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协会回应商标维权依法依规#】日前,有网友反映,因为出售了一只杯底印有“景德镇彩”字样的茶杯,他被景德镇陶瓷协会以“商标侵权”为由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万元。记者调查发现,近两年,景德镇陶瓷协会以“侵害商标权”为由,“批量化”起诉了全国多户商家,要求赔偿的侵权金额在几千元至数万元不等。多位商家认为,他们面对的是“恶意诉讼”。对此,景德镇陶瓷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孙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景德镇陶瓷协会作为“景德镇”商标的持有者,所进行的维权打假是依法依规的,是得到政府部门支持的。(央广网记者 郭佳丽)https://t.cn/A6XhZueT
【#景德镇陶瓷协会回应商标维权依法依规#】日前,有网友反映,因为出售了一只杯底印有“景德镇彩”字样的茶杯,他被景德镇陶瓷协会以“商标侵权”为由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万元。记者调查发现,近两年,景德镇陶瓷协会以“侵害商标权”为由,“批量化”起诉了全国多户商家,要求赔偿的侵权金额在几千元至数万元不等。多位商家认为,他们面对的是“恶意诉讼”。对此,景德镇陶瓷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孙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景德镇陶瓷协会作为“景德镇”商标的持有者,所进行的维权打假是依法依规的,是得到政府部门支持的。(央广网记者 郭佳丽)https://t.cn/A6XhZueT
#买150份扣肉打假人再发声#【光明网评论员忍不住了,说说#人们为什么会同情卖家#】
我走过的最远的路是你的套路。近日,一则“农民卖扣碗被举报三无产品,法院判罚其退赔5万”的新闻引发热议。
店在网上开,祸从天上来,对这笔争议订单及其所引发的法院判决结果,“毛妈妈”一家显然无比委屈。从她们的角度来看,网店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手续,食品安全没有问题,食品标签也有,只是这次售出的扣碗、粉蒸肉、烧白属于新产品,还没得及贴标签。一家人辛辛苦苦地生产制作,本想借着网络平台的渠道红利,靠手艺创收致富,没想到不仅惹上官司,还要赔偿数万元。
在委屈之外,“毛妈妈”一家恐怕还觉得很愤懑。卖的是单价并不高的土特产、自制菜,这次却被判罚赔偿数万元,她们觉得是被买家“套路”了。根据她们提供的信息,买家邵先生在这笔争议订单之前,曾用另一个账号买过一单同款产品,当时已经发现食品存在无标签的瑕疵,后来一次性购买150单,这让卖家自然联想到所谓的“职业打假人”。
虽然卖家觉得委屈愤懑,但是法院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于法有据。至于买家是不是“职业打假人”,并不影响其以消费者身份依法维权。
这个事情很容易引发公众的共情,似乎代表公众朴素情感的道德与法律在这里发生抵牾。在以往涉及职业打假人的维权事件中,虽然也有争议,但对这些通过法律途径主动打击市场流通的假冒伪劣产品、对市场消费环境起到净化作用的行为,人们大多在感情上是理解和认同的。而在这个事件中,许多人对卖家颇多同情。我们当然不是要指责依法维权并获得法院一审和二审支持的买家,而是要指出,在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之外,还有一些值得被审思的细节。
例如,与那些蓄意制假售假牟利的行为不同,被告人一家并非主观故意通过制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产品”牟利。事实上,人们的同情,是体谅这些互联网及电商行业的新进入者,他们中的许多原本是农民,是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者流。互联网社会的下沉,让他们也能进入网络社会找到谋生之业,但从新业态里谋生必须遵循的法规和行规,他们未必熟悉和了解。
平台经济的发展,将广大的农村下沉市场视作一种规模红利,正是这些新用户的不断加入,让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短视频电商等新商业、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但是,相比于互联网社会的原住民,这些来自农村地区的小商家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法律知识和素养欠缺,他们被纳入到网络平台后,谁来给他们进行普法教育,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畏法,成为网络社会和数字经济中合格的参与者,这可能不仅仅是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牵涉面广泛的经济社会问题。
我走过的最远的路是你的套路。近日,一则“农民卖扣碗被举报三无产品,法院判罚其退赔5万”的新闻引发热议。
店在网上开,祸从天上来,对这笔争议订单及其所引发的法院判决结果,“毛妈妈”一家显然无比委屈。从她们的角度来看,网店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手续,食品安全没有问题,食品标签也有,只是这次售出的扣碗、粉蒸肉、烧白属于新产品,还没得及贴标签。一家人辛辛苦苦地生产制作,本想借着网络平台的渠道红利,靠手艺创收致富,没想到不仅惹上官司,还要赔偿数万元。
在委屈之外,“毛妈妈”一家恐怕还觉得很愤懑。卖的是单价并不高的土特产、自制菜,这次却被判罚赔偿数万元,她们觉得是被买家“套路”了。根据她们提供的信息,买家邵先生在这笔争议订单之前,曾用另一个账号买过一单同款产品,当时已经发现食品存在无标签的瑕疵,后来一次性购买150单,这让卖家自然联想到所谓的“职业打假人”。
虽然卖家觉得委屈愤懑,但是法院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于法有据。至于买家是不是“职业打假人”,并不影响其以消费者身份依法维权。
这个事情很容易引发公众的共情,似乎代表公众朴素情感的道德与法律在这里发生抵牾。在以往涉及职业打假人的维权事件中,虽然也有争议,但对这些通过法律途径主动打击市场流通的假冒伪劣产品、对市场消费环境起到净化作用的行为,人们大多在感情上是理解和认同的。而在这个事件中,许多人对卖家颇多同情。我们当然不是要指责依法维权并获得法院一审和二审支持的买家,而是要指出,在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之外,还有一些值得被审思的细节。
例如,与那些蓄意制假售假牟利的行为不同,被告人一家并非主观故意通过制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产品”牟利。事实上,人们的同情,是体谅这些互联网及电商行业的新进入者,他们中的许多原本是农民,是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者流。互联网社会的下沉,让他们也能进入网络社会找到谋生之业,但从新业态里谋生必须遵循的法规和行规,他们未必熟悉和了解。
平台经济的发展,将广大的农村下沉市场视作一种规模红利,正是这些新用户的不断加入,让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短视频电商等新商业、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但是,相比于互联网社会的原住民,这些来自农村地区的小商家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法律知识和素养欠缺,他们被纳入到网络平台后,谁来给他们进行普法教育,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畏法,成为网络社会和数字经济中合格的参与者,这可能不仅仅是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牵涉面广泛的经济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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