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有许多才子佳人的故事,沈从文和张兆和就是其中之一。不论从哪个方面衡量,沈从文都是一代才子,他创造的《边城》曾经风靡全国,影响了无数人。而他的夫人张兆和也是当时公认的佳人,曾经是中国公学的校花,追求者众多,她最终选择了沈从文,今天我们就说一说这对才子佳人的故事。
沈从文原名沈岳焕,湖南凤凰县人,出生于1902年。因为家里穷,沈岳焕只读了几年私塾就被迫辍学了,后来为了糊口,来到旧军阀的部队当兵。因为性情耿直,不屑于逢迎拍马,因此他在军中干了5年多时间,依然只是个大头兵。1922年,20岁的沈岳焕决定弃武从文,他脱下军装,借了点盘缠,只身来到北京发展,为了表示自己从事文学创作的决心,他改名为沈从文。
虽然学历不高,也没有名师指点,但沈从文在文学方面却颇有天赋,他创作的作品陆续被多家报刊采用,并得到了一些圈内前辈的认可。著名诗人徐志摩就对沈从文很欣赏,并把他推荐给了自己的好友胡适,胡适读过沈从文的作品后对他赞不绝口,称他为中国最有希望的小说家。当时胡适正担任中国公学的校长,为了让沈从文有一个稳定的创作环境,他特聘沈从文为该校的讲师。
不料沈从文第一次登台讲课就出了丑,由于他当时已经小有名气,因此慕名前来听课的人很多。望着台下黑压压的人群,沈从文紧张的好几分钟说不出话来,台下的学生讥笑不已。呆愣的站立半天后,他背过身,提笔在黑板上写到:“第一次上课,见你们人多,怕了。”学生们善意地笑了,宽容了他的惊惶。
当时张兆和就座在台下,而且位置很靠前,本来她认为沈从文既然是胡适特聘过来的,水平肯定很高了,不料他竟把课讲成了这样。于是张兆和对沈从文的第一印象极差,认为他“不是个值得尊敬的老师,只会写白话小说”。但沈从文却对张兆和一见钟情,并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当时张兆和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家境也极好,因此追求她的人如过江之鲫,所以她并没有把沈从文放在眼里。
沈从文是一个很执着的人,认准了的事情决不轻言放弃,不管时间有多紧,每天他要抽空给张兆和写一封情书,一坚持就是半年。最后张兆和不胜其扰,拿着这些书信直接去找校长胡适。她的本意是想让胡适出面阻止沈从文,不料胡适看罢这些情书后一个劲地夸沈从文的文采,还要联系张兆和的父亲给她当媒人,以便促成二人的好事。
那么胡适为何要这样做呢?一方面他确实欣赏沈从文,另一方面他从沈从文身上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胡适早年留学美国时,曾经疯狂追求过一个名叫韦莲司的青年女画家,给她写过一百多封情书。就在好事将近的时候,母亲却在老家给他定了一门亲事,胡适侍母极孝,最后只得回国和江冬秀结了婚,这件事也成了他心中一个不小的遗憾。
如今的沈从文像极了当年的自己,因此胡适才决定要帮他一把。张兆和见胡适帮沈从文说话,很是无奈,但依然不打算和沈从文交往。之后的两年多时间里,沈从文每天都要雷打不动地给张兆和写一封情书,其中有许多优美的句子,堪称世上最美的情话,比如我们摘录的这一段:“望到北平高空明蓝的天,使人想下跪,你给我的影响恰如这天空,距离得那么远。我日里望着,晚上做梦,总梦到生着翅膀,向上飞举,便看到许多星子,都成为你的眼睛。”
沈从文的文采和痴情最终打动了张兆和,1933年9月9日,二人在北京完婚。婚后,写出了世上最美情话的沈从文,却把婚姻过成了一地鸡毛。沈从文不善理财,为人又极为慷慨,因此尽管收入还算不错,但家中却没有积蓄。孩子出生后,经济状况就更糟了,张兆和过惯了富家生活,从来没有为钱发过愁,如今却要被迫为每日的柴米油盐精打细算,心里很感委屈。
于是抱怨和争吵就发生了,人在气头上往往会说一些过火的话,比如张兆和就说沈从文不知节俭,总是“打肿了脸装胖子”,“不是绅士而冒充绅士”。这些话深深刺痛了沈从文的心,两人的婚姻开始出现裂痕。一次沈从文去拜访自己的老乡熊希龄,在他家中遇到了自己的忠实粉丝高青子,高青子不仅对沈从文的小说如数家珍,而且穿衣打扮完全是按照沈从文小说《第四》中女主角的穿着来配备的。
张兆和晚年的时候曾回忆说:“高青子长得的确很美,是一个非常漂亮的文艺青年,一张白白的娃娃脸,身材高挑,打扮时尚洋气,一头黑而光柔的头发,一点陌生羞怯的笑,给人一个优雅而脆弱的印象。”貌美如花,又善解人意,而且还对自己极为崇拜,沈从文感觉自己遇到了红颜知己,最终做出了对不起张兆和的事情。
后来在友人的劝说下,沈从文决定向妻子坦白,并请求她的原谅。但张兆和不仅没有原谅沈从文,反而带着孩子回了老家。这下沈从文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开始每天给妻子写一封长信劝她回来,但张兆和是一个十分骄傲的人,始终不愿意原谅沈从文。
虽然最后在家人的不断劝说下又回到了沈从文身边,但婚姻的裂痕已经无法修补。直到生命终结,她也没有真正原谅他。这世间有太多的红男绿女来往穿穿梭,但经得起诱惑的婚姻却屈指可数。妙笔生花的沈从文写出了世上最美的情话,却把自己的婚姻过成了一地鸡毛。
沈从文原名沈岳焕,湖南凤凰县人,出生于1902年。因为家里穷,沈岳焕只读了几年私塾就被迫辍学了,后来为了糊口,来到旧军阀的部队当兵。因为性情耿直,不屑于逢迎拍马,因此他在军中干了5年多时间,依然只是个大头兵。1922年,20岁的沈岳焕决定弃武从文,他脱下军装,借了点盘缠,只身来到北京发展,为了表示自己从事文学创作的决心,他改名为沈从文。
虽然学历不高,也没有名师指点,但沈从文在文学方面却颇有天赋,他创作的作品陆续被多家报刊采用,并得到了一些圈内前辈的认可。著名诗人徐志摩就对沈从文很欣赏,并把他推荐给了自己的好友胡适,胡适读过沈从文的作品后对他赞不绝口,称他为中国最有希望的小说家。当时胡适正担任中国公学的校长,为了让沈从文有一个稳定的创作环境,他特聘沈从文为该校的讲师。
不料沈从文第一次登台讲课就出了丑,由于他当时已经小有名气,因此慕名前来听课的人很多。望着台下黑压压的人群,沈从文紧张的好几分钟说不出话来,台下的学生讥笑不已。呆愣的站立半天后,他背过身,提笔在黑板上写到:“第一次上课,见你们人多,怕了。”学生们善意地笑了,宽容了他的惊惶。
当时张兆和就座在台下,而且位置很靠前,本来她认为沈从文既然是胡适特聘过来的,水平肯定很高了,不料他竟把课讲成了这样。于是张兆和对沈从文的第一印象极差,认为他“不是个值得尊敬的老师,只会写白话小说”。但沈从文却对张兆和一见钟情,并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当时张兆和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家境也极好,因此追求她的人如过江之鲫,所以她并没有把沈从文放在眼里。
沈从文是一个很执着的人,认准了的事情决不轻言放弃,不管时间有多紧,每天他要抽空给张兆和写一封情书,一坚持就是半年。最后张兆和不胜其扰,拿着这些书信直接去找校长胡适。她的本意是想让胡适出面阻止沈从文,不料胡适看罢这些情书后一个劲地夸沈从文的文采,还要联系张兆和的父亲给她当媒人,以便促成二人的好事。
那么胡适为何要这样做呢?一方面他确实欣赏沈从文,另一方面他从沈从文身上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胡适早年留学美国时,曾经疯狂追求过一个名叫韦莲司的青年女画家,给她写过一百多封情书。就在好事将近的时候,母亲却在老家给他定了一门亲事,胡适侍母极孝,最后只得回国和江冬秀结了婚,这件事也成了他心中一个不小的遗憾。
如今的沈从文像极了当年的自己,因此胡适才决定要帮他一把。张兆和见胡适帮沈从文说话,很是无奈,但依然不打算和沈从文交往。之后的两年多时间里,沈从文每天都要雷打不动地给张兆和写一封情书,其中有许多优美的句子,堪称世上最美的情话,比如我们摘录的这一段:“望到北平高空明蓝的天,使人想下跪,你给我的影响恰如这天空,距离得那么远。我日里望着,晚上做梦,总梦到生着翅膀,向上飞举,便看到许多星子,都成为你的眼睛。”
沈从文的文采和痴情最终打动了张兆和,1933年9月9日,二人在北京完婚。婚后,写出了世上最美情话的沈从文,却把婚姻过成了一地鸡毛。沈从文不善理财,为人又极为慷慨,因此尽管收入还算不错,但家中却没有积蓄。孩子出生后,经济状况就更糟了,张兆和过惯了富家生活,从来没有为钱发过愁,如今却要被迫为每日的柴米油盐精打细算,心里很感委屈。
于是抱怨和争吵就发生了,人在气头上往往会说一些过火的话,比如张兆和就说沈从文不知节俭,总是“打肿了脸装胖子”,“不是绅士而冒充绅士”。这些话深深刺痛了沈从文的心,两人的婚姻开始出现裂痕。一次沈从文去拜访自己的老乡熊希龄,在他家中遇到了自己的忠实粉丝高青子,高青子不仅对沈从文的小说如数家珍,而且穿衣打扮完全是按照沈从文小说《第四》中女主角的穿着来配备的。
张兆和晚年的时候曾回忆说:“高青子长得的确很美,是一个非常漂亮的文艺青年,一张白白的娃娃脸,身材高挑,打扮时尚洋气,一头黑而光柔的头发,一点陌生羞怯的笑,给人一个优雅而脆弱的印象。”貌美如花,又善解人意,而且还对自己极为崇拜,沈从文感觉自己遇到了红颜知己,最终做出了对不起张兆和的事情。
后来在友人的劝说下,沈从文决定向妻子坦白,并请求她的原谅。但张兆和不仅没有原谅沈从文,反而带着孩子回了老家。这下沈从文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开始每天给妻子写一封长信劝她回来,但张兆和是一个十分骄傲的人,始终不愿意原谅沈从文。
虽然最后在家人的不断劝说下又回到了沈从文身边,但婚姻的裂痕已经无法修补。直到生命终结,她也没有真正原谅他。这世间有太多的红男绿女来往穿穿梭,但经得起诱惑的婚姻却屈指可数。妙笔生花的沈从文写出了世上最美的情话,却把自己的婚姻过成了一地鸡毛。
在中国的上古神话中,女娲是继盘古之后另外一位创世之神。因为她,世间才有了人类,她是长久以来受广大的民间百姓们崇拜的创世神和始祖神。
盘古开天辟地之后,终于累倒了,身体也化作了世间万物,从此天地间有了日月星辰,有了花草树木,后来天地间残留的一股浊气吸收日月精华,化作了虫鱼鸟兽,从而使这寂静美丽的世界有了一丝生气。
有一个神通广大的女神四处游历,后来来到盘古开辟的天地里,她就是女娲。女娲在草丰木茂的原野上行走着,举目四望,发现山峦连绵起伏,江河奔流不息,草木枝繁叶茂,鸟儿婉转歌唱,走兽成群结伴,鱼儿水中畅游,这个世界真是太美好了。于是,她决定留下来。
日复一日,她享受着自然的美景,可是虽然有鸟兽虫鱼跟自己作伴,女娲渐渐产生了寂寞孤独的感觉。她总觉得缺少点什么,但又说不出到底是缺什么,只能任这种寂寥的感觉与日俱增。
一天,她走在草木茂盛的原野上,飞鸟、走兽、游鱼再也不能让她高兴起来。她无精打采地沿着一条河流前行,觉得很累,就在河岸的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清澈的河水照出了她的影子,她看到了水中闷闷不乐的自己。于是她嘴角露出微笑,影子也笑了;她皱起眉头,影子也皱起眉头,这让她觉得非常有趣。突然间,她一下子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感到寂寞,因为世间没有跟她一样的生物,那些山川草木、虫鱼鸟兽怎么会可能与她心灵相通?
她想,既然如此,何不按照自己的样子创造一些生物,让世界热闹起来呢?有了主意,她马上动起手来,在河边抓起一团黄泥,对着水中的影子又是捏又是揉,很快一个小泥人就做好了。女娲把小泥人托在手里,放到嘴前轻轻地吹一口气。小泥人有了气息竟活动起来,放到地面上后就到处走动,还一个劲儿地喊着:“妈妈!妈妈……”女娲真是太高兴了,赶紧动手捏第二个,并吹了一口气,第二个也活了,她又捏第三个,第四个……泥人越捏越多,后来女娲就把他们通通放在地上冲着他们吹了一口气,泥人们活了。他们有喜怒哀乐,而且能够说话,跟那些草木鸟兽完全不同。女娲再也不觉得寂寞了,她称呼这些活了的泥人为“人”。人们开始时在女娲的周围活动着,渐渐地很多都走远了,分散到各处。
有了人,世界变得无比充实,女娲非常高兴,她继续一刻不停地接着捏泥人。可是大地如此辽阔,人们很快就消散于各地,女娲也感到越来越累了。她想,这样下去,世间的人还不够多时,她已经累得不行了。于是,她顺手从山崖上扯下一条藤蔓,伸进泥潭里抽打起来,溅起了很多混黄的泥点儿,泥点儿落地后也变成了活蹦乱跳的小人儿。她每抽打一下,就会产生很多人,而且和之前捏成的小人没什么两样,这样造人就快多了。于是,女娲高兴地使劲抽打起来,泥点子落得到处都是。等女娲停下来时,大地上已经有足够多的人了。
一天,她想看看各处的人类,来到一个地方,发现有些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十分奇怪,仔细一看才发现这些小人都已经满头白发,老态龙钟了。原来他们年纪太大,已经死了。女娲就想,人们都会老去、死去,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人会死光的,难道到时候还要再重新创造吗?这也太麻烦了!女娲想,最好的办法是让人类自己繁衍生息,这样他们就可以绵延不绝了。
于是,她就让这些人具有不同的身体特征,从而区分出男女,并让男人和女人结合,生出后代。为了不让这种结合使人类陷入混乱,她又建立了婚姻制度,从此人类靠自己就可以不断发展壮大了,所以女娲又被称为“婚姻女神”或“神媒”。
人类可以靠自己繁衍生息了,他们一代一代地在大地上幸福地生活着。可是没过多久,他们就遇到了一次毁灭性地灾难。原来,水神共工和火神祝融争夺帝位,结果共工被打败了。共工一气之下,就用头去撞不周之山。这座擎天的大柱在一声巨响之后,便轰然倒塌,紧接着天向西北倾斜,地往东南塌陷,海水灌进了陆地,洪灾泛滥。因为剧烈的震荡,地上裂开很多大豁口,一个劲儿地往外喷火,山林里野兽也都受到触动,纷纷窜出来,见人便咬。很多人不是被水淹死,就是被火烧死,要么就是被野兽咬死。
看着自己的子孙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女娲痛心不已,决定拯救人类。她周游四海走遍群山,走到东海的天台山,发现那里有可以炼石用的五色土,便决定在那里炼石补天。她在天台山顶堆起巨石当炉子,借来太陽神火,将五色土放入炉中,经过九天九夜终于炼就了五色巨石。然后她又花了九天九夜,用这些五彩的巨石把天补好。天好不容易被补好了,为了不让它再塌下来,她就斩下了一只万年神龟的四足支撑四极。终于,天地归位,洪水入渠,大火也熄灭了,人间又恢复了平静。不但如此,从此以后,每当雨过天晴,天边就会出现五色云霞,天空比以前更美了。人们摆脱了灾难,各个欢呼雀跃。
女娲是中华民族伟大的母亲,她不仅按照自己的模样创造了人,建立了让人类可以繁衍的婚姻制度,使人们结成人类社会;当人类受到天灾的威胁时,还勇敢地保护我们。为了对这位伟大的母亲表示感谢,人们在天台山下建了女娲庙,世代朝拜,香火从不曾断过。
关于女娲的传说,虽然是神话,但绝不是凭空捏造的,它是早期人类社会生活的写照。众所周知,早期人类缔结了以血缘为基础的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女性在生产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子女只识其母,不知其父,而女娲的传说正是母系社会这一历史时期的反映。#阳光信用##每日一善#
盘古开天辟地之后,终于累倒了,身体也化作了世间万物,从此天地间有了日月星辰,有了花草树木,后来天地间残留的一股浊气吸收日月精华,化作了虫鱼鸟兽,从而使这寂静美丽的世界有了一丝生气。
有一个神通广大的女神四处游历,后来来到盘古开辟的天地里,她就是女娲。女娲在草丰木茂的原野上行走着,举目四望,发现山峦连绵起伏,江河奔流不息,草木枝繁叶茂,鸟儿婉转歌唱,走兽成群结伴,鱼儿水中畅游,这个世界真是太美好了。于是,她决定留下来。
日复一日,她享受着自然的美景,可是虽然有鸟兽虫鱼跟自己作伴,女娲渐渐产生了寂寞孤独的感觉。她总觉得缺少点什么,但又说不出到底是缺什么,只能任这种寂寥的感觉与日俱增。
一天,她走在草木茂盛的原野上,飞鸟、走兽、游鱼再也不能让她高兴起来。她无精打采地沿着一条河流前行,觉得很累,就在河岸的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清澈的河水照出了她的影子,她看到了水中闷闷不乐的自己。于是她嘴角露出微笑,影子也笑了;她皱起眉头,影子也皱起眉头,这让她觉得非常有趣。突然间,她一下子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感到寂寞,因为世间没有跟她一样的生物,那些山川草木、虫鱼鸟兽怎么会可能与她心灵相通?
她想,既然如此,何不按照自己的样子创造一些生物,让世界热闹起来呢?有了主意,她马上动起手来,在河边抓起一团黄泥,对着水中的影子又是捏又是揉,很快一个小泥人就做好了。女娲把小泥人托在手里,放到嘴前轻轻地吹一口气。小泥人有了气息竟活动起来,放到地面上后就到处走动,还一个劲儿地喊着:“妈妈!妈妈……”女娲真是太高兴了,赶紧动手捏第二个,并吹了一口气,第二个也活了,她又捏第三个,第四个……泥人越捏越多,后来女娲就把他们通通放在地上冲着他们吹了一口气,泥人们活了。他们有喜怒哀乐,而且能够说话,跟那些草木鸟兽完全不同。女娲再也不觉得寂寞了,她称呼这些活了的泥人为“人”。人们开始时在女娲的周围活动着,渐渐地很多都走远了,分散到各处。
有了人,世界变得无比充实,女娲非常高兴,她继续一刻不停地接着捏泥人。可是大地如此辽阔,人们很快就消散于各地,女娲也感到越来越累了。她想,这样下去,世间的人还不够多时,她已经累得不行了。于是,她顺手从山崖上扯下一条藤蔓,伸进泥潭里抽打起来,溅起了很多混黄的泥点儿,泥点儿落地后也变成了活蹦乱跳的小人儿。她每抽打一下,就会产生很多人,而且和之前捏成的小人没什么两样,这样造人就快多了。于是,女娲高兴地使劲抽打起来,泥点子落得到处都是。等女娲停下来时,大地上已经有足够多的人了。
一天,她想看看各处的人类,来到一个地方,发现有些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十分奇怪,仔细一看才发现这些小人都已经满头白发,老态龙钟了。原来他们年纪太大,已经死了。女娲就想,人们都会老去、死去,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人会死光的,难道到时候还要再重新创造吗?这也太麻烦了!女娲想,最好的办法是让人类自己繁衍生息,这样他们就可以绵延不绝了。
于是,她就让这些人具有不同的身体特征,从而区分出男女,并让男人和女人结合,生出后代。为了不让这种结合使人类陷入混乱,她又建立了婚姻制度,从此人类靠自己就可以不断发展壮大了,所以女娲又被称为“婚姻女神”或“神媒”。
人类可以靠自己繁衍生息了,他们一代一代地在大地上幸福地生活着。可是没过多久,他们就遇到了一次毁灭性地灾难。原来,水神共工和火神祝融争夺帝位,结果共工被打败了。共工一气之下,就用头去撞不周之山。这座擎天的大柱在一声巨响之后,便轰然倒塌,紧接着天向西北倾斜,地往东南塌陷,海水灌进了陆地,洪灾泛滥。因为剧烈的震荡,地上裂开很多大豁口,一个劲儿地往外喷火,山林里野兽也都受到触动,纷纷窜出来,见人便咬。很多人不是被水淹死,就是被火烧死,要么就是被野兽咬死。
看着自己的子孙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女娲痛心不已,决定拯救人类。她周游四海走遍群山,走到东海的天台山,发现那里有可以炼石用的五色土,便决定在那里炼石补天。她在天台山顶堆起巨石当炉子,借来太陽神火,将五色土放入炉中,经过九天九夜终于炼就了五色巨石。然后她又花了九天九夜,用这些五彩的巨石把天补好。天好不容易被补好了,为了不让它再塌下来,她就斩下了一只万年神龟的四足支撑四极。终于,天地归位,洪水入渠,大火也熄灭了,人间又恢复了平静。不但如此,从此以后,每当雨过天晴,天边就会出现五色云霞,天空比以前更美了。人们摆脱了灾难,各个欢呼雀跃。
女娲是中华民族伟大的母亲,她不仅按照自己的模样创造了人,建立了让人类可以繁衍的婚姻制度,使人们结成人类社会;当人类受到天灾的威胁时,还勇敢地保护我们。为了对这位伟大的母亲表示感谢,人们在天台山下建了女娲庙,世代朝拜,香火从不曾断过。
关于女娲的传说,虽然是神话,但绝不是凭空捏造的,它是早期人类社会生活的写照。众所周知,早期人类缔结了以血缘为基础的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女性在生产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子女只识其母,不知其父,而女娲的传说正是母系社会这一历史时期的反映。#阳光信用##每日一善#
#孤勇者# 小时候喜欢奥特曼,也崇拜美少女战士,幻想过能收到来自霍格沃茨的猫头鹰,也希望能成为拯救世界的大英雄。后来长大了,明白了世界上没有奥特曼也没有怪兽,明白了世界并没有那么美好而是由平凡组成,但有相当一部分人依旧在坚持自己的英雄梦想,他们成为了警察,消防员,医生,治病救人,也有一部分人以笔,以音乐延续英雄主义,或者只是为所见的不公发声,给路边的小猫小狗一点吃的,历尽千帆也依旧保持着善良与热爱,这也许就是成年人的英雄主义。[心]来聊聊你长大了也依旧在坚持的英雄主义吧 https://t.cn/AilC9H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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