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政策密集出台,垃圾分类再度爆发#粤能环保#
近年来,我国加速推行垃圾分类制度,2017年初,发改委及住建部联合下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46个试点城市先行先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2021年5月,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发布《“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要求到2025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地级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鼓励其他地区积极提升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覆盖水平。支持建制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设施短板。
自11月起各地开始纷纷出台垃圾分类政策
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到今年年底前,全省各设区市(含平潭,下同)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福州、厦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2、重庆市发改委发布《重庆市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实施意见》
近日,重庆市发改委发布《重庆市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对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过程制定了两个时间节点,一是到2022年,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85%;二是到2025年,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
到2022年,重庆将基本形成快递包装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电商和快递规范管理普遍推行,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85%,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7万个。
到2025年,形成贯穿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的治理长效机制;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10万个,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
3、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已于日前正式印发。《办法》规范了餐厨垃圾的排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在餐厨垃圾管理上的职能分工,为全市推行餐厨垃圾单独投放、统一收运和定点集中处置活动提供了法制保障。
4、《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11月8日,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草案分7章35条,涉及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等环节。
5、《汕尾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2021年7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监督管理等活动,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记录、宣传、制定标准、监督及交接的责任,生活垃圾产生者应按照时间、地点、方式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6、《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由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进美丽田园、美丽村庄、美丽庭院建设,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乡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开展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强森林、湿地、河湖、海洋等保护修复,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统筹城乡环境治理,禁止违法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向农村转移。
7、《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条例,管理甘肃省内农村生活垃圾的清扫、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监督管理等活动。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和场所的建设,不得在水源地保护区域、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选址,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
8、《洛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推广实施办法》
由洛阳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用于洛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的推广应用。各城市区政府应在本辖区予以支持,制定政策、宣传推广、鼓励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提高再生产品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使用比例,共同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和再生产品行业健康发展。在开展绿色建筑设计评奖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证过程中,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使用作为评选和评价的重要因素。
9、江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江苏省住建厅等12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1年底,江苏设区市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要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底,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实现全覆盖,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实现有机易腐垃圾生态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70%以上;鼓励各地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路径和技术工艺研究;政府参与的新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房,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
10、云南发布《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日前,云南发布《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规划》总投资约237.00亿元。其中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150.61亿元,新建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19.60亿元,新建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17.10亿元,新增及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项目20.61亿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整治项目29.08亿元。
11、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合理布局、规范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加强光伏组件、动力蓄电池等新品种废弃物回收利用,提升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污泥等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同时,意见提到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到2025年,设区城市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60%,县(市)建成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50%。
12、福建《南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印发 12月1日起施行
南平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南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范了生活垃圾的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垃圾管理上的职能分工,为全市推行生活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提供了法制保障。
13、《珠海市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公示
珠海市商务局发布《珠海市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近期、远期均为100%。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近期、远期均为100%。原生生活垃圾填埋率近期、远期均为0%。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近期为50%,远期为8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近期为35%,远期为50%。
14、《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9日上午,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据悉,《条例》由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31日通过,并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将为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厘清权责边界,破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有利于提升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分七章四十条,主要对规划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智能垃圾分类设备需求大,供应不足
据了解,目前只有少数发达城市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设施比较完备,大部分城市还只能做到在投放环节配备分类收集的设施,而在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环节,设施配备普遍不足,垃圾分类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而各地纷纷出台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分类收集环节催生社会对垃圾智能分类设备、垃圾分类点集中设置、分类垃圾桶、政府购买服务的需求,而这些环节也会将带动不同品类垃圾的配套收集与转运设备投资,给垃圾分类创造更多机会。
政策不断地催生,例如一个城市的垃圾分类就会带来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市场机遇。国内垃圾处理市场十分庞大,当垃圾分类企业能够掌握主动权的时候,很有可能将诞生下一家世界500强企业。
智能垃圾分类设备跟传统分类垃圾桶相比较都有哪些变化?
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主要分类别收集纸类、玻璃、金属、塑料、塑料瓶等常见的可回收资源。通过在基础上的应用升级,利用AI、物联网、人脸识别、人机触摸等技术形成的“互联网”智能垃圾分类终端,可实现居民分类垃圾的投放、储存和运输等功能。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拥有人脸识别,内置承重系统,后台实时监测桶内垃圾重量,满载自动停用设备并自动发送清运信息给收运单位及时清运。用户识别系统可以追溯到用户的投放数据,方便数据分析。
粤能环保给用户提供垃圾分类运营解决方案的同时,还利用SaaS系统平台优势打造社区生态,创建更多的产业服务,为垃圾分类运营企业提供更多的盈利模式,让客户财源不断。粤能五新智慧平台的“五新”理念打造了“物联网+智慧分类平台”运用于垃圾分类,形成了集垃圾分类宣传、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监管全智能化的完整闭环,既有效调动了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又节省了政府在垃圾分类宣传、监管等方面的投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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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加速推行垃圾分类制度,2017年初,发改委及住建部联合下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46个试点城市先行先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2021年5月,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发布《“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要求到2025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地级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鼓励其他地区积极提升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覆盖水平。支持建制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设施短板。
自11月起各地开始纷纷出台垃圾分类政策
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到今年年底前,全省各设区市(含平潭,下同)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福州、厦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2、重庆市发改委发布《重庆市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实施意见》
近日,重庆市发改委发布《重庆市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对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过程制定了两个时间节点,一是到2022年,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85%;二是到2025年,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
到2022年,重庆将基本形成快递包装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电商和快递规范管理普遍推行,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85%,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7万个。
到2025年,形成贯穿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的治理长效机制;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10万个,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
3、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已于日前正式印发。《办法》规范了餐厨垃圾的排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在餐厨垃圾管理上的职能分工,为全市推行餐厨垃圾单独投放、统一收运和定点集中处置活动提供了法制保障。
4、《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11月8日,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草案分7章35条,涉及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等环节。
5、《汕尾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2021年7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监督管理等活动,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记录、宣传、制定标准、监督及交接的责任,生活垃圾产生者应按照时间、地点、方式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6、《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由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进美丽田园、美丽村庄、美丽庭院建设,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乡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开展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强森林、湿地、河湖、海洋等保护修复,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统筹城乡环境治理,禁止违法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向农村转移。
7、《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条例,管理甘肃省内农村生活垃圾的清扫、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监督管理等活动。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和场所的建设,不得在水源地保护区域、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选址,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
8、《洛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推广实施办法》
由洛阳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用于洛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的推广应用。各城市区政府应在本辖区予以支持,制定政策、宣传推广、鼓励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提高再生产品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使用比例,共同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和再生产品行业健康发展。在开展绿色建筑设计评奖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证过程中,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使用作为评选和评价的重要因素。
9、江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江苏省住建厅等12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1年底,江苏设区市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要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底,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实现全覆盖,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实现有机易腐垃圾生态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70%以上;鼓励各地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路径和技术工艺研究;政府参与的新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房,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
10、云南发布《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日前,云南发布《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规划》总投资约237.00亿元。其中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150.61亿元,新建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19.60亿元,新建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17.10亿元,新增及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项目20.61亿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整治项目29.08亿元。
11、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合理布局、规范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加强光伏组件、动力蓄电池等新品种废弃物回收利用,提升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污泥等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同时,意见提到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到2025年,设区城市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60%,县(市)建成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50%。
12、福建《南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印发 12月1日起施行
南平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南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范了生活垃圾的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垃圾管理上的职能分工,为全市推行生活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提供了法制保障。
13、《珠海市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公示
珠海市商务局发布《珠海市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近期、远期均为100%。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近期、远期均为100%。原生生活垃圾填埋率近期、远期均为0%。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近期为50%,远期为8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近期为35%,远期为50%。
14、《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9日上午,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据悉,《条例》由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31日通过,并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将为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厘清权责边界,破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有利于提升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分七章四十条,主要对规划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智能垃圾分类设备需求大,供应不足
据了解,目前只有少数发达城市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设施比较完备,大部分城市还只能做到在投放环节配备分类收集的设施,而在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环节,设施配备普遍不足,垃圾分类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而各地纷纷出台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分类收集环节催生社会对垃圾智能分类设备、垃圾分类点集中设置、分类垃圾桶、政府购买服务的需求,而这些环节也会将带动不同品类垃圾的配套收集与转运设备投资,给垃圾分类创造更多机会。
政策不断地催生,例如一个城市的垃圾分类就会带来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市场机遇。国内垃圾处理市场十分庞大,当垃圾分类企业能够掌握主动权的时候,很有可能将诞生下一家世界500强企业。
智能垃圾分类设备跟传统分类垃圾桶相比较都有哪些变化?
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主要分类别收集纸类、玻璃、金属、塑料、塑料瓶等常见的可回收资源。通过在基础上的应用升级,利用AI、物联网、人脸识别、人机触摸等技术形成的“互联网”智能垃圾分类终端,可实现居民分类垃圾的投放、储存和运输等功能。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拥有人脸识别,内置承重系统,后台实时监测桶内垃圾重量,满载自动停用设备并自动发送清运信息给收运单位及时清运。用户识别系统可以追溯到用户的投放数据,方便数据分析。
粤能环保给用户提供垃圾分类运营解决方案的同时,还利用SaaS系统平台优势打造社区生态,创建更多的产业服务,为垃圾分类运营企业提供更多的盈利模式,让客户财源不断。粤能五新智慧平台的“五新”理念打造了“物联网+智慧分类平台”运用于垃圾分类,形成了集垃圾分类宣传、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监管全智能化的完整闭环,既有效调动了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又节省了政府在垃圾分类宣传、监管等方面的投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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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19省中成药集采联盟,报量数据来了!
11月19日,湖北省医药价格及招采管理服务网挂出《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2号)》(以下简称2号公告)。
在1号公告,中成药省际联盟集采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湖北19省中成药联盟的方案和分组、中选规则等内容。2号公告在此基础上,正式发布了带量采购文件并公布了采购品种的报量情况。
2号公告显示,联采办要求相关药企于本采购公告发布日至2021年11月29日在中成药资质企业申报界面维护或填报企业及产品信息、基准价格、技术评价指标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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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地区由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福建、江西、河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共19省市组成。
10月,湖北省发布《关于填报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范围相关采购数据的通知》。据了解,山西、四川、宁夏、河南等地也陆续发布通知要求报量。
17个组别共76个中成药纳入湖北19省联盟,此次2号公告公布的报量如下表所示:(年度预采购量、首年约定 采购量(单位:万片/万粒/万袋/万支/万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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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周期
原则上2年,到期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最多1年,协议每年一签。完成协议期超出部分仍按中选价供应直至采购期届满。
报量
医疗机构填报2020年实际使用量、价格、金额,并结合历史使用情况、临床用药需求等因素,填报未来一年产品的预采购量。如果报量部分企业未参与申报或产能为0,增将其转为待分配量进行分配
(注:此处按2020年的实际量作为参考填报预采购量,可见之前进入进院先发优势的重要性;此外,间接提示企业要积极参与)
联采办按报量的80%确定为约定采购量。(注:报量到约定采购量,缩水2成)
分为A/B两个采购单位
A采购单元:(符合以下2个条件之一即可分为A单元)
1、(企业采购金额/同组所有产品2020年采购金额)≥10%
2、2020年采购金额在同组中排名前三的企业
注:一般AB组划分的逻辑都是划分量大和量小的,湖北按采购金额占比及排名(前者看比例,后者看绝对排名)决定。与广东按复杂的日均治疗天数、日治疗费用来进行复杂计算,这个划分相对简洁、易行。
B采购单元:都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进入B单元;若B单元企业不足3家,则所有企业都合并到A单元。
报价代表品:采购金额最大的剂型、规格作为代表品
在同产品组、同企业、不同剂型、规格的产品中,以采购金额最大的产品作为代表品进行报价,以最小零售包装(如:盒)为计价单位。
注:代表品规则的设定和区分,如果再加上差比价因素,在实操层面更是会影响企业的价格计算和报价策略。湖北规则与广东相比颗粒度较大,但也不容易出错。
基准价格:也就是限价
1、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格(不含广东省平台及省级集采中选价);
2、若无省级价格,则以同组所有报价代表品按日均治疗费用(按说明书用法用量计算,不考虑剂型规格的差比)折算的最低价作为基准价;
注:省级最低中标价才是目前企业有预期、医保可接受、平台可操作的相对适合的方式,广东以最高日均治疗天数/费用来作为评价依据,不仅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在操作层面各方都极易出错。
报价:最新零售包装实际供应价
限价:不得高于基准价,否则为无效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入围规则:“双信封”模式(价格与技术六四开),价格按降幅竞争
综合得分=价格竞争得分*60%+技术评价得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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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医疗机构的认可度在技术性评分中占比最大,可见湖北方案对用药机构的重视;同时,对于企业而言,平日积累的资源现在方能在报量和评标中用上。后发的企业难度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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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选规则
A单元:降幅前70%+后30%议价拟中选
入围企业报价降幅由高到低排序,降幅前70%拟中选;若末位降幅相同,则一并拟中选。降幅排名后30%的进入议价,如果接受17个产品组所有A单元入围企业降幅前50%的最低降幅可拟中选。
注:拟中选门槛不算很高,而且给降幅排名靠后的一次议价机会,且该机会不难把握(前50%的最低降幅,相当于中间降幅)
B单元:依据A单中间降幅
入围企业数量≤4 家的,入围企业报价降幅达到 17 个产品组所有A 竞争单元入围企业降幅排名前50% 的最低降幅,获得拟中选资格;未达到的,进入议价环节, 接受 17 个产品组所有A 竞争单元入围企业降幅排名前50% 的最低降幅,获得拟中选资格。
其他情况:
同产品组内日均治疗费用最低的报价代表品申报企业,若按上述规则未入围或未中选,可获得拟中选资格。若申报企业日均治疗费用相同,综合得分较高的获得拟中选资格。
注:此处既是一个补漏措施,也是一个对按日均费用最低报价产品的一种补偿,防止同组按降幅比例计算方式下可能出现的概率性差错发生。
非代表品的价格确定:按代表品拟中选价格降幅等比例下调价格(注:不考虑差别因素)代表品及非代表品均参与采购量分配。
约定采购量分配
1、如果医疗机构报量的产品中选,则降幅最高的中选品种获得100%报量;其他品种获得80%;
2、如果医疗机构所报量品种未中选,或企业未申报、产能为0等几种情况,其报量的80%作为待分配量,按以下顺序分配:
1)将30%待分配量分给降幅最大的中选企业;
2)剩余的70%待分配量由医院从中选产品中自主选择;
注:此条规则是对降幅最高的厂牌间接实施“奖励”以引导企业尽量报低价,但令人扼腕的是,“足量”的100%带量部分,其实是企业原有的市场份额,报量能否反映正常份额不说,在分配采购量环节,事实上中选企业都面临份额缩水的窘境。
3)若剂型、规格差异不能直接换算的,由联盟省份自行分配后报联采办备案;
4)医疗机构选量超过每个中选品种最大产能的80%时,不再开放医疗机构选择该产品,可继续选择其他中选产品。(注:超量到大80%是供应监控的警戒线,有可能用量异常,也可能引发供应风险)
结语
1、湖北19省与广东7省联盟区域有所重叠,是否还存在调整的可能性或存在的竞争性?
2、从纳入目录的品种分析,广东按通用名为57个,区分剂型规格按药品名称为134个,分为27个组,其中26组为非独家(其中有独家品种被合并其中),36个独家品种为一个组,口服分为三组,针剂一组,合并率为79.9%;而湖北74个品种合并为17个组别,口服、针剂分别为一组,合并率为77%。表明上看似乎湖北合并程度高,但由于广东实际纳入的品种数量多,合并率反而比湖北高;
3、湖北规则与广东相比,无论是AB组划分(看采购金额及占比)、定价依据(省级最低中标价)、給量方式(削峰填谷)、中选规则(降幅排名+议价)、待分配量(从医疗机构实际看待)都显得较为简洁、易懂、易操作,医保、企业、平台接受度应该不低;
4、从企业的角度看,需要注意实际销量、医疗机构报量、以及中选后实际拿到的采购量之间的关系,进行精确计算方能确定报价策略;
5、医疗机构所报品种如果未中选,存在二次选择的机会/风险,对于中选企业而言,可以借机进入之前未覆盖医疗机构,而对于落选企业,份额明白无误地在采购规则中被别人瓜分;
6、中选执行后,医疗机构的使用也应纳入企业的观察,其表现为几个方面:一是医疗机构是否真正落实采购量和回款?是真带量还是真降价?二是,由于存在真实存量、报量与实际采购量之间的差距,非带量部分是否在扩大?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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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湖北省医药价格及招采管理服务网挂出《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2号)》(以下简称2号公告)。
在1号公告,中成药省际联盟集采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湖北19省中成药联盟的方案和分组、中选规则等内容。2号公告在此基础上,正式发布了带量采购文件并公布了采购品种的报量情况。
2号公告显示,联采办要求相关药企于本采购公告发布日至2021年11月29日在中成药资质企业申报界面维护或填报企业及产品信息、基准价格、技术评价指标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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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地区由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福建、江西、河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共19省市组成。
10月,湖北省发布《关于填报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范围相关采购数据的通知》。据了解,山西、四川、宁夏、河南等地也陆续发布通知要求报量。
17个组别共76个中成药纳入湖北19省联盟,此次2号公告公布的报量如下表所示:(年度预采购量、首年约定 采购量(单位:万片/万粒/万袋/万支/万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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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周期
原则上2年,到期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最多1年,协议每年一签。完成协议期超出部分仍按中选价供应直至采购期届满。
报量
医疗机构填报2020年实际使用量、价格、金额,并结合历史使用情况、临床用药需求等因素,填报未来一年产品的预采购量。如果报量部分企业未参与申报或产能为0,增将其转为待分配量进行分配
(注:此处按2020年的实际量作为参考填报预采购量,可见之前进入进院先发优势的重要性;此外,间接提示企业要积极参与)
联采办按报量的80%确定为约定采购量。(注:报量到约定采购量,缩水2成)
分为A/B两个采购单位
A采购单元:(符合以下2个条件之一即可分为A单元)
1、(企业采购金额/同组所有产品2020年采购金额)≥10%
2、2020年采购金额在同组中排名前三的企业
注:一般AB组划分的逻辑都是划分量大和量小的,湖北按采购金额占比及排名(前者看比例,后者看绝对排名)决定。与广东按复杂的日均治疗天数、日治疗费用来进行复杂计算,这个划分相对简洁、易行。
B采购单元:都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进入B单元;若B单元企业不足3家,则所有企业都合并到A单元。
报价代表品:采购金额最大的剂型、规格作为代表品
在同产品组、同企业、不同剂型、规格的产品中,以采购金额最大的产品作为代表品进行报价,以最小零售包装(如:盒)为计价单位。
注:代表品规则的设定和区分,如果再加上差比价因素,在实操层面更是会影响企业的价格计算和报价策略。湖北规则与广东相比颗粒度较大,但也不容易出错。
基准价格:也就是限价
1、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格(不含广东省平台及省级集采中选价);
2、若无省级价格,则以同组所有报价代表品按日均治疗费用(按说明书用法用量计算,不考虑剂型规格的差比)折算的最低价作为基准价;
注:省级最低中标价才是目前企业有预期、医保可接受、平台可操作的相对适合的方式,广东以最高日均治疗天数/费用来作为评价依据,不仅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在操作层面各方都极易出错。
报价:最新零售包装实际供应价
限价:不得高于基准价,否则为无效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入围规则:“双信封”模式(价格与技术六四开),价格按降幅竞争
综合得分=价格竞争得分*60%+技术评价得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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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医疗机构的认可度在技术性评分中占比最大,可见湖北方案对用药机构的重视;同时,对于企业而言,平日积累的资源现在方能在报量和评标中用上。后发的企业难度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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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选规则
A单元:降幅前70%+后30%议价拟中选
入围企业报价降幅由高到低排序,降幅前70%拟中选;若末位降幅相同,则一并拟中选。降幅排名后30%的进入议价,如果接受17个产品组所有A单元入围企业降幅前50%的最低降幅可拟中选。
注:拟中选门槛不算很高,而且给降幅排名靠后的一次议价机会,且该机会不难把握(前50%的最低降幅,相当于中间降幅)
B单元:依据A单中间降幅
入围企业数量≤4 家的,入围企业报价降幅达到 17 个产品组所有A 竞争单元入围企业降幅排名前50% 的最低降幅,获得拟中选资格;未达到的,进入议价环节, 接受 17 个产品组所有A 竞争单元入围企业降幅排名前50% 的最低降幅,获得拟中选资格。
其他情况:
同产品组内日均治疗费用最低的报价代表品申报企业,若按上述规则未入围或未中选,可获得拟中选资格。若申报企业日均治疗费用相同,综合得分较高的获得拟中选资格。
注:此处既是一个补漏措施,也是一个对按日均费用最低报价产品的一种补偿,防止同组按降幅比例计算方式下可能出现的概率性差错发生。
非代表品的价格确定:按代表品拟中选价格降幅等比例下调价格(注:不考虑差别因素)代表品及非代表品均参与采购量分配。
约定采购量分配
1、如果医疗机构报量的产品中选,则降幅最高的中选品种获得100%报量;其他品种获得80%;
2、如果医疗机构所报量品种未中选,或企业未申报、产能为0等几种情况,其报量的80%作为待分配量,按以下顺序分配:
1)将30%待分配量分给降幅最大的中选企业;
2)剩余的70%待分配量由医院从中选产品中自主选择;
注:此条规则是对降幅最高的厂牌间接实施“奖励”以引导企业尽量报低价,但令人扼腕的是,“足量”的100%带量部分,其实是企业原有的市场份额,报量能否反映正常份额不说,在分配采购量环节,事实上中选企业都面临份额缩水的窘境。
3)若剂型、规格差异不能直接换算的,由联盟省份自行分配后报联采办备案;
4)医疗机构选量超过每个中选品种最大产能的80%时,不再开放医疗机构选择该产品,可继续选择其他中选产品。(注:超量到大80%是供应监控的警戒线,有可能用量异常,也可能引发供应风险)
结语
1、湖北19省与广东7省联盟区域有所重叠,是否还存在调整的可能性或存在的竞争性?
2、从纳入目录的品种分析,广东按通用名为57个,区分剂型规格按药品名称为134个,分为27个组,其中26组为非独家(其中有独家品种被合并其中),36个独家品种为一个组,口服分为三组,针剂一组,合并率为79.9%;而湖北74个品种合并为17个组别,口服、针剂分别为一组,合并率为77%。表明上看似乎湖北合并程度高,但由于广东实际纳入的品种数量多,合并率反而比湖北高;
3、湖北规则与广东相比,无论是AB组划分(看采购金额及占比)、定价依据(省级最低中标价)、給量方式(削峰填谷)、中选规则(降幅排名+议价)、待分配量(从医疗机构实际看待)都显得较为简洁、易懂、易操作,医保、企业、平台接受度应该不低;
4、从企业的角度看,需要注意实际销量、医疗机构报量、以及中选后实际拿到的采购量之间的关系,进行精确计算方能确定报价策略;
5、医疗机构所报品种如果未中选,存在二次选择的机会/风险,对于中选企业而言,可以借机进入之前未覆盖医疗机构,而对于落选企业,份额明白无误地在采购规则中被别人瓜分;
6、中选执行后,医疗机构的使用也应纳入企业的观察,其表现为几个方面:一是医疗机构是否真正落实采购量和回款?是真带量还是真降价?二是,由于存在真实存量、报量与实际采购量之间的差距,非带量部分是否在扩大?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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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24小时# 【“双11”遇上疫情,洛阳快递企业这样应对】一年一度的网购高峰“双11”刚刚过去,市民网购的商品正陆续到洛。然而,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双11”遇上疫情,快递物流行业如何应对?市民如何更安全地收快递?洛报融媒记者采访了洛阳多家快递企业和相关专业人士。
自10月中旬以来,国内疫情多点散发,涉及北京、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四川、辽宁、江苏、江西、山东、河南、重庆、云南、甘肃、宁夏等地。多地还出现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情况。显然,快递行业疫情传递风险不容忽视。
洛阳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杜绝疫情随快递传播的风险,国家邮政局此前曾印发了《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为加强和改进邮政行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我们要求各快递企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作业,我们会不定期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督导。”该负责人说。
“同时,我们也在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一旦出现新的中高风险地区,我们会立即通知快递企业将相关地区发往洛阳的快递单独消杀、暂停派送。”该负责人说。
12日一大早,洛报融媒记者看到,在洛龙区东方今典境界小区附近的一家菜鸟驿站门前,已堆积起了不少“双11”快递。仍有几大车快递被陆续送达,工作人员们正忙着进行消杀、分拣。
“每件快递在进入每件快递在进店之前,我们都会对快递进行彻底消杀。”王贝贝说,她是该片区的快递公司的承包商,管理着片区内的几家快递网点,边说着,她拿起装了消杀剂的喷壶,对已分拣准备入店的快递逐件进行喷洒消杀。
在这家菜鸟驿站里,洛报融媒记者还看到,进出寄取快递的小区居民都戴着口罩,有的居民还戴着一次性手套。菜鸟驿站的服务台也准备了免费的消杀剂,供居民寄取包裹时使用。
洛报融媒记者在春都路上一家顺丰速运网点看到,网点的工作人员们在工作时都佩戴着口罩。“快递从分拨中心送来后,我们会对车辆和快递进行一次集中消杀。快递在分拣派送前,我们的快递员还会对快递再进行一次消杀。”该网点负责人说,此外,他们每天还会对网点进行两次全面消杀。
道南路上一家京东快递网点情况类似,工作人员在作业时佩戴有口罩,并会对到达网点的快递逐件进行消杀。
从外地来的快递,在进入洛阳前和进入洛阳时,又会经过哪些疫情防控处理?记者实地探访了两家快递企业的洛阳分拨中心。
●顺丰速运洛阳分拨中心
顺丰速运洛阳分拨中心是顺丰在洛阳的货物集散地。12日下午,洛报融媒记者在这里看到,运送快递的车辆通过传送带卸货时,两名身着防护服的工作人员逐件对快递进行消杀。其中,一名工作人员背着电动喷雾器,对快递进行喷淋消杀,一名工作人员不停对每件快递进行翻面,保证六个面都能被喷淋到。
“目前,中高风险地区向外的快递,都在当地被阻断。从其他地区寄往洛阳的快递,从揽件到派送的整个链条中,我们会对快递进行多次消杀。”顺丰速运洛阳公司相关负责人说,顺丰速运的快递员在揽件后,会在网点对快递进行消杀,随后快递被集中至当地分拨中心接受第二次消杀,快递被送达目的地城市的分拨中心后还会再被消杀。“我们公司从外省来洛的快递,都需要先进入郑州或漯河的分拨中心,接受消杀,再被转移洛阳的分拨中心,再接受消杀。之后,这些快递才会被分送至洛阳市各网点。”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说,此外,他们每天会对分拨中心进行多次消杀,有专人负责,并且留存记录;分拨中心的工作人员都已接种疫苗,每天上班需要测量、登记体温;他们还配备了足量的消毒液、一次性手套、口罩、防护服、消毒设备,以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洛阳邮政邮区中心
12日下午,洛报融媒记者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洛阳邮区中心(简称洛阳邮政邮区中心)看到,身穿白色防护服的工作人员,或背着、提着消杀剂,或推着消杀专用雾炮车,在大院门岗、作业区入口、作业区内忙碌地进行着消杀工作。
接卸口是该中心的防疫重点环节。当天15时40分许,一辆从西安发来、满载快递的货车停靠在2号接卸口,该中心防疫工作人员手提消杀剂着重对卸下的每个邮件进行消杀,同时还使用雾炮车对准传送带上的邮件进行消杀。在其他作业区及集中放置区,也有工作人员在不间断地对来自全国各地的邮件进行消杀。
洛阳邮政邮区中心有关负责人说,该中心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执行。在大院门岗,要求所有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外地人员查验行程码)、省外来(返)洛人员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对车辆进行消杀和登记;在作业区门岗,要求所有工作人员戴口罩、测体温、随身物品存放于存包柜,并进行安全检查;在作业区,要求所有工作人员戴口罩,三个班次每班消杀一次作业环境,并根据邮件流程不间断进行消杀。另外,对卸完邮件的车辆和靠近垛口的车辆也要进行消杀。
“我们要确保每一个邮件从这里安全送达市民手中。”该负责人说。
洛阳市疾控中心专家建议,市民在购物时,应及时关注疫情动态,了解购买产品所在地的疫情风险程度。
市民在取件时,应佩戴好口罩,和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推荐通过快递柜收取快递,避免了人员面对面接触。
在收取快递后,建议市民尽量在户外拆包,将拆下的内外包装放入垃圾袋内,最好不要将外包装带回家。在收取和拆包过程中,不要用手触摸面部,拆包完成后及时洗手、消毒。
对国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寄来的快递,建议市民用消毒剂均匀喷洒外包装表面进行消毒,不能消毒的衣物等纺织品可以洗涤晾晒后再使用。(洛报融媒记者 郭秩铭 冯莹雅 通讯员 陈肖晓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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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月中旬以来,国内疫情多点散发,涉及北京、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四川、辽宁、江苏、江西、山东、河南、重庆、云南、甘肃、宁夏等地。多地还出现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情况。显然,快递行业疫情传递风险不容忽视。
洛阳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杜绝疫情随快递传播的风险,国家邮政局此前曾印发了《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为加强和改进邮政行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我们要求各快递企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作业,我们会不定期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督导。”该负责人说。
“同时,我们也在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一旦出现新的中高风险地区,我们会立即通知快递企业将相关地区发往洛阳的快递单独消杀、暂停派送。”该负责人说。
12日一大早,洛报融媒记者看到,在洛龙区东方今典境界小区附近的一家菜鸟驿站门前,已堆积起了不少“双11”快递。仍有几大车快递被陆续送达,工作人员们正忙着进行消杀、分拣。
“每件快递在进入每件快递在进店之前,我们都会对快递进行彻底消杀。”王贝贝说,她是该片区的快递公司的承包商,管理着片区内的几家快递网点,边说着,她拿起装了消杀剂的喷壶,对已分拣准备入店的快递逐件进行喷洒消杀。
在这家菜鸟驿站里,洛报融媒记者还看到,进出寄取快递的小区居民都戴着口罩,有的居民还戴着一次性手套。菜鸟驿站的服务台也准备了免费的消杀剂,供居民寄取包裹时使用。
洛报融媒记者在春都路上一家顺丰速运网点看到,网点的工作人员们在工作时都佩戴着口罩。“快递从分拨中心送来后,我们会对车辆和快递进行一次集中消杀。快递在分拣派送前,我们的快递员还会对快递再进行一次消杀。”该网点负责人说,此外,他们每天还会对网点进行两次全面消杀。
道南路上一家京东快递网点情况类似,工作人员在作业时佩戴有口罩,并会对到达网点的快递逐件进行消杀。
从外地来的快递,在进入洛阳前和进入洛阳时,又会经过哪些疫情防控处理?记者实地探访了两家快递企业的洛阳分拨中心。
●顺丰速运洛阳分拨中心
顺丰速运洛阳分拨中心是顺丰在洛阳的货物集散地。12日下午,洛报融媒记者在这里看到,运送快递的车辆通过传送带卸货时,两名身着防护服的工作人员逐件对快递进行消杀。其中,一名工作人员背着电动喷雾器,对快递进行喷淋消杀,一名工作人员不停对每件快递进行翻面,保证六个面都能被喷淋到。
“目前,中高风险地区向外的快递,都在当地被阻断。从其他地区寄往洛阳的快递,从揽件到派送的整个链条中,我们会对快递进行多次消杀。”顺丰速运洛阳公司相关负责人说,顺丰速运的快递员在揽件后,会在网点对快递进行消杀,随后快递被集中至当地分拨中心接受第二次消杀,快递被送达目的地城市的分拨中心后还会再被消杀。“我们公司从外省来洛的快递,都需要先进入郑州或漯河的分拨中心,接受消杀,再被转移洛阳的分拨中心,再接受消杀。之后,这些快递才会被分送至洛阳市各网点。”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说,此外,他们每天会对分拨中心进行多次消杀,有专人负责,并且留存记录;分拨中心的工作人员都已接种疫苗,每天上班需要测量、登记体温;他们还配备了足量的消毒液、一次性手套、口罩、防护服、消毒设备,以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洛阳邮政邮区中心
12日下午,洛报融媒记者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洛阳邮区中心(简称洛阳邮政邮区中心)看到,身穿白色防护服的工作人员,或背着、提着消杀剂,或推着消杀专用雾炮车,在大院门岗、作业区入口、作业区内忙碌地进行着消杀工作。
接卸口是该中心的防疫重点环节。当天15时40分许,一辆从西安发来、满载快递的货车停靠在2号接卸口,该中心防疫工作人员手提消杀剂着重对卸下的每个邮件进行消杀,同时还使用雾炮车对准传送带上的邮件进行消杀。在其他作业区及集中放置区,也有工作人员在不间断地对来自全国各地的邮件进行消杀。
洛阳邮政邮区中心有关负责人说,该中心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执行。在大院门岗,要求所有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外地人员查验行程码)、省外来(返)洛人员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对车辆进行消杀和登记;在作业区门岗,要求所有工作人员戴口罩、测体温、随身物品存放于存包柜,并进行安全检查;在作业区,要求所有工作人员戴口罩,三个班次每班消杀一次作业环境,并根据邮件流程不间断进行消杀。另外,对卸完邮件的车辆和靠近垛口的车辆也要进行消杀。
“我们要确保每一个邮件从这里安全送达市民手中。”该负责人说。
洛阳市疾控中心专家建议,市民在购物时,应及时关注疫情动态,了解购买产品所在地的疫情风险程度。
市民在取件时,应佩戴好口罩,和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推荐通过快递柜收取快递,避免了人员面对面接触。
在收取快递后,建议市民尽量在户外拆包,将拆下的内外包装放入垃圾袋内,最好不要将外包装带回家。在收取和拆包过程中,不要用手触摸面部,拆包完成后及时洗手、消毒。
对国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寄来的快递,建议市民用消毒剂均匀喷洒外包装表面进行消毒,不能消毒的衣物等纺织品可以洗涤晾晒后再使用。(洛报融媒记者 郭秩铭 冯莹雅 通讯员 陈肖晓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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