感受,都是不幸的原因。曾经的我这样想。
现在嘛,我不再认为这是不幸了,可是我还是认为存在不同就不会存在“公平”。
绝对的公平和坦诚,大概只有传说中的虫群意识了吧,一切都由唯一的意识控制。
一个够年轻的人只要没有娇惯坏,很难找到一个比剧院更适合他的地方了。人们对你没有任何要求,你不愿意开口说话就不必开口说话;你像个国王,安闲自在地坐在那里,让一切在你眼前掠过,让心灵和感官都获得享受,心满意足。那里有的是诗、是绘画、是歌唱和音乐、是表演艺术,而且还不止这些哩!这些艺术和青年美貌的魔力都集中在一个夜晚,高度协调合作来发挥效力,这就是一餐无与伦比的盛筵呀!(歌德)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丑书”?
考点:艺术美与生活丑的关系
美是什么?它是能够使人感到愉悦或引起人们心灵共鸣的事物。而丑是难看、卑贱、阴暗、虚伪、邪恶等的代名词。生活中美与丑的概念是截然对立的。美便是美,丑便是丑,美不可能是丑,丑也不可能成为美。但美与丑除却生活、道德意义上的概念外,在艺术审美中的涵义却是极为复杂的。艺术创作中“美”与“丑”是可以互相转化的。一些形式上具有“丑”相的艺术作品,并非一定不具备美感;反之,漂亮、好看的形式,未必就是至美的东西。就书法艺术而言,朴实、原始、奇、古、疏、拙、生、涩、苍、老、辣等审美特征,虽与漂亮、匀称、秀美、巧作、熟练等相对立,但并非一定不具备美感。相反,在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比漂亮、匀称等具有更为复杂、深刻的审美内涵,亦正因为复杂而深刻,故为一般人所不解。
审美标准:新意格调二合一
006年,邱振中在绍兴兰亭主持首次“兰亭论坛”,主题为“当代书法创作:理想与批评”。笔者作为主办方邀请代表,作过一个发言,内容涉及到书法审美的标准问题。至今,我依旧认为,书法的审美标准应该是新意、格调的合二为一。
每一位艺术家都必须有一种文化意识或历史使命感。所谓文化意识,即是把个体的艺术创作置于艺术史中加以观照,以体现个体的历史人文价值。此即是说,艺术家的创作如同于科学界的发明创造一样,只有在历史文化的积淀中不断探索出新东西,结晶出新思想,才能使艺术顺随人类历史的发展。艺术如只是对古代作品的反复摹仿,其生命力便将不复存在(学书阶段另当别论)。
由是,处在21世纪的中国书法,怎样出新,应成为每一位书法人的第一思考主题。但如同科学发明创造一样,没有建立在对艺术历史与文化的深刻认识与体验之上的胡思乱想与胡涂乱抹,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创新。
在中国书法发展史上,不论古人还是今人,对创新主题的思考可谓未曾有过间断。一部书法史,本身就是一部书法风格的发展史。而每一个历史阶段,也都有体现当时思想文化意识的时代风格特征,这些时代风格特征的贯穿,构成一部完整的书法创新史
考点:艺术美与生活丑的关系
美是什么?它是能够使人感到愉悦或引起人们心灵共鸣的事物。而丑是难看、卑贱、阴暗、虚伪、邪恶等的代名词。生活中美与丑的概念是截然对立的。美便是美,丑便是丑,美不可能是丑,丑也不可能成为美。但美与丑除却生活、道德意义上的概念外,在艺术审美中的涵义却是极为复杂的。艺术创作中“美”与“丑”是可以互相转化的。一些形式上具有“丑”相的艺术作品,并非一定不具备美感;反之,漂亮、好看的形式,未必就是至美的东西。就书法艺术而言,朴实、原始、奇、古、疏、拙、生、涩、苍、老、辣等审美特征,虽与漂亮、匀称、秀美、巧作、熟练等相对立,但并非一定不具备美感。相反,在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比漂亮、匀称等具有更为复杂、深刻的审美内涵,亦正因为复杂而深刻,故为一般人所不解。
审美标准:新意格调二合一
006年,邱振中在绍兴兰亭主持首次“兰亭论坛”,主题为“当代书法创作:理想与批评”。笔者作为主办方邀请代表,作过一个发言,内容涉及到书法审美的标准问题。至今,我依旧认为,书法的审美标准应该是新意、格调的合二为一。
每一位艺术家都必须有一种文化意识或历史使命感。所谓文化意识,即是把个体的艺术创作置于艺术史中加以观照,以体现个体的历史人文价值。此即是说,艺术家的创作如同于科学界的发明创造一样,只有在历史文化的积淀中不断探索出新东西,结晶出新思想,才能使艺术顺随人类历史的发展。艺术如只是对古代作品的反复摹仿,其生命力便将不复存在(学书阶段另当别论)。
由是,处在21世纪的中国书法,怎样出新,应成为每一位书法人的第一思考主题。但如同科学发明创造一样,没有建立在对艺术历史与文化的深刻认识与体验之上的胡思乱想与胡涂乱抹,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创新。
在中国书法发展史上,不论古人还是今人,对创新主题的思考可谓未曾有过间断。一部书法史,本身就是一部书法风格的发展史。而每一个历史阶段,也都有体现当时思想文化意识的时代风格特征,这些时代风格特征的贯穿,构成一部完整的书法创新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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