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的王大爷,晒的腊肠被人连偷2次,一气之下就在腊肠里下毒,没想到真的把小偷给毒死了!事后,小偷家属报案,说王大爷故意把人给毒死了。警方找到王大爷,认为他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大爷:这怎么能怪我?他不偷我的腊肠,又怎么会死?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书目:《许三观卖血记》
作者:余华
简介:《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度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恶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我从中体会到了作者以博大的温情,描绘的磨难中的人生,在作者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中,体验到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楞严经》认贼为子失汝真常
(第十九段)
【阿难!汝今欲知奢摩他路,愿出生死,今复问汝。即时如来举金手臂,屈五轮指,语阿难言:汝今见不?阿难言见。佛言:汝何所见?阿难言:我见如来举臂屈指,为光明拳,耀我心目。佛言:汝将谁见?阿难言:我与大众,同将眼见。佛告阿难:汝今答我,如来屈指,为光明拳,耀汝心目。汝目可见,以何为心,当我拳耀?阿难言:如来现今徴心所在,而我以心推穷寻逐,即能推者,我将为心。佛言:咄!阿难!此非汝心。
阿难矍然!避座合掌,起立白佛:此非我心当名何等?佛告阿难:此是前尘,虚妄相想,惑汝真性,由汝无始,至于今生,认贼为子,失汝真常,故受轮转。阿难白佛言:世尊!我佛宠弟,心爱佛故,令我出家。我心何独供养如来,乃至遍历恒沙国土,承事诸佛,及善知识,发大勇猛,行诸一切难行法事,皆用此心,纵令谤法,永退善根,亦因此心。若此发明,不是心者,我乃无心,同诸土木?离此觉知,更无所有,云何如来,说此非心?我实惊怖!兼此大众,无不疑惑,唯垂大悲,开示未悟。】
佛说:阿难!你想知道如来“奢摩他路”,愿意借奢摩他的修行方法而出离生死。那么什么是奢摩他呢?“奢摩他”为梵语的音译:意译为“止、寂静、能灭”;为禅定七个名称之一。是摄心而不被外境所动,远离并止息一切散乱,使心寂静的一种精神状态。《涅槃经》说:奢摩他,名为能灭,能灭一切烦恼结故;又名能调,能调诸根恶不善法故;又曰寂静,能令三业成寂静故;又曰远离,能令众生离五欲故;又曰能清,能清贪欲嗔恚愚痴三浊法故。以是义故,故名定相。
奢摩他在禅修中的具体运用就是止观双修,即止于寂静能灭处、观离一切散乱,此名禅定。“奢摩他路”指的是修禅定的道路和方法,修禅定的道路有:四禅八定、第九次第定、金刚喻定,首楞严大定等。方法就是修这些“定”的法门,如数息观、不净观、念佛观、三止三观、一心三观等,和本经将要介绍的二十五位菩萨修证圆通法,特别是观世音菩萨的耳根圆通法,这些都是进入禅定行之有效的最好的法门。
一切法不离禅定,离开禅定无一人能得解脱,只有禅定才能出离生死、才能破除一切邪法。前面七个否定是在理论上导入“明心见性”,现在佛讲奢摩他,是为阿难和众生介绍用奢摩他的法门来证得“明心见性”。奢摩他简言之:就是禅定、就是自性净土。
佛对阿难说:你想知道奢摩他路,愿意以此法门而求得脱离生死,那么我再问你。这时佛举起金色手臂,将五轮指收屈成拳,对阿难说:你看见了吗?阿难说:我看见如来举臂屈指握成一个很亮的光明拳,把我的心和眼都照亮了。
佛说:你用什么在见?阿难说:我与众人同时都是用眼睛看见的。佛告诉阿难说:你现在回答我,你和众生见如来屈指握拳,你是用眼看见如来的光明拳,是如来的光明拳照亮了你的心和眼,是你的眼看见的,但你以什么作为你的“心”,才知道是如来的光明拳的呢?阿难说:如来现在征问“心”之所在,我是以能知能想、能穷通、能寻找、能追逐、能推理的心,来作为我的“心”。
佛说:咄!“咄”是表示呵斥、责怪之意。阿难!这不是你的“心”。阿难“矍然”:“矍然”为惊惧四顾,茫然失容之意。阿难惊惧茫然,离座“合掌”,起立而对佛说:这不是我的“心”又是啥呢?
“合掌”:又称合十。以跪、蹲、站三种礼仪为常用。1、跪合十礼:适用于佛教徒拜佛祖或僧侣的场合,行礼时右腿跪地,双手合掌于两眉中间,头部微俯,以表恭敬虔诚。2、蹲合十礼:是盛行佛教国家的人拜见父母或师长时所用的礼节,行礼时身体下蹲,将合十的掌尖举至两眉间,以示尊敬。3、站合十礼:是信奉佛教的国家人与人之间、平级官员之间相见,或公务人员拜见上级时所用的礼节,行礼时端正站立,将合十的掌尖置于胸部或口部,以示敬意。
行合十礼时,可以问候对方或口颂祝词,因佛教中不兴握手,所以在我国,一般非佛教徒对僧人施礼,也以行站合十礼为宜。合掌时,要掌背微躬,掌心略弯,这样,两掌之间形成空洞,表示真空之理,意即我们要悟入空性。合掌看似简单,实表深广的佛法。正如佛经之语深,一句话或者一个字,可能有无量的含义和境界。宇宙是一个大天地、人体是一个小天地,人是宇宙的缩影,一切佛菩萨皆从人身修成。所以,合掌不仅是一种礼敬,也含藏了宇宙万法。
佛告诉阿难说:能知能想的“心”是第六识心,不是你的“真心”!这是六识依眼前“色、声、香、味、触、法”这六尘,所起的虚妄相,是妄想心,就是妄想心迷惑了你的真如自性,使你自无始劫以来都在认贼作子,贼将你的家财偷去了都不知道,还认为贼是你儿子,东西都被偷完了,你也因此而失去了你原本就有的“真常心”,这就是你为什么受生死轮回的根本原因。
阿难对佛说:世尊!我是佛最宠爱的小兄弟,我的心里也非常爱佛,正因为我爱佛,才出家学佛,学佛后我的心不是单独供养一个如来,而是普遍经历了恒河沙那么多的国土,承事礼敬一切诸佛及很多的“善知识”。
“善知识”是中文名:梵语音译作迦罗蜜、迦里也曩蜜怛罗。指正直而有德行,能教导正道之人;又作知识、善友、亲友、胜友、善亲友。反之,教导邪道之人,称为恶知识。据《大品般若经》卷二十七<常啼品>说:能说空、无相、无作、无生、无灭之法及一切种智,而使人欢喜信乐者,称为“善知识”。
阿难说:我发至诚心,修行也很勇猛精进,能行一切难行之法,所作的这一切,用的都是这个“心”。即使是谤法,永远退失了善根,也是用的这个“心”。如果突然发现这不是我的“心”,那我就无心了,就和所有的土木金石一样,没有觉知了,就离开觉知了,离开觉知后,就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心”又在那里呢?我不明白如来为什么说这个“心”不是我的“心”呢?我实在感到有些惊慌恐怖,我想在此法会的所有人都会生疑而感到迷惑,唯愿如来再垂大慈悲,开示我们这些至今未悟的愚迷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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